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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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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香做好的汤菜是肉嫩汤鲜,青椒溜肥肠是肥而不腻,辣香浓郁;五花肉炒笋尖是色鲜肉嫩、山蘑鲜笋排骨汤那就更不用说,绝对是补身体的鲜汤,汤汁鲜香浓郁,味道鲜美,排骨软烂滑嫩,山蘑和竹笋香嫩滑口;蒜香血肠是蒜香浓郁,清口滑嫩,这几个菜色都令人垂涎不已。

    一直在烧火观看的司连翘早已等不及了,丁香做好一盘,他就颇有眼色地端到饭桌上。

    司凌霄盘的炉子也弄得差不多了,就等着明天太阳好能晒一天,好赶上后天集市上使用。

    丁香看做好饭菜,出门脆生生地叫了声:“大叔,先别忙活了,吃饭啦,明天还有一天时间,不着急……”

    司凌霄应了一声,洗手吃饭了。

    三人坐定开饭后,司连翘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一样接着一样的品尝,尤其是那盘金灿灿的炒辣子肥肠,司连翘可没少吃。司凌霄更是一句话都不多说,来了句“好吃”,就埋首肉吃饭,典型的“食不语,寝不言。”

    丁香做菜带劲,吃起起来可就没那么热情了。这些菜她其实也不稀罕,来到大叔家后,也没缺着她吃肉,她一点都不馋。这些菜要是换成猪肉做,就是现代人的家常菜,她原来吃的美食多了,哪里能稀罕这些,她又没挨过饿,自然不会没饥没饱地吃东西。

    晚上,丁香把煮好的猪头肉和大肠晾上,准备第二天再进行熏制上色。用不了的肉还可以做成腊肉放置,保存时间长,不会坏掉;腊肉具有独特的风味,虽然丁香选择做腊肉的时候不好,但这不妨碍她做美味食物。

    丁香让大叔把大块猪肉切成长条,用盐、花椒先反复揉搓腌制好,等明天把猪头肉和腊肉可以一起熏制。

    丁香忙完,又去洗漱,完了她又想到了老鼠的事情,今天大叔没时间帮她看屋子,她还是不安心,一会还得麻烦大叔帮她看看屋里有没有老鼠。

    结果到了最后,司凌霄和司连翘都给她检查屋子,俩人瞧了桌底,又看床底,因为晚上的油灯太暗,什么也看不到,还是司凌霄看着丁香睡觉的,这次美男这作陪。

    三人倒是说起集市上卖东西的事情。

    “大叔,集市上的人多吗?”丁香问起赶集的事情,她还没去赶过集市。比起现代的高楼大厦,货品的琳琅满目,古代的集市没什么逛头,丁香上了一次街就没什么好奇心了,这里又不是县城,还真没个看头;六盘镇的景色倒是很美,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是个好地方,丁香也不急着一天就了解完事,她一次看完了,以后干嘛,所以丁香等着以后有时间慢慢看。

    “还算不少,附近村里的人都等着这天来集市买卖东西。”司凌霄不是个嘴巴滑头的人,有什么说什么,不会花言巧语。

    “人多着呢,还有过路人,也有凑热闹的,大人孩子都不少。”司连翘补了一句。

    丁香听到人多,高兴地眉开眼笑。人多表示她的串能多卖,必然会多赚银子,那她就有自己赚的钱花了,这事最值得她兴奋。

    司凌霄看丁香还不睡,就说:“忙了一天,赶紧睡觉,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司凌霄深沉稳重,规矩多,他这会就是家里的大家长,管着俩孩子。

    丁香最听大叔的劝了,乖乖蒙头睡觉了。

    夜深沉,睡意浓。三人忙活了大半天,都累了,很快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次日一早,司凌霄就把砌好的炉子搬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晒上。

    清晨的阳光好,空气清新,鸟儿鸣叫,花儿娇艳,露珠透亮,处处透露着一天美好的开始。

    丁香烙了几个的咸香芝麻鸡蛋饼,熬了鲜菇瘦肉粥,添了盘熘肝尖,这样的营养早餐让三人胃口大开,吃个精光。

    司凌霄刷好锅后,丁香把锅擦干,锅内放上小米、红枣、白糖(不用加水,白糖多放点),搭上铁篦子,将晾好的猪头肉和准备做腊肉的腌肉放到上面,盖好锅盖。锅盖的周围可能有缝隙,丁香就让大叔找了一些碎步围在锅盖边缘,以防止锅盖漏气。准备好了这些,就可以开火熏制猪肉。可以烧些麦秸,这样的火不毒,还能起到最好的效果(比用木柴好),大火熏制约一刻钟就可以关火取出。

