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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破沉默的道:“咱们到美国旅程不算短,在飞机上最好能找事情打发时间,要不会很无聊。”
“美……美国?不是到法国?”
事实上,现在不管要到比利时、英国、意大利……都可以,他手上的工作已经收尾,接着只剩“玩票”性质的各国考察。他再不放假,他家老头不知道又要怎么对付他了。不过,他是真的得回法国一趟,到总公司处理一些事和一个一定得出席的婚宴。
那些都是下礼拜的事,在机场时他和汤姆笙联络过,汤姆笙请他有时间的话回纽约分公司交接一下几个案子,那些案子都在收尾了,花不了他多少时间,而除了这件事,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临时决定先到美国去了。”
为什么她老觉得亚萨斯口中的急事很奇怪啊?不过,要到美国她其实挺开心的,有一阵子没回去过了。“到美东还是美西?”
“纽约。”
“纽约?”盛丰味的心跳得好快,没办法,曼哈顿有她太多太多的回忆,最开心和伤心的回忆都在那里。
亚萨斯伸长腿把身子往后靠,一派轻松,接着说:“原本赶着要处理的事,现在也不这么赶了。”
“咦?”
“事情解决了,当然就不赶了。”他指的当然是他认为“急”的事。盛丰味现在在飞机上,不可能去赴那个相亲宴,更不可能约会到很晚,还要他帮忙喂猫,这么“急”的事解决了,其他的可以慢慢来。他一面抽着牌,玩着简易的魔术,轻易的翻出同花色的一条龙。
“解决?什么时候?”上飞机到现在,她没看到他讲电话,难不成他和部属沟通都是用心电感应的吗?
“你在化妆室外的走廊讲电话的时候。”
她看他的表情像看外星人。“那也就是我们根本不用上飞机喽?”
“公事上是这样没错。”
她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我不认为于私,我要跟你到美国去。”这个亚萨斯是她以前认识的那一个吗?怎么觉得他变得强势又狡诈?!
他将手上的牌重新洗牌。“事实上,我本来想告诉你这消息的,可你的话让我决定把你带上飞机。”他似抬杠的说。
“我……我说了什么?”
“你说,这么好的对象,你怎么能因为一些小阻碍就放弃,也许那还真是你的真命天子呢!一次没相成有什么关系,未来日子还长,总有一天会相到。还说,你终于遇到一个尚未见面,就让你有莫名执着的男人了……”他绝对不会让这丫头和这位“真命天子”有机会见面的。
他对盛丰味的心意比他自己认知到的多了太多、太多了。
只是这样的心意对一个十来岁的女孩,那太沉重,那么他也只能等待,记得有个诗人曾说过,等待也是爱情的一部分。
然而这样的等待,不可讳言的是场赢面极低的赌注,毕竟十几岁是性子飘忽如风、极不稳定的年纪,是真爱还是依赖他完全没有把握,只能等待,也许等到喜帖的机率还比较高。
幸运的是,他在未等到喜帖时就和她重逢了。这一回,他不再被动的当那个等待的人。
等机会出现,还不如去制造机会。
“那又怎样?”盛丰味自恃聪明,大部分的时候,别人话才说开头,她就大约知道后续了,可面对亚萨斯,她到现在还听不出他到底要说什么。
似乎不急着公布答案,他继续洗着牌,“你记不记得你大学时我告诉你,我很会看人?”
“嗯,我记得……难道你要替我‘鉴定’那个相亲对象?”也不对,要真这样,他该和她一起去相亲才对,而不是把她逮上飞机。
“怎么会。”他一笑,“与其去看一个我还不知道会不无法给及格分数的男人,不如介绍一个我鉴定过的,而且是高分的男人给你。”
“……你要替我介绍对象?”她傻眼了。
“不相信我的眼光?”
“……”盛丰味沉默,因为她的心痛到说不出话来。亚萨斯果然是对她没什么意思的,笨啊!她怎么会人家对她好一点、关心一点,她就又自作多情了?
平常精明有个屁用,对真正该精明、该提防的人,她偏偏像块软豆腐。
“那个男人可是个水准以上的家伙。”
她努力的压抑住伤心的情绪,她拿过薄毯子。“我真是期待呐,不过,要是我不满意,你……就、死、定、了!”抖开毯子从头盖到脚。“亚萨斯是个笨蛋!”为一个大笨蛋掉眼泪连她都觉得蠢!可,遇上这个笨蛋,她好像从来没有聪明过呐!
