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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以前学过魔法就横了是不是,这样的学生不好好教育教育不行。
“你说我?”路德维希看着萨瑟气得手抖的样子,慢慢挑眉扬起下巴,眼神中那种的那股轻视让萨瑟直接理解成了对他的挑衅。
“就是你!我现在命令你马上给我出去罚站!不好好反省,以后就别来上课了!”萨瑟胡子瞪眼,路德维希真的是他见过最恶劣的学生了,当初到底是谁把这个学生选进学校的,居然还是免面试进校,简直就是侮辱维尼莱尔的优秀的学风!还有那个跑来学魔法的铸造师也是,既然来学了就好好学,从开学到现在一直翘课算是怎么回事!
路德维希捂嘴打了个哈欠慢条斯理的站起身来,低头俯视那名身高只到他肩膀的老魔法师,嘴角带着冷笑说道,“你不配!”
别说只是个魔法师,就算是法圣出现了,也没有资格这么对奥托的大皇子说话!路德维希,显然忘了他现在正在隐姓埋名的逃婚ing,身上那股皇室的骄纵傲气没有丝毫的收敛的全部外放。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路德维希成功的成为了全维尼莱尔学院第一个被老师拎着后衣领直接从教室里扔出去的学生,也成了全大陆皇室中第一个被皇帝以外人拎着领子丢出去的皇子。
这应该也算一种荣誉吧!(喂!
☆、35 第三十五章
继萨瑟之后;路德维希那天生霸气侧漏的性格又接二连三的得罪了数位水系魔法老师,在水系魔法科公认的三好老师福瑞娜女士也再无法忍受的将路德维希赶出教室之后,路德维希光荣的成为了全维尼莱尔史上第一个仅开学第一个月就被魔法系水魔法科除名拉进黑名单的学生。
这让老师们深感,不管学生的资质如何;面试考必不可少啊!若早知道路德维希这么难伺候,他们根本不会让路德维希进入学院。不过好在路德维希除了水系魔法以外,还在剑术科和风系魔法科挂名,才让那些恨他的老师们怎样都无法将他开除学籍强制退学。
相较于水魔法科那拥挤的环境;以及老师们那令路德维希不满意的态度,风系魔法科就让路德维希感到舒适多了。
上课都在下午;不用他早起,而且没有随堂考和作业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系主任还经常会深切的询问路德维希有没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老师每隔几天还会带着学生一起吃下午茶。虽然茶点的质量和口感是差了很多,但是尚在“逃亡”旅程中的路德维希表示,这还在他勉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而且风系科因为学生稀少而进行的小班化教学也更接近于路德维希过去在皇宫中的一对一学习,这样情况让他可以更放松下来真正的去注意一下学习的内容,而不是光觉得哪个老师不顺眼。
至于风系老师们会这么善待路德维希的主要原因嘛……今年的风系魔法科一共就五个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是老师们和系主任的重点保护对象,少掉任何一个都等于是少掉一份工资。更不要说路德维希还是一人付着十人份住宿费的大款,俨然成了风系魔法科的一号珍惜动物,在老师们来看谁都能丢,路德维希绝对不能丢。所以为了钱、为了生活,对学生软一点在他们看来是完全可以的。
除了在风系魔法以外,另一个可以让路德维希认真去上的课就是史诗课。史诗课属于一门选修课,学分不多课程无聊,报名之后认认真真跑来上课的学生并不多,而路德维希最近一阵热衷于跑来听讲的原因,只是因为近期的史诗课课题讲的都是有关于两百年前英雄维尼莱尔大战巫妖王的部分。
在他还没有拿到进入图书馆的通行证前,这里成了他唯一可以比较详细的了解两百年前那场杀戮的地方。
坐在路德维希身边的杜克撑着下垂的眼皮,努力的做着笔记。为了完成路德维希交给他的命令,尽管他听着这文绉绉的课程止不住想要打哈欠,但是仍是坚持着,用生命在听课!
