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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盛夏那时年少
作者:青春泉
——引言
每个人,都有青春吧。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就连记忆,也会被时间分割得支离破碎,看不清当初的模样。
可是,这世上还是有美好的东西的。就如那最终会消磨殆尽的记忆,转瞬即逝的感觉,还有那份埋藏于心的懵懂……
那就是你心中最珍贵的东西。
什么是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咫尺天涯,也不是最爱的人在你身边,你却无法开口。
世上最远的距离,是你明明深陷爱的囵圄,却迷茫其中还不自知。
也许,几个位置的距离,就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你也曾经经历过所谓的暗恋吧。明明目光里有一半那人的身影,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洒脱地擦肩而过。明明听到了那人无意间的一句请求,表面上装作无所谓的模样,但不管累得满头大汗也好,绞尽脑汁也罢,你一定会想办法去实现那个愿望。
可,为何你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在那人面前一笔带过了自己的汗水,甚至连让那人知道的机会都不给?
你就是一株长在黑暗中的花,害怕见到那刺眼的光明。
你就是停留在路边的杂草,在心上人面前显得可有可无。
那人是你的青春,你坚定不移地相信着这点,尽管你在那人的青春里,只是个路人。
你曾有过青春,你也曾是别人的青春。你在青春里哭,在青春里笑,在青春里肆无忌惮地挥洒着自己年轻的汗水。
只因为,那是属于你的青春。
也许,当你老无所依时,用自己颤颤巍巍的手翻开自己年轻时写下的日记,看着那上面一幕幕幼稚的场景,你会突然洒下老泪,然后再对着自己幼稚的青春不住地摇头微笑。
那时年少。
你一定曾这样感激过一个人,只因为她填补了你青春大半的空白,见证了你一步步从幼稚迈向成长的时光,陪伴你走过了那段懵懂年华。
你也一定曾无助地苦想着一个人,因为你和她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如轻纱般薄,却似千重大山般的距离。
那个人,就是你的青春。
我青春的记忆,是属于一位女孩的。
她就如淡蓝色的天空般,深深地蔓延、占据我的整个心房。
她曾让我在无数个日夜里猛然惊醒,脑海中还萦绕着她的面容。
她在我最轻狂的年华,忽然闯入了我的世界。
她,就是我的青春。
依稀记得,那个金色的盛夏,还有淡蓝色的你……
第一章:早熟的小鬼,没有好果子吃
我比同龄的孩子都早熟。
当别的孩子还在想着玩具零食和父母的宠爱时,我已经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进行规划了。几岁毕业,几岁工作,几岁恋爱,几岁结婚,甚至连买房子的事情都被我考虑得清清楚楚。你一定想不到,这些事,是一个连托儿所都还没上过的小孩能思考的。
我的人生,似乎就这么被我有条不紊地规划好了。很平淡的生活,就如我喜欢的颜色一般:蓝色,天空的颜色。
也许我的人生,就是照着自己铺设的轨道下去,不会再改变。
我想,我能想得这么多,和我的家庭脱不了关系吧。
我的老爸,是个很特殊的人。
唔……至于为什么说他特殊。
他是个很严谨的人,我是说,他是个做事很严谨的人。一件事到了他手里,总是会被打理得井井有条,让再挑剔的人都找不出他的毛病。
可他的性格……嗯,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比他还奇葩的大人,尽管他是我的老爸。
我真不明白,这奇葩老爸身上,为什么还会有一种浪子的气质。也真不明白,这样一个稳重的人,是怎么和我那老妈对上了眼,还和她结了婚。
如果说老爸的性格是一个极端,那老妈的性格就是另一个极端。
她是个急性子,做事风风火火,向来不经过大脑思考。用一句通俗的话说:介系根直肠子。
可谁能想到,本应该和老爸是水火不容她,竟然就这么在一起了!而且就是这样的两人,竟还真的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
