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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江山〈胭脂泪·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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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萨?”萧离偏头看她,“是你家乡的东西?”
  “也不算啦,是外来的食物。”吃完了一个烧饼,她又忍不住去拿了第二个,“我和你说这些事情,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佷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那时候没有人骑马上街了,大家都是骑车或者开车,还有搭飞机,从应天到北平,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她热热闹闹地说了半天,见他只是听,没有说,便无辜的眨了眨眼问:“你在想什么?一定在想:这丫头又胡说八道了,对不对?”
  他却摇摇头,很认真的说:“你说的,我信。”
  谢萦柔一怔,又嫣然一笑。“我以为你不懂女孩子的心,原来你也这么会说话。”她探起身,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真是我的好萧离!”
  萧离干咳了两下,脸又红了起来。“对了,我还没问你,好好的给自己取什么『阿卡』这样的怪名字?”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洁西卡』,所以就暂时取名『阿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洁西卡?”萧离皱皱眉,“古里古怪的,像蒙古人的名字。”
  谢萦柔噘起嘴,将咬了半口的烧饼丢向他,“什么蒙古人的名字!这名字最好听了!当初我在英文课上选了好久才选到的!”
  他一反手,轻轻松松就将那个烧饼握在手中,咬了一口。
  “喂,那是我的!”她赶忙又伸手去抢。
  “你吃大多会胖。”他伸手隔开她的狼爪。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谢萦柔莫名的红透了脸,“我都咬了一口了,你也不怕脏?”
  “哪有那么多讲究,我又不是皇上。”说着又埋头喝粥。
  见状,她笑着揽过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你?你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着自己一身功夫,可以立刻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
  她晶亮的星眸闪烁着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摸着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彷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着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
  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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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着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你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你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你家男人你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着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你,天还早,等你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立刻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着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
  她付了钱,拿起鞋赶快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
  第二章
  下了马车,金城绝走入别馆,穿过一层层、一进进的深院之后,依稀透过最后一面窗子的珠帘,看到后院小桥上站着一个人。
  “萦柔?”他心一喜,低低叫出那个名字,脚下不由自主地快了起来。
  打开珠帘,看清桥上那道娉婷的身影后,他的眼中又掠过黯然之色,“燕子,你不是不喜欢这座桥吗?到这里来做什么?”
  金城燕缓缓转过脸来,表情一样算不上好看。“哥,我现在觉得这座桥的名字取得太不吉利。”
  “是吗?”他微微一笑,“哪里不吉利?”
  金城燕用手一指桥头的木牌,“照影桥。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鹰鸿照影来。这不好像明知道会留不住那个人,只能在这里顾影自怜似的。”
  走到桥边,金城绝拉她下了桥,“在这里顾影自怜的可不是我,而是我可怜的小妹。燕子,你还忘不了萧离吗?就当他死了吧。”
  她瞪他一眼,“说得容易,你怎么不当谢萦柔死了?”
  “你怎知我在意她?”敛起笑,他冷冷的说:“拒绝过我的女人,我才不会将她再放在心里。”
  “是吗?”金城燕诡谲她笑问:“那是谁这些日子以来,要全国大小店铺都严查一个姓谢的女孩子?”
  金城绝面无表情的说:“你懂什么?我找她不过是为了当初送她的一枚戒指罢了。”
  “戒指?你是说,你以前最爱的那枚玻璃戒指?你送给她了?”金城燕惊呼,“可是所有咱家字号的掌柜和伙计都知道你的规矩,持那枚戒指,可以随意调拨至少十万两银票,你怎么随随便便就送给了她?!”
  “我以为要得到想要的,付出一些代价是必须的,没想到这回却做了笔赔本买卖。”金城绝自嘲的转回身,走到前面的茶室,一个婢女端着盘子放在他面前的桌上。
  那盘里并不是什么奇珍异果,而是一盘泛着寒意的冰沙。
  金城燕好奇地看着他一点一点地品尝,表情说不上是欣赏,倒像是痛苦,不禁奇怪。
  “哥,天气转冷了,你怎么还要吃冰?很好吃吗?”夺过他手里的勺子,也吃了一口,她却立刻吐了出来,“呸呸呸,这里面放了什么啊!这么苦?!”
  “黄连。”金城绝淡淡地说,又将勺子拿了回来。
  “黄连?!这又冷又苦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你居然天天吃它?”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这是为了提醒我自己不要忘记一些事。”他慢慢地又咽下一口。
  曾经,那个女孩子很喜欢吃这冰沙,一定要浇上红豆酱,他为了那人,费心费力忙了好多天,才把一盘被她叫做“红豆冰山”的冰沙捧到她面前。
  但是冰沙还没有吃完,她却被另一个男人带走了。
  从那以后,这冰沙成了他每天必吃的一道餐点,只不过爽甜可口的红豆沙被他换成苦涩无比的黄连水。
  既然甜蜜留不住那个人的心,就把甜蜜变成苦涩吧,总有一天,他希望能亲眼看到她也品尝到这份苦涩时,那种痛苦伤心的神情。
  突地,有婢女在门外轻声禀道:“公子,南城鞋店掌柜求见。”
  金城绝挑起眉尾,很不耐的回答,“如果是生意的事情,让他找薛管事,不需要直接来见我。”
  “他说,他今天在店中见到了一位姑娘,很像公子之前交代要找的那一个,所以……”
  那婢女话音未落,珠帘被金城绝“唰”一声的撩开,只见他大步走出来,厉声道:“叫他现在过来见我!”
  那名鞋店老板躬着身走进来,头都不敢抬起,“小的见过公子……”
  “废话少说,只说你今天见到的那个人!”他面如寒霜的命令。
  “是,那位姑娘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不到二十,模样很是俊俏,性子比较活泼,穿的倒是普通,只是她手上戴着公子的玻璃戒指。”
  金城绝握紧拳,“你没有看错?”
  “公子交代的时候,还附了戒指的图影给所有店铺传阅,小人看了无数遍,不会看错的。”
  “你可知她去哪儿了?”
  “小人派了一名伙计追出去看,只见她上了一辆驴车,出了西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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