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稳住自己的声音:“你们把福伯怎么样了?”
那人对我笑了笑,“放心,你的福伯很好。”
————————————
算了,不求留言了o(╯□╰)o
第二章 被绑架了(1)
事情就是这样,我被绑架了。
马车摇摇晃晃向前走,还是原来那架马车,只是换了个赶车人,周边多了数不清的马与人。星夜赶路,到了现在,天边已现了鱼肚白。大漠里的朝阳很美,我看得心不在焉。只因实在不明白这些不知名的异族为何要绑了我,仔细想想,我真的是一没财二没色呀!
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外面男人们的欢呼声和马儿的嘶鸣声,似久行的旅人终于来到了归程。
掀开帘子向外看去,隔着高大马背上的人群,我看见了一座沙漠之城。
房间里充满了异域风情,精致又带着诱惑的狂野。一路被蒙着眼带入室内,我并不清楚这是哪里,只依稀明白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地方,房间无数。
纱窗洞开,吹起床上帷幕,*的帷幔飘荡,我好似到了梦幻之境。可惜不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四肢绵软。
身上的衣服早在初初进来时便被一群女人换了,她们不仅扒我衣服,还搜身。反抗自然是不成功的,最后,我只好把自己裹紧被子里。然后现在,身上只一件松落落长袍。这长袍好像是这里女人的传统服装,从脖子一路包到脚踝,防晒!可问题是,我太矮了,这衣袍穿在我身上不伦不类不说,我怕会被自己畔死。
我的随身小布包竟没被拿走,就放在床边凳子上。我扑上去一通检查,东西没少,只我挂脖子上的,空桑哥哥送我的玉佩不见了,呜……
我把袖子挽起再挽起,又在脚踝处打了个大结,最后,用一根发带往腰上一系,唔……总算能走路了。
就有一群女人鱼贯而入,她们个个人高马大体格健壮,我堪堪只到她们胸部上面一点点。唔,她们的胸部……也好大。
高大威猛女人们来给我送吃的。
林林总总的吃食摆了一大堆,我表示各种不认识各种难吃,最后,只啃了两个白馒头了事。
只当先一个穿浅灰长袍的女人能说些只言片语的汉话。经过一番吃力的手脚比划加半蒙带猜,我想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让我不要挑食,白面馒头是好吃,可是太贵了,我早上吃了两个,中午晚上就没得吃。
我:……
勉勉强强填饱肚子,那灰袍女人便说要带我去见她家主人。
见就见吧。
那些女人都赤脚走路,我从没这个习惯,是以,穿过重重庭院与回廊,待停下时,我的脚板生疼生疼,起水泡了。
她说的主人便是假扮福伯的那人。
到底一开始便不是福伯呢,还是我们半路让人钻了空子?
我想了很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后者。前半段时间,我跟福伯一直配合地很好,那种对我自然而然流露出的关心,长辈对晚辈的悉心疼爱,装是装不出来的。我想,问题可能就出现在遭马贼的那天晚上。
装饰华丽的内室里,男人换上了一袭长身锦袍,衣袍纹饰繁复,环佩叮当,显示了主人身份的与众不同。我从没见过穿成这么花的男人。
室内采光很好,书案很矮很小,书案后的男人很威猛很高大,他席地而坐,整个一超级不和谐的画面。
看见我时,他眼睛亮了一下,随后皱眉,对尾随在后的侍女说了句什么,那侍女便领命退了出去。
“我让人给你找合适的衣服。”
我不说话,我想,我应该不用跟他说谢谢了吧。
他邀我在他对面坐下。
没有椅子,地上铺了艳丽颜色的毯子,我找了个离他远远的角落,坐下。
他笑了一下,也不说话。一时间,室内只余唰唰纸页翻动的声音。他在看折子。
果然还是我先沉不住气,我问他:“福伯在哪里?”
他未抬头,说话的声音是沙哑的,“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我倏然抬头。
他低低笑开了,“你们汉人真是容易胡思乱想。放心,自有人一路护送他回天朝。”
我悄悄松了口气,又问:“你是谁?这是哪里?”
男人发出了愉悦的笑,他说:“你终于回到正题了。”
正题?
“可还记得我?”
我觉得莫名其妙,“初次见面,哪儿来的记得不记得?”
