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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奴强让自己镇定下来,右手高举火把,眼睛几乎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这些怪兽,全身屹然不动,只一会儿,脊背上的冷汗就已经涔涔而下,想止也止不住。
兽群见花溪奴站着动也不动,似乎没有向它们攻击的意思,也就渐渐地宁定下来。这时有几只怪兽被酒香所吸引,实在有些忍耐不住,开始尝试着往前走了几步,其中有一只怪兽体形较小,大概是怕抢不过前头体形巨大的那几只,拼了命的要往前挤。在它左右的怪兽被它挤得东倒西歪,不耐烦起来,呜呜两声,在它后腿上咬了一口。
那只较小的怪兽忽地受痛,呜地大叫一声,跳了起来,转身就与咬它的那只撕咬在一起。这番变故突如其来,兽群一下子大乱,在前面的那几只乘机窜上前去,一下子就到了花溪奴身前。
作者有话要说:
☆、赤犀精琐
花溪奴深知这种野兽的性情脾气,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在打鼓,但也并不张皇,反而向前走了一步,距离那些野兽几乎只有一步之遥。
这时就听身后有人哇呀呀大叫一声,茅屋的大门呯地一声向两边分开,从里面窜出一个人来,挥舞着柴刀就朝最前面的那只怪兽砍去,原来是马小天英雄救丑来也。
马小天所习的一十二路柴刀刀法,本来就是那位山中樵夫为了对付猛禽野兽,以武学中自真归璞的至理,领悟出来的一套刀法,用它来对付这种四脚着地的动物正合适宜。只见他使一招“分开两边”,扑地一声,正中最前面那只怪兽的右肩,那畜生呜地悲叫一声,并不猛扑上来,反而将一只短尾夹在两股之间,转身逃命去也。
它这一逃,其他的怪兽也跟着它一道没命价飞奔而去,转眼间,便逃得无影无踪。马小天原本是打算跳出来拼命的,万料不到竟然这么顺利,呆了半天方才反应过来,禁不住叉着腰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指着它们逃去的方向,笑道:“哈哈哈,亏得你们长得跟鬼似的,原来都是些‘银样蜡枪头’,这么不经打的!哈哈哈!”
正笑间,却听背后的花溪奴跺着脚,恨道:“唉呀!你这个鲁莽的小子,可坏了我的大事!”
马小天茫然不解,转过头来,此时天未大亮,看不清花溪奴脸上的表情,但是单看她那副气鼓鼓的样子,就知道已经勃然大怒,那张脸,倒是不看也罢。
花溪奴发了一通脾气,无奈只得抽出酒缸下的那些柴火,丢在一边,一个人抱膝坐在屋前,大生闷气。马小天没来由地被她数落一通,心里头也有些怨气,心道:“我好心来救你,却被你说一通,真是好没来由!早知道就不出来,看你被那些丑八怪撕成一块一块的,难道就会比现在好看吗?”
过了一会儿,天将黎明,马小天看到花溪奴远远地坐在地上,两只肩膀一耸一耸的,似乎在轻声哭泣的样子,顿时心里软了下来,也不生气了,走过去坐在她身后,想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开口说道:“你若是喜欢那些丑八怪,我去捉两只来就是了,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花溪奴轻叹了一口气,摇头道:“你捉不来它们的,唉,这事也不怪你,原是我自己命薄,还一心想要什么赤犀精琐,原来这一切,不过是我痴心妄想罢了!”
马小天心道:“她究竟是谁?怎么小小的年纪,竟有这么多的心事?反正不管她想要什么东西,上山下海,我总要给她弄来就是了!”
打定了主意,他又问道:“什么锁?是用来锁门的吗?原来你们家有宝贝,这才想找一把锁,把房门牢牢地锁住,是不是?”
