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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不也是改嫁了!”
繁星嘲讽的轻哼了一声,早知道他们就是这样的结果的。
“什么我拦着?不是你不让我见女儿吗?”祝琴也是不礼让的。
两人彼此吼完才楞住,几乎同时出声:“那五年女儿跟谁?”
繁星扫了他们一眼,目光寒冷。
“我以为你会去接……”祝琴语气软了下来。
“唉,做了那种事,怎么有脸见女儿。”陆伟悻悻坐下。
“我也是……所以……”
雷煦明坐到了繁星身旁,明显发现她听见这番对话时身体一震。
原来,真相是这样……不是抛弃,而是因为歉疚无法面对又以为对方会去接,然后让他们曾经爱情的结晶沦落到需要乞讨的地步。
陆伟和祝琴没再针锋相对,同时滋长的内疚缠得他们快要窒息,呆坐了片刻,说了许多道歉的话语,最后在繁星不言不语的情况下失望而归。
走了,都走了。
繁星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将身子靠在雷煦明的肩上:“他们都老了很多。”
他听出她话语里的软化。
“其实我不要他们的道歉……”最在乎的一项已经被剔除,她不是被抛弃的,只是被那么可笑的一个误会而放逐,“我只想做女儿罢了……”父母对女儿充满歉疚,那样的关系,实在不象是亲子。
“一直告诉自己要对他们死心,要忘记他们以前对我的好,就是怕自己对他们有希望,有了希望就会有贪念,然后就会在希望和失望里翻腾沉沦,很难受……”
“原谅他们了吗?”他摸着她的长发。
她在他肩上摇了摇头:“没有。好难受……爱的人和恨的人是同样的人,好难受……”
“那就不要去想。”他抚着她的眉心,“把爱或者把恨忘掉那天再去想。”让时间来做决定好了。
“恩。”她点了点头。
下了许多天的雨终于停了。
嚣张也奇迹般的回到了“当归”。
“嚣张”素来最不喜欢它的杀杀都扑上去狂亲不已了。
欧阳东西也抱着它,用围裙偷偷拭了拭眼泪,那温热的躯体,油滑的毛,真的是她的嚣张,她的嚣张回来了。
“不对哦。”陆繁星在旁边研究着,“为什么嚣张出去受苦了这么久,反而胖了?”
“会不会是绝症?”杀杀出口没什么好话。
欧阳东西狠狠瞪了她一眼,但是心里也是惴惴的,立刻就带嚣张出去看了兽医,回来的时候一脸呆傻。
杀杀和繁星都很关心的迎过去问究竟怎么了。
欧阳东西树牌一块:“怀孕!”
杀杀和繁星同时尖叫出声。
杀杀:“嚣张是母狗?”
繁星:“所以它那天跑出去完全不是受什么不良影响只是因为发春?”
真是白为它担心了许久,哼!
尖叫完,三个人都抱在一起大笑着,跳着,闹着。
杀杀大概觉得这个事情还不够震撼,冒出了一句:“忘了和你们说了,我也怀孕了。”
欧阳东西和繁星都停下了动作,想问什么,最终还是没问。孩子的父亲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杀杀现在怀孕是满脸笑容的。
杀杀摸着自己的肚子,一脸满足:“我会有一个很乖的宝宝。”
“我是乖宝的干妈!”繁星仗着说话比东西写字快,先占了有利位置。
东西火了,直接写:“我是干妈的干妈!”
三个人又笑成了一团。
雷煦明来接繁星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番景象:“什么事这么开心?”
“亲爱的”繁星飞扑到他怀里闹他,“杀杀和嚣张都怀孕了,不如我们也怀个玩玩吧!”
“好啊。”他很大方的答应,“不过我要求按正常流程来。”所谓正常流程是,先有许可证,然后再杀猪,哦不,怀孕。
她撅起嘴,瞪他,很是不满,真是小气。
他琥珀色的桃花眼笑笑的回瞪她。
是她先泄气:“好,给你个机会,明天我在杭州某个地方,如果你找到了我,那我就答应。”
他会找到她吗?
