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香气!”她的眼睛迸发出光芒,笑意似乎更浓了,“一种缘分的香气,你是有缘人。人可以有不同的过去,但可以有相同的将来,命运等待在那里,在你转身的一刹那,已经为你开启了大门,水会结成冰,冰会化为水,当清风吹起时,就是你们的开始,当秋雨落下时,就是你们的结束。缘来时,敬请珍惜!”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完全懂了!
她最近没看新闻,所以不知道哪一区的精神病院跑出了这么一号人物,穿着古里古怪的服装,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不是神经病是什么?这人病得不轻呢!
“这个送你!”她就像变戏法似的,手腕一翻,手上多了一朵与瓶子里相同的黑色花朵。
方时舞诧异地看着她,没有伸手去接,心想这人没进精神病院之前,大概是个变魔术的吧!不然,怎么手一翻就有了一朵花?她根本就没有看到她伸手进瓶子里拿花朵。
“谢了!不客气!你自个儿留着吧!”
她还是赶紧走人吧,她可不想和个神经病站在这里说话,但话才刚说完,她蓦地觉得自己的左手心一凉,仿佛碰到冰块一样,她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掌心正躺着一朵黑色的花,那股清凉通过手臂,直达心里,令她悚然一惊。
她还来不及反应,那女人突地转身,往过道快速地走去。
她一愣,脚步一迈,追了上去,喊道:“喂!喂!我不要!还你!”
她在过道里追着她,奇怪的是,她明明离她只有几步之遥,却始终追不上,眼看她转了个弯,消失在转角,她急忙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她撞上了一堵温热的墙,撞得两眼直冒星星,同时也听到了对方闷哼一声,如果不是对方伸手扶住她,她铁定会因为反作用力而摔个倒栽葱。
“你眼睛丢在家里忘记带出来了吗?”
低沉和略为不悦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她摸着撞疼的鼻子连声道歉,心想今晚可真够倒霉的了。
“有人说对不起不看对方的吗?”
除了刚才那个“神经病”的,她似乎又遇到了一个“自大狂”了。
她一抬眼,望进了一双深沉冷淡的眼眸——
是他!她再度愣住了,一时间忘了反应。
对方似乎也一愣,扶住她双肩的大手稍微用了点力,“你——”
她一个惊跳回过神来,顾不得他了,瞥见那个女人正飘向楼梯口,她一急,伸手抓住对方的手,正想推开他追上去,却觉得手中突然一空,一股沁入心扉的凉意让她倒吸了口冷气。她看见那个女人站在楼梯口看着他们,依然带着那个神秘的笑容,翩然下楼去了。
“奇怪!什么味道?”
低喃的声音飘入耳际,她微微一震,这才意识到自己捉着人家的大手不放呢!手一松,她惊恐地发现,手中那朵黑色的花居然不见了,她不由得看向地上,没有!没有掉在任何地方,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呆立在那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对方似乎觉得不应该这样问,又改口问,“你没事吧?”
“没事!”她愣愣地答道,不明白那朵花为什么会不见了,但心中隐隐约约的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第2章(2)
温哲奇怪地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傻盯着自己的手看。
他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遇见这个邻家女孩,以这种方式有了首次对话。诧异之余,他也发现她与以往所见到的样子有所不同。
这女孩终究也学会了打扮吗?
她今晚化了个淡妆,平常看起来过于白皙的皮肤在胭脂的沾染下,显得粉嫩动人,光滑的皮肤在晕黄的灯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彩。一身淡粉的她,俨然是一朵清丽优雅的荷花。迄今为止,这是他见到她最漂亮的一次了。真想不到,她也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以前,是他看错了这块“璞玉”了吗?
“喂!你可以放开我了吧!”
