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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水阡墨-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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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的晚报出了岔子,采用了一篇有煽动反社会倾向的文章,稿源来自一位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不知道被哪家有心的友报给通到上面去了,于是总编卓月作为责任人被叫去调查问话,折腾了一周才摆平这件事。
周一的例会上,卓月解聘了晚报的主编,又发了一通火,喷得其他人无关人员也缩着脖子认栽。之后她从会议室回到二十一楼的办公室,一推门,沙发上正坐着个穿着军绿风衣的长发姑娘,略长的眼一笑就像只狐狸:“师父,骂了这么久的人,口渴了吧。我给你泡了黄山贡菊,去火明目的。”
卓月只错愕了一下,就激动地走过去把人拉起来打量,苗桐看起来没多大变化,也没瘦,脸颊都鼓起来。她十分欣慰地笑:“还是南方的汤水养人,变水灵了。回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突然蹦出来吓人。”
苗桐笑道:“到底是谁吓人,离会议室几十米远就听见您骂人的声音,都不注意形象了。”
“自从我做了总编,就从大家闺秀变成了老泼妇!”卓月见了她,刚才的坏心情早就烟消云散,“这次回来多久,是有任务吗?”
“不走了,我已经辞职了。”
卓月有些意外:“辞职?辞职了准备做什么?”
苗桐不好意思地说:“我这不是来应聘么,看您还要不要我。”
“要啊,当然要,你这样的拎过来就能用的,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几个。”卓月使劲拍了拍她的肩,那股子高兴劲儿好比大清早中彩票,“你这死心眼儿孩子说走就一声不吭地走了,真没想到还能回来。”
苗桐老实地说:“其实我也没想到。”
“当初你走的原因,不是因为唐律对吧?”有些事情是苗桐离开了以后,卓月才慢慢想清楚的,苗桐很爱这份工作,绝对不会受不了上司给自己穿小鞋而离开。
这件事苗桐的确应该给卓月一个交代。
她看了看表:“师父你中午有时间吗?我请你吃饭吧。”
当初离开A市,苗桐与众人说的是去上海,卓月联想到白惜言的两个姐姐都在上海,应该是有所照应,其实也是很放心的。只是偶尔觉得她心狠,除了逢年过节的短信祝福,其他都一无所知。
苗桐将自己在南京的生活简单地与师父叙述一遍,离开的原因也一语带过。听起来好像岁月静好,并无什么磕绊,除了最后的误会。可稍稍有过经历的人都明白,一个单身女性在外单独打拼的艰辛。
卓月记得自己像苗桐这么大时,已经在晨报做记者,她是初生牛犊锋芒毕露,有才华却不懂得收敛,闯了祸自然有人给收拾,连上司都开玩笑似的叫她一句卓大小姐。她确实是个众星拱月的千金小姐,不懂什么叫畏惧。可苗桐完全与她相反,行事低调锋芒内敛,受了什么委屈也只是笑一笑,再大的事情都能咬牙忍下去,一双单薄的肩膀什么都能扛起来。
就算是爱情,也可以忍,因为已经习惯了忍耐着不要去橱窗里看自己买不起的东西。
苗桐搅着杯子里的咖啡,轻嘘口气:“总之,就是这样,都是没想到的事。”
“那你们有什么打算,要结婚吗?”
“暂时没有,现在这样挺好。”苗桐补充,“我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卓月没有说话,其实她在担心另一件事。
“对了,白先生的换肾手术做了有多久了?”
