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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讨闲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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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坏了!”简单的三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凯仲下车检查,却发现这辆车的问题得送到修车厂去大修才行。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这条回春满园的省道,入夜之后就很少有车子经过。看来,“双脚万能”这句话在现在这个时候格外贴切。“怎么办呢?我可不要在这边露宿街头。”颂伶看了旁边阴森森的树林,心中不免害怕。
  “放心,这边离春满园很近,只要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凯仲说的轻松。
  “二十分钟?我才不走呢!今天在夜市站了一晚已经很累了,我走不动。”
  “不走拉倒!不过我可警告你,这边入夜之后有很多不明物体会跑出来,像是无头鬼、好色鬼、女鬼、男鬼、脏鬼……”凯仲越说越可怕。
  颂伶不敢听,连忙把耳朵捂上。“别说了!我走,我走就是了嘛。”她心不甘情不愿的用小跑步赶快离开。
  两个人走了十分钟左右,还离春满园有段距离。凯仲依然轻轻松松的走着,但是颂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喘着说。
  “这也难怪,你穿长裙又穿高跟鞋,要是这样能走得动,我都可以踩高跷去参加奥运赛跑了。”
  凯仲取笑着颂伶的打扮,一身高级洋装,加上脚下那双细跟凉鞋,虽然好看,可是却不实用,但是颂伶就喜欢穿的像大家闺秀的样子。
  “我不管,我走得累死了!我不要走了。”颂伶一累就发小孩子脾气。
  凯仲没办法,总不能把她留在这边吧,只好蹲下来,帮她把凉鞋解开。
  “你要干吗?”颂伶惊惶失措的叫了出来。
  “强暴你?你别傻了,你现在一身汗,我对你这个臭美女可没兴趣。”
  凯仲看了看她的脚,上面都已经起了水泡,无论如何,她是走不动了。
  自己的脚搁在凯仲的腿上,颂伶羞得一动也不敢动。从来没有男人把她的脚揣在手心过,就连立章都没有。
  “两个选择,一、你留在这边过夜;二、我背你回去。”凯仲难得有善心。
  颂伶低着头不说话,只是用手比了个二字。
  凯仲只好把她背在背上。他两只手钳在她两条细白的小腿肚上面,背上似乎感受到她的胸部轻轻的摩擦着他背脊,加上徐徐凉风吹来,他觉得自己都快晕头了。
  随即一想,自己是发昏了是不是,竟然会对背上这个骄纵千金女有兴趣,他不是这么不挑的人吧?
  不行!这个干扁扁的女人,我怎么能对她有兴趣呢?我还是快点想些海咪咪的女人,不然人家一定会说我胃口变差了。凯仲对着自己喊话。
  但是如果心头没有遐想的话,又何必心战喊话呢?凯仲骗不了自己的。
  不过颂伶可也不好过,在凯仲的背上虽然舒服,而且他稳健的律动让她的心狂跳,加上男人轻微的汗味和太阳的味道,吹进她的鼻子,她内心不免起了异样的感觉。
  那一刻,颂伶觉得忘了所有的人事物,这世上仿佛只有她和凯仲以及这条路。
  她情不自禁的把脸颊靠在他的肩上,那感觉是那么舒服,叫人心神荡漾。而且腿上传来他手掌的温度,更是让她失去了所有判断力。
  突然间,她想起立章。连忙抬起自己的头,离开那个舒服的肩膀。
  不可以胡思乱想!否则,我怎么对得起立章呢?薄弱的意志要她清醒。
  第三章
  清晨,阳光刚洒进春满园的小院子中。今天已经是颂伶住进春满园的第四天,可是立章还是没来接她回去,看来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颂伶好像也忘了这档事,这几天她就好像出来渡假一样,悠悠哉哉的过自己的日子。
  像是现在,她正躺在床上做春秋大梦,一点也不理会洒进窗户的阳光。
  “叩叩叩……”急促的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颂伶最讨厌她睡觉的时候被打扰,她不情愿的用棉被盖着头,希望门外那个人能够快点滚蛋,别再打扰她的美容觉。
  “于颂伶,你是睡死了不成?我告诉你,蒋立章来接你了!你再不出来的话,他就要跑掉了!”门外那个人不死心的大喊大叫着。
  原本颂伶睡得迷迷糊糊,但是一听到蒋立章三个字,就好像弹簧一样的跳了起来,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就连忙的冲到门边。
  门一打开,她连忙朝外面东张西望。
  “立章来了!他在哪里?”她正想骂那个浑蛋,竟然敢这么多天才来接她。
  哪知道门外根本就没有立章的踪影,只见到凯仲靠在门边强忍着笑意。颂伶看着凯仲,却发现他那可恶的笑容像是在嘲笑她,难道她又被这个臭男人给骗了?
