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快再生个天才出来了。到了晚上下班,全A大老师都知道了这个惊人的喜讯。
一下班,林教授就拎着本古老的新华字典奔向了不远的儿子家。
被媳妇迎进门,林教授在沙发坐下,儿子媳妇坐对面。林教授分外慈祥的看着自家媳妇,哎呀,这个媳妇当年是一看就喜欢,现在是越看越喜欢。现在的小孩子,尤其漂亮点的,都注意身材什么的,哪个肯这么快生宝宝,哪像她们那会。
林教授把微微从头到脚关切了一番后,慈祥的开口:“今天我来,是商量孙儿的名字的。”
微微看婆婆进门带着新华字典,心里就有数了,没有被惊到。
“不过路上我已经想好了名字。”
林教授矜持的笑着说:“就叫肖宝贝如何?”
微微被惊到了。
什么叫大俗即雅,什么叫大巧若拙,这名字就是了。林教授太得意了,觉得自己真是取了个绝世好名。生怕儿子媳妇不理解这名字的好处,林教授连忙详加解释。
“媳妇,你看,这名字里面有你的姓,人家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你生的。”
微微:……
“儿子,你看,把媳妇的名字放孙儿的名字里,人家一看就知道你爱老婆。”
肖奈:……
林教授越想这名字越满意,寓意好又美满,读起来又顺口,太适合自己盼了多年的孙儿了。不过名字这事攸关一生,一定要慎重。
“我打电话给我一个精通姓名学的朋友再问问。”
林教授今天显然兴奋过度,说着就拎起沙发旁的电话开始拨号,一会便跟人在电话里滔滔不绝起来。
对面沙发上,微微仍出于离魂状态,肖奈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我能不能去房里玩游戏?”
居然想留她一个人应付婆婆!微微怒瞪他:“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敢跑。”
肖奈俊眉微扬,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刻意放慢语速:“你确定是我一个人做的?”
……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微微用眼神表达着自己的鄙视。
能。大神用语言表达着他的境界。“夫人息怒,我一定……”稍顿,“敢做敢当。”
那边林教授跟玄学大师已经沟通得差不多了,放下电话高兴的说:“大师说这名字好,我看就定下吧,生男生女都合适用。”
神啊,不要啊,她不要被自己孩子埋怨一辈子啊。微微正想找合适的话拒绝,肖奈却早她一步,一口否定:“不行。”
“怎么不行?”被儿子否决,林教授很怒。
“重名。”
微微有些怀疑的看着他,不是吧,这么囧雷囧雷的名字,也会有重名?
林教授显然也十分之怀疑,肖奈在婆媳两人十分不信任的目光下,自若的说:“我已经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昨天,还喊她好几次。”
微微确定了,大神在胡说八道。昨天是周末,又下雨,他们俩在家当了一天的宅夫宅妻来着,哪里会认识什么“肖宝贝”的人啊,还喊好几次……
等等!
肖宝贝、肖宝贝……小宝贝……宝贝……
不是吧!
微微脑中闪过昨夜乃至以前很多夜的某些片段,惊疑的看向某人,某人向她尔雅的微笑。
微微的脸色于是——
红了
青了
紫了
……
最后,某大神的脚,被狠狠的踩了。
“真重名了?那不好,我家孙儿的名字一定得是独一份的。”没注意到自己媳妇怪异的脸色,林教授又重新翻起字典,苦恼:“到底叫什么才好?”
夜色渐重,快到繁忙时间,老妈徘徊已久,老爹还在家里饿着肚子,于是肖奈干脆利落的结语:“他没手吗,等他生出来,让他自己翻。”
…………
……
某娘亲: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儿子 /_____
某媳妇:我怎么嫁了个这么个老公 》_____《
某……受精卵:我怎么摊上这么个爹,我要重新投胎!(┬┬_┬┬)
*小说来自 艾博网 更多免费电子书下载 请点击:。iboke。/
*艾博网,。iboke。/,汇总当前最新热门软件资源、小说下载、电影观看、游戏攻略、八卦娱乐等信息;是一个专注于中国青少年热点话题的网站。内容丰富;更新快;是大中学生们喜爱的综合互动交流平台。
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序章 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