我的口气有些冲,他也不生气,“半年之前,凉都城内,你买了我的玉佩。”
我买了他的玉佩?半年前?
好像我是有买过一块玉佩来着,对了,那玉佩还给我惹了小麻烦呢!不过,当时卖我玉佩的是个乞丐吧?
“当日那乞儿正是我,萧延。”
第二章 被绑架了(2)
对于不相干的人或事,我通常都是不过脑子的。当日的事,我已经模糊了,那块玉佩长什么样倒是记得,卖给我玉的人……完全没印象。
萧延道:“不记得我没关系,我记得你就够了,清妩。”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未过门的妻子,若连名字都不知,岂不是太过分?”
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他:“未过门妻子?你该不是说我吧?”
他点头。
“你该不是因为这个才抓我的吧?”
他一沉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
我有种欲哭无泪的坑爹感:“娶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清妩,我们早有婚姻。”
“……”
这个叫萧延的男人告诉我,娘是卡刹族部落首领最疼爱的小女儿。而卡刹族的女人是注定要嫁给萧家男人的。
“为什么?谁规定的?”
“从来就是如此。”答得理所当然。
“*出走卡刹族,弃她身为卡刹族女儿的使命于不顾,这是所有族人的耻辱。不过,事情毕竟已过去多年,萧家可以不追究。但是——”他拖长了音调,“*没做完的事,得由你来完成,清妩。”
“不过是你的片面之词,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不需要相信,只需要等着做我的新娘。”
我告诉自己要冷静,“随便娶来的妻子只会是摆设。”
萧延已重新翻起了折子,“清妩,你怎么对自己没信心了?或许我是对你一见钟情。”
“放屁!”
他不以为意,“你可只萧是我大辽的国姓。”见我没反应,他继续道:“只有王族才配拥有这个姓氏。”
“是么?我家隔壁卖油翁就姓萧。”
他脸色一变:“这么有恃无恐,不怕我杀你?”
“我不聪明,但也不傻,千里迢迢把我抓回来,杀了我,不怕赔本么?”
“好,你果然有趣,相信喜欢上你应该不是件难事。”
“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他笑:“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追根究底的女人,也不喜欢太聪明的女人。”
接下来的日子,我被软禁了,不止如此,大白天还被逼着与那个叫做萧延的陌生男人共处一室。
我讨厌他,与讨厌的人朝夕相对绝对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我向他强烈抗议,可得到的回应却是:“婚礼筹备还需要些时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多培养感觉。”
培养你个头!
他很忙,每天好似有看不完的折子和密信,也有见不完的人。他命人在书房内室设了一座大大屏风,隔绝了外面人窥伺我的眼光。但声音是隔绝不了的。他就不怕有什么机密事被我听了去?答案是绝对不怕,因为他们说的通通是鸟语,我是人,怎么可能听懂鸟语?什么叫有恃无恐?这才是!
“你若觉得无聊可以看看书,我的藏书很丰富。”有一次,萧延这么对我道。
我以为他的藏书也全是记载鸟语的文字,却没想都是汉书,汉字写成的书。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会以为你已爱上了我。要知道,我族的民风是相当开放的。”
我别过脸去不理他。
藏书丰厚,且都是些有深厚文化底蕴跟内涵的书,其中,兵书占了三分之一,治世之道又占去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些奇门遁甲类乱七八糟的书。
“你这算是知己知彼?”
“聪明的女人。”
“不过,我觉得你的藏书很有问题。”
“说说看。”声音里透着漫不经心。
“不知你可听过一个词叫‘劳逸结合’?”
“欢愉与辛劳结合方能提高办事效率。”
我点头,“说得很好,可是,你书架上放的又是什么?”
“书架上自然是放书。”说这话的时候,他抬头看我。
我不看他,只摇头道:“你只空知晓其义,却并不能灵活运用。”
“哦?愿闻其详。”
“无论做什么,要始终不能太过,要记得欢愉与辛劳的结合,这话说得很好,非常好。可你看看你书架上都是些什么书?都是正经书吧,能找出一本休闲娱乐书吗?不能吧。”完了,我又加上一句,“有时候从生活细节上足可以看清一个人。”
“嗯,有道理。那么你说,我该换些什么书上去?”
“又不是我的书架我的书,我怎么可能知道?”