好怀念的“称谓”啊!亚萨斯失笑。
是啊,他的确是笨蛋,不是笨蛋就不会傻傻的等心仪的女孩这么多年,为了使自己忘了在等她,寄情于工作,在若干年后又担心她是否名花有主而不敢打探她的消息,直到他们在无意间重逢……
Vivi,我的确是个笨蛋呐!
镜子里的女人——
黑色紧身小可爱,在丰挺的上围挤出性感的乳沟,够辣!
浪漫的垂吊式开襟薄纱紧腰带洋装,够淑女!
脸上的淡妆清纯中不失高雅,够迷人!
综合以上的结果是——今晚的盛丰味是个火辣迷人的万人迷。
昨天到纽约后,她和亚萨斯没回曼哈顿的公寓,住进一家大饭店,她因为时差,回房后倒头就睡,足足昏睡了一天,一觉醒来发现已是下午四点五十六分了,她急忙的起床盥洗,让自己彻底清醒。
约莫六点半亚萨斯从公司打电话过来,和她约在七点半他们下榻饭店的法国厅,请她打扮得正式一点。
盛丰味结束通话后才想到自己忘了问,约在那里干什么,还要打扮正式,该不会是相亲宴吧?顿时她的情绪低落,沉闷闷的感觉像是胸口压了几十公斤的大石似的。
亚萨斯的办事效率真好,不愧是国际大集团的决策者,之前才在飞机上提,马上就已经安排好了。他就……就这么希望赶快把她推销出去吗?好像是她是个尝味期要到了的滞销品,有机会卖出,就算半夜买家上门也要开门揖客。
一股不服输又不甘心的情绪促使她开始打扮,一切打理就绪后,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
美人!她真的是个大美人,可像现在这样只能揽镜自怜,也挺心酸的,她知道自己的美丽无论何时何地,招来注目礼绝对不会少,可偏偏,少了她最想要的那一个。
亚萨斯那个大笨蛋!
盛丰味心情郁闷的坐回床沿,以前——在和亚萨斯重逢之前,对她来说吃相亲饭,然后找到心中理想的伴侣这样的事是她乐于去做的,那是因为以往的她,急着找个人来填补亚萨斯在她心中占住的位置。
她一直以为她年轻,一定是因为情窦初开,才使得她眼里心底就只有一个亚萨斯,于是她努力的去“开发”可能性,藉由各种机会去认识不同的男人,可是,她失败了,总觉得那些男人不错,但就是少了什么。
和亚萨斯重逢后,一开始她急着想逃开,她怕了这些年来,因为他而造成的“空虚感”,他所占住的位置没人可以填补。
她很怕,怕一旦两人走得太近,那个位置会在她心里“占地太大”,到时候她怎么办?再花更多年去适应这样的空虚?
还是……她认了吧,如果说这辈子她只能喜欢同一个男人,那就表示世上只有这个男人可以让她喜欢、让她迷恋、让她疯、让她痛……
如果机会就这么一次,那她还有什么好怕的?她决定放任自己的情感,自由去爱、去喜欢,再也不因为害怕受伤而裏足不前了。
可现在呢?你在干什么?她在心里责备着自己,因为亚萨斯要介绍异性给你,你就沉不住气的气成这样?
盛丰味啊盛丰味,怎么一遇到亚萨斯,你的心智年龄永远是十八,永远长不大?
她甚至因为狗屁面子问题,到现在还没真正的向亚萨斯表示过心意。回首从重逢到现在,因为骄傲,她错过了多少向他表明自己心意的机会?就连十八岁的那一次,她也没有告白过,只是自私的以为,他应该要懂。
苏芳行的事对她而言是场恶梦,可何尝不是给她上了宝贝的一课——没说出口的,只是以个人的感觉去衡量的事,有时出入真的很大,就像他觉得她对他大有好感,足以使得他可以把她定下来,可事实上,哪里是这样?
而她现在要继续“闷”下去,然后再埋怨亚萨斯的不解风情,自怨自艾吗?
