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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知道了。”青竹勉强扯了个笑容,便低头清点他的宝贝陶器,同时在一块兽皮上做记录。
叮当做了他的帮手,把不能用的陶器扔下悬崖,完好的陶器搬到箩筐里,准备挑回去。
青竹说,第一批陶器要献给酋长和智者,等他们确定可用,再派一些妇女和小孩帮忙烧制更多陶器。以后,陶器会是绿树部落和其他部落交换生活物资的大筹码。
第三十一章亲密
更新时间2012…7…17 10:00:33 字数:2327
姜璃闲得无聊,开始八卦,“青竹,绿树部落离其他部落远不远?”
青竹想了想,寻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半圆,说绿树部落所在位置叫大青山,然后往上走有个岩石部落。过小河再翻过三座山有个黑水部落,是他所知道的最大的部落,据说有三百多个人。
“咦?青竹你还会数数?”
阿飘忍不住在空间里翻白眼,真是个后知后觉的女人啊,刚才青竹就在数陶器个数来着,再说人家是智者的徒弟,会读书写字做算术那都不叫稀奇。
老实孩子青竹却老老实实地解释:“嗯,智者师傅从小教我识字识数,这很重要,不然出去跟他们交换,被人欺骗也不知道。”
他们,当然是指其他部落,青竹只列出了附近的三个部落,谁知道是这远古大森林中仅有的,还是只是沧海一粟。
不知怎么的,姜璃又想起竹林中那个保护紫金竹的阵法。心想除了这些“原始土著”,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还有更高级的文明存在也未可知。
“阿飘,咱们要低调!”
阿飘嗯了一声,表示理解姜璃突然冒出来的这一句是什么意思。
姜璃做了个深呼吸,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原始人什么的,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不怕不怕的。一统江湖千秋万代什么的,都是浮云,努力完成任务早点回家才是正经。
青竹急着向智者和酋长证明自己的成功,陶器归整好就说要回去了。姜璃无可无不可,她就是个围观党,找机会出来放个风而已。前面五天生理期,她都宅在家里了。
叮当乐呵呵地捧着青竹送给他的一只小杯子在前面开路,青竹让姜璃走第二位,自己挑着箩筐走最后。
三个人下到半山坡,底下的树林里突然有人影一闪而过。姜璃同情地回望青竹一眼,希望他这个“知识分子”如后世的那些一样视力不怎么好,看不见花痴珠和色狼宏的样子。
然而,一向温润如玉的青竹,此刻却铁青着一张脸,目光凌厉得让姜璃想起狼这种生物。她急忙回头,暗暗心惊。
看来青竹是真心喜欢珠的,可惜那个花痴不知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会和宏混在一起。那头色狼,只要是女的都想上,到处留情扮情圣,绿树部落里有女儿的家长多数不喜欢他。
姜璃很替青竹不值,他的前途一片光明,想要什么样的好女人没有?象珠那样的,根本就配不上未来的智者大人嘛。
可惜,爱情他就是盲目的,也是愚蠢的,爱什么人,跟什么人共渡一生,有时候真是说不准。
珠和宏全身光溜溜跑进树林时,叮当正低头辨认陷阱,没有看见那一幕,不然以他的大嗓门,绝对会嚷得全部落都知道了。
姜璃庆幸叮当没看见的同时,又邪恶地想,若是她让叮当把这事嚷出去,那宏不就要娶珠了?然后青竹就死心了嘛,然后青竹就会另外找一个更好的了嘛,然后……
算了,还是别然后了,青竹现在浑身冒冷气,咱要找亲亲老公阿雨求温暖求虎摸求安慰……
阿飘探知姜璃的想法,躲在角落里捂嘴偷笑。主人已经被男主人征服了,粉嫩嫩的小奶娃就要来啦。
再次路过酋长家的建筑工地,青竹没什么心思,竟然连招呼都不跟姜璃打一个,径直挑着陶器走向大树下的酋长和智者。