马小天千方百计地想要逗花溪奴开心,但花溪奴似乎并不想领他这个情,只是淡淡地笑了一笑,也是感激的成分居多,只听她说道:“唉,现下告诉你也无妨,赤犀精琐是一种花,一种我从来也没见过的花。用它的果实制成毒药,无色无味,但只要沾上一星半点,毒质就会立即渗入血液,半柱香的工夫,就会要了你的命,天下无药可解,比我的天星莲还要厉害。人人都道它是‘天下第一奇毒’,偏偏没有一个人见过它的样子,只有我……”
马小天惊问道:“怎么你见过它?”虽然现在花溪奴好端端地在他面前,但只要一想到她曾经跟“天下第一奇毒”打过交道,仍是让人感到一阵阵的胆战心惊,肉跳不止。
花溪奴说道:“没有,我没有见过它,如果真见过,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这样和你说话。不过在这件事上,我的运气倒是很好,十年间,我有两次极偶然的,得到过很少的赤犀精琐的叶子和果实(马小天心中说道:如果你从来没有得到过,才是你的运气呢,这种东西,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好)。昨天晚上是第三次,也是最有希望成功的一次,为了这一晚,我整整准备了三年,没想到,没想到……”
花溪奴看了马小天一眼,没有说下去,但多半就是“没想到却被你这个不懂事的傻小子给搅黄了”这一类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说不说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马小天面红过耳,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道:“我还以为你说的什么赤犀精琐,就是昨天晚上看到的那群头顶红红的丑八怪呢!”
花溪奴白了他一眼,说道:“什么丑八怪丑八怪的,它们叫赤顶五花兽,可是不一般呢……”
马小天笑着插话道:“尤其跟那些沉不住气的傻小子比起来,就更不一般了!”
花溪奴没有笑,她在心中想道:“那时你甘冒奇险来救我,难道我会不知道吗?”
想归想,但这些话,又怎能对一个陌生男子说出口?因此她只说道:“我说它们不一般,是说普天下之间,只有它们知道赤犀精琐长在哪里,也只有它们到得了那里。而那赤犀精琐,还有一样不寻常之处,就是它们三年才开一次花,结一次果。因此每隔三年,每每到了赤顶五花兽求偶生小兽的时节,它们都会成群结队地,去找那些奇异的花,要用花叶的气味来吸引母兽。赤犀精琐和赤顶五花兽共生共存,千百年来都是这样的,这种畜生连‘天下第一奇毒’都敢打交道,自然不惧我的天星莲,倒是把我的花给糟蹋了不少。”
马小天听到这里,渐渐地有些明白过来,问道:“因此你才把梨子酒摆在屋前,要跟它们来个公平交易,童兽(叟)无欺?”
花溪奴笑道:“它们虽然聪明,毕竟还只是畜生,什么公平交易?但我既然能将它们引到这里来,自然就有办法让它们把东西留下。”
她顿了顿,似乎想到一件不解之事,犹豫道:“不过……不过……有一件事我也想不明白,怎么这次五花兽并没有带来赤犀精琐?难道是有什么变故?”
马小天知道她的能耐,也不多问,只不解地道:“我看你是用箫声把它们吸引来的,难道它们这般了得,竟然还懂得音律吗?”
花溪奴取过那支长箫,一边将上面的吹口、音孔等一一指给马小天看,一边说道:“赤顶五花兽的叫声其实也并不难懂,我耐心听了几年,总算听了些门道出来,无非就是宫、角、徵、羽、变宫这几个音,我只要吹徵、羽、宫这四个音,它们就会以为是母兽在召唤它们,于是……”
马小天笑道:“于是乎,忙忙似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都来找它们的娘子来了!”
两人一起拍手大笑,马小天自认识花溪奴以来,似乎是第一次听到她这般畅情大笑,心中大乐,甚至在当晚的睡梦之中,都仿佛能听见她咯咯咯的笑声。
但第二天早晨一起床,马小天从屋前找到屋后,却怎么也找不着花溪奴。他正自诧异,忽然间闻到从里屋飘来一股香味。马小天抬起头来使劲地闻,只觉得此种气味清冽醇甘,回味绵长,正是他喜爱的梨子酒的味道。
马小天“啊哈”叫了一声,立时眼笑眉飞,三两步来到他们用餐的地方,只见屋里仍是不见花溪奴的身影,桌上放置着一大壶香气四溢的梨子酒,壶下还压着一张薄薄的纸笺。
作者有话要说:
☆、金刀天下
马小天不见花溪奴,心中一沉,想道:“这个姑娘在搞什么鬼,难道是要跟我唱一出不辞而别吗?”想着抽出那张纸看了起来。
这是一张素白的纸,看不出是用什么质地做成,细薄柔软,上面用小楷工工整整地写着几个字,笔法疏整,柔细灵秀,显是出自花溪奴之手,只见上面写道:
“奴去也,望君尚自珍重,后会有期。
荒山无物奉敬,只有浊酒一壶,恭呈马大爷晒纳,勿却为幸。”
马小天将那张纸笺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上面只有这寥寥数语,再无其他。他呆了半晌,叹了一口气,将那纸笺细心地折好,连同那壶酒,统统纳入怀中藏好,口中喃喃自言自语道:“什么后会有期,这一走,难道还有相见之日吗?”
