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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到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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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网络原名:明月照华年)作者:唐扶摇【出书版完结】 

内容简介:

他说:“满月,我本来想带你去英国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还只是一个因为去不成英国而耿耿于怀的小女孩的时候,有个少年曾经对我说过,大不了他以后带我去。
连我自己都几乎忘了的承诺,原来他还记得。
原来他还记得。
接着他咬牙切齿的说:“可是,梁满月,你不配。”
我站在床前,死死的咬住下唇,拼命的忍住眼泪,用力的点头,“对,我不配。”
对不起,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亲情。我短暂的生命里,总是在被人抛弃。没想到我人生中第一次放弃一个人,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
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了该错过的人。所有女生必看的青春原拓本——以温暖开篇,以哽咽书写,以感慨收尾! 
PART1
我去找我妈妈,开门的时候她的手里抱着熟睡的婴儿,看着我满是眼泪的脸她顿时紧张起来,轻手轻脚地将手中的小孩放进摇篮,将我带进里屋,为我抹去泪水。
 序言 每个女孩到最后都是梁满月

你一定这样用力地爱过一个人,你对他言听计从,你对他千依百顺,你的卑微在尘埃里开出了花,又枯萎。
你一定这样执著地爱过一个人,你爱他到昏天黑地,你爱他到不管不顾,你爱他到哪怕他朝秦暮楚也依然不肯放手。
你一定这样无望地爱过一个人,你在尘世跋涉,经过万水千山,只为了给他惊喜,于是结果给了他,过程只是给你。
眼泪是黑夜的河流,容颜是白昼的河床,只有你和悲哀被搁浅在岸上。
是的,你受过伤。
你一定这样用力地试图忘过一个人吧,你驱逐他的身影,入睡之前,安眠以后。
你一定这样执著地试图忘过一个人吧,你抗拒与他有关的一切,混沌之前,清醒以后。
你一定这样无望地试图忘过一个人吧,可是以后你追逐的每段感情却都有百分之几十的他,寻寻觅觅,他还是占据着你的梦的二分之一。
没有所谓的快乐和痛苦,有的只是一种情况和另一种情况的比较,只是如此而已。
同样,也没有所谓的怀念与忘却,有的只是一种逝去与另一种逝去的比较,只是如此而已。
可是哪怕你的感情再浓墨重彩,你有的也不过就是这样淡淡的青春吧,跟榛生一样,在短暂的岁月里没有自杀或他杀,没有人因爱或者不爱死去;跟这本书一样,你只是简单地爱过一个人,得到或者没有得到;简单地被一个人爱过,知道或者并不知道;简单地与一人爱过,失去或者正在失去;你们也说过跟天下所有情侣一样不离不弃的话,但最终也像这些情侣一样,散落在天涯两两相忘了吧。
你们,最终变成了宇宙边缘的两个灵魂。
人生不过就是如此了,总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与不完满,总有这样那样的怅惘与不甘心。
粗粮软米,哽咽私密,不足为外人道,最终埋没在时间的缝隙中,无处追寻。
每个女孩子面对爱情都是梁满月。
或者最终都会成为那个胆小怯懦的梁满月——容易渴求爱,容易怀疑爱,容易放弃爱。
最终只能隔着时间长河遥望,昔人如月,久久怀念,却始终不得解。
可是在以后的人生里,终究也还是会爱吧。
爱是上天的馈赠,让我们这不被父母透视、不为好友宽慰、不能被自己谅解认可的孤独之躯有皈依之所。
只是却再也不会那么爱一个人了,即使是他。
爱令灵魂衰老。
第一章:不过是一场放弃(1)
我的哥哥很凶;而我脾气很好。
我深深地期盼有一天老天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将他踢翻在地,我要狠狠地踩他十八脚后再用最恶毒的话羞辱他二十四个小时。
我七岁的那一年,父母离异。
开始时我被判给了妈妈,一年以后妈妈结婚,我又被送回了爸爸身边。后来爸爸也结婚了,再后来我的继母怀孕了。最后,我就被送到了叔叔家。