她坐在当年的那家医院门口,无聊的玩着手指。
这个问题她一点都不担心,真的。
和当年的心情完全不一样,她深信,她最爱的那个人,虽然没有五色云彩,没有孙悟空和猪八戒,可是他会来带走她。
就象此刻一样。
修长漂亮的手掌伸到她的眼前,她抬头就看见他俊美儒雅的容颜。
她放心的将手放入他的掌中,由他将她牵起。
他倾身吻向她翘翘鼻子上的小小雀斑:“你知道吗,雀斑还有个名字,是阳光的吻痕。被阳光吻过的人,一定会被阳光再找到的。”
她笑了,从脸上溢出幸福的光芒,又难为情不想让他看她笑得如此傻的样子,跳着搂上他的脖子:“背我回家吧。”
“为什么要我背?”
“上次喝醉了印象不深刻啦,快点快点!”
雷煦明一边还嘀咕着“为什么”,一边却蹲下了身子。
她爬到了他背上,他背着她走。
他不会放开她,梦里,现实里,都不会,他向来说到做到,因为她是他的光,珍之若重。
“你在唱什么?”他听见她在哼歌。
她立刻扯大了嗓门加大了音量:“……我不盼绚丽的灿烂,只求微光能挡风寒,是甘愿也就不怕难,不甘愿早放声哭喊,我要你别的都不管,倔强变勇敢茫然变释然,是甘愿所以能美满,不甘愿才会说伤感,我爱你心就特别软,平淡也浪漫无语也温暖……”
她又在拐弯抹角了。他微微勾起了唇角。
“好听吧!”她唱完了,讨奖赏。
“恩。”他故作严肃的点点头,“还不错。以后我们晚饭洗碗后就追加你10分钟的饭后表演吧。”
哈,还饭后表演。她被他逗笑,从他背上滑了下来。
他也笑了起来。
她先收了夸张的笑声,直起腰,微笑着,主动牵了他的手。
牵了手的手,今天一定一起走。
他明白她的承诺,抬高相握的手,浅笑着吻了吻她的手指。
他们的未来,迎着光。
尾声
她无助的坐在医院门口的地上。
很醒目,因为她怕她等的人第一眼看不见她。
医院进进出出的人好多。
没有人留意到她。
她的眼睛睁的好酸,可是她怕她错过她等的人。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跳过。
天色也被一把硕大的毛笔,染成了黑色。
她等的人一直没有出现。
明明是夏天,她却感觉到了冷。
猛然间。的07
天被打开了,露出了天外面的光。
有个人从天的窗子上伏下身,对她伸出手。
她傻傻的。
他就笑着对她说:“发什么呆?”
“你是谁?”她忘了她的伤心。
“我是彼得·雷。”他很臭屁的回答。
“没听说过。”她很老实。
他有些不耐烦了:“你有没有童年啊?”
“我只听说过彼得·潘。”而且潘也比较好听。
他皱起了眉:“不对,这里台词不应该是这样说的。”
“那是怎样?”她似个小孩,认真的讨教。
“你应该说‘什么童年?如果是你这种的话,确实没有’。”
她从睡梦中笑了出来。
“怎么了?”他睁开惺忪的眼,吻了吻她的额头。
“做了个好梦。”
“有我吗?”
“就是因为有你。”
他满足的笑了,又闭上了眼。
她看了看窗外:“陪我去看日出好不好?”
