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五日,他已经能够自己饮水吃饭,以及缓慢
行走,一切状况良好。
我独自站在溪水中,撩起袖子握着鱼叉把玩,突然有了些恶趣味,便冲着他挑衅,“我们来比赛叉鱼可好,输者要么回答对方一个问题,不得说假话;要么生吃活鱼。怎样?”我不会承认自己正在占病人便宜。
他缓慢走至我身侧,微眯了眯眼,五官已大致可以看出一些轮廓,“甚好。”
我抽了抽嘴角,“答应这么快,莫非你是渔夫。”唔,瞧着细皮嫩肉,像唐僧似的,不像个乡下汉子。
或许我眼中的犹豫太过明显,他直接拿过我手里的鱼叉,在左手中抛了几下。突然对我诡异一笑,“忘了告诉你,我捉鱼不用鱼叉,一根树枝便足矣。”
太阳穴突突地跳起来,我连忙挥挥手,干笑几声,“其实捉鱼似乎也没什么好玩的,不如我们还是玩别的吧。”
他笑得和蔼可亲,语气却咄咄逼人,“不守信誉?”
“怎么可能!”激将法?很好。我勉强扯出笑容,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那……你先来?”
此人,用左手,以一根树枝,一次性叉住两条鱼,跟串糖葫芦似的。
我,自作孽不可活。
“喂,我尚有要紧事在身,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我连忙转移话题。
他蓦然一愣,良久才低低启口,“我不叫喂。”
我翻个白眼,“一个称呼而已,况且你脸上又没刻着名字。”我拍拍包袱上的灰尘,“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你可以唤我殷哥哥。”他颠颠手里的鱼串,“你是回答问题,还是生吃活鱼。”
我眨眨眼睛,咧着嘴笑,赶紧顾左右而言他,“唤你‘淫哥哥’?呵呵,倒是个很特别,很难忘的称谓。”莫非是个采花大盗!
他抿唇微笑,牙齿白得令人嫉妒,“意思就是…特别难忘吗?”
我:“……”
午后,我将他带到一个临近村落的小木屋里,“你身体现下还不宜过久行走,我只能先将你安置在此。稍后我去下面的村子里找了一个郎中过来,让他继续给你开药医治。”我们彼此不识,能在山中陪伴救护五日,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你还未告知姓名。”他略有急切。
“我叫…林朗。”这是我上一世的名字。
“琳琅琳琅……”他把我的名字在口中碎碎念,“你家住何处?哪里人士?芳龄多少?婚配否?家中……”
“你查户籍啊。”我嗤笑。
“我身上此时贫如一洗,你可否留下一个物件做信物。”他稍作停顿,像是怕我误会般解释说:“我容貌尚未复原,你又面纱遮掩,只是想届时好向你报答救命之恩,怕日后彼此不识,留个信物可以作证。”
我淡淡一笑,“诺不轻信,故人不负我;诺不轻许,故我不负人。你我一面之缘而已,天大地大,日后必定没有重逢机会,何必再许诺报恩。”
“倾心相遇,今生缘起。”他说。
我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在异国他乡相遇,均不以实名相告,红尘中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便没必要有任何牵扯。
只是,后来回去后我才发现,还是不慎遗落了一样东西,是我和阿锦共同制作完成的迷你版木盒吉他,阿锦还因此同我生气来着。
挽一轮皓月,携一缕清风,往事犹如穿越千年的尘烟,凝聚了多少笑泪飞扬,蓦然回首,竟若梦一场。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不是明珠郡主,他不是崇和王殿下,我们也没有成亲……
我是在疼痛中惊醒的,浑身僵硬无力,视线模糊,努力张了张嘴,终是无声。唯一能清晰感觉到的,就是手腕处的疼痛,鲜血一点一滴地流逝,仿佛正在渐渐消散的生命。
“阿鸾,我们回家。”抱着我的人说。
这个怀抱如此温暖,我贪婪地呼吸着热源,本不想难过,眼泪却不听使唤地滑落。
他收紧手臂再次抱紧我,将哽噎无声咽下,清颤的双肩却出卖了他的真实情绪。
这个怀抱如此熟悉,有熟悉的淡淡皂荚清香味,自阿娘过世后,他的内衫都是我亲手洗,当然一般在有事求他时更为殷勤,可他向来认为那些是我分内之事。拜托,妹妹不能当媳妇来使唤好不好!