  “立章呢?”
  “还没有啊!”
  知道自己被戏弄了之后,她原想和凯冲大吵一架,不过睡眠不足是很痛苦的,所以她只赏了他一个白眼,顺手就把门关上,继续去睡她的美容觉。
  但是正当门要关上的时候,凯仲却伸出手把门板给当开。
  “孟先生,如果你玩笑开完了,就请回吧!我要睡觉,没空理你。”
  颂伶一边打哈欠,一边抓着头发躺回床上去,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今天的头特别痒。
  “小姐,你当真以为你是房客啊?在你没有现金缴房钱之前,你答应过要帮忙打扫、买东西这些杂事的,你说过的话难道都忘了吗?”凯仲把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她仍然半眯着眼睛不肯清醒。
  没错,她是答应过要帮忙春满园一些杂事,来抵她迟交房钱这档子事。不过那也是基于客套说词罢了,没想到孟凯仲竟然当真。更可笑的是,春满园的生意那么差,孟军夫妇两个人打点就绰绰有余,连凯仲都显得有些碍手,何必还要她呢?
  “没忘!但是也不必一大早吧?”颂伶又躺了回去。
  但是凯仲可没那么好说话,他又把颂伶给拉了起来,这次还调皮的用手指头把她的眼皮给撑开。
  “大小姐,今天有个国小的毕业旅行团要经过我们这边,到春满园住两晚,我爸妈都忙得半死,你还有心情睡觉?”今天的春满园的确很忙碌。
  在凯仲的三催四请之下,颂伶总算睁开了眼睛,话是她说过的,怎么也赖不掉,看来她只好认命了。
  “赶快换衣服吧!我们准备到菜市场去买些菜回来吧。”他催促着。
  颂伶一边抓着头,一边找着自己的鞋子,奇怪,头怎么痒得这么厉害呢!
  “喂,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啊?”他突然觉得有股异味扑鼻。
  “没有啊!我要换衣服,你能不能先出去啊?”说着,颂伶又打了个哈欠。
  但是凯仲就是不死心,他掀开床单看看床底下是不是死了老鼠之类的,可是没有,最后他循线走到颂伶的身旁,发现这个异味是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
  “哇塞,你多久没洗头了啊?”他夸张的捏着鼻子。
  听他这么一说,颂伶也发现自己的头发真的有些怪味道传出来。
  “这没办法啊,我昨天本来到街角那家小美容院想去洗头,但是他们说不接受信用卡。那么小的店,设备又那么烂,用的洗发和护发产品又那么低级,要是以前的话,我根本就不会进去的!”颂伶忍不住又搔了搔头发。
  “不去美容院的话,自己洗不就得了?”
  “自己洗?”颂伶瞪大了眼,好像他说的是非洲土话般难懂。
  “对啊!自己用洗发精洗一洗,然后再用吹风机吹干呀!”这种事应该不用人家教吧?