杜克那种充满热情,燃烧着小宇宙的专注眼神,让授课老师连连擦汗。
而路德维希则翻动着杜克之前做的课堂笔记,笔记里围绕的重点就只有一个,枪械师——一个已经被世人们神话了的,不再存在的职业。
和大陆上其他的职业不同,枪械师没有等级没有阶段,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只有枪,两把只有枪械师才能制造出来的魔弹枪。在史诗中每一个留下名字的枪械师,几乎都被形容成:拥有比箭圣更金准更远的射杀里,比法圣更强大的破坏力,比剑圣和格斗师更敏捷的身手……
不过与其说是职业,路德维希觉得把他们说成一个专门对付巫妖王和魔王的族群更合适一点。一个被大陆上所有皇族权贵一次次利用,不断背负着“正义”这个枷锁一次又一次被扔上战场,在最危险的前线送死的可悲族群。
如果说枪械师现在还存在的话,路德维希估计还会有点想要了解他们的欲望,不过很可惜,那个种族已经在两百年前灭族了,他现在关心的只是巫妖王的部分。
“老师!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枪械师了的话,那巫妖王如果再出现的话,我们要怎么办!”有个学生发出了路德维希比较在意的问题。
“作为维尼莱尔的学生,面对死族和魔族的侵略,你们要比这个大陆上其他的剑士、魔法师们更勇敢!”史诗课老师热血的批评了那个发问的学生,然后激励和鼓励了大家一番,“一百年前也没有枪械师,但是那时的英雄和勇士们还是一起努力打到了魔王。所以就算之后巫妖王重新降世,只要大家有信念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但巫妖王和魔王怎么可能是有信念就能打到的?
兰斯看着学校中那座最大的雕像,对信仰和努力什么的东西嗤之以鼻。话说,这个雕像刻的真的是他吗?一点都不像呢。
“喂!楼上那个,哪个系的!谁让你爬到屋顶上去的,快给我下来!扣你学分啊!”
“……”扣就扣吧,反正不是钱就行。兰斯继续迎风蹲在屋顶上看着那尊三层楼高的维尼莱尔雕像,心想大不了一会儿老师上来抓他的时候,他就装梦游好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不过比起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更让兰斯在意的反而他前几天在宿舍时感觉到的死气。
很微弱,但是感觉却非常的近,近的好像就在他左右一般。
距离巫妖王诞生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具备成为巫妖王资格的候选人应该都拿到了死界文书的残卷,或者是被亡灵兽寄宿,兰斯一点都不认为这个时候感觉到的死气会是什么单纯的巧合。
可是那个候选人是谁,进入这个学院要做什么?难道说是那些候选人也觉得死器被藏在了这个学院中吗?兰斯眯起眼睛,黑色的瞳孔一瞬间竟然闪出一抹金色的光。
“吱~”掘金鼠抓着兰斯的袖子,紧张的看着兰斯。主人的表情好严肃,今天不会又没有饭吃吧,都这么晚了……主人,你爸叫你每天都按时吃饭哟~
兰斯搔了搔金毛小老鼠的下巴,紧接着就觉得衣领一轻,一个愤怒的老师提起兰斯就往楼下拽去。不用想,在魔法系中脾气这么差,行为比某些斗气系老师还要暴力的就只有可能是那位第一个将路德维希丢出教室的萨瑟老师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得知这件事情的路德维希免不了在餐厅对着兰斯调侃了一番。
“你们那是什么笑容?”兰斯看着坐在餐厅中间的路德维希和杜克,虽然他很想无视掉这个两个人,但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来得起高级餐厅的。除去厨师,这个餐厅一共也就十多个学生,而一年级的学生似乎就他们三个。
“梦游虽然不是个大病,但还是有危险的,找时间赶紧去治治吧。”路德维希现在绝对是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被兰斯坑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他是不会就这么浪费掉的。
“是啊,我听说以前有人梦游不小心走到阳台上,摔成残废的。你还爬屋顶那危险度数就更高了。”杜克脸上堆着诚恳,但是此刻和路德维希搭在一起,兰斯怎么看怎么有种狼狈为奸的感觉。
“……”兰斯一开始没有说话,端着餐盘十分淡定的坐到路德维希对面,掏出一枚魔核丢给掘金鼠当早餐后,自己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兰斯擦了擦嘴,动作优雅得丝毫不输路德维希在安德烈面前装腔作势时的样子,“下周起一年新生要统一到野外实训一个月,实训允许携带魔兽,但是却不能携带普通家畜,作为一个驯兽师,您觉得我应该给你开一张高级魔兽证明呢?还是中低级魔兽证明,或者说就干脆不给你开了?”
