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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韦:“说的也是,就算治不好,权且死马当成活马医了。要我说,咱们也别坐在这光说了,干脆一起去喝两杯,边喝边谈怎么样?”
胡车儿:“好啊好啊,实在太好了,我早就有这个意思,怕你刚才喝多了,不能再喝了呢?”
典韦:“哪里的话,咱们说的这么投机,不喝几杯怎么能行?”
两个人说着携手走出营帐。就在这时,张绣的大军赶来袭击曹操,一阵乱箭将二人射死在帐篷前。
典韦就这么和胡车儿死在了一起,合上眼睛前,他们互相看着对方,同时对对方说:“亲爱的朋友,我们就要成为死鬼了。”他们都知道对方想得和自己一样,那就是临死前交了一个好朋友,成了死鬼也不冤了。
事后,张绣派人埋了典韦和胡车儿,但两个人的尸体实在太重,负责葬他们的士兵不停地抱怨:“这两个家伙,和两座山似的,死了也让人不得安生。倒霉,呸!”
6、生错了儿子
官渡之战是曹操和袁绍的对决,在这之前,袁绍有两次机会打到许昌,统一北方。一是在曹操进攻吕布的时候,二是曹操进攻刘备的时候。与袁绍比起来,曹操兵不够多,将不够广。可惜的是袁绍硬是错过了这两次机会,这就怨不得别人了。
袁绍有他的难处,他生错了儿子。
说到儿子,东汉末年,受人羡慕的只有孙坚,差强人意的还有马腾和曹操;刘表的儿子被人拿猪来做比喻,还有人说这种比喻是对猪的侮辱,刘备的儿子更是猪头小队长。
袁绍的三个儿子和猪也相去不远,甚至有人说这三个儿子还不如猪,因为起码,猪不会和自己的兄弟自相残杀。
袁绍有三个儿子,分别是袁谭、袁熙和袁尚。
小时候,袁家这哥仨一起出去玩,邻居见三个人外表水灵,便开玩笑地问:“你们家一共哥儿几个啊?”
袁谭答:“哥儿四个,我爸加我们三个。”
袁熙不服气:“应该是哥儿五个,还有咱妈呢?”
袁谭反驳袁尚:“人家问的是男的,咱妈又不是男的。”
袁熙就说:“凭什么啊,如果算上咱爸,就得把咱妈也算上,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对袁熙的“时代”说,袁谭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但袁尚不干了,争辩道:“既然算上你们妈,也得算上我妈,那就是哥儿六个了。”
袁尚的妈刘氏是袁绍的后妻,袁谭和袁熙的妈已经过世了,所以袁尚又说:“你们妈死了还算进来,自然我妈也应该算。”
围观的邻居都笑起来,袁尚洋洋得意,以为大家赞同他的话。
众人的笑让袁谭袁熙很不服气,袁谭对袁尚嚷嚷:“你妈要是算,那三妈妈、四妈妈、五妈妈、六妈妈、七妈妈都得算(这是指袁绍的五个小妾),就是哥儿十一个啦。”
众人又笑,袁谭也得意起来。
袁熙见哥哥弟弟的话都得到了众人的笑声,开始着急,他一向认为自己见解不凡,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冷落,着急地对袁尚发表自己的意见:“就是,大哥说得对,反正三妈妈她们都是下等人,和你妈一样,算上你妈,当然也得算她们。”
他也如愿地得到了邻居的笑声。
袁尚生气了,一拳打在袁熙的鼻梁子上,喊道:“你妈才是下等人,你妈才是下等人。”
袁熙袁谭两人联手,合力给了袁尚一顿暴捶,邻居们花了好半天,才把三个人分开。
有这样的三个儿子带兵,官渡之战袁绍的失败自然顺理成章了。
7、手艺的重要性
有一个笑话,说一群小老鼠正在玩耍,来了一只猫,小老鼠们慌得不知所措,忽然外面一声狗吠,猫吓得落荒而逃。门开处,进来的确实小老鼠们的妈妈,老鼠妈妈教育小老鼠们:“你们现在该知道,学一门外语是多么重要啊。”
老鼠毕竟是老鼠,只看到了学外语的重要性,其实,学一门手艺有可能更重要。
古人云:万贯家财,不如一技压身。