我的叔叔梁建晖是个极聪明的人,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败家子,最擅长的事就是结交狐朋狗友和吃喝玩乐。他与当时已经在建设局工作的我爸爸并列为我县两大教材——他是反面,我爸爸是正面。据说爷爷的高血压就是被他气出来的。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里借钱弄来了几辆货车,开始做起了运输生意。靠着吃喝玩乐时打下的人脉,叔叔的生意越做越大,逐渐涉足各个领域,几年之后,俨然我县首富。
我爸爸结婚那年,叔叔去了省城。在那个年代,能发财的人都是想法多胆子大的人。据说仅仅高中毕业的他在省城成立了一个科技公司,手底下全是那个年代比较稀有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
我周岁生日的那天,他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回来,往我怀里塞了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佛,还给了继母厚厚的一叠红包,红包里有整整三百张大钞。这件事惊动了我们那个小县城,从此,他成为我们县所有年轻人的偶像。
没过多久,叔叔结婚了,据说女方家里在省城极有权势,但我的这位新婶婶却要带过来一个儿子,比我还要大五岁。叔叔和婶婶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将他传说中的继子带回来,但是爷爷对他们避而不见。
奶奶只是叹气,私下里我还看见她抹了泪,可是最后她还是给了婶婶一个金戒指。这表示,他们终于承认了叔叔婶婶的婚姻。婶婶明艳动人的脸客气而疏离,我想象不到这么年轻漂亮的人,竟然有一个比我还大的儿子。
那天晚上他们住在我们县最好的宾馆,第二天一早便驱车离去。
大人们的想法我不懂,也不在意,可是对美好事物充满向往的我,单纯地喜欢这个婶婶。她送了我一条好漂亮的裙子,我没有见过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也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裙子。
此后的几年里他们很少回来,就连过年的时候也仅仅只是回来吃一顿饭,当天来当天回。
我十岁的时候,继母怀孕了。
她对我爷爷说:“小孩子要从小就为她打算,省城的教育好,她叔叔又有本事,将来圆圆就算上不了清华北大也能上省大啊!”
她对我爸爸说:“你弟弟跟那个女人结婚这么多年都没要孩子,别人的孩子能养,自己哥哥的孩子就不能养?”
我躲在门后,看着她的脸,生平第一次从内心里深深地恨一个人。那时候我不明白,我对她甜甜地笑,我尽量乖巧听话,我努力讨好她,为什么她还要赶我走?
不仅仅是她,爸爸妈妈甚至爷爷奶奶,每个人都假装我是他们最爱的小孩,可是他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留下我。
我去找我妈妈,开门的时候她的手里抱着熟睡的婴儿,看着我满是眼泪的脸她顿时紧张起来,轻手轻脚地将手中的小孩放进摇篮,将我带进里屋,为我抹去泪水。
她轻声询问:“是不是你后妈欺负你了?”
我哭诉,她却听得有些心不在焉,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声一点。
“别把你妹妹吵醒了。”她说。
那一瞬间我停止了哭泣,泪眼蒙眬地看着她,心中只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是那么的陌生,那一种特别的感觉,让年幼的我难以形容。很多年以后我终于长大,经历了种种的喜怒哀乐后,回忆起那天心中的感受,恍然明白,原来那是心痛。
妈妈没有站在我这边,最后她只是说:“去你叔叔家也好,妈妈现在不能照顾你,与其让你在家跟你后妈一起过,还不如让你去你叔叔家。他是你亲叔叔,总不会亏待你的。”
我去找刘萌萌,我最好的朋友,抱着她哭得声嘶力竭。她不明所以,手忙脚乱地安慰我。
她说:“没关系,圆圆。你放假的时候还可以回来,我们一起玩,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她不懂,我不是为了离开而哭泣,我只是难过,为什么没有人要我?