姜璃看见阿雨在指挥族人们打木桩砌木墙,没过去打扰他,拍拍有些莫名其妙的叮当,说要回去煮饭,你哥工作太辛苦了,咱们做好吃的慰劳他。
听说要做好吃的,叮当举双手双脚赞成,高高兴兴地拉着姜璃回家了。
吊脚楼前仍是一片狼籍,到处都是骨头渣子,叮当知道大嫂的特殊爱好,一看她皱眉头,立刻自告奋勇说这里交给他了,他保证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大嫂专心做饭就好。
姜璃没说什么,直接递给小叔子一把细竹枝做的扫把,然后把自己关进了厨房。
部落聚餐之前,姜璃藏了私,一桶砍好小件的羊肉盖好盖子摆在最里面的角落,族人进厨房参观时没有一一掀开桶盖来看,让阿雨家的晚饭有了着落,否则今晚又只能吃鱼汤了。
姜璃吃不习惯那种大锅肉,中午聚餐时只吃了点素菜做做样子,这会儿饿得很了,手脚就特别快,半桶羊肉没一会就炒好炖上了。另一半她准备红烧,再炒两盘野菜,就齐活了。
没有大米和小麦这类主食,阿雨和叮当要吃很多肉才能吃饱,一桶羊肉看起来多,也就够他们一顿吃的。
姜璃盯着灶里亮丽的火焰,觉得是时候出去了。这个季节,正是稻谷小麦成熟之际,黄灿灿的稻穗麦穗也许正在哪个角落等着她呢。
阿雨披着星光回来,叮当还小,姜璃怕饿坏了他早就让他先吃,打发他洗洗睡了。
晚饭摆在厨房里的小饭桌上,小两口捧着饭碗相对而坐,墙上的火把滋滋地燃烧,火光明灭中,有一种叫做浪漫的东西正在漫延。
姜璃不断地往阿雨碗里夹菜,他来者不拒,大口大口地吃着,眼睛却一直盯在姜璃身上,嘴角一直向上弯着很大的幅度,有炽热的火焰在他的眼里跳动。
“呆子!看什么看嘛。”姜璃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心里其实美滋滋的。谁不渴望被爱?她姜璃又不是傻子,和自己同床共枕的男人喜欢自己黏糊自己,这是个好现象。
阿雨无声地笑了笑,放下碗,“我吃饱了,你先去洗澡吧,我来收拾。”
他已经能跟上姜璃的生活节奏,知道每天晚上都要洗干净才能上床睡觉。
这几天姜璃身上不爽利,每天都要用热水洗澡,阿雨看见锅里已经烧好了水,便舀了两桶提到卫生间去,然后他再回去收拾厨房。
作为一个有洁癖的小护士,姜璃喜欢淋浴不喜欢泡泡浴,所以她拒绝了阿飘要给她做浴缸的提议,每次坐在小板凳上用小木勺舀水冲洗。
没有皂豆,姜璃采来蔷薇花晒干,烧洗澡水的时候洒一些进去,洗起来还蛮香的,算是安慰一下她怀念香皂沐浴液而受伤的小心肝。
洗了一半,阿雨进来了,还拎来他的那份洗澡水。他脱下虎皮裤,精壮的身体在火光中油亮油亮的。
姜璃看得有些脸红,不过不再象刚开始那样,打心里拒绝这些亲密举动。她示意阿雨坐下,拿了小勺帮他浇水,这样方便他洗得又干净又快。
不快不行啊,那家伙象块万能胶似的贴到她身上来了,推都推不开。再说他们有五天没亲热了,她全身的细胞欢呼雀跃着,似乎非常欢迎他的骚扰。
战场从卫生间转移到卧室,情浓处,阿雨一遍又一遍低呼姜璃的名字。她迷迷糊糊地答应着,让他引领着自己快要燃烧的身体,一次次攀上快乐的顶峰……
第三十二章我也想去
更新时间2012…7…17 20:00:48 字数: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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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蒙蒙亮,姜璃就被屋外沸腾的人声吵醒。阿雨不在,她便在宽大的木床上翻滚不休,心里哀嚎不断。
为毛,为毛部落分猎物的地点要改在这里,就是酋长家在做房子,那么大一片地,至于连几百斤猎物都放不下么?
唉,自从发现陷阱效果好到爆,早上出去转一圈就有早饭捡回来,这样的情景就每天都在上演,这让喜欢睡懒觉的人情何以堪啊啊啊!