    这样熏制的猪头肉色泽金黄红润,比卤制的颜色鲜亮,味道独特醇香,让人一看就能眼馋。

    这些都是司家兄弟看着丁香摆弄的,司连翘看到出锅的猪头肉,情不自禁地夸奖丁香,“丁香,你这厨艺算是炉火纯青了,这么一熏,颜色立马就变得不一样,鲜亮地让人流口水,厉害……”他是彻底服了丁香的厨艺。

    丁香哪能接受这样的夸奖,还炉火纯青,她也就在这厨艺落后的古代显摆一下,若是到了现代,她这水平也就是个学徒水平,这个词她可是觉得受之有愧。

    “我可担不起你这么说,只要你和大叔喜欢就好了。这猪头肉晾凉就好吃了,你们可以尝尝。”

    司连翘早已忍耐不住,伸手撕下一块瘦肉放到嘴里嚼着,香咸味美,还有嚼头,好吃。丁香做出的事物,司连翘没别的夸奖词语,全用好吃来形容了。

    司凌霄也伸手拿了一块品尝,点头肯定了丁香的好手艺。他吃完口中的肉,和二人说道:“我去山上砍几颗竹子,回来做竹签。”

    作者有话要说:好歹完成任务了,下章就开始赚钱了O(∩_∩)O~;在此谢谢媺媺和优优的雷,同时也谢谢大家……

    小贴士:

    猪头肉的美味,于民间早就声誉鹊起,据说淮扬菜系中的“扒烧整猪头”火工最讲究、历史最悠久,是道久负盛名的淮扬名菜。猪肉为人类提供优质蛋白质和必需的脂肪酸。猪肉可提供血红素(有机铁)和促进铁吸收的半胱氨酸,能改善缺铁性贫血。猪头肉适宜人群,一般人都可食用湿热痰滞内蕴者慎服;肥胖、血脂较高者不宜多食;猪头肉为动风发疾之物.凡有风邪偏盛之人忌食猪头肉。猪头肉的食疗作用,性平,味甘咸;补虚,滋阴,养血,润燥。

    酸菜白肉血肠简介

    鲜美醇香,营养丰富的白肉血肠,早以成为了群众雅俗公赏的风味名菜。白肉血肠产于何时,是由何人创的,以难于考证。但白肉血肠和满族世世代代用猪祭祀还愿的民俗是分不开的。和白肉血肠相连系的祭祀有两种;一种是满族的大祭(俗称烧香答祖宗,即跳神还愿)献猪于神,举行“领牲”,“摆件子”的典仪,必须在夜间吉时进行。天亮前仪式结束。另一种是满族祭天典礼(俗称给外头,也叫还愿),日出开始,先“念杆子”后“摆案子”。在敬供天神后,人食。须当天将全猪吃净。日落前,告终。满族祭祀为大喜事,人客多,不兴上礼,凡来者,一律白吃,为拉大伙吃的好吃的全使宾主男女老少,同食共乐。锅头当众单腿跪把片肉的小菜墩放在膝盖上,用片刀飞快的把肉片成薄片,供大家吃。(食祭肉时蘸佐料,禁酒,不办席。)这新宰的猪,煮的这样的嫩,片的那么薄,吃着满口香。五花三层的白肉片,新血灌的鲜血肠,有清血肠,混血肠,煮熟拉那个可口香,从此便留传了白肉血肠。在满族的故乡至今仍有专做白肉血肠的饭馆,一些从外地来的人往往把品尝这独具风味的白肉血肠同游览白山黑水的美好风光,共加赞贺。

    酸菜炖白肉血肠是满族风味名菜。也可以用沙锅炖制。

    原料:

    猪肠、五花猪肉、酸菜、粉丝。

    做法:

    1、将猪肠用碱水或盐水洗净,把鲜猪血搅开,去浮沫,加入葱、姜、蒜、盐、味精等作料后灌入猪肠,煮熟切段;

    2、将五花猪肉用开水紧透,去掉浮沫和血腥味,再重新换清水煮熟,切成薄片,然后将白肉、血肠,以及切好的酸菜和粉丝一道放进锅里用清水炖半小时即成。吃时蘸着韭菜花、豆腐乳、芝麻酱等调料。

    口味:这道美味的东北菜冬天吃最适合,此菜白肉不腻,血肠异香,营养十分丰富。




29动心

    丁香和司连翘听说司凌霄要去砍竹子,都想做跟屁虫一起去。不巧的是,家里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婶,说她家公公身体不适,让司连翘给诊治一下。这样的话,司连翘只好拿着药箱和大婶走了。

