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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了吧。
薛志坤总算是没靠自己的老爸,堂堂正正地考上了一个大学。虽然不是多少好的学校,但正合他的胃口,因为那校牌上写着“科技”两字。“哈哈,吴珪,我总算可以干我喜欢的事啦!”那晚,他欣喜若狂地冲到我家楼下大喊大叫,惊醒了附近好几楼的人,惹得周围的邻居都骂骂咧咧起来。
柳凝轩正常发挥,上了一个师范学校。啧啧,她的气质,真是不当老师都是屈才!
黄子实,唔,黄子实……这个天才,听说在考试前和他暗恋已久的人告白失败,结果意志消沉,竟然落榜,等待他的不是重考就是去社会闯荡。果然,命运这东西,是不会一直眷顾一个人的,生活的戏剧,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说起他告白的人,嗯……是林春竹。
说到林春竹,她去了遥远的北方,和我去的南方城市遥遥相望。这些年,或许,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若能不相见,便可不相念。也许,这样的结局,才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吧。
大学四年,那几位也没闲着。
薛志坤不仅在自己的学校混得风生水起,而且还勾到了自己学校最漂亮的校花。请原谅我用“勾”这个词,因为这太符合他那猥琐的气质。
而再次令人惊掉一地眼镜的事,就是萧清秀临时改了志愿,毅然投向郑远航所在的那个城市。也许是被打动,也许彼此早就暗生情愫,总之他们在一起了。郑远航这个不羁游子,终于也找到了归宿。
真好,你们都有了陪伴,现在孤独的人,只有我一个了。
…………
在学习之余,我开始喜欢上旅行。常常一个人,带着一架单反,游走在各种名川大河,以亲近大自然的方式,松弛一下自己的心情。
我拍了很多照片,有风景,也有路上遇到的人和事。这些被定格住的记忆,时常提醒着我,不要丧失了对生活的热情。
我去过泰山,有幸见识到了泰山的日出。
一轮火红的光球,缓缓从翻滚的云海中露出了头,顿时,周围大片的云海都被那刺目的红光染成了清一色的深红色。仿佛,我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无法自拔。
直到它又升高了一些,那大抹大抹的暗红色才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万道璀璨的霞光迎面而来。一轮红日就在翻滚的云海上堪堪稳住阵脚。就像是汪洋中的一叶扁舟,给观看的人带来了莫大的震撼。
我甚至忘记了拿起单反拍照,而是习惯性地拿起了手机。
等我反应过来,手机的屏幕上已经出现了11个数字。望着这个号码,我不由得轻笑了一声。
天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忘不了这十一个数字。
动了动手指,但我最后还是忍住没有拨出去。我不想去打扰那个人,不想因为自己打扰她的生活,也不想从任何人的口中,听到任何有关于她的消息。
我只是再打了一封短信,“林春竹,真想让你也看看这日出。”
然后我轻轻一按,这封短信就被放进了草稿箱。
翻了翻满满的草稿箱,我从最后一封短信,看到了第一封,日期截止到我和她分手的那一天。
这些年来,我想对你说的话,也唯有沉默,再被塞进这个不见光的角落里,无人知晓。草稿箱里存满了要对你说的话,可是到头来却一句也没告诉你。
我的手动了,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是否要删除所有草稿?”
犹豫了一下,我的手还是坚定地按了下去。
“是。”
不知道,现在的她,过得如何呢?她是否也在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或是早就忘了我,找到了更好的人?
真想去见她呢……
但我不能去。
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去见了,回忆就没了。
就让她永远是我记忆中那个最好的模样吧,有点俏皮,有点英气逼人,还有那双明亮的双眸。
终究会习惯的,一个人生活。
…………
几年的时间,很快就过了,当安逸的大学生活结束,所有人都奔向了这个鱼龙混杂的社会,为了理想,为了生计而奋斗。
一日不进社会,就一日不知道它的险恶,这里的勾心斗角和人心叵测,更不是学校那种地方能比的。偶尔,打拼累了,我也会停下忙碌的身子,望一望橱窗里被尘封的画满涂鸦的校服,回想当年那段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日子。那个金色的盛夏,还有那群一起走过青春的人,只要一想起,胸口就会涌起一股热热的暖流。
那年盛夏,那时年少。
…………
“喂,老总!是啊,我已经到这个城市了,现在要我马上去见客户吗?什么?让我先走一走,客户明天才有空?那老总你那么急让我赶来干嘛?喂?老总,喂?靠!”