翻滚变成了仰卧起坐,接着变成肩倒立,然后是一字腿……当姜璃感觉身上微微冒汗,她才爬下床,趿了芦苇草编的草鞋去厨房。
大锅里烧好了花瓣水,姜璃嘴角无声地扬起,打了热水将身上清洗干净,换了干净的鹿皮背心和短裤。穿戴妥当,她伸手去拿挂在墙上的竹筒,愣住了,里面擦牙用的盐粒就剩下几颗了。
姜璃有点愧疚,自从她来了阿雨家,家里的盐粒在飞速的减少,阿雨却从不说她败家什么的。家里的盐早就用没了,现在这些还是他去智者家里借来的。
多好的男人啊,别人宝贝得不得了的盐粒,他借来给自己的女人刷牙齿。就为这个,他没少被酋长批评。批评完了,他照样宠着女人乱来,她想怎样就怎样。
姜璃盯着竹筒底部那几颗可怜的盐粒想了很久,听到阿雨在厨房那边喊她,这才匆匆将盐粒倒在手心里,胡乱把牙刷了刷,擦了把脸就跑了过去。
“昨晚又坑到野猪了?”姜璃看见阿雨拎回来的野猪腿,惊喜地问道。
“嗯,后山的陷阱坑到的,这是最近的第三次了。”
阿雨的神色有些凝重,部落附近野猪活动频繁,这不是个好现象。他是个优秀的猎人,懂得打了小的,就会跑来大的,万一勇士们出去打猎时野猪跑来报复,那将会是一个大灾难。
“阿璃,最近不要出去乱走,我怕老猪会来捣乱。”
阿雨细细叮咛着,跟她说要防着野猪,姜璃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有阿飘在,她才不怕野猪什么的,打不过可以跑嘛。
实在跑不过,还可以关门放阿飘嘛。弄几只野猪进碧灵空间养着杀肉吃,貌似也不错哇。
姜璃烧了一锅开水给阿雨烫猪腿,等她把择干净一把鱼鳞菜,阿雨也把猪腿毛刮掉,剔了骨头出来,肉切成小块,扔进小锅里开始炖了。
姜璃最高兴的是得到一碗肥膘,煎了油可以用好几天呢。
厨房里煮菜用的盐粒也只剩寥寥无几的几颗,姜璃看了看端着盐筒的阿雨的脸色,小心声道:“对不起哦,盐巴又被我用光了……以后,我再也不用盐巴刷牙了……”
阿雨心底某个地方软软的酸酸的,他伸手抚了抚姜璃柔顺的黑发,宠溺地笑道:“傻阿璃,盐没了可以出去挖的,用不着替我省。这样,等下我就跟酋长说说,争取明天出发去取盐,我想试试你说的方法。”
姜璃眼睛一亮,“我也想去!这座大森林是个天然宝库,我要去找能够种植的粮食!”
阿雨坚定地摇头,“不行!去盐洞的路好远好远,太危险了!”
姜璃扑过去抱住阿雨有胳膊,整个人都贴了上去,撒娇地摇啊摇,“让我去嘛,让我去嘛。我保证乖乖听话,你让去东我绝不往西,你让过水我绝不爬山!这个季节正是粮食种子成熟的时候,再不去就晚啦!”
胳膊被一团丰满的柔软蹭啊蹭,阿雨嘴角微翘,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姜璃很快发现不对,怎么男人的皮裤顶起帐篷了呢,这家伙在吃我豆腐!
阿雨的胳膊被姜璃用力甩开,还气呼呼地瞪着他。阿雨有些纳闷,我犯什么错了我?就因为没有及时答应她一起出去取盐么?
“阿璃,你不要急,这事我得跟智者商量一下,吃过饭我就去问好不好?”
“一定要记得问哦,如果采到粮食种子,以后族人们就不愁吃不饱饭了,知道不?”
“好,今晚回来给你答复。”
“大嫂,我回来啦!”叮当拎着一只小桶跑进厨房,笑嘻嘻地让姜璃看里面的三条大鱼和几只大虾。
这小崽子每天早上起床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河边收鱼篓子。傍晚吃饭之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去河边放鱼篓子,乐此不疲。
姜璃立刻把虾丢进汤锅里烫熟捞出,颜色通红的虾子让她食欲大增,一边吞口水一边让阿雨帮忙剥虾皮。
阿雨家不是第一次吃虾子了,自从前几天姜璃教会他们吃,三人都爱上了这一口,雪白中夹着粉红的虾肉一剥出来,姜璃便把第一只沾了盐粒塞进叮当的嘴里,然后是阿雨,最后才是自己。
这个喂食顺序看起来很简单,却谕示着姜璃对这个小家族的认可与融入。她在不知不觉间,担起了女主人的角色。爱护弱小,喂饱男人,成为她的生活主题。
今天阿雨不去酋长家做工,他要带猎人们出去打猎,不然族人们的晚饭就没有肉,只能吃鱼虾填肚子。
相对而言,绿树部落的人习惯成自然,还是喜欢吃肉多过喜欢吃鱼。对一些小家庭来说,鱼是在没有肉的情况下才选择的。
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地吃了早饭,姜璃和叮当送阿雨出门。目送猎人们离开后,姜璃并没有直接回家,她要和叮当去上游的树林砍柴火。
对的,是砍,不是捡。有了砍柴刀,谁还耐烦等着枯枝自己落?替大树小树修修枝剪剪桠,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