    晴空万里,天悠悠的蓝,树翠翠的绿,花娇娇的艳,风轻云淡,晴空无限好。

    丁香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挽着一个精致的篮子,跟在司凌霄的身后。她一会儿蹲□子挖点野菜,一会儿摘点野枸杞,转来转去闲不住她。

    司凌霄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布衣,卷起袖子,提起锋利的斧头,照着竹子的根部用力砍下,咔吧一声,回音响彻在空旷的山上。竹子就被砍断,干净利落,丝毫没见拖泥带水。

    丁香瞧见了,不禁暗叹:大叔做什么也是有模有样,除了做饭难吃点,简直无可挑剔。他待人体贴,稳重敦厚,又有学问,既不是无知的山野村夫,也不是心高志远的官家子弟,假如以后她真地会定居吴国,可以考虑嫁给大叔这样的人。丁香此时就认为,大叔这样的性格,无论是古时今,都是挑选良婿的好选择。

    想到这里,丁香的脸情不自禁地烧红了脸,她竟然开始肖想大叔了。不过,司凌霄确实是个好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个居家也居外的能手,让丁香觉得像大叔这样的,就算住到哪里都能生存,大叔能给女人安全感,能让女人依靠。

    丁香瞄到司凌霄那强壮的体格,想着若是以后嫁给大叔,脸烧得更热更红了,她又想起同宿舍女生聊得那些百无禁忌的话题,顿时觉得浑身烧烫发软,嘿嘿,原来她也是个色女啊……

    丁香上大学后,人缘不错,和宿舍的女生都处的不错。她厨艺好,家里又是开饭馆的,经常给室友们带点肉干啥的解馋,她性子开朗,不拘小节,室友也都很喜欢她这个娃娃脸美女。几个女生没事了,吃着零食看着电脑什么都聊,美食、明星、时尚都是她们最爱的话题,尤其是聊起哪个美男来,都兴致高昂,是不是带点暧昧的奸笑,呃,又扯远了……

    丁香是个乐知天命的人,若真是迫于无奈留在古代,只想过大叔这样的生活,隐匿于田园乡村,粗衣淡饭,平凡幸福就好;不想过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显贵生活。因为丁香不怎么看好古代的法定条律,不想和什么王宫贵族打交道,她无权无势,没有大树可乘凉,万一不小心惹到个达官显贵,吃苦受罪不说,要是掉了脑袋怎么办。她可是很惜命的人,不想无缘无故被人黑,被人冤枉,这古代纯粹是有权有势的贵族的天下,她还是做个悠闲乐哉、寄情于山水美食的良民即可。

    丁香还在出神,司凌霄已经一斧一棵竹子,迅速砍倒了几棵,已经足够明天用了。

    司凌霄把竹子往身上一扛,扭头叫醒少根筋的丁香:“丁香,走了,咱们回家。”

    丁香回过神,屁颠屁颠跟在大叔后面,她一直瞅着大叔宽厚的背部,越看越觉得大叔男人味浓厚,他的性格是她喜欢的,人自然是她喜欢的菜,她本想考虑是不是可以和大叔发展一下看看,丁香又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她还是崇尚自由恋爱,两情相悦。

    丁香又一想,不行,若是两人感情深厚了,她某天一觉醒来,再回到了现代怎么办,到时候,她能割舍这份感情吗,大叔又该怎么办?

    唉……丁香叹了口气,还是等等再说吧。现在丁香倒是对大叔的长相好奇不已,按说大叔才二十三岁,怎么会打扮得这么老成。她的求知欲旺盛,非常想知道大叔的真实容貌。丁香就想:什么时候劝着大叔把胡子刮去吧,大叔是一定是个成熟性感的男人。

    二人到了家里,司凌霄坐在院子里削竹签,丁香就在一旁告诉他要多细多长的竹签。

    虽然暂时不能和大叔谈恋爱,可耽误不了丁香和大叔增进感情,丁香抽空去屋里端水,端给一直为她忙碌的大叔喝。

    “大叔,累不累,喝点水?”丁香端来一碗水,殷勤地递给司凌霄。

    司凌霄面上不显,心里可是美得不行,他接过那碗水就咕咚咕咚几口喝下。

    司凌霄觉得,人心都是肉长的,对别人好也是能得到回报的,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就得到了丁香的认可。看看,丁香这不也知道心疼他了。

    丁香眨着水亮的眸子,问司凌霄:“大叔,还喝不?”

    “一碗就够了,你不用忙活,渴了自己喝吧,没事了就在一边玩。”司凌霄就没指望丁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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