每次我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偷偷询问老爸,他都只微笑地给了我一个简洁的回答:“互补。”这么简短的回答,对于好奇心旺盛的小孩子来说,简直比挠他的心还难受。
这句话没有扼杀我的好奇心,但他始终不松口,我也只好悻悻作罢。
我家姓吴,祖上是官宦世家,据说曾经跟过某个有名的皇帝,做了大官,不过早就没落了,轮到我这一代更是一脉单传,早已沦为一介草民。但我那严谨的老爸却是一个好苗子,听说年轻时也是个风云人物。凭着广泛的人际关系和出色的能力,他硬是白手起家,创立了一个公司,在商场上混得风生水起。那时候,我的爷爷可是提起他就满脸笑容,直说自己生了一个好儿子。
但后来,因为出了一些变故,老爸放弃了自己的公司,提前归隐,和老妈搬到了现在的城市,引得一阵唏嘘。当我听邻居说起这件事时,是满脸的难以置信,毕竟这几年的朝夕相处,我怎么也看不出老爸身上有公司老总的气质。但是,看着邻居大叔那信誓旦旦的神色,我不禁将信将疑起来。
不管怎样,现在,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相妻教子,过上了平淡的日子。虽然他对我的要求略为严格,但这一点儿也不妨碍我对他的崇拜,正是因为耳渲目染,我才拥有了沉稳的性格。
但我绝对不像他。
吴羽书,是我老爸的名字。据说这名字是我那素未谋面爷爷亲自起的,取的就是一飞冲天的意境。的确,他没有让爷爷失望,刚毕业没几年,就有了那样恢弘的业绩,实在是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但后来好像出了一些事端,触了爷爷的逆鳞,让他狠下心来,放出了“永不相见”这样的狠话来。也许就是这样老爸才心灰意冷,决意不再踏入商场的纷争,辗转到现在的城市,当上了一个普通小白领。
我只是隐隐听说,这好像和我那暴脾气老妈李梦玲有关,但我也不敢妄自猜测,只想等有一天,他们能亲自向我讲述这些占据了我整个童年的奇幻故事。
我叫吴珪,王圭的那个珪,据说是命里缺土,所以长辈才给我起了这个略带土气的名字,用老爸的话说:“做人就是要像土一样厚实。”
其实,我只想说一句话。
靠!哪个老家伙给我起的名字!看我不拿鞋拍他脑门!
不过,想起了我的爷爷,我就不禁缩了缩脖子。
我的家境还算殷实,但远远说不上富裕,这也是我一直疑惑的地方。既然老爸年轻的时候那么厉害,那这些年来积攒的财富,不说让我一辈子无忧,但至少会比现在过得富足吧?
时常见到老爸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点起一支烟夹在手里,也不去抽它,就这么发着呆。常常一根烟点完了,他还在那里愣愣的不明所以,我躲在角落里干看着,却也不敢多去追问些什么。
那时候,电视上正流行着港台的爱情剧。看着屏幕里的两个人,因为一些琐事吵吵闹闹,但始终黏在一起,就是分不开,我开始对一个词有了初步的印象。
爱情。
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竟然谈起了爱情这个词。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开始沉浸于此道,把电视上各种类型的偶像剧和煽情的电影看了个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果:他们都不理智了。
什么是不理智?那时的我还不清楚,只好把这归结为“傻了”这个词。当我把“爱情”和“变傻”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时,心中真的比那些得了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们还要兴奋。但兴奋过后,我很快又皱起了眉头。
这这这,这让我怎么面对她呢?
那时候,在小孩间流行着一种游戏——模仿大人。学着大人的语气,吃着大人吃的东西,当然也得谈着大人谈的恋爱。
我就是这样和一个小女孩扯上男女关系的。
如约来到了家附近的公园,我看着早已经在那里荡着秋千的小女孩,支支吾吾地不知如何开口。
那小女孩也发现了一脸犹豫的我,当下“咯咯”地笑了两声,奶声奶气地说道:“吴珪哥哥,快来一起荡秋千啊!”
