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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都不长;再看面貌,此人也是长得五毒俱全——八字扫帚眉,绿豆斗鸡眼,鼻子的漂亮程度,还不如半头蒜,嘴唇倒是一张鲜润的红唇,宽度和蛤蟆差不许多,唇内藏了几枚金牙,几枚银牙,几枚黄牙,几枚黑牙,热热闹闹的倒也排满了牙床。再论个头,倒的确是比希灵高,可面对陆克渊就非得仰视不可。穿的可是相当漂亮,马褂围着一圈狐皮领子——没脖子,五毒俱全的脸直接就从狐狸毛里钻出来了。
希灵看着这人,吓了一跳,立刻回头又去看陆克渊。陆克渊刚给自己点了烟,此刻盯着来客,他也愣了,口中香烟“啪嗒”一下子掉在了裤子上。手疾眼快的将香烟重拿起来,他拍了拍裤子上的烟灰,随即把香烟又送回了口中咬住。
陆克渊和希灵看他,他转动绿豆眼,将这两人也审视了一遍,然后转向希灵,问道:“你就是肃小姐吧?”
希灵强定心神,对着他一点头:“没错,是我。请问阁下怎么称呼?”
“敝姓李,李金魁。”
希灵垂下眼帘,不冷不热的答道:“原来是李先生。李先生找我,有何贵干?”
李金魁这个人宜动不宜静,静下来的时候,他那形象堪称是不堪入目;可一旦说起话来了,他的态度不卑不亢,倒是变得稍微体面了一点。
“我有个小兄弟,在街上和肃小姐唠了几句,听说肃小姐手里有点货要出,就回去告诉我了。”
希灵鼓足勇气,抬眼正视了李金魁:“看来,李先生是对那件货有兴趣了?”
“那是,没兴趣我就不来了。毕竟这事儿要是让人抓着,直接就能押到牢里蹲三年。你肃小姐大概是防备着我,不知道我的来头,其实我也一样,我这也是冒着险过来的。”
希灵背着手,慢慢的踱了半个圈子,又问:“一把勃朗宁,定制货,枪管镀金,附送半匣子弹,你开个价吧!”
李金魁思索了一下,然后对着希灵比划了个数目。
希灵当即摇了头,就在这时,陆克渊忽然叼着烟站起身,从那堆衣服下面翻出了手枪。摇晃着坐回到床上,他三下五除二的退了弹匣,然后把空枪扔向李金魁的怀中:“八十现大洋,不还价,愿意就拿走!”
李金魁一把接住了手枪,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希灵观察着他的神情,知道他这是看上了——陆克渊自用的手枪,当然不会是平常货色。
“行!”再把手枪看了够之后,李金魁抬头答道:“八十就八十!”
说完这话,他把手枪就近往沙发上一放,转身推门就出了去。希灵立刻扑到窗前向楼下看,就见李金魁出了旅馆大门,从门外一名青年手中接过了个沉甸甸的布口袋。
“拿钱了!”希灵背对着陆克渊说话:“这人带着钱过来的,看来还真是诚心想买。”
这话说完,她没有得到回答,回头再看陆克渊,她发现陆克渊微微弯了腰,正在盯着那把枪出神。
希灵的心登时一痛。
但是她故作不知,继续伸了头往窗外望。眼看那李金魁回了旅馆,又耳听着李金魁快步上楼,她转过身面向门口,看见李金魁推门走了进来。
将一口袋银元放到陆克渊手边,他说道:“你点点!”
陆克渊拎起口袋试了试重量,然后把手中的弹匣递给了李金魁:“不用点,枪是你的了。”
李金魁接过弹匣,转身要走,可是走出几步之后,他回了头,又问:“朋友,买卖做完了,人情还在。兄弟看你也不是一般人,你给个面子,让兄弟请你吃顿饭,行不行?”
陆克渊一摇头:“多谢,不必了。”
李金魁干笑了一声,抓起手枪往袍子里一掖:“你不赏光,那我也没招,告辞!”
☆、第四十一章 地头蛇(二)
李金魁走后,陆克渊躺回床上,半晌没说话。
希灵知道他心里不好受——他对她讲过那把枪的来历:枪是一个白俄王子的配枪,王子落魄了,那把枪就辗转的流到了他手里去。枪这东西,本身并不稀奇,只要有钱,可以成千上万的买,可陆克渊自从得到了那把枪之后,运气就挡不住似的一路往上扬,他很小心的保护着这把手枪,当它是自己的护身符。
希灵卖枪的时候,没有想过这么深,如今眼看着那枪被李金魁拿走了,她才恍然大悟一般后悔起来。可是枪固然重要,钱更重要——人能靠着吃枪活命吗?枪这东西只能要人的命,不能治人的病啊!