不!她一向敢爱敢恨,有些事情该清楚明白就要明白,而不是玩心里游戏。
想清楚自己要怎么做,盛丰味心里的大石顿时落了地,心情也开朗了起来。她重新站到镜子前——
坦率的眼,眉宇开朗……欸,果真是美人。
现在就等某人出现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七点二十五分,盛丰味没出现在亚萨斯所说的地点时,她房间门板响起了叩门声。
来了!
她又对着镜子看了一眼,确定够完美后才去应门。“哪位?”
“亚萨斯。”
她将门打开,看到站在外头的亚萨斯时,忍不住怔了一下,他也穿得太正式了吧,像是要参加什么宴会,介绍人比当事人帅说不过去吧?
“进来吧!”她退一步,让他进门。
他不动,“约的时间是七点半,会迟到。”
盛丰味拉了他一把,把门关上。“如果那家伙连一些时间都等不得,注定他没机会认识我。”回头看他。“我有些话……想告诉你。”
亚萨斯注视着她,“听起来似乎很重要?!”
“是啊,可……我却一直没告诉你。”
“你要说什么?”
“你给我的那只叫亚萨斯的泰迪熊一直留在我身边,我还是有跟它说话的习惯,即使后来它破破烂烂了,我还是缝缝补补的舍不得丢掉。”
他直觉的问:“你都跟它说什么?”
“……当年一直没能跟你说的话。刚搬离曼哈顿的公寓时,我常常跟它说话,后来……因为想忘了你,就把它藏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回台湾时,我原本想把它丢了,可最后我还是把它带回去。”
她本来是把它“故意”遗忘在后来租赁的小公寓,在乘车要去搭飞机时,沿途上,她以为早忘了的往事竟一幕幕在脑海里倒带重播,她第一次遇到亚萨斯、亚萨斯带她到美国……最后她请司机把车子开回去带走它,然后一路哭到机场。
“我跟它说……”她深吸了口气,眼睛对上了亚萨斯。
“说什么?”
“亚萨斯你是个笨蛋!我……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
亚萨斯笑了,将她揽进怀里。
在他温暖的怀里,她还是不放心。“你现在……还要把我介绍给你鉴定过后给高分的男人吗?”她眼眶里凝聚了水气。如果他的答案是肯定的呢?那……那她该怎么办?
“我也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忘了告诉你。”他拉开彼此的距离看着她,眼神柔得像秋水。“我这个人给同性评分,分数通常给得很吝啬,能得高分的真的堪称万中选一。”
“所以……”她有种心快要碎了的感觉,她可不可以不要听下去了?
“那个要介绍给你的男人,就是我。”
一瞬间,盛丰味眼底的水气凝成泪珠,一颗颗往下坠。“喂,我告白了欸,你的回答呢?”
亚萨斯轻轻捧起她的脸。“我非常非常喜欢你。”吻住她,以吻封缄。
第八章
“到曼哈顿了吧?”
坐在计程车上,盛丰味贪看着外头有点熟悉,又似陌生的街道。“到了快二十分钟了。”
“没问题吗?”亚萨斯一面和她讲手机,一面签着文件。
纽约分公司其中一个要收尾的案子出了点问题,使得他还得留下走不开身。分公司他有个厉害的秘书汤姆笙,他找不到藉口把他丢到某一国当“流浪秘书”,再把盛丰味找到身边来。
闲着没事的盛丰味见他忙,又得知曼哈顿的公寓没卖掉,就提议说自己要去“重温旧梦”。
“绝对没问题,虽然几年没回来了,可我还认得路。”
“要不要我……”
“不要不要,我要一个人回味我的曼哈顿之旅,你还是赶快回去处理你的事情吧!两天后我们再会合,你说要带我到各国走走的。”美其名是这样,其实是到各国进行例行性考察。不过那是半玩半工作的好差事,值得期待的。
“那好吧——”亚萨斯要说些什么时,一旁的汤姆笙提醒他接下来的行程。
盛丰味好笑的说:“我听到了,你要开会了,去忙吧!”
结束通话后,她拿出相机沿途拍照留念,活似第一次出国的土包子。
“小姐第一次到曼哈顿吗?”计程车司机偶尔也会载到这样拿起相机就“咔嚓、咔嚓”猛按快门的人,通常是来旅行,甚至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