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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楚溪回过身,便看见沈松仪与李晓香望着他。
“楚公子觉得无趣了吧。方才松仪与李公子聊得太入迷了,怠慢了楚公子。”
“无妨,只是天色不早了。李蕴若要天黑之前赶回清水乡,差不多该起身了。”
“是啊,沈姑娘,在下与江婶当向姑娘告辞”
李晓香这才刚起身,小腿肚一阵抽搐,“哎哟”惊叫了一声,跌坐了回去。
“怎么了?这是”江婶赶紧来到她的身边,“是方才摔伤了?”
李晓香低着身摇了摇手,脸色一片煞白。
被曲桥矮栏撞伤的地方确实淤了,但还不至于走不得路。泡过热水之后,脚踝处的疼痛也缓解了。
只是方才一起身,小腿却抽筋了。李晓香知道自己正在长个,可家里的饭菜少荤腥,只怕缺钙了。
“玉心!赶紧去请大夫来看看!”沈松仪见李晓香的脸都白了,自然也担心了起来。
“不用不用!只是抽筋了!缓缓就好!”李晓香大声道。
可等了小半会儿,小腿肚还是紧张得不得了,始终不得起身。
江婶可着急了,“还是还是请大夫来看看吧!真要摔伤了可怎么办呢!”
楚溪来到李晓香的面前,单膝半跪了下来,一手抬住李晓香的脚踝,另一手托着她的腿肚,缓缓将她那条腿抬起。
“不要!不要!疼啊!”李晓香按住仔细的膝盖,不让楚溪挪动她。
“要不你一直疼着,要不让我帮你。”
楚溪抬起眼睛,他的目光里是如山的气势,李晓香莫名动弹不得。
腿被抬了起来,架在了楚溪的膝盖上。
李晓香紧闭着眼睛低着头。
楚溪的掌心比她想象的要更加灼热,隔着布料贴着她的腿。疼痛与紧张不再是唯一的感受,反倒是楚溪手指的轮廓和指腹的力度变得更加清晰。他按住李晓香的脚踝,重复着向后膝推拿。
渐渐地,小腿放松了下来,疼痛感消散,只剩下一些酸胀。
李晓香睁开眼睛,正对上楚溪抬起眼帘。
心脏仿佛被揪起来一般,李晓香只觉得眼前这个人莫名的熟悉。
楚溪将李晓香的腿放下,看向江婶道:“这位婶娘不用太过担心。楚某家中的妹妹偶尔也会有同样的症状。回去之后,多补些骨汤便可缓解。”
“这不是什么大病吧?”
楚溪摇了摇头道:“这个年纪的少年身形渐长,吃得也要讲究一些。”
江婶点了点头,虽然楚溪不是大夫,但他的见识自然是她这个农妇比不上的。而且她也觉得李家的饭菜清淡了一些,李晓香平日只怕没吃上几顿肉。她回去得给王氏提个醒,别耽误了晓香。
瞧这孩子,都十三了,还瘦巴巴的,一点都看不出点女人的样子。
“站得起来吗?”楚溪问李晓香。
李晓香缓缓起身,走了两步,呼出一口起来:“没事啦!江婶别担心!多谢楚公子了!”
下意识不去看楚溪,李晓香只想赶紧回家。
“没事就好,回去吧。”
楚溪起了身,弹一弹衣袖这么拽的动作,他做起来还显得有几分文人的知性。
江婶又是一番告谢,沈松仪也约了李晓香下次与其他几位歌姬、乐师饮茶,一行人才离开。
一路上,江婶都在念叨着李晓香喜欢吃什么,得叫老秦去潭子里抓几尾鱼来给李晓香煲汤,或者买点猪碎骨来炖汤也好。
楚溪沉默着跟在她们身后,看着李晓香的背影。
他伸出手,仿佛触上李晓香的影子,只要收紧手指就能将她牢牢扣住。
李晓香耳朵里嗡嗡乱叫,根本就没听见江婶念叨了些什么。
她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自习室里,该死的孽障撑着下巴看着她替她抄作业。
当她抄到一半的时候,孽障忽然在纸面上点了点。
“这道题解错了。”
“啊?哪里错了?”