于是希灵就装不知道,也不提枪,也不安慰陆克渊,只慢吞吞的把沙发上那些衣服叠了叠,又走到床前坐下来,伸手摸了摸陆克渊的额头。
结果,陆克渊皱起眉毛,躲了一下。
希灵心中一冷,强笑着问道:“你躲什么?还怕碰呀?”
陆克渊低声答道:“一天摸八百遍。”
希灵厚着脸皮凑到他耳边低语:“嫌我烦啦?”
陆克渊闭着眼睛挥了挥手:“你让我静一会儿。”
希灵趴到他身边,把手搭上了他的胸膛:“你是不是舍不得那把手枪?我记住李金魁这个人了,等以后咱们有了钱,再找他把枪赎回来。”
她的本意是要“哄”陆克渊,并非故意的要喋喋不休,然而陆克渊却像是忍无可忍了一般,忽然扭头瞪了她:“听不懂我的话吗?”
陆克渊一团和气的时候,看着是真可亲;如今他骤然变了脸,也是真可怕。希灵怔了怔,同时把手收了回来。
她没和陆克渊硬碰硬的对吵,不是怕他怕到不敢吵,是舍不得激他气他。可是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了,从来没红过脸,想一想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现在他病了这么久,又事事都不遂心,闹点脾气,也属正常。况且有了脾气不对自己发,对谁发呢?
希灵这么一想,脸上虽然是讪讪的没了笑意,但是心中一点芥蒂也没生。下床走到沙发前坐下来,她给自己到了一杯热水,双手捧着慢慢喝。
一杯热水喝完,她蹑手蹑脚的走到床边,伸头又看了陆克渊一眼。太喜欢他了,觉得他太好看了,这么朝夕相处的看,还是看不够。
陆克渊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的面对了她。
希灵这时有点厚脸皮了,伸着脑袋小声笑问:“不让碰,瞧一眼总行吧?”
陆克渊伸手一摸她的脑袋:“头发长了。”
希灵一动不动,任她抚摸:“人长得漂亮,头发长短无所谓。”
陆克渊叹了一口气,也笑了:“刚才心里烦,说话不好听,你别生我的气。”
希灵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不敢生你的气。好容易才巴结上你了,我哪敢对你使性子?”
陆克渊没接她这句话,自顾自的往下说:“我觉得我这两天好多了,趁着手上这点钱没花完,咱们还得继续往前走。”
“还走?走到哪儿去?”
陆克渊思索了片刻,最后答道:“去哈尔滨。我在哈尔滨还有几个朋友可以投奔。”
希灵忍不住把嘴一撇:“可别提你那朋友了,不怕再招来一个侯英俊呀?”
陆克渊苦笑了:“哪能全是侯英俊?再说侯英俊那么干也是有原因的,我找个和天津那边没关系的朋友,不就安全了?”
希灵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我不管了,随你的便,反正我跟着你走就是了。”
陆克渊被希灵管束着,这一次在床上扎扎实实的躺足了两天,两天之内,也不知道他出了多少身透汗,总之两天之后下床之时,希灵抽着鼻子告诉他:“你都馊了。”
陆克渊也知道自己的形象和气味都很不招人爱,然而身体的确是退烧了,头脑也清醒多了,他甚至感觉到了饿,喝了一碗热馄饨。
这碗热馄饨一下肚,他像喝醉了似的长叹一声,麻木的神经和皮肤仿佛草芽察觉到了春意,开始飞快的焕发生机。脱了衣裳看看左胳膊,他发现自己的左胳膊上多了一道狰狞扭曲的伤口——伤口并没痊愈,但是已经长合了。
抬眼再去瞧希灵,他嘴上不言,在心里想:“她救了我一命。”
希灵不知道他的心事,只看到他身体是明显的有了起色。陆克渊一好,整个人间都变得花红柳绿了,她瞬间生出了无数快乐的闲心,甚至顶风冒雪的跑出门,给自己买了一双新皮靴。
这个时候,她又爱美了,蹲在地上欣赏着自己的新靴子,她感觉自己好像许久都没有添置新衣新鞋了。把长了的卷发左右分开,扎成垂肩的两条辫子,她搽了胭脂涂了嘴唇,穿上新靴子跑到陆克渊面前让他看。
陆克渊被她这个沾沾自喜的劲儿逗笑了:“这个打扮真显嫩,成小丫头了。”
希灵轻轻跺了跺脚:“别看脸,看脚。”
“嗯,好脚,还没我手大。倒退十年你算占便宜了,不用裹了。”
希灵又气又笑,扑上去要打他,然而一拳挥出去,却听见了“咣当”一声巨响。慌忙回头望过去,她就见一队士兵踹开了房门,领头一名小军官模样的人闯进来,先是将希灵和陆克渊看了一遍,然后问道:“你们是不是姓肃?”