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被抛弃是一件比天塌下来还要严重的事。
叔叔来接我走的时候我没有哭,因为所有的眼泪已经在他来之前流干。现在想来,我很小的时候便已懂得,当你无力反抗的时候,便只能承受。
哭得最凶的是奶奶,她拉着我的手不停地抹泪。爷爷这么多年后终于和叔叔说话。
他说:“圆圆是我们梁家的希望,你要好好地待她。”
叔叔笑了,说:“那当然。”
奶奶跟我说:“圆圆,你要乖,听叔叔的话,放假了就回来,奶奶给你做好吃的。”
那一瞬间我特别想扑到奶奶怀里,求她不要让我走,求她让我留下来,我会乖乖地听话,我会好好学习,我可以帮她做饭,帮她洗衣服……只要她让我留下来,我可以做任何事。
可是下一秒,叔叔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宽大而温和。他说:“圆圆,跟爷爷奶奶说再见,我们走了。”
其实我天生就是个胆小懦弱的姑娘,所以我说:“爷爷再见,奶奶再见。”
叔叔没有看爸爸和继母一眼,我也没有看。
车开了很远以后我才回头,后面的路满是尘土,可我固执地看了很久很久。叔叔转头看我,叹了一口气,摸了摸我的头,说我是个好孩子。
路上,我迟疑了很久,终于怯怯地开口请求:“叔叔,你能不能别再不要我了?”
叔叔看着我,皱着眉头笑了。那样的笑容有点怪,让人看了特别想流眼泪,他说:“小孩子别瞎想,以后你就是叔叔的女儿了。”
说完,他又摸了摸我的头。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那一刻,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就是我的叔叔。
那天在车上,我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叔叔叫醒我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他家。他家是一栋特别漂亮的大房子,这样的漂亮房子周围还有很多栋。女孩子总是有些虚荣的,想到我以后会住在这样漂亮的房子里,我忍不住觉得有些激动。
婶婶开了门,记忆中那张已经有些模糊的面容重新出现在我眼前。看着我,她微微笑了笑,不是特别热情,却也不冷漠,非常的平静柔和,她说:“累了吧,我们马上就吃饭。”
小孩子也是有判断力的,我断定她不讨厌我,所以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门口有一双崭新的粉红色小号拖鞋,我轻轻地换上,然后将自己的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鞋架上。婶婶牵着我的手,一边跟我说话一边带我走进客厅,然后她对着楼上扬声喊道:“成蹊,妹妹都来了你还不下来?”
“下来了下来了!”楼上传来心不甘情不愿的声音,然后门被打开,裹着毛巾被穿着大短裤的男孩从里面出来,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那一天已经是傍晚了,男孩打开门的瞬间却仿佛有光从他的身后溢出。明明还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却已经是那时的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我连忙摆出自己最甜的笑容,有些讨好地叫了一声:“哥哥。”
眉眼像极了婶婶的男孩居高临下地扫了我一眼,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土包子。”
第一章:不过是一场放弃(2)
我的笑容骤然僵在了脸上。
这就是我的哥哥刘成蹊,背地里我叫他“宇宙超级无敌狂躁症患者”。
小孩子其实很不容易适应新的生活,可是我不同。
我努力地学习适应新的环境,努力地讨好叔叔婶婶,不调皮捣蛋,循规蹈矩。
我害怕他们不要我,午夜的时候我甚至会被噩梦惊醒。梦里,叔叔婶婶将我送回老家,但是没有人要我,最后我只能被送去孤儿院。惊醒以后我在被子里低声哭泣,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让任何人将我推开。
从此以后,我生活得更是小心翼翼。
事实上,叔叔婶婶待我极好。
叔叔在省城的生意还在起步阶段,在家里能见到他的时候很少,但每次只要他回来,都会让我陪他一起看电视,跟我讲许多话。他对我并不生疏,就像对自己一起生活了很久的亲人一样,会叫我帮他倒水,给他拿拖鞋,吃完饭会叫我帮忙收拾碗筷,总之和他相处让我觉得自在。
到叔叔家的第二天,婶婶就带我去商场为我买了许多衣服。她笑着说,她一直都想有一个小女儿,那样就可以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像小公主一般,然后带她上街,享受路人羡慕的眼光。现在我来了,她终于如愿以偿了。
婶婶这样说着,我虽然隐隐有些不太相信,但被人看得这样重要,还是不由得开心起来。没有小孩子不喜欢新衣服,没有小孩子不喜欢漂亮大方的女子温柔亲切地对待自己。
除了刘成蹊,我叫“哥哥”的那个人。
婶婶对我这样好,我就不禁想要亲近她的小孩。尤其是那样好看的男孩子,他甚至比我一个小女孩还要来得唇红齿白。可是这样好看的脸上却很少露出笑容,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叔叔婶婶跟他讲话,他都是用“嗯”、“啊”、“知道了”来回答。他们也不生气,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有些讨好他。
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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