他挪过草稿纸,笔迹流畅地运算了起来。
从小,他就很聪明。当她在课堂上云里雾里坐飞机的时候,他早就想了个明明白白。
如果她有什么不懂的问题,从来都不寄希望于老师。因为老师只会用大同小异的表达方式将题目解答一遍,而她还是坐飞机飞到了爪哇国。
但是他却仿佛很了解她的大脑构造一半,只言片语就能带动她思考。
“看明白了吗?”
他很认真地看着她。
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觉得孽障不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人。
当李晓香回过神来,她下意识向后望去,却发觉楚溪早就走远了。
他从飞宣阁的正门离去,而她们走的却是杂役出入的偏门。
李晓香轻笑了一声。
出了偏门,一辆马车却候在那里,车夫喊住了江婶。
“请问是江婶与李蕴吗?”
“啊是”江婶狐疑着转身。
“沈姑娘托了我将你们送回清水乡。上车吧!”
“这怎么能这样麻烦沈姑娘呢?我们自己回去便好!”
车夫扬了扬手道:“车钱已经给了。你们就是不坐车前也不会退还!”
李晓香与江婶看了看,江婶叹了口气道:“没想到沈姑娘如此客气,这人情欠下了可如何是好。”
“请问车钱是多少?”
“从都城到清水乡,半个多时辰,五十文自然是要的。”
李晓香点了点头,拉着江婶上了车,两人在车上商量了起来。
“婶婶,沈姑娘为我们请了车也是一番好意,如果我们不承情一来抹了沈姑娘的面子,而来也白费了沈姑娘垫出去的车钱。沈姑娘既然有心与我们结交,这是好事。”
李晓香握住江婶的手,她知道江婶是个实在人,从不占人半分便宜。
“婶子知道。所以婶子想我们好好制些凝脂香露,下回来飞宣阁送给沈姑娘。晓香你觉得如何?”
“我觉得很好啊!还是婶婶想得周到!”
此时的柳凝烟却在屋内,双手紧握,绕着桌子不知道走了多少遍。
阿良站立在一旁,低着头不敢说一句话。
“你说你说楚公子怎么会认识李蕴?李蕴不是从清水乡来的吗?”
“这个这”阿良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楚溪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楚公子倒是提起过想做些香粉生意他觉得李蕴”
“楚公子想做香粉生意?这怎么可能?楚氏富甲都城,如何看得上女人的脂粉生意?”柳凝烟心绪烦乱,对阿良也没有好口气。
阿良闭上嘴不再说话了。
“你说你做事情怎么这么不谨慎!竟然让楚公子看见了!他会如何想我柳凝烟?他带着李蕴去了沈松仪那里,沈松仪定少不了渲染一番颜色!”
“那不然我去打听打听,沈松仪都说了些什么?”
“那还用说!”柳凝烟深深吸了一口气,“下回若李蕴来了,你必要将他接到我这里来!我要亲自向他赔罪!再叫上其他人一起给他多介绍些生意!至少不能让楚公子觉得是我不愿意让李蕴将香露送到沈松仪那里才派了你推他落水!”
阿良称“是”,心中却甚是无奈。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李晓香与江婶在日落之前回到了清水乡。江婶将她扶到了家门口,因为赶着给虎妞做晚饭,没来得及入门与王氏聊上两句就回去了。
只是当李晓香推开房门时,才发觉家里的气氛不一般。
王氏见到李晓香,迎上前来,笑容不似往常那般自然,“晓香回来了?江婶的身体还好吧?”
李晓香顿了顿,心想娘亲是怎么了?自己出门和江婶的身体车上什么关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毓:三哥,你在这里开心什么呢?
楚溪:我搂了她一下呗!
陆毓:三哥你的路还长着呢,乐呵啥啊
第39章
顺着王氏的肩膀望过去;李晓香这才发觉家里好似来了客人。
一个身着似土财主的中年男人坐在桌边正与李明义谈着些什么。
这男人高谈阔论;口水都快溅到她爹的脸上了。李明义又不能别过头去,只能微微向后倾着身子。
而李宿宸陪坐在一旁;看见李晓香的时候故意挤了挤眼睛。
李晓香无语了。看来家里这位客人非一般烦人啊!
不知道与赵云兰、泰安夫妇相比,到底谁的段数比较高?