  没想到她竟然摇了摇头,“我从来都没自己洗过头,在家的时候,我们有固定的发型师,他会帮我们打点。来到台湾之后,我都到沙龙去做头发。”
  对颂伶来说,她压根没想过要自己打理头发,这些事一向都交给发型师来处理。
  头发是一个人的门面,一定要有专长的人才能来处理,她的同学、朋友、家人个个都有专属的发型师,而她也习惯三天两头就到沙龙去报到。所以在她的观念中,头发根本就不属于可以自己打点的范围之内。
  凯仲现在才真的见识到了,有人竟然活到二十几岁还像个生活白痴一样,要是世界有什么灾难发生的话,这些人一定是最快灭亡的。
  看着她这样一直搔痒,凯仲也打从心底痒了起来,惟今之计也只有把她拖到浴室去把头给洗干净。
  颂伶按照凯仲教导的步骤,先把头发淋湿,抹上洗发精,然后用力的把头抓一抓,就像在发廊洗头发一样,不过这次就是要自己服务自己了。
  “哇……好痛喔……”大概是洗发精倒太多了,那泡沫竟然盖到她的眼睛。
  凯仲忍不住笑了出来,连忙用毛巾把那些泡沫擦掉,颂伶的刺痛才好一点。
  “眼睛还是不舒服?”她还真是够白痴了,竟然又用沾满泡沫的手揉眼睛,越揉就越痛。
  “喂……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他连忙把她的手拉下来,然后又用湿毛巾帮她擦了一遍。
  但是颂伶还是觉得不舒服,一直眨着眼睛,他只得低下头来对着她的眼睛轻轻的吹气,帮助她减轻疼痛。
  颂伶感觉有股温暖的和风吹到她的眼睛当中,暖暖、凉凉,很舒服。
  可是凯仲这时候竟然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他头一低,就看到她前襟那若隐若现的胸部。他难得的脸红了起来,觉得心跳加速,连忙停止动作。
  “我看我先出去好了,你用水把泡沫冲干净就行了。”凯仲连忙逃了出来。
  “你还在摸什么摸啊?再不快点的话,市场都要休市了。”凯仲看着颂伶还远远的落在后面。
  她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想说,连忙把头上那顶帽子压得更低。还有她身上穿的这件吊带裤,这么宽、这么长,卷了好几折,还是快拖地。可恶的孟凯仲,竟然把她弄成这个鬼样子,还要她陪他到市场去买菜。
  “大小姐,我们是出来买菜,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出来散步的。”凯仲技着她的手急忙的想往市场赶去,但是颂伶却生气的把他的手给甩开。
  “都是你啦,说什么帮人家吹头发,结果弄了一个鸡窝头,丑死了。还有这件吊带裤,这么难看,要是让朋友见到的话,一定会笑死我的。”想到他帮她吹的鸡窝头,她到现在还是一肚子火。
  “大小姐,谁叫你什么也不会呢,帮你吹头发,不算你工钱,已经很好了!还有借你衣服穿,是不想让你那些名牌的衣服弄得又臭又脏,免得你又得花上一笔干洗费,你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没现金小姐。”凯仲说之以理。
  颂伶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是他说的也是实话。虽然自己的打扮是很丑,不过这个乡下小地方没人认识她,那就算了。
  凯仲会带颂伶出来买菜是因为今天有学生要在春满园住两天,三餐伙食都要在春满园解决。所以今天要买的东西可多了,虽然这个大小姐是个大草包,不过带她出来等于多带了两只手,可以多提点东西。
  “算便宜一点吧!两百块,再送几支葱和辣椒。”
  凯仲向菜贩杀价的架式十足,简直比家庭主妇还要专业。颂伶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还真佩服凯仲杀价的本事。
  几经折腾之下,凯仲总算以超级便宜的价格买到一大包青菜,他顺手交给颂伶,继续朝下一个摊子走去。
  “哇,你杀价的技术真是高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我想你这么会买菜,你以前一定是当管家的。”她觉得这种人不当管家的话真是太可惜了。
  其实这些工作凯仲做惯了,他以前在纽约当小白脸的时候,家中的大小杂事全都由他一手包办,他在唐人街“杀手”的名号可是响叮当的。不过他之所以练就杀价这门功夫,目的是想把菜钱省点下来当私房钱,所以他才这么卖命。
  “算啦,我算是半个管家啦。对了,你去帮我买一点鱼,我去那边买肉,我们等会儿在这边集合。要不然我妈妈可等不到东西下锅了!”他想岔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买鱼?”颂伶从来就没到过传统市场买东西,今天一到市场,觉得大家用这样子的方式买菜也挺有趣的,就试试也无妨。
  “这是一千块,要记得杀价喔!”凯仲把钱拿给她。
  接着他又去买了一堆便宜又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老妈交给他的菜钱还剩五百,这就算他的工钱吧!走到市场门口,就发现颂伶已经在那边等了,看她一脸笑得灿烂,肯定发生什么好事情。
  “怎么样?买了多少钱啊?”凯仲问。
  “很便宜耶!还找两百块。”颂伶开心的说。
  凯仲心想不错嘛!买鱼通常要花不少钱,加上毕业旅行的学生少说也有几十人,这个小妮子竟然花八百元就打发了,可见有学习到他的杀价功力。
  “不错嘛!买了什么啊?”
  结果,颂伶竟然从袋子里面捉出一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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