“阿鸾……”
是阿锦的声音,这个声音我听了十八年,悦耳动听,久听不厌。五岁之前的阿锦十分喜欢说话,尤其是每日每夜地喜欢对着我说话。原因是阿娘见我五岁还不开口说话,大夫瞧也不出端倪,便甚为忧虑。故而,她嘱咐阿锦要常常逗我说话,结果唠叨个不停成了他的职责。嘿,其实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无法做到嗲声嗲气童言童语地说话而已。若是我以一个五岁幼童的身份整日说成人话,那才更怪异吧。
直到有一次我逃避夫子授课,藏在柴房里睡过头了,阿锦找到我时差点哭出来,没办法,小孩子的身体都比较贪睡。见他那样形容,我一时情急,便安慰他说:“我这不是逗你玩吗。”他愣了很久,然后又惊又喜地跑去跟阿娘报信说妹妹不是哑巴。阿娘也很欢喜,便问他,“鸾儿说了什么?”他如实回答:“我这不是逗你玩吗。”
于是,阿娘又哭了。
收敛心神,我努力睁大眼睛,终于可以看清楚他的容颜。这是一张容易引人犯罪的脸,小时候我们跑到街上玩,对面张府尹家的色鬼儿子总凑上来调|戏,被阿锦揍过八百遍也狗改不了吃屎。唔,让人愤慨且伤自尊的是,那小色鬼每次调|戏的不是我,而是阿锦。你说他不欠揍谁欠揍!
想起以前的种种趣事,我忍不住想笑,却惊动了眼眶里的湿润。
眼皮越来越重,视线又开始模糊,我好想睡一觉,希望梦里的如玉容颜和似水柔情,都沉醉在纷繁的疲惫中,镌刻下一种美妙的瞬间。
最后一刹那,我看到了阿锦眼中那缕让人揪心的哀求,他说:“阿鸾,别睡,我们回家。”
浮浮沉沉,兜兜转转,生命轮回,凄迷了风霜千年。
耳畔萦绕着柔柔呢喃,涩涩叹息,细语微澜,道来了心底的涟漪和眷恋。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阿锦正伏在床头安睡,满脸倦容困色。轻叹一口气,我伸手细细地描绘他容颜。
他猛然转醒,用力抓着我的手。“阿鸾!”
我狡黠而笑,“阿锦,你说我是不是属孙悟空的,祁州时没被火烧死,南安时没被饿死,景丰时没被赵成杀死,此番被放心头血都没死,唉。”
阿锦瞪着我,气鼓鼓的样子,“阿鸾!”
“我这不是瞧着你满面苦大仇深凶神恶煞的,想缓和一下气氛吗。罢了罢了,当我没说。”我有气无力地举手投降。“对了,你怎么没听我的话回景丰?”
他叹息着轻轻扶起我,喂我饮水,“你将自己弄成这般形容,岂有资格又跟我倚老卖老。”他言词凌厉,语气却柔软。“若我真听你的话回景丰,现下你早已……”他撇开脸,说不下去了。
大难不死,我心情甚好,双眼放光地说:“今朝有酒今朝醉,快跟我讲讲你是如何大展神威从皇帝那儿把我夺回来的?”由于身体孱弱,我动作幅度较大,差点被水呛到。
“休要胡闹!”阿锦难得地生气了。
后来,还是由玉麒讲述了那天的情形。无外乎就是阿锦并未听话离开京城,且意外得知我的遭遇,于是单枪匹马勇闯千清殿。
只是,那时我已被天山老人割了腕放血,据说过程是先把我手腕割破,再让特种蛊虫顺血进|入身体,吸纳足够的心头血再出来。这个过程不会致命,但身体受损在所难免。
唔,那老头不早点明说,我当时可是抱着必死的心态。
“沈倾尘得救否?”想起那匪夷所思的取心头血过程,我觉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总感觉蛊虫还在我身体里面游。
玉麒停止眉飞色舞,看了我好一会儿才继续大咧咧道:“嘿,你不担心自己身子,倒首先挂念起他来,真不愧是夫妻伉俪情深呐!”