清亮悦耳的声音响起,他微敛心神,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还按在人家的肩膀上。他收回手,撇撇嘴角,答道:“我怕你一不小心,又摔到我身上来了。”
闻言,她的脸一阵热,岂会听不懂他的暗喻,但她聪明的没有反击,而是朝他再次道了歉。她没有空跟他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在这里浪费时间,不赶快回到包厢里,老妈大概会以为她跑到月球上去上洗手间了。
她朝他歉意地点点头,转身刚想走,却看见一男一女上了楼梯口,正往她这个方向走来。
好呀!主角终于出现了。
她家小妹一看见她,马上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冲她甜甜地叫道:“二姐!”
一身雪白的小雨即使不用打扮也是他们家三兄妹中最漂亮的一个,和大哥一样长得像迷人的老妈,可惜她方时舞却长得像老爸。
“哇!二姐!你转死性了,居然穿这么漂亮!”口无遮拦也是遗传。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都怪他啦!”
跟在小雨身后的男人,就是她们家小妹的男友,她未来的妹婿。她只见过他一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然后,她清楚地听到他对着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叫道——
“大哥,你来了!”
她错愕地看向他,迎上他同样惊奇的视线。
人生的巧合,似乎都在今夜一一展现了。
“你好,温大哥!”小雨愉快地打着招呼,转向她问道:“二姐,你认识温大哥吗?那你不就知道温然和我们住对面了?我回国才发现的,真没想到,我们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都没遇见过,出个门倒变得有缘了。瞒着你们不说,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怎样,有没有被吓到?”
惊喜?实在是太惊喜了,她简直吓得想跳上去掐死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难怪她觉得温然这么眼熟,原来跟他是亲兄弟。不好!这下他们俩由陌生的邻居升格为姻亲关系了。
天哪!这是个怎样莫名其妙的巧合。
“温哲大哥!这是我二姐,方时舞!”
“我大哥,温哲!”
两人为他们做了完整的介绍,他最先回过神来,淡淡一笑,说:“你好!你有一个好名字。”
是不错!他叫温哲,她记下了。
平行的两条直线,永远没有交集的一天,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她,一直以为,永远也不会和他这个人有所交集。
他,也一直认定,她只是个路人甲,多一点也只不过是邻居。
但,命运却让他们相遇了。
单单是邻居这一项,就让双方父母很快地决定了他们的婚期。也许是温家长辈看到他们书香世家能够住得起这么豪华的别墅,大概也“穷酸”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答应这门婚事吧!父母的心思更容易懂了,女儿嫁对门,就算哪天在婆家受了委屈,大门一出,就有娘家人给她撑腰,他们家可不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是嫁出去的女儿不回来才有鬼,难保哪天人家终于发现女儿的真面目而被退回来。
但,不管怎样,他们两家,注定是亲家了。
她和他,注定要有这一层姻亲关系了。
方时舞前脚刚迈出大门,就遇见了温哲。
若是以前,她也只当看见一个不认识的邻居,随意瞄了眼,跨上她的自行车走人。但现在不同以往了,他就快成为她姻亲的大哥了,她哪里可以当作没看到似的自顾自走呢?所以只好露出个招牌笑容,冲着他笑,对他打声招呼:“你早啊!要上班吗?”
他没什么表情地对她点点头,车子一转,却在她旁边停了下来,把她吓了好大一跳。
“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她连忙挥手,“我自己有车!”
他视力没问题吧?不然怎么没看见她正牵着脚踏车呢?
以温哲的性格来说,在这番客套的问话后,他理应适当告退,开车走人,但不知怎么回事,他瞥了一眼她的脚踏车,突然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问道:“为什么不买一辆车?”
“为什么要买车?”她不答反问。
温哲一怔,倒没料到她会这样问他,“出门比较方便吧!”
她笑笑说:“我骑车也很方便呀!再说公司离我家不是很远,没必要买车。”
她又不是呆子,一个小妹开什么车上班,怕人家不知道她住在半山别墅吗?没必要,反正,汽车和脚踏车一样,都是代步工具,没什么好比较,而要去较远的地方,她都会去挤公车,所以,她没想过买车。
“真的不需要吗?”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跟“鸡婆”画上等号了。
“不需要!”