愤然地按掉了手机,我也只好在这城市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此时已是隆冬,这座北方小城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雪。之前穿的那点衣服根本不够看,我只能忍痛再掏钱买一件棉大衣暖暖身子。
从服装店出来,雪已经开始变大了。搓了搓自己冻得发红的手,我不禁皱起了眉头。
看来还是得找个地方先避一避。
看到街角有家咖啡店,我就立即把这个想法变为了行动。
刚钻进店门,店里的音乐就扑面而来,我侧耳聆听,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转身点了一杯浓咖啡,我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店里一直在循环这首歌,我不禁也轻轻跟着哼了起来,“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先生?”“啊?怎么了?”“您的咖啡。”“哦,好的,谢谢!”
身旁的女服务员,一脸玩味的笑容,转身离开了这里。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一边端起咖啡,一边朝窗外望去。
窗口的玻璃已经凝结了点点冰晶,看上去有些模糊不清。透过这扇窗,可以看见外面的行人来来往往的身影。
北方呐……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听到这儿,我忽然不自觉地笑了一下。
不一会儿,一杯咖啡已经喝完了。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装,就准备往门外走去。
推开门口,就听到“叮铃铃”的铃铛声,就像上学时听到的上课铃。想得出神,我不禁呆立在那里。
这时,从外面进来了一个人,似乎是没想到店门口会有人挡在这里,和我撞了个满怀。
“哎呀……”来人被撞倒,跌倒在地上,发出了一声轻呼声,原来是个女的。
我这时才反应过来,连忙道歉道:“对不起,你没……事吧……”
我们俩的眼神对视着。
她拍了拍身上的积雪,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正对着我的脸,愣愣地望着我。
我的嘴角升起了一道轻微的弧度。
身后的咖啡店又传来了陈奕迅的那首歌。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两人就这么直直地站着,久久没有移动脚步。
外面的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一道久违的阳光透过厚厚的云层,照在了地上的积雪上。
望着眼前人的面容,那个曾经无数次让自己在梦中惊醒的面容,我不禁笑了。
朋友,好久不见。
(全文完)
到这儿,一本书就已经划上句点了。
我不想让吴珪和林春竹在一起,甚至我还曾经想过要在再次见面的时候,给林春竹的身边加一个男友,但最后,不知是不是动了恻隐之心,我还是忍住了。
就给他们留下这美好的一幕吧。
生活就是这么无奈,那些人,那些事,总会在你最想不到的时候离开你,然后又有新的事物进入你的生活。
这就是人生。
但,我们一起拥有的青春,不会被岁月的手消磨殆尽,它由始至终,一直都在,就在你我的脑海里。,
每个人,都有过青春吧。
最后两天,我还会再奉上两篇番外。
番外篇(1):郑远航篇
我叫郑远航。
我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位女孩。
她叫林春竹。
当我花了很大力气把她的家底都查清以后,我愣了。
她和我很像。她是单亲家庭,而我的母亲是重婚的继母,那个女人,眼里就只有自己和钱。
几乎是短短的一段时间,我就被这个女孩给迷住了。
我忍不住偷偷给她写纸条,又小心翼翼地怕被她发觉,因为我要给她一个浪漫的告白,让自己的作战一举成功。
我需要一个机会。
而这次的野外生存,正好给了我这次机会。
在路上,我不断地给她讲一些自己编造的故事,想让她加深对那个地方的印象。那座湖的确存在,而且是一处难得一见的美景,如果能在那里表白,她一定会答应。
本来都已经有恃无恐,可谁又想到,她会在计划的前一天突然失踪。