这一点,从东汉末年陈琳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陈琳本是袁绍的人,在袁绍终于下了决心讨伐曹操时,写了一篇檄文,用很文雅的手段将曹操及他的祖宗骂了个狗血喷头。该檄文文采飞扬,曹操看得惊出了一身大汗,头疼病居然暂时缓解。后来,曹操破了袁绍,逮住了陈琳,问他:“当初你替袁绍写文章,骂我也就罢了,骂我爷爷爸爸干吗?”陈琳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左右劝曹操杀了陈琳,曹操却很欣赏陈琳的才能,任命陈琳为从事。
陈琳是典型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类型的人,但是会一门写文章的手艺,居然在乱世里活下了一条命,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许多没有特殊手艺的人不得不到九泉之下安歇了。
小时侯在乡下,我们家一个邻居在大家都苦不堪言的年代居然每天能吃得起水果罐头,很受街坊羡慕,原因就是因为他会搭炕,他搭的炕只要用很少的烧柴就能烧得滚热。在东北农村,冬天唯一的取暖设备就是炕,如果炕搭得不好,不但无法取暖,还会白白浪费烧柴——可见手艺不但能活命,还能让你比别人过得更好。
但是,这个可怜的人后来落魄了,因为现在已经没人用炕来取暖了,这说明手艺也是有时代性的。
我这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一个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如种地的、剃头的、烧砖的、盖房的等等。一天,一个理发的杀了人,全村公决之后决定对他实施死刑,但是有人提出了异议:“我们村只有这一个理发的,我知道他犯了死罪,但杀了他谁给我们理发呢?所以他不能死。”很多人附和他的观点。只好全村人再次公决,终于杀掉了一个木匠——因为村子里有两个木匠,他们杀掉了水平较差的那个替理发的顶罪,又不至于影响了大家的生活。
看来手艺就这东西,你不但要会,而且要比别人强,哪怕就强一点点也好啊。
8、天生皇后
发生在曹操和袁绍之间的战争被后世的人们统称为官渡之战,这是典型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在中国战争史上,官渡之战与稍后的赤壁之战一起成为熠熠生辉的双子星。
对于曹操来说,官渡之战奠定了他在北方的老大地位。但在官渡之战中,得益最大的显然不是曹操,而是他的儿子曹丕。
那是在建安十年,也就是官渡之战进行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曹丕跟着曹操打破了冀州城。进城后,曹丕不顾曹操的禁令闯进了袁家。袁家的男人死的死,逃的逃,还剩下什么人呢?其实这是废话,男人不在了,剩下的当然是女人。
并且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这就是袁绍二儿子袁熙的老婆甄氏。
曹丕到袁家时,袁绍的老婆刘氏真抱着甄氏大哭,曹丕大叫:“甄氏何在?”刘氏急忙将甄氏推到身前,回答:“在这儿,在这儿。”曹丕拖过甄氏,见她披发垢面,便用袖子沾了唾沫擦了擦她的脸,发现果然如传说那样玉肌花貌,有卿国之色。
话说甄氏其人,祖上也是有头有脸的,往上数几辈,就是汉太保甄邯。但到了她的爸爸甄逸,官就只做到上蔡令,并且在她三岁那年就死了。天下刚乱的时候,甄氏家里颇为富裕,她对母亲说:左右皆饥乏,不如把粮食分给大家好了,做点好事吧。
母亲听了她的话把粮食分给了很多人,左邻右舍都夸奖甄氏说:“这丫头实在太懂事了,将来肯定能做皇后呢。”
可以说,甄氏就是被这句话害了。
从听到这句话第一天起,甄氏就开始为当皇后做准备了,每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坐在镜子前梳妆打扮,邻居的小姐妹都被她发动起来,到处搜罗关于宫廷礼仪的书籍,照章办事,行走坐卧,无不中规中矩。
由于家境富裕,加上艳名四播,甄家的门槛几乎被求亲的人踩断了,但直到袁熙来求亲,甄氏才点头答应。她认为,袁绍早晚是要称帝的,这样袁熙就会有机会成为太子,自己的皇后梦就可以实现了。