他打了个呵欠:“好。”伸手去摸床旁的眼镜。
他工作太累了,刚刚到南京许多事要忙,她实在不该拉他起床。
“算了。”她拉他躺下,“我们继续睡觉吧。”
“没关系。”他抱她起来,在窗前的地毯上坐下,“我们在这看,看完再睡觉。”
窗外的天一点一点的亮了起来。
破晓,真是一个好听的词语。
明明该是没有声音的,偏偏她听见了。
那“刷”的一声,仿佛是人生一页泛黄的旧台历被撕去,露出了崭新雪白干净的新的一天。
太阳在大厦与大厦的缝间渐渐升起。
她没有注意。
她的目光都停驻在身边这个男人的身上。
他的眼镜反射着金黄色的微光。
只有那么一点点,与那太阳万丈光芒比起来是如此微不足道。但便是为了这息微光,她可以奋不顾身,勇往直前。
全文完
后记1
这篇文打破我一个惯例,写完之后若无要求从不看从不修的惯例。
因为,它对我来说如此重要。
看我文的姐妹,也许有一天,或者现在,就在为人母,如果因为看了《微光》,以后与家中那位起分歧时,稍微注意下不要有小孩在旁,那么,我就很开心了^^。
之所以费那么多精力,写那么多字,只是想说说这个微小的心愿。或许有些傻气,但是这种傻气却是一直为我所骄傲的。
这篇文的构思,是在凤凰的沱江边完成的。
是一个人背着包去的凤凰,但是并不孤单,因为在那边认识很多很有趣的朋友。湖北的张姐,江西的商叔,西安的小情侣,武汉的亮子、小刚和警察。
一起去漂流,分了两筏,然后说好彼此不内战。
我们这筏在前面,和前面的人恶战,大声呼叫后方支援,搞了半天,支援到了,敌人也走了。
每次都是这样,他们晃晃悠悠的在后面,居然还有空啃玉米= =。
上了岸,我们就狂鄙视后船的人,非常鄙视,十分鄙视,将鄙视进行到底,玩了漂流全身都没湿多少的,大家见到了一定要鄙视。
回了凤凰城里,我们窝在北门的城墙下吃炒绿豆粉。
一人从店里搬了一张小凳子,排排坐在城墙下,很是壮观,路过的游人都问我们那米粉是从哪买的。
后来我们都拍着胸脯说:“咱是什么交情,城墙下吃米粉的交情。”
去凤凰的时候,正遇上西瓜的季节,随便买的都非常的好吃。
武汉三兄弟买了个特大的,冰在了陀江里。
陀江的水不深,离跳岩的启船不远,有个小堤坝,形成一个坡度,给乘船的游人一点小小的刺激。
从我们客栈的吊脚楼走下去,正好就是那个堤坝。
我们就在那玩,西瓜离我们也不远。
后来发现在乘船的人下那个坡度的时候是无反抗能力的,于是一人一瓢的站在那个坝口,有来船就泼。
后来有广东客人远远就喊:“我们手上有相机,手下留情啊。”
大家笑闹成一片。
后来玩够了,各自回房休息,西安MM洗澡好了来我们房间聊天。
老板的儿子敲了门进来:“阿姨,哥哥让你上去吃西瓜。”
西安MM习惯性应了一声,马上发觉不对:“凭什么叫我阿姨,叫他哥哥啊。”
我和张姐趴在床上闷笑。
晚饭啊午饭啊消夜啊,都是一起解决的。
有人见我们感情好,过来问:“你们是哪来的。”
我们的其中一个说:“我们来自五湖四海”
我们其他7个就会接着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
默契好的不得了。
还一群人晚上11点将一个手工艺品店的老板堵在店里,让他专为我们刻牛骨,刻自己想的乱七八糟的话,什么“大杀四方一代麻婆”,什么“我是一个警察其实是个流氓”。
都是一群饕餮,成天研究着哪吃,哪最好吃,该上哪吃。上网查,问当地人,最后亲自实验,还写出我们自己的美食攻略。
凤凰是一个友好的城市,在街上与任何人打招呼都可以得到回应,民风非常的淳朴。
而与他们的相遇,是我在凤凰最美丽的片段。
聊天的章节
其实关于这篇文,好象还有很多想法很多话想和大家说,但是一时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和自己父亲决裂的女人,我认识过一个,是我的祖母。
当年家中也算是望族,曾祖父在外面认识了女人,便要抛弃家妻。曾祖母性烈,一根绳子便家中梁上自尽了。的1728ef
祖母愤怒,登报与曾祖父断绝了关系和一切金钱往来,一个人将弟弟抚养成人。一个千金大小姐,要自己养家糊口,并不是随便便能做到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
若毁人发肤的,是父母呢?
看我文的,现在或者以后,大部分都会为人母吧?
若是有一天我不是存心乌鸦,只是随口说说遇到必须要离婚的情况,请理智处理,起码不要在孩子面前失去为人父母的形象,不要因为自己是带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便以为对他们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天下并非无不是的父母。
我这一两句,若然会被人记住,我就很开心了。
说说雷吧。
这篇文是我给自己25岁生日的生日礼物,所以雷这样的一个男人,不过是一个梦罢了。
不和人搞暧昧,对感情不优柔寡断,认定了便不会随便更改,更不会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