我倒在床榻上,有气无力地望着床幔发呆,“我是想若此番救活了他,是否可以让他承我一个人情,让他说服陛下不计较阿锦硬闯宫廷的罪责。”
或许皇帝还有些人性,阿锦这几日一直安然无恙,未被治罪。
农历六月二十九,太子殿下身体痊愈,皇帝令礼部着手准备太子册封大典,并以擅闯皇宫罪勒令上官锦闭门思过,官降一品,罚俸一年,思过期间不得接触任何朝中大臣及官员。
所以说,皇帝不是个大度之人,我高兴早了。不过,说实话,在这个刚经历一场宫廷政变的敏感时刻,此处罚已算是很轻了。不枉我让吕非烟进宫给沈倾尘带话,请他念在我们的夫妻情分上从中干预此事,确保阿锦平安。
在将军府卧床休养九日,我的身体恢复得不错,除了不能剧烈运动和偶尔有些心悸之外,一切如常。天山老人给的药丸果然如同救命仙丹,这算不算是大棒加甜枣政策?
我和阿锦似乎又回到了以前,他难得闲赋在家,每日在固定时间看书和练剑,其余时间则给我弄来许多可供消遣的物件,有孔明锁、九连环、叶子戏。
前两者属于益智类,我没什么耐性,每每弄到抓狂。叶子戏则与纸牌是一脉相承,依次抓牌,大可捉小,我比较喜欢玩这个。
“阿锦,再玩一次吧。”我拉着他的手。
他无奈叹息,唇角始终带笑,“无趣。”
我横眉竖眼,“挺好玩啊。”
“你每次都反复悔牌。”他据实说。
我汗颜,“赢你太难,我那是细斟慢踱。”
他轻笑,满面生辉,“唔,那偷牌算什么?”
唉,做人不要那么实在嘛。
“娘娘!娘娘!殿下回府了!”银雀喜滋滋地跑进屋里。
我沉下脸,漫不经心地启口,“殿下现下贵为储君,金枝玉叶,既然回府了,尔等自然要仔细侍候。”
银雀见我态度不冷不热,立在那里抿着唇泛委屈,眸光闪烁不定,却不再发言。
这段时间她每日都来将军府,名义上是来服侍我,可她从来不说我真正想知道的事情。关于沈倾尘醒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她绝口不提,以为我整日在将军府不出门就什么也不知道吗?她是沈倾尘的心腹,不会以实相告,可天佑却不是。
皇帝对外宣称,那日有两人可为沈倾尘解毒,原崇和王妃上官凤鸾和裕荣街药铺里的医女许琳琅。但上官少将军疼惜妹妹,毅然反对妹妹以血救人,事到一半时将妹妹从宫中带走。是以,许琳琅不顾自身安危,舍命救爱郎,此情此意获得一概人的赞誉及欣赏。
皇帝重情重义,知恩图报,便将许琳琅认作义女,史无前例地亲封平民女子为公主,并怜其一片痴心,特赐婚于太子殿下,享侧妃殊荣。
太子册封大典之日,便是他迎娶固媛公主许琳琅之时。
“银雀,他娶谁我毫无怨言,你不必刻意瞒着我。”我淡淡地说。
是我献出了心头血,皇帝却要许琳琅成为顶替之人,意图再明显不过。他此举是宁愿扶植一个毫无身份背景的平民女子,也不要我这个大将军女儿成为日后母仪天下之人,他不会让千润再出现一个宋氏,不会允许外戚强大。
真相只有那么几个人知道,皇帝若有意隐瞒,那么真相就是秘密。
但是,沈倾尘呢?我不奢望他知道真相承我的人情,只希望他在问鼎江山时能够放过我,放过将军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农历七月初一,太子殿下驾到将军府。
我和阿锦以君臣之礼恭身相迎,面色从容,心尖则阵阵泛疼,这心悸的后遗症怕是要伴随我余生。
“怎地脸色如此苍白?”沈倾尘速至我跟前,语气中略带责备和心疼。“我在府里等你三日,这已是极限了阿鸾,你不归,我只好来。”
我抬头直视他,毒素解除,他又恢复那个翩然如玉的贵公子,丝毫不见违和之态。两年多以前,我没能见到他恢复正常的样子,如今,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心口,忽然疼得厉害,身体险些支撑不住。
“阿鸾?”上官锦见我有异状,连忙过来扶我。
沈倾尘视线落在上官锦扶着我腰的手上,愈发蹙紧眉头,眸底神色晦暗不明。
我打起精神站好,举止端庄温婉,仪态礼数周全得体,“回禀殿下,臣妾整日在屋里闲着,久未晒日头,故肤色略显白皙。”他果然不知道。
气氛一时间静谧了很久,久到心脏不再按正常频率跳动,久到咽喉处涌上一股腥甜味道。沈倾尘不说话,其他人便不敢发一言。
最后他说:“阿鸾,同我回去。”
我咽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