希灵一听这话,登时一惊——这地方认识她、并且还知道她姓肃的人,只有李金魁一个,李金魁怎么了?难道那八十大洋他给得心疼了,又想使计把钱诈回去?
这时,那名军官又发了话:“行了,就是你俩。我告诉你俩啊,你俩私贩枪支,这是大罪,跟我走一趟吧!”
希灵张了张嘴,下意识的还想狡辩,可随即又意识到这不是狡辩可以解决的事情。
于是回头望向陆克渊,她只说道:“多穿衣服,别再冻着了。”
几分钟后,陆克渊和希灵出了房门。因为两个人都是完全没有要反抗的意思,所以军官也把手枪收了起来,很放松的跟着他们走出了旅馆大门。
见了天日之后,陆克渊忽然停下脚步问道:“为什么不是警察来抓我?”
军官梗着脖子反问:“你哪儿那么多废话?警察大还是我大?”
陆克渊又问:“你是谁的人?”
军官一挥手:“你用不着知道,上车吧!”
☆、第四十一章 地头蛇(三)
希灵感觉,自己和陆克渊是被那名军官带进军营里来了。
当然,她原来也没见识过军营的模样,只是看汽车驶进个大院子里,院子里远远近近坐落着几排砖瓦房,远方还有一队士兵在那里来回的齐步走。而砖瓦房的门前全有荷枪实弹的卫兵站岗,角落里立着木桩子,桩子上还拴了几条很肥的大狼狗。
汽车停了,军官吆喝一声,让希灵和陆克渊下去。希灵下车站稳当了,嗅到了寒冷空气中有烀豆子的味道,似乎附近有个厨房,正在做红豆饭一类的吃食。回头再看陆克渊,她心中有愧,垂下了头——早知如此,宁可饿肚子,也不该去卖那把手枪的。
前有军官领路,后有士兵押送,她和陆克渊走向了最近的一间房子里去,走着走着,她的手忽然一暖,是陆克渊把它握了住。她合拢手指回握了,同时越发悔青了肠子——真的,为什么非要去卖那把手枪呢?明明还有别的东西可卖,为什么就像被鬼迷了似的,非要卖那最不该卖的呢?
紧紧握着陆克渊的手,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想哭出声音来。
寒冬腊月,天气是要多冷有多冷,然而房子里面全有大火炉子,却是温暖得很。希灵跟着陆克渊进了门,就见这屋子里未做任何装饰,四壁是水泥墙,脚下是水泥地,对着房门摆了一套桌椅。桌子后坐了一名军官——这军官定然是个大军官,因为敢于坐没坐相,把两只穿了马靴的脚架到桌子上。上身穿着一件不甚白的白衬衫,他将双臂环抱到胸前,披在身上的黄呢子军装一半挂在他的肩上,另一把已经下垂得拖了地。
这位大军官,平心而论,长得不赖,是条浓眉大眼的威武汉子。转动眼珠扫视了希灵和陆克渊,他姿势不变,直接懒洋洋的开了口:“你俩是两口子?”
希灵抢着点了头:“是。”
军官一抬眉毛一撇嘴:“行,一对贼鸳鸯。说吧,那把枪,你俩是怎么偷来的?”
陆克渊这时开了口:“你说的是李金魁那把勃朗宁手枪?”
“别他妈废话!知道还问!”
陆克渊的声音很稳:“枪是我的。”
军官把抬起的眉毛落了下来:“操!到了这个时候,你他妈的还嘴硬哪?”
陆克渊答道:“那把手枪是比利时造,我在天津的时候,有个白俄将军名叫奥金涅茨,是他送给我的。若不是我现在遇了困难,我不会舍得把它卖给李金魁。你们和李金魁之间有什么过节,我不管,也与我无关。但那个‘偷’字,在下不能承认。”
军官笑了:“哟,还他妈白俄将军,我告诉你,你甭他妈的拿大话吓唬老子!李金魁拿着那把枪在街上嘚瑟,已经被我押进大牢里去了!李金魁我都不惯着,我能饶得了你?赶紧说实话,要不然,我揍你了啊!”
陆克渊叹了口气:“我用不着偷,只要有钱,这种枪我要多少有多少。你要是想弄枪,在下也可以帮忙。”
军官放下双腿挺身而起,身上的黄呢子军装这回彻底滑落到了地上。将两手的大拇指插到牛皮腰带里,他一边用手指轮流叩着皮带,一边狐疑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陆克渊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