“六年了。”
卓月当年做过一个报道,就是关于医院换肾患者的调查,每年市内在等待肾源的有上万个患者,可能成功等到的也只有一千多个。而且即使换了肾,也有一大堆的并发症在等着,很多患者熬不过一年。白惜言换肾已经六年了,对于换肾患者五年的成活率有百分之六十,可十年的成活率只有百分之一。
苗桐投过来的视线,明朗的,淡然的,并不是一无所知。卓月心里一揪,那些丧气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只好换了个话题:“对了,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随时可以,我感觉自己已经离开太久了。”
“那就明天正式上班吧,下午先跟我去社里认领你的办公桌,跟老同事打个招呼。”
下午苗桐就回了编辑部,熟悉的楼层电梯门一打开就是前台那尊关二爷的像,香火依旧旺盛。前台文员已经换了,这个职务通常更新不慢。苗桐走进编辑部,多是老面孔里夹着新面孔,魁姐大叫一声站起来露出高耸的肚子,原来是有喜了。
唐律听见鼓掌声从办公室里出来,看见苗桐他露出意外的表情,却很快笑了。
“唐律啊,我把徒弟交给你了,这可是尖兵便宜你了。”
他大方地伸出手:“苗桐,欢迎你回来。”
疾风骤雨
虽然是回到老单位,可毕竟离开了近一年,许多事情要重新接手,自然要忙上一段日子。大约是过去半年与白惜言在一起整日闲散,无所事事的日子过久了人就萎靡了。如今重新投入工作简直是说不出的欢愉,她就是实打实的一个工作狂。
白惜言也忙,基本上隔上一两日就要去公司,还有些应酬也是要去的。所幸他爱惜身体,走哪里都带着家庭医生,只求稳妥。只是再稳妥,他参与公司项目的事,也没有跟姐姐们说,离得远他也耐不住唠叨。
晚上吃过饭,苗桐提议去山上散步,初夏去山顶露营的人很多,从半山腰能看见山顶的篝火,山下城市里的璀璨灯影如星海,路边草丛里虫鸣声热闹起来,微风徐徐,送来夜来香的味道。白惜言牵着苗桐的手慢悠悠地走,偶尔扭头跟她说上一两句话,苗桐懒洋洋地应着,或干脆给他个小狗似的鼻音。
闲聊间又想起公司最近竞标的那块地的事,白惜言突然问:“对了,替我们公司做个调查,你想住什么样的房子?”
“……木头的。”苗桐认真地想象,“童话里的森林小木屋,不像钢筋水泥那样冰冷,木头是有温度的,好像会呼吸有生命,有种被森林拥抱在怀里的感觉。”
“我以为你会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什么的。”
“太土了,都被用烂了。”苗桐往前紧跑两步,而后背手倒着走,“说真的,刚才说的那些也就是个妄想而已,其实建全木的屋子太浪费了,本身气候变暖水土流失,再加上接着发展经济的由头乱砍滥伐,还有填海造城根本就是在破坏海洋生态,人类若是再不把保护环境放在刻不容缓的位置上,基本上就是在自掘坟墓。”
一本正经的记者腔,认真起来眼神像头狡猾的狐,好似要将人的心里话都逼出来似的。他看得心动,把人扯过来压在自家门口的栅栏上亲了口:“我的苗记者,看见你这忧国忧民的认真模样我就嘴馋,怎么办?”
“要不要我把忧国忧民的祖师爷范仲淹范老先生的画像贴你的卧室床头,让你馋个够?”
白惜言贴着她的额头笑,手上也不肯松开,不轻不重地捏着她的腰。苗桐被捏得直躲,被这种性暗示闹得有些不知所措。在性事上白惜言丝毫不节制,为了他的身体,苗桐只能找各种理由推脱。可是像白惜言这种步步为营的求欢手段,一般五次能拒绝三次已是不易。
一路相缠着进了客厅,他们在沙发上尽兴地拥吻,只有一盏小夜灯幽幽地笼罩着甜蜜的情人——突然客厅里灯光大亮,卫生间门口穿着黑T恤皮短裤头发上滴着水的年轻女孩,捂住嘴,半响才“啊”地大叫一声捂住眼。
白惜言扯过毯子盖住苗桐,十分吃惊:“……元元?”
等苗桐从屋子里换好衣裳出来,两人不知说了什么,元元在白惜言对面坐着跟只小斗鸡似的,差点就炸毛了。
“小桐,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姐的大女儿元元。”白惜言拍了拍她的脸无可奈何却又宠得不行的样子,“元元,这是我的女朋友苗桐。”
“哦。”元元上下打量她两眼,就把脸别过去了,“这种货色你也稀罕,舅舅你是不是憋太久,觉得母猪赛貂蝉了啊?”
“元元!”白惜言厉声呵斥,“不许没礼貌!快道歉!”
元元脸上挂不住,眼泪来得也快,猛地站起来大哭:“凭什么要我道歉!要道歉也是你道歉,你怎么答应我的!?你对得起瑞莎姐姐吗?我不碍着你的事儿了,刚才打断的你们继续!反正这屋子我待不下去,想起你摸这个丑女人我就恶心!”说完她拉着门口的行李就跑出门。
苗桐本不知道他的外甥女为何这样愤怒,突然听见瑞莎的名字便明白了。每段恋情都有她的拥护者,孩子面对不能接受的事实,反应更直接更激烈。
“她一个孩子,这样跑出去可以吗?”