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笑呢?他注意到她常常都带着这个笑容,很真,很甜,永远都没有烦恼似的,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丑陋的一面。
他不懂她为什么总是这么乐观。
“你知道,我们家是在卖车的……”
“嗯,听说过!”她听小雨说过,但这关她什么事?
“如果你需要车的话,不妨开口,想要我可以送你!”
此话一出,他自己就吓了一跳,他原本想说,想要可以打折卖给你,结果一溜出口就变成要送她,完了!完了!他神志不清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快被那个三八得可以的舒择奇同化了。而她呢,似乎没有女人接受礼物应有的喜悦和受宠若惊的表情,有好几秒就呆站在那里,张大一双眼傻瞪着他,那表情就像在看一个刚从“青山”跑出来的人。
“谢谢!我不需要,我真的不需要!脚踏车很好,我很喜欢!”
这个男人是不是脑袋有点问题?她要车做什么?想要也不用他送,她十八岁生日就可以收到这种礼物了。
温哲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反常行为了,他点点头,“这样啊!那……我先告辞了!”
她还来不及说句再见,他的车子飞也似的开走了,她只来得及对他远去的车子挥挥手。
真是怪人一个!她耸耸肩,跨上车,往公司骑去。
她一直以为,他是一个稳重自信,从不浪费任何一句不必要的话,并且给人一种距离感的人,然而今天却感觉有所不同,除了主动要求开车送她,居然还开口要送她汽车,他钱多得花不完吗?还是他认为,随便送人一辆车子是一种礼貌的行为,她不懂,不懂他的想法,更不懂他们那个世界。
她深信,她永远都走不进他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中。
第3章(1)
趁着假日,方时舞借名出来帮忙购置物品,溜出了家门。因为再过两个多月,小妹就要出阁了,而她实在听怕了老妈每天三餐对着大哥念叨着要他早点结婚的话,一念就是一整天,人家还有假日可以休息,他们假日就得“加班”听念经。每次看到大哥一副想抱头痛哭的可怜表情,她就忍不住为他掬一把同情泪,但同情归同情,她理智得很,大哥一结婚,她就惨了,所以,她祈祷大哥能够意志坚定,不向“恶势力”低头。
也不知是他有心避开她,还是因为她最近工作比较忙,早出晚归,作息时间不同。所以,自从那个早上在门外碰过面后,她都未曾再遇见过温哲。
无聊地在商场里逛来逛去的,她其实也不知道该给小雨买些什么。今天的商场比平时热闹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假日的关系,也许是楼下大厅里有车展,有名车和美女可以欣赏,大家都跑来凑热闹。
方时舞喝着珍珠奶茶,一间间商店地逛着,纯粹当在散步,并没有购物的欲望。就像喝奶茶,她既不讨厌也不喜欢,反正渴了就找水喝,随便挑了其中一样就买来了。她不喜欢逛街买东西,偶尔流连于人群中,也只是为了看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人。
她无聊地四处闲逛,突然瞄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那天晚上的怪遇,再度呈现在脑海中,她看到了那个“神经病”女人。
下意识地,她撒腿就追了过去。
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就像历史重演,一个不小心,她撞到了一个人,手中的珍珠奶茶很不客气地往对方身上倒了下去。
“啊——”
尖叫声响起,她忍住掩耳的冲动,看向那个倒霉的女孩,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那女孩翻眼一瞪,略嫌尖锐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叫道:“你怎么搞的?你是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
“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真不幸!她撞到了一个全身挂着亮闪闪吊饰,脸上涂红抹绿,活像一只花孔雀的太妹。
“你赶着投胎吗?你知不知道我这身衣服刚买的?”太妹一边骂着,一边伸手推了她一把,她被推着向后,差点又撞到人,登下引来了大家的注目。
但她也不觉得恼,脸上还是带着个淡淡的笑容问道:“你身上的衣服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