千辛万苦把她找到,我却已经没有再走下去的力气了。也许上天真是体谅我,竟然在我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把吴珪这个男人带到了我身边。
他看到我时,眼神很诧异,而且浑身上下都被杂草刮得破破烂烂,看来他为了找她,也花了很大功夫。他看到林春竹,脸上一瞬间显现出的惊喜是掩饰不住的,原来,吴珪这小子对她也有意思。看到他,我竟然放心地把背上的人交给了他,和他一起回了营地。
第一个晚上,我把风头让给了吴珪,但这第二个晚上,注定是我的主场。
为了说服林春竹,我可着实花了一番功夫。本来我怎么说她都不住摇头,但一听到吴珪也去,迟疑了一下,她竟然点了点头,同意了。
出来后,我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为了凑人数,我和慕容薰说,吴珪想要她一起去,又怂恿薛志坤趁这个机会重新和慕容薰表白。他们的小心思,我太明白了,明知道不可能,他们也一定会去。
最让我意外的,还是柳凝轩。我刚一提出这个建议,她想也没想就同意,这么爽快地答应,反倒叫我一愣。
过程很顺利。原本一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我特意花了四五个小时,等到他们都转得晕头转向,我又找了各种方法把他们一个个都甩开。现在,就只剩下我,林春竹和柳凝轩三个人了。
该怎么把柳凝轩这碍事的家伙给甩了?
找了个借口单独见她一面,把她引到了湖的另一边,我就开始想办法脱身。可谁知道,她竟然会拉住我的衣服。
“我喜欢你。”我愣了,接着十分不耐烦地把她的手甩开,“我不喜欢你。没什么事我先走了。”我丢下她,重新跑回了湖的另一边。
月光有了,场景有了,而她就站在湖边,这人间仙境般的地方,我就不信她不心动。
单膝跪了下来,我开始对她说很多的情话,可她似乎心不在焉,眼睛时不时地往湖的另一边瞥去。
我一边说着,脸上却不断冒出了紧张的冷汗。
该死,湖的另一边到底有什么?
“林春竹,我……”正要对她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湖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声大喊:“我喜欢你!”
我看到原本心不在焉的林春竹,听了这句话,竟是浑身一震,接着泪水就夺眶而出。
我呆住了。
那不是吴珪的声音吗?
接下来的事,似乎就成了板上钉,我失败了,败给了自己的自信,也败给了吴珪——这个从一开始就走进了她心里的男人。
但我发觉,我已经不喜欢她了。
我爱上了她。
大败而归,我却要装成没事人一样,一边安慰受挫的吴珪,一边尽力维持着和林春竹朋友的关系。这次失败之后,我就变得小心翼翼,不敢再轻易逾越朋友之间的底线,怕这样会让我永远失去眼前的这个女孩。
这个坚强得,只哭过一次的女孩。
不过没关系,只要她还在眼前,我就不会放开紧握的手。
上了高中,为了和她在同一个班,我硬着头皮向自己最讨厌的父亲求情,让他动用了人力,把我们几个人都安排在了一起。
林春竹,这样,我就有更多机会接近你了。
好不容易挨到一次下雨的机会,我故意没带伞,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一个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机会。
我等到了,可我又走了。因为我看到你全身变得紧绷绷,一看就知道有些拘谨,而且你还把伞下仅有的空间让出了大半给我,自己却淋着雨。
你太善良了。
为了不拖你后腿,我冲出了伞外,跑进了雨幕,让这场滂沱的大雨狠狠地淋了一身。你肯定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干吧,哈哈……
不过,从那次以后,你似乎就把我当成了一个知心好友,肯主动过来和我倾诉很多心事。看着你皱着眉头或是神采飞扬地笑着的时候,我才发觉,原来我想要的,这些就够了。
我就是一颗洋葱,永远只能演配角戏。
就像那张小纸片,虽然字迹被刻意地扭曲,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那就是你的字迹。我还想说什么?我还能说什么?
当我发现,原来你也在演绎着一个卑微的角色时,我竟头一回对我这个平凡的兄弟生出了一丝嫉妒。
他何德何能,让你也甘愿充当配角?
但我很快就知道了。
那天,看你兴奋地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