但万万想不到的是,她嫁到袁家不到两年,袁绍的几十万大军就被曹操打得落花流水,袁绍、袁谭相继毕命。袁熙镇守幽州,临去时,想带她一起走,但被甄氏严词拒绝,她的理由是要留在冀州伺候婆婆,但谁都知道,她是在等下一个机会。
这不,曹丕已经被她等来了。
这是在建安十年,曹操破了袁绍袁谭,曹丕借机霸占了袁熙的老婆甄氏。
老爸打仗,儿子占便宜,也算得上天经地义。但别忘了,曹操可不只一个儿子,曹丕占了大便宜,其他儿子难免心中愤懑,唠唠叨叨。其中怨气最大的就是曹植。
曹植一生有三爱:吟诗、做赋、嫂子——也就是甄氏。他最有名的七步诗是在曹丕逼迫下写就的,如果他写不出来,难免会被曹丕一刀剁下脑袋,而曹丕要杀他的最大原因,当然是因为他一直在觊觎自己的老婆。后来,曹植甚至写了他最有名的赋——《洛神赋》,该赋就是为嫂子而写的。
这么看来,对曹操来说,打败袁绍就未必是什么好事了,胜了一仗,但造成自己儿子间的自相残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小叔子爱上嫂子这样的事,在任何时代都有,但爱得像曹植那么深沉那么小资那么柏拉图的很不多见,在《洛神赋》中,曹植这样描绘甄氏的容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曹植几乎把一切美好的词都用到了嫂子身上,甚至具体描绘了嫂子身上的各个部位。但他似乎忘了,即使是美女,也要拉大便的。
公元二百二十年,岁在庚子,曹丕称帝,国号黄初。甄氏终于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成了皇后。在成为皇帝之前,曹丕对甄氏宠爱有加,但做了皇帝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当已经逊位的前汉献帝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送给他做妃子之后。汉献帝一辈子窝囊,但生女儿的本事着实了得。本来,汉献帝的女儿未必比甄氏美貌,但她们年轻啊,别忘了,诗人说过,青春本身就是太阳。
曹丕就这么被两个小太阳照得晕头转向了,又有诗人说了,这叫“君王从此不早朝”。
在成为皇后之前,甄氏经常为曹丕出谋划策,曹丕也多有采纳,这次,甄氏见曹丕有荒了国事的倾向,只好再次出面劝解:“老公啊,你这样可不行啊,天下那么多事要处理,可别整天腻在女人身上了。”
甄氏忘了一点区别,从前曹丕听她劝的时候,还没做皇帝呢,现在皇帝都做了,国事还管他娘。甄氏三天两头去劝,曹丕烦不胜烦,当时翻脸,下令让她服毒自尽。
甄氏临死的时候,感叹了一句:“早知道这样,就不当皇后了。”
她身边的小太监低眉顺眼地说:“不当也不行啊,您老天生就是皇后的料。”
听了这话,甄氏大叫一声,毒药还没喝,已经气绝身亡了。
9、刺客无名
那年,曹操加魏王,受九锡,天下震怒,刺客长风、残剑、飞雪三人计议刺杀曹操,但始终没有得手。曹操下令,无论何时何地抓住刺客,杀无赦;何人杀死任何刺客,赏千金,封万户侯。
这天,一人求见,曹操在魏王府议事堂接见了他,因为这个人号称已经杀死了遭到通缉的三个刺客。曹操见此人个子虽然不高,但威风凛凛,相貌堂堂,不由得添加几分尊重。
“你是何人?”曹操问。
“大王叫奴才无名好了,奴才不想出名,就想为大王做点事。”那人道。
“你怎么杀死的长风、残剑和飞雪,据我所知,天下武功,以他们为最高。”曹操这样的疑惑也是正常的。
无名见大堂里只有自己和曹操两个人,回答道:“其实奴才是刺客,来杀大王的。”
“不可能,”曹操乐了,指了指自己身前的蜡烛,道,“我这里的蜡烛是杀气探测器,蜡烛没动,你根本就没有杀气。你再看我身后挂着的‘剑’字,也是一动不动,你肯定不是刺客。”
“大王英明,”无名赶紧屈膝跪道,“不过奴才有个疑问,大王身后的字怎么是印刷体的?”
“废话,”曹操道,“秦王在战国时能挂小篆,我怎么就不能挂印刷体?说说你来干什么吧?”
“奴才来送死啊,”无名答道,“大王下了捉拿刺客的命令很久了,一个都没逮着,我送上门来,给大王树立威信来了。”
“放心,”曹操道,“现在虽然没抓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