王氏几乎挡着李晓香入了房门。
关上门之后,李晓香不禁好奇地问:“娘,是谁来了?”
“你爹的表弟,你的表叔。”
“我的表叔?”
李晓香看王氏的脸色;对这位表叔似乎很不待见。
“什么表叔?”
王氏叹了口气,说起关于这位表叔的事。
表叔姓金,名叫金三顺。
李晓香一听这名,口水差点没喷出来。取什么不好?竟然取个韩剧言情女主角的名字?
金表叔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年少时常拿来与李晓香的爹做比较。金表叔家从前是卖米的;全家大字不识得几个。而李晓香她爹家中几代都是读书人,文墨气息浓厚。在外人眼里,自然是李家的门楣高过金家不知多少倍。
可世事难料,这些年过去了,李家的读书人考了多年科举,置顶也就是个秀才,既没有官职,收入也微薄。
再看看金家,金三顺是个聪明人,因缘际会巴结上了都城中一位尚书的儿子,米店生意红火了起来,还在都城中开了两家分号。
金三顺发迹之后,人也不安分了起来。原先糟糠之妻陪着他吃了不少苦头,如今苦尽甘来金三顺却嫌弃她是个黄脸婆,在外面拈花惹草,娶了两个小老婆将发妻活活给气死了。
可偏偏这两个女人肚子不争气,生了三个女儿也没能生出个儿子来。金三顺不得不在意起发妻给她生的儿子——金璧。
其实李明义一向都看不上他这表弟,就冲他发迹之后娶小老婆气死发妻这事儿,李明义也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
“既然这么多年没联系了金表叔上咱们家来做什么?”
别说李明义了,她李晓香对这位表叔也不待见。
“因为你的表哥金璧十六了”
“十六就十六了关我们家什么事儿?”
王氏看着李晓香,眼睛里带着暗示的意味,而李晓香只是睁大了眼睛,完全看不懂王氏眼底的意思。
直到李宿宸敲了敲门,抱着胳膊走了进来,“金表叔觉得十六岁该定亲了。”
“哦。”李晓香点了点头,想起这位表叔好似没什么文化,“他来找爹给他写媒书聘文?”
王氏憋了口气,李宿宸的笑容里带着几分蔫坏的意味,“咱们金表叔是想与我们亲上加亲!”
李晓香傻了。
“亲上加亲”四个字无异于五雷轰顶。
她傻傻指了指自己,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宿宸,“不不是我吧?”
“除了你还有谁?娘还给我生了别的妹妹吗?”
李晓香冲到门口,打开门缝看向金三顺,越看手抖得越厉害。
他戴着一顶掌柜的帽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链子,额头上油光发亮,鼻子下还长着一颗大肉痣。口沫横飞不说,言谈间讲的都是他们家如何有钱,在都城中置了多少家产,他的米店如何日进斗金,他的两个小老婆如何穿金戴银,整日里如何清闲逍遥。
李晓香若是嫁到他们家,就是做少奶奶的命,只要给他生几个胖孙子,以后他所有的家产都是李晓香和她儿子的。
呸——姑奶奶才十三呢!生!生!生!生你妹啊!母猪下崽呢!
李晓香凉飕飕地转过身来,看向王氏,“娘你们该不会应允了吧?”
“为娘自然是不同意的。可你表叔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你的生辰八字,说你的八字与金璧的就是金玉良缘天作之合,你旺他金家的运势,而金璧能保你一生富贵你爹是好说歹说,你表叔都听不进去”
“不是吧我们家有什么好的?”
一穷二白,而且她李晓香既不温柔体贴也不孝顺持家,绣花织布什么的就更不成了!根本不符合这里的择偶标准啊!
“你金表叔从小就被咱们爹压了一头,如今成了有钱人,恨不能向整个都城炫耀他金家过得比李家好。而且再有钱,总有人说他胸无点墨满肚肥油。他就想娶个读书人家的女儿做儿媳妇。可都城里的书香门第眼光高着呢。听说了他以小妾逼死发妻的恶行,谁能不顾家声将女儿到金家?他找来找去,就把主意打到咱们家了。”
李宿宸简简单单就点破了金三顺的心思。
李晓香傻了。她一直都觉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之类的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