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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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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和我在一起玩了?”他质问小黛。
等到把小黛问得哑口无言之后,他回了家,找到纸笔给何养健留了一张字条,字条装进信封里,他也学习了希灵的做法,把信封的封口用胶水粘好了,他让家里的伙计拿着,等何养健过来看自己的时候,再把信给他。
大伙计接了信,以为他又要出去野跑几天,也不在意。而玉恒这回口袋里有了钱,底气格外足,跑去火车站买了车票,直接就奔沈阳去了。
他买了一张二等座票,虽然旅途漫长,但是新奇压过了辛苦,下火车的时候他还精神焕发,一点倦意也没有。吴公馆的地址,他是有的,北方的城市大同小异,他很熟练的叫了一辆洋车,直接就向着目的地赶过去了。
待到在吴公馆门前下了洋车,他抬头一看,发现那女人在沈阳也是过着好日子,公馆洋楼修得很漂亮,只是大门紧闭。上前伸手敲了敲黑漆雕花的铁栅栏门,他心想这门只要样子好就足够了,这样的人家,是不会有贼敢来的。
然而门内静悄悄的,并没有人来开门,他这时才发现院内积雪很厚,上面也不见脚印,这样看来,这吴公馆竟似乎是没有人的。
这一下,他可是有点傻眼——那个女人到了沈阳没回家,那又能跑到哪里去?难不成……
他的后背冒了冷汗——难不成,她也让日本人抓去了?
沈阳比天津冷得多,他穿着他那件摩登大衣,很快就被寒风吹凉了身体。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他拱肩缩背的从大门口走开,心想自己得先找个小馆子吃口热的,然后再找家好点的旅馆安身。这一趟可能是白来了,但那个女人究竟是跑到哪里去了?她要是跑到什么野男人家里去了,那自己当然没有必要去管;可她要是真让日本人抓去了,那自己可得赶紧回去告诉叔叔一声——不,不用回去,直接在这儿给叔叔发封电报就成。
玉恒不知道自己今天来得巧,往常再冷,也没有今天冷,冻得树枝子都脆了,街上都不见人。他顶着风往前艰难的蹭,被风顶得头都抬不起来,须得闭着眼睛咬着牙硬冲。
不知冲了多久,他忽然感觉前头有人。睁开眼睛向前一看,他还没等看清楚,前方的人冲他肚子就是一脚,当场踹得他向后一飞,他只惊叫出了前半声,后半声还未发出,就有两双手把他拎起来,不分头尾的硬塞进一辆汽车里去了。

☆、第九十六章 交锋(二)

玉恒捂着肚子蜷在汽车里,疼得半天喘不过气。这几个人的一踹一扔等同于普通人的一顿拳脚,现在他浑身都疼,并且心中害了怕。汽车正在路上疾驰,他心想这是怎么了?我只在她家门前看了看,难道也要被抓吗?
他挣扎着想要说话,想要自表清白,然而他一出声,就有一名彪形大汉往死里掐他的脖子扭他的手臂,让他“老实点儿”,于是他尽管认为自己已经老实到了家,可是在这孔武有力的大汉面前,他还是识相的暂时闭了嘴,同时心里越发的打鼓——这车里的人显然都是中国人。难道这吴家的人不止招日本人抓,中国人也要抓他们吗?
那个女人到底是有多少仇家?
汽车开了许久,车窗遮着帘子,他只能是通过挡风玻璃向外望,然而人生地不熟的,望了也白望,就只见道路两边房屋越来越稀疏,景色越来越荒凉,竟像是要往荒郊野外去的意思。心里忽然想起了叔叔和小黛,他后悔了,悔不该来。怎么能为那个女人冒这么大的险?这回要是真死在这儿了,叔叔就成小威一个人的了。小黛更可气,将来不知道要便宜哪个混账了!
但是他不见棺材不落泪,还不肯立刻就哭。汽车在土路上弯弯绕绕的走,他是下午到的沈阳,明明记得时间还早,然而这里天黑得更早,不知不觉的,外面就是暮色了,紧接着夜色浓重,狂风和黑暗就一起来了。
汽车成了风雪中的一叶小舟,最后,终于是飘飘摇摇的停在了一所大院子里。玉恒被两名大汉反剪双臂拽下了汽车,一路押进了面前的屋子里去。屋子是很高大的砖瓦房。房内热烘烘的点了大火炉子,没有电灯,靠着几盏马灯照明。他们进门的动静不小,一个男子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了过来:“谁?”