等到要离开这座静谧的小山谷了,马小天竟还有一丝舍不得,走前又劈了一大垛柴,将屋后那两口大水缸重新灌满清水,想像着花溪奴回家时惊喜的表情,脸上也情不自禁地露出笑意。
好不容易翻过黑山岭,一路上,马小天都在左顾右盼,想找到哪怕一点点赤顶五花兽的踪影。但自从那天晚上之后,那种东西似乎就从世间消失了一样,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马小天尽管瞪大了眼睛,自然也是徒劳无功。
过了山,离百药门所在的“夜叉岛”就越来越近了,但马小天一路打听,却没有一个人说得上来这“夜叉岛”在什么地方。当地人都说,从来就没有听说有“夜叉”这么一个地方,何况这个地方已深入内陆,大海远在天边,去一趟宛如是西天取经一般,不仅如此,就连像样的湖泊都没有。既没有水,又怎么会有什么岛?马小天听了,心间更是平添了几分忧愁。
这日来到一个叫做沁城的地方,马小天心想,到了百药门之后,要让他们乖乖交出解药多半不可能,说不定还要动刀子,因此找了一间铁匠铺,花了三钱银子,叫铺里的师傅加了一斤半铁,将他那把柴刀打成了一柄单刀,要不一柄烂柴刀,能顶得了什么事?这里民风淳朴,那铁匠见三钱银子打一柄单刀还剩下些,就额外给他做了一支刀鞘,缚在背上,看上去倒也颇为英武。
那铁匠见马小天英气勃勃的样子,大拇指一翘,说道:“好汉子!就跟那金刀帮的弟子似的!”
马小天一听,便留了心,想着:“这金刀帮不知是个什么门派,都是武林一脉,去他们那打听打听,兴许能打听出百药门来也未可知。”
想罢冲着那个打铁的拱了拱手道:“实不相瞒,我正要前往金刀帮,有要事拜见他们的掌门,相烦这位大哥为我指一条去那里的路。”
那打铁师傅摸了摸颏下的胡茬,笑道:“哈哈,我一看你的模样,就知道你是要去金刀帮,不过想要见他们的掌门,那就有点……有点那个什么了!哈哈哈,来来来,小伙子,我指给你看!”说着,将马小天拉到铺门口,一五一十地将去金刀帮的路指给他看。
马小天对这个粗豪的汉子甚有好感,道了谢,但唯恐再说下去,怕是会拆穿自己这个冒牌货刀客,只得匆匆告辞而去。好在金刀帮离这里并不远,只走了一会儿,路上像他这样身上带着兵器,腆胸叠肚的江湖豪客渐渐多了起来,大家步履匆匆,都往一个方向走去,看来都是冲着金刀帮去的。
只过了一会儿,马小天就觉得有件事甚是奇怪,在那些匆匆走过他身边的江湖豪客中,不时有人回头打量他,脸上露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一个人倒还罢了,看的人多了,马小天便有些不自在起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又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着,觉得并无什么特异之处。正茫然间,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上前拱手道:“这位小哥有僭了,老汉姓程名默,请问你是金刀帮哪一位师兄门下?”
马小天一怔,说道:“老丈你怕是认错人了,敝姓马,并不是什么金刀帮弟子。”
那程默兀自不信,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说道:“奇怪!奇怪!”这才转身离开,走出老远了,还在回头张望,与身边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马小天立在当地,哭笑不得,想来是自己身上穿的这件青绸长衣,与金刀帮的服饰十分相似之故,难怪刚才打铁的师傅也说他像金刀帮的弟子,他心中想道:“我是来打听消息的,这么惹人眼目可不行!”左右看了看,正好左近有一家裁缝店,便立时走了过去。
过不多时,从裁缝店中走出一人,身穿一件粗布黑衣长衣,青带缠腰,头上戴顶宽大的毡笠,严严实实地遮住了大半张脸,正是换了装束的马小天。这回果真再没有人来理会他,马小天混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