他默了默,望着我的眼中有深长意味,“你在给我捣乱。”笃定的语气。
我躲在屏风后,无聊趴着窗台,“我不过就事论事,要说捣蛋的话,我只跟熟悉人玩儿。我跟你又不熟。”
半月后,书架上的书焕然一新,多了不少时新话本。可惜都是男人爱看的,不是打打杀杀争盟主争江山,就是一男人有一群老婆且老婆间彼此相亲相爱不要太友善,一看就倒胃口。
第三章 似是故人(1)
在屏风后,听惯了男人们粗犷的难听声音,乍然闻得一把女人婉转的娇媚柔音,我一个激灵,人也精神了,注意力不由自主被吸引。
无聊之余,屏风上被我挖了大大小小无数个洞。透过最大的*,我看见那女人的一个背影。
男人坐着,女人立着。
那女人也是一身长袍裹身,普普通通宽大的衣袍穿在她身上却别有一番韵味。那长袍是紫色的,女人断断续续说着,偶尔一个侧脸,我看见她脸上蒙着紫色面纱。女人的声音也在一瞬间变得熟悉起来,不是她的话如何,而是她说话的口气与声音。
我只觉脑里“哄”的一声,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我想,我见过这个女人,不止一次,次次都在令人不愉快的境地里……
“下去吧。”我听见男人淡淡说了一声,说的是汉话。
那女人回了一声“是”。在离开的瞬间,我注意到那女人不经意往我这个方向一瞥,美丽的眸子熟悉又陌生。
“在想什么?”男人的声音突地在耳边响起。
我坐直身子,却原来自己趴着屏风凝神许久了。我捋了额前一缕碎发,没吱声。他似乎也不需要我的回应,自顾自道:“准备一下,三日后我们去卡刹部落,”他顿了顿,“见你的故人。”
我一愣,随即惊住,他说的卡刹部落就是我与福伯此行的目的地吗?故人……这两个字令我心跳加快头皮发麻。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声音木木的。
“自然是去谈与婚礼相关的事宜了。”
我别过脸去,此时,太阳已落下山头,还剩下最后一缕阳光,“我不会嫁给你的。”
“没关系,我们还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放心,我保障你会爱上我的。”
真是个厚脸皮的男人啊!还是因为民风彪悍的缘故?
我在回廊上遇见了那个穿紫衣,蒙面纱的女人。
自第一次见面后,萧延便替我搜罗来了几套汉人衣服,其实也不完全汉化,只有那么个形貌,衣服还是很丑。我也没太高要求,只要能穿就行。
那天,我就穿了套怪异的湖蓝色衣裙,与那飘扬长袍的紫衣女人见面了。
萧延似乎偏爱金黄颜色,不说屋里摆设,就连那九曲回廊扶手与栏杆俱是黄灿灿一片。我想,如果有一天这里归我了,我一定要把上面的黄金通通刮掉打包带走。
远远的,我看着那个女人沿回廊走来,迂回来路里,她在我的视线中穿梭,若隐若现,似鬼魅。我知道这是九曲回廊打造出来的效果,匠心独具。
“小姐,那是国师指定的转世圣女之一。”身后丫鬟向我解释道。因了语言不通的诸多不便,这个懂汉话的小姑娘便成了我的移动认物指南,当然,也包括认人。小丫鬟叫阿菊,比我小四岁,身量却已与我一般高了。她婉转提醒我说前面的女人不好惹,我们还是趁早绕道吧。
我不想绕道,我想近距离看看那个女人。
那女人看见了我,也显然认出了我。她走近,我便看见了她眼里嘲讽的笑,除了嘲讽,还有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她在我面前站定,风吹起她长袍衣角,有惑人的香气袭来,那是一种妖冶的美。原来人真的要靠衣装,起码先前见面时候,我从没觉着这女人美。
“清妩小姐,看来你适应得不错。”
我只是看着她,不说话。不是不想说,而是说不出。突然觉得好像没话与她说,我能与这样一个女人说什么呢?
于是,我对身后阿菊道:“我们走吧,我肚子饿了。”
此刻以前,阿菊都紧张戒备着,似乎在她看来,那是个十分危险的女人,确实也是,我就在她身上吃过不少亏。听到我这么说话,阿菊显然很开心,脆生生应了声“是”,带了我转身离开。
回去路上,我试探着问阿菊那女人是谁。
阿菊便露出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