刚进门的一名大汉大声答道:“从家门口逮了个小子,鬼头鬼脑的一直往门里瞧,怀疑是姓李的人。”
那男子答道:“带下来吧!妈的有错杀的没错放的,只要和李金魁有关系,来一个宰一个!”
玉恒一听这话,心里隐隐的明白了一点,登时松了一口气。他正要表白自己的身份,然而擒着他的两双大手不由分说的一起发力,连搡带拖的把他带向了房屋一角——原来那角落里有通往地下室的水泥台阶,玉恒身不由己,乱滚带爬的就被那两个人推下去了。
结果,在明亮的火光下,他一抬头。却是看见了希灵。
希灵坐在靠墙的一盏马灯旁边,若不是马灯的灯光烘着她的脸,他第一眼几乎认不出她——平时一贯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她,今天却是换了长裤短衣的打扮,脚上穿着的也是平底靴子,乍一看几乎像个小男人,因为脸上未施脂粉,所以她减少了许多风情,嘴唇淡得也没了轮廓。只显出苍白的脸和脸上浓黑的弯眉与大眼。
抬眼看着玉恒,玉恒不知道她是吃惊还是不吃惊,反正只见她对自己皱了皱眉头:“怎么是你?”
玉恒长出了一口气,答道:“我还以为你也让日本人逮去了呢。”
希灵又问了一遍:“你怎么来了?”
玉恒看了看希灵身边,看见了几个面目陷于阴影中的男人,其中有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他是认识的,希灵喊他“小春”,他有时候还会去接小黛上下学。
“你说走就走,小黛惦记你,我就替她过来瞧瞧。”他轻描淡写的回答:“我怎么来的?我坐火车来的呗!”
然后不等希灵回答,他又问:“你想求人还怕低头?”
希灵听了这话,却是冷笑了一下:“何养健又对你嚼舌头了?”
紧接着,她不甚感兴趣的说道:“幼稚。他敢说,你就敢信。”
玉恒听她又要攻击何养健,登时不服气的想要反驳,可是话未出口,他忽然听见了奇异的呜咽声音,觅声扭头望过去,他忽然发现这地下室的角落里,还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五花大绑的人。看模样,一个是小媳妇,一个是小小子,仿佛是母子,也仿佛是姐弟。两个人全堵着嘴,筛糠似的抖做一团。
押着玉恒的大汉已经松了手,玉恒揉了揉酸痛的肩膀,问希灵道:“你……她俩是谁啊?”
希灵端坐不动,答道:“一个是李金魁的三姨太,一个是李金魁的二儿子。”
玉恒大吃一惊:“你、你把他们——绑票了?”
希灵说道:“你那位叔叔是菩萨脸、蛇蝎心,打定了主意要看我再做一次寡妇,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对他多费口舌?李金魁会抓我的人,我不会抓他的人?”
这时候,又有人从上面走下来,对着希灵唤了一声“太太”,然后走过去对她耳语了一番,玉恒竖着耳朵倾听,就听那人似乎是再说某某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能走”。
希灵一点头,然后对着角落里的一大一小一抬下巴,开口说道:“那就动手吧。”
接下来,玉恒目睹了他十六年中最惨烈的一幕——那人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大踏步的走向那个小媳妇,一刀就把那小媳妇的耳朵割下来了。
玉恒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猛一哆嗦,然而这还没结束,那人又割开小媳妇腕子上的绳子,扯出一只手来摁在地上,生生的又切掉了她两根手指。
然后,他像没事人似的,三下两下就把那疼到昏厥的小媳妇重新又绑了上。用一条手帕包了那一只耳朵两根手指,他匆匆的离去,上方响起了开门关门的声音,隐隐的又传来了一声马嘶。
玉恒一手捂着肩膀,不知不觉的忘记了揉。慢慢的转动眼珠去看希灵,他见那个女人脸上不红不白的,黑眼珠子的中心有坚硬的光。
地下室内静默了片刻,希灵起身往地上走,玉恒木呆呆的也跟上了她。相比之下,地上的空气忽然变得很清新,屋子也大,像个空旷的小仓库。
希灵走到一张破桌子前,提起炉子上的大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忽然意识到了玉恒还站在自己身边,她回头看着他,低声问道:“吃饭了没有?”
玉恒摇了摇头:“没有。”
希灵说:“一会儿给你弄点儿吃的。明天你就回天津去吧。”
玉恒充耳不闻的垂头站着,站了片刻,他抬眼看着她,很困惑的、很真心实意的问道:“你不怕啊?”