“她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自己可以管得了自己。”白惜言招手让她过去,湿漉漉的眼珠里满是抱歉,“对不起,我二姐和姐夫从小只宠孩子不懂教育,元元从小性格就像个小暴龙,又任性,十八岁了还这么不懂分寸。请你原谅她。”
苗桐摇摇头:“没关系,这种程度的出言不逊我还不至于放在心上。”
第二天白惜言在公司开会时接到二姐的电话,那边心急火燎,听见他的声音就委屈地哭出来:“怎么办,元元离家出走了,也不在朋友那里,不知道去了哪……早知道我就不打她了。”
“二姐你别急,元元昨天来我这里了。”女人的哭声让白惜言头昏脑胀,“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早恋!”
白惜言扶住额头:“……十八岁谈恋爱也不算早恋了吧?”
“早恋也就算了啊,那男人可是她的老师,比她大了十二岁。我也只是口头吓唬她,要去他们学校找校长,又没真去。她竟然说,不认我这个妈,要跟我断绝关系要我不要管她。”白敏哭天抢地,鼻涕一把泪一把,“我十九岁就生了她,还被老爸赶出家门,我容易吗?我还不是为了她好,她竟然为了个男人……你跟她说,她不用回来了,这个女儿我也不要了。”
听着二姐白敏哭诉了一通,白惜言只能好生劝慰了一番,挂了电话才觉得好笑。母亲少女时期就喜欢成熟的男人,女儿竟然也像她,基因这个东西真的是奇妙。而这两个姐姐在性格上多半像父亲那样我行我素,而他无论相貌还是性子都多偏向母亲。
母亲生前每年都要叫影楼的摄影师来家里拍几次照片,夏天多是深底暗花旗袍,冬天是改良的对襟小绸袄,像养在深闺大院不知人间疾苦的旧家小姐,或坐或立都微笑着十分端庄。母亲去得太早,他最熟悉的还是母亲相片上的样子。
开完会已经下午两点了,他拿出手机想问苗桐有没有吃午饭,却看见有两个没有署名的未接来电,不过号码却是烂熟于心的。
他打过去,那边很快就接起来了,也是熟悉的声音:“惜言?”
“瑞莎,不好意思,我开会没听到电话,是元元去找你了吧?”
另一端突兀地叹了口气,又苦笑:“……怎么事隔多年给你打个电话,竟然连回话都跟从前一模一样。”
从前白惜言还与瑞莎在一起时,经常忙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工作时电话都是不接的,就算接了也是匆匆的一句,我在开会,等下打给你。他每天奋战在酒桌上喝得醉醺醺的,约会的时间少之又少。外甥女元元从小就缠这个小舅舅,他忙,就把外甥女丢给瑞莎照顾。时间长了,元元与瑞莎更亲厚了些,两个人相处得像对小姐妹。
没有几个年轻的女孩能受得了寂寞如雪的恋爱,明明是有恋人却形影单只,分手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想起从前的种种,白惜言依旧觉得有愧于她,只是感情这种事不是愧疚可以填补的,错过了也只能认栽。
“……这说明你甩了我是明智的选择。”
“嗯,这会儿有些庆幸了。”瑞莎咯咯笑,“对了,昨天元元哭着跑来跟我说,你交了个女朋友,你认识的女人我一只手都能数过来,难道是你那个法语翻译袁佩佩?”
“公司里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把袁佩佩当成勾引我的狐狸精,她已经跟我抱怨过几回了,就别冤枉她了。”白惜言也没打算瞒着这个前女友,毕竟在成为恋人之前他们可是无话不谈的死党,“其实是我十几年前助养的孩子,她长大了,像田螺姑娘那样来报恩。”
瑞莎怔了一会儿:“太神话了,现实版的长腿叔叔,简直不像你身上会发生的事。
“是啊,我也觉得。”他转移了话题,“你不是去法国进修,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半年前就回来了,元元知道的。”
“……改天叫上谢翎一起聚聚吧。”
“好,元元先在我这里吧,我会好好劝她的,有我照顾你放心。”
虽然不想麻烦瑞莎,但是她照顾元元无疑是最让人放心的。
可这件事他不想告诉苗桐,没有人会喜欢男朋友跟前女友有联系,况且元元对她充满敌意。走出公司大门时,远远地他看见小莫把车停在路边,车窗是摇下来的,苗桐正拿着一叠打印的资料不知看什么。天将黑未黑的时候,路灯却雪亮地落在她的侧脸上,整个人好似在闪光。
“白叔叔!”身后有人喊他,吴小芳一脸惊喜地跑过来,“能碰见你,我今天也太走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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