高级证明,会暴露米菲斯特是独角兽的身份证,而不开,路德维希就不得不和米菲斯特分开一个月……他自己倒是没什么,但就米菲斯特看不到他时的火爆脾气……路德维希有点怀疑,如果他不带上米菲斯特那他回来的时候是否还能看见他的宿舍?
这次兰斯无疑又掐住了路德维希的命脉,路德维希抿唇微笑,但这回他不想那么顺兰斯的意,“谢谢你的提醒,不过这个学校应该不只你一个驯兽师吧。”
的确,维尼莱尔不只兰斯一个驯兽师,但是只有六级以上的驯兽师才拥有鉴定魔兽的资格,偏偏除了兰斯以外所有学生中最高的驯兽师等级也就只有五级,而老师们的等级又都在八级以上……六级、七级,作为驯兽师职业中一个高级和低级分水岭的等级,真的在维尼莱尔学院中绝迹了。
而让老师进行测定……路德维希一点都不想被别人知道米菲斯特是独角兽,不然他早在和兰斯重逢的那天就把另一块暗属性魔核拿出来给米菲斯特用了,说不定用了那魔核之后,米菲斯特头上都能长出肉疙瘩了呢。
所以苦苦熬到野外实训的前一天晚上,路德维希也只能让杜克带着钱去找兰斯,他有一种预感,总有一天,他会被兰斯挖空的……
☆、36 第三十六章
今年的新生共计257名,按照学校的惯例分成了25组;每组人数8至11人不等。分组采用的是自由组队方式;所以多数学生早在野外实训开始之前就已经自己找好了队伍;但学生自由组队就必然会造成一些不受欢迎的人找不到队伍。
而这些落单的人,就会被学校强制编队。比如说像路德维希这样因为得罪老师而恶名昭著的学生;和兰斯这种开学到现在所有课全部翘课到让大家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的学生,他们没有任何意外的在混编队伍里团聚了。
至于杜克,在剑术科优异的表现让他早在几周前就陆陆续续收到好几个邀请;不过为了能和路德维希在一起,他将这些邀请全部拒绝了。
三人各自做完介绍之后就坐在一边继续听着其他人的自我介绍,毕竟要相处一个月至少还是需要了解一下同伴叫什么名字的。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他们所在的这只队伍的奇葩程度,还真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述。
喜欢显摆自己父亲和兄长是皇宫御用草药师的三级牧师;连虫子都不忍心踩死的四级格斗士;看起来面瘫少话事实上却是结巴不会说话的土系魔武双修盾卫;明明怕黑却还要跑去当刺客装逼的搞不清楚状况少年;以及能力极差只会说自己是贵族的死胖子和他家的两名随从。
胖子金显然是被家里宠坏了,一上来就摆姿态指挥别人帮他办事;“我是金。特洛马丁。特洛马丁男爵是我爸。我现在宣布以贵族的身份命令你们,全部听我指挥!你、你、你,把我的行李拿起来,就可以开始走了!”
他所点的三个人中两个是他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伴读,而另一个则是胆小不敢惹事的格斗士罗纳。罗纳似乎是贫穷家庭出生的,所以一听对方是贵族也没有多话就老实的拿起了行礼。
其他人虽然觉得这家伙讨厌,但是就目前状况看来事不关己,也就懒得和金废话,各自拿起自己的行礼按照地图的直视往重点进发。有些早就确认好队员的队伍已经比他们早出发半天了,大家也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接下来的七八天里,金渐渐发现罗纳很好差遣就干脆彻底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佣人,什么脏活类乎都丢给他去敢。自己也越发的大胆的开始指示起了别人,继罗纳之后,刺客赛然,盾卫马斯特都或多或少的被金指挥着做了一些事情。看到这样的情况,金的虚荣、贪婪和懒惰膨胀得越来越大。
终于在第十天的早上他开始想要使唤看似只是暴发户的路德维希和兰斯,而其中最先被金瞄上的就是路德维希的爱马,米菲斯特。
“喂!前面那个黄毛,把你的马给我骑!”走了几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