“小红啊……”犹豫了一下,我终于开口了。“什么事,吴珪哥哥?”她似乎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仍旧是兴高采烈地晃荡着,不肯从秋千上下来。我一咬牙,眼神立即变得坚定起来,“我们分手吧!”“分手?”听到这句,她马上跳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粉红色公主裙,一脸疑惑地望着我,“那是不是没有蛋糕了?”“没有。”“也没有糖果?”“嗯。”
只见刚才还一副兴奋模样的小女孩,顿时像蔫了的茄子似的,眼睛里写满了委屈。“小红你听我说啊,这是有原因的啊……”那小女孩想来是听不见任何话了,她眼眶里渐渐开始积攒起一团团的水雾,只听见鼻子狠狠地抽了两下,她接着就捂着自己的眼睛,“哇……”地哭了出来。
我刚想安慰,谁知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老爸的身影。我看见他指着我的鼻子痛心疾首地骂道:“你这臭小子!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你却在外面养女人?看我不打断你的腿!”当下我就吓得冒了一身冷汗,也不管正在嚎啕大哭的小红了,拔腿就跑了回去。
原谅我,我只是狗血的港台剧看多了。
早熟的小鬼,没有好果子吃,这可是无数前人积攒下来的经验。
到现在,我早就记不清这个小女孩的名字,甚至于她的脸也从我记忆中模糊。但,我始终记得,那时候的我,好幼稚。
幼稚得让人忍俊不禁。
从那时开始,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上学,到时候学好了本领才能在小朋友面前好好地炫耀一次,
我只是告诉自己,要去一个个实现自己的理想。
花了点时间把章节重新修改了一遍,把之前不通顺的句子全部改掉,现在这篇文章看上去应该好一些了吧。
第一次写文,前期的文笔不太好,有点记流水账的感觉,很多东西都需要铺垫。如果能耐心看下去的话,实在是感激不尽。
第二章:什么叫惊为天人
上小学,毕业,再进入市里最好的中学,至少到现在为止,我的人生轨迹还是按照预期的样子走着。
但是,我是说,到现在为止。
对于一个不合群的人来说,刚进学校的那几天,简直就是他的噩梦。
…………
在迷迷糊糊中,眼前出现了一道刺目的光。
“唔……”怎么,天亮了?
我睁开了眼睛,发觉自己还在柔软的大床上,一缕阳光透过窗纱,照到了我的床头。
什么嘛,原来只是阳光。
当我从朦胧中转醒,烦躁地揉着乱糟糟的头发时,才有空瞥了一眼床旁摆放的闹钟。
我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哈哈,早上四点,会不会起得太早啦?”
等等,早上四点的太阳……
“啊!……”
开学第一天,我就因为赖床而迟到。
“妈!闹钟该换电池啦!来不及吃早饭了!再见!”甩下一串话,没理会一旁一脸错愣的老妈,我就急匆匆地夺门而出。
此时正值上班的高峰期,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提着公文包的白领,却不见一个学生的身影。我的脸色变得更差了,当下也不管礼不礼貌,嘴里一边高声喊道“让一让!”,一边在拥挤的人群里不断穿插着。
所幸昨天报名的时候刚来过,我还记得学校怎么走,不然就这个时间点,再慢那么一点,我可能就要变成开学第一天被罚站的那只出头鸟。
刚奔到校门,就听到那清脆的上课铃适时地响起。我不禁脸色一变,原本因赶路而懈怠的脚步又加快了几分,也不管会不会撞到什么东西,我拿出了丝毫不逊色博尔特的速度,一路横冲直撞了过去。
事实证明,急性子果真容易坏事。
“快了,快到了。”眼看班级已经接近了,我脚下的步子又快了起来。
突然,一个身影从拐角处钻了出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和来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来人被撞倒,而我却好好地站着。只听到一声清脆的惊呼,来不及理会,我稳了稳身子,连来人都没有看清,丢下一句“对不起~”,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到了门口,我隐约听到了里面传来的说话声。
“同学们,今天是……”
惨了,老师已经来了!
“碰!”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个什么状态,我只知道被全班五十多人外加讲台上的班主任直勾勾地盯着的感觉着实不好受,他们此时一定在腹诽着“这个踹门进来,气喘吁吁蓬头垢面的小子到底是谁”之类的问题。
我稍喘了口气,十分窘迫地对着讲台上的那位戴着厚框眼睛中年妇女致歉道:“抱歉,老师,我来晚了。”她见我态度如此诚恳,也没有责怪什么,扶了扶镜框,对我点了点头:“嗯,你找个位置坐下吧。”
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我就开始仔细打量起这个班级。
说实话,班级有点小,让我有点小失望,而墙壁和桌椅也有些年头了,到处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算了算了,将就着过三年吧。
刚被打断话语的老师又继续了刚才的话:“今天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