希灵盯着桌上的小油灯,答道:“不能怕,我怕了,谁救小黛他爸?”
玉恒又想了想:“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他?”
这话不像是母与子之间该有的对话了,然而一个是真心实意的问,另一个也就真心实意的答:“是,我特别喜欢他,他也特别喜欢我。”
“那你这回要是无论如何都救不出他呢?”
希灵回答得很平静,显然是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那我就和李金魁同归于尽。”
“你不再找一个男人了?”
“不找了,找腻了。”

☆、第九十六章 交锋(三)

玉恒在希灵这里吃了一大碗面片汤,这面片汤淡而无味,要是放在平常,他必定尝过几口就不吃了,但是今天当着希灵的面,他没敢剩饭,闷声不响的给多少吃多少。
希灵一直在他面前来回的踱步,偶尔把手指头送进嘴里咬一咬,他这才发现她这样爱美,却是不留长指甲,大概是怕咬手指头的时候划了舌头。
想起他在天津卫的那些混混朋友们,他忽然起了轻蔑的感情——原以为他们都算是“狠人”,可是和这个女人一比,他们的所作所为忽然全成了小毛孩子瞎胡闹。何养健生起气来。常骂他是个坏坯子,他先前不以为然,现在一想,他发现叔叔说得也许真对。
要不然,他怎么这么多年都没被何养健的“好”感化,却在短时间内被希灵的“坏”所降服?
既然坯子是坏的,那么索性就坏下去吧!他轻轻的呼出了一口长气,感觉自己又长大了一截子。
这个时候,希灵忽然咳嗽起来,那咳嗽的声音轻而短,显然是气息很不足。玉恒看了她的背影一眼,想起小黛说她妈妈有贫血病。一点力气都没有,她们娘儿俩掰手腕,她总能赢。玉恒想不通——她的身体这么弱,怎么灵魂那么强?
用力清了清喉咙,他没个称呼,直接就开口说道:“我明天不走,走了的话,我回去对小黛说什么?索性我留下来,等你这边把小黛他爸救出来了,我再走。”
希灵头都没回,只从鼻子里向外呼出了一股子气,像是很不耐烦,嫌他出声吵到了她。
既然如此。他无声的骂了一句,见有人正偎在屋角的一堆柴草上打盹,便自己找了个比较温暖的角落,也一屁股坐在了一张破草垫子上。他没有洁癖,此刻除了怕招上虱子跳蚤之外,心里倒也清净。向后一仰靠了墙,糊里糊涂的,他竟然还睡着了。并且睡得还挺踏实,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等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滚了满头满脸的草沫子。揉着眼睛坐起来,他先是听见地下室有人在哀哀的呻吟,随即眼前明亮了,他发现希灵还在来回踱步——不知道她是睡醒一觉了,还是整整踱了一夜。像是没察觉到他的动静似的,她对他一眼不看。只是自顾自的走来走去,像是沉浸在了很深的思索之中。
于是玉恒也不理她,自己出门撒了一泡长尿,心中又想:“现在叔叔知不知道我来沈阳了?”
玉恒不知道,何养健听闻他偷着跑去了沈阳,简直气得头上冒了火——这不是去和别的小混混打架,也不是贪玩夜不归宿,他这是一个人跑到龙潭虎穴去了!
但是由此,他也顺带着得知了希灵的下落。好家伙。这女人竟然又跑回去了。如果在沈阳有法子,她当初就没有必要回天津来找自己,既然在沈阳没有活路,那她回去又要干什么?寻死去了?
“还是……”他自己思索:“她是真爱那个小桐?就像当初真爱自己那样?爱成傻子了?”
想到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了还在“爱”,他也感觉这是一种不正经,不过越是回想她一贯的作为,他越是觉得她这一去,怕是要闹出天大的乱子来。
假如那个小桐真死在了李金魁手里的话。
思及至此,何养健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去一趟沈阳。
在何养健终于把自己的思想整理清楚之时,李金魁也收到了血迹斑斑的小手绢包。
这小手绢包是被人隔着墙头扔进他家大门的,家里人闻声赶出去瞧时,大门外早连个鬼影都没有了。姨太太是不值钱的,死了再娶,要多少有多少,但儿子毕竟是自己的骨血,李金魁不能不疼。
这个道理,希灵和李金魁一样清楚,所以李金魁的穴位在哪里,她就专往哪里扎针。这一针扎得确实很准,但李金魁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盯着那一包耳朵和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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