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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他是你爹呢!”
希灵远远的坐在炕里,很奇异的,她没有感觉到疼痛,皮肤木木的,心也是木木的,金山说的话,她都能听见,然而听不懂,像是一滴水落在了干结的土地上,需要好一会儿,才能慢慢的吸收。
吸收了,也不想回答。金山怎么能懂她和陆克渊的感情?怎么能懂得他们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已然胜却人间无数了,所以,对着人间,就不留恋了。最好的人,最好的爱,她已然见识过了。
窗外有人喊报告,是个小副官隔着房门向金山说话:“师座,大夫来了!”
金山没动地方,回头对着门吼:“等你把大夫找来,她都死硬了!用不着了,我把她救回来了!”
话音落下,他却又变了主意:“你还是进来吧!让大夫看看,我救得对不对!”
房门一开,一个白胡子老头走了进来。对着金山施了一礼,老头望向了炕上的希灵。金山欠身伸手抓住希灵的一只脚,也没言语,直接把人拽到了炕边。
希灵任凭老头子查看自己的手腕,又看伤又号脉,心中一点情绪也没有。直到老头子忽然嘀咕着说了一句:“师长大人,恭喜恭喜,尊夫人像是有孕了啊!”
希灵慢慢的抬眼望向老头子,开口发出了嘶哑的声音:“你说什么?”
老头子像是被她的眼睛吓到了,顿了顿才又开口说道:“从脉象看,夫人的确是有孕了啊。”
金山看了看老头子,又看了看希灵,也傻了眼:“你、你有孩子了,你自己不知道啊?”
希灵茫然的摇了摇头。
金山似乎万没想到希灵能怀孩子,希灵自己也很惊讶。
她瘦,小,贫血,虚弱,无论如何不像个能生会养的女人,然而前两年刚生了个活蹦乱跳的小耗子,如今又怀了新的小生命。低头看着自己细细薄薄的腰和窄而单薄的胯骨,她只感觉不可思议。
金山让小副官开汽车送她去了趟西洋医院,经过了科学的检查,希灵确定了那条小生命的存在——只有一个月多一点大。
这是陆克渊留给她的小生命。
两只手腕骤然爆发出了剧痛,她坐在那还残留着血腥气的炕上,忽然痛哭失声。这一回是嚎啕大哭,哭到撕心裂肺,哭到不能自制。多想把这个消息告诉陆克渊啊!多想让他知道自己有了孩子啊!想得一颗心化成了血,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了。
然而,很快的,她硬生生的止住了哭泣。
用手帕胡乱的擦了把脸,她跪在炕上,一次又一次的深呼吸,要让自己的心情尽快平静下来。
现在她是有责任的人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第四十三章 大雪无痕(三)
希灵知道自己这不是第一次当妈,可当初是怎样生养小耗子的,如今回忆起来,竟是一点印象也没有,连生小耗子时是什么样的感觉,她都记不清楚了。
没了印象,也就没了经验。她也不知道应当如何保护这条小命,于是就凭着常识,一举一动都加了小心。
几场大哭,生生的把她哭瘦了一圈,她的脖子细成了一把,下巴也尖得可以戳人。换上一件黑布棉袍,她算是给陆克渊带了孝。棉袍絮了很厚的棉花,然而穿在她身上,看着只显空空荡荡。
金山敬她是个烈女,所以不介意让烈女白吃自家一口干饭,但是让烈女血流成河的在自家生孩子,那他可不干,不说别的,至少,他嫌晦气。
于是希灵就早早的搬到了金家那条胡同口的一间小院子里。这院子距离金宅有短短的一段距离,真有了事情,跑去求援是不麻烦的,因为中间还隔了几家,所以她就算生了孩子,那血光也绝影响不到金山的头上去。
希灵现在是一点也不敢挑剔了。她所求的就是有饭吃有房住,因为要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生下来。为了肚里这个孩子,她再不敢傲。金山有时候让人给她送俩钱过来,她立刻千恩万谢的收下来,收下来了也不乱花——洋装皮鞋全被她戒了,她得到一点余钱便立刻攒起来。没有在金山的庇护下活一辈子的道理,况且金山今天可怜她,愿意供着她吃供着她喝,兴许过几天这怜悯心淡了,把她撵出去自生自灭,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坐在炕上晒太阳,同时自己找了些柔软的碎布头,想亲手缝些小衣裳小裤子预备着,然而两只手虽然生了一副灵巧模样,可是一捏起针线,就笨成了脚丫子。粗枝大叶的缝了一气之后,她发现自己把那东西缝到自己的棉袍上了。
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她抄起小剪刀,费了不少的力气,才把那件不像衣裳也不像裤子的东西拆了下来,并且险些把棉袍子剪了个窟窿。
“这哪行呢?”她想。
对于自己,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她不擅长针线活,而且勤也不能补拙,因为脑子里好像少长了这根筋,手指头一捏针,针就要在指肚上打滑。把几块好些的花布卷起来打成小包袱,她伸腿下炕,穿上棉鞋向外走去。这院子里有个一天来两次、负责给她洗衣服做饭的老妈子,据老妈子说,两条街外有个老婆子,专门给人做婴孩穿的小衣裳,做得既好,还花不了几个钱。
希灵按照老妈子的指点,想要找那个老婆子去。现在她还没到显怀的时候,然而即便是迈过高一点的门槛,她都要提前扶了门框,生怕自己绊了摔了。自己肚里揣的是个宝贝,她决不能让它出丝毫半点的意外。
独自走在满是积雪的胡同里,虽然风冷,但她还是慢慢的走,在两条街外找到了老婆子的家,她放下了布和钱,然后又慢慢的走了回去。
半路上,她看见有人卖冰糖葫芦。她怀了孩子也没反应,不馋酸也不馋辣,但是今天这人的冰糖葫芦实在是做得好,鲜红锃亮,表面还撒了白芝麻。于是她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串。卖糖葫芦的小贩子还以为她是个半大丫头,逗孩子似的从顶上取下一串递给她:“姑娘,给你一串最大的!”
希灵笑了一下,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小口,然而糖葫芦冻硬了,她没咬动,只在上面留下一点小白牙印。后方这时响起了汽车喇叭,她连忙退到了路边。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开了过去——刚开过去,后一辆汽车却是忽然停了。车窗打开来,一张白脸伸了出来,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希灵,同时发出疑问:“是你吧?”
希灵也是一愣:“东哥?”
叶东卿没变模样,只是头发剃得更短了,看着越发英姿飒爽。一脸疑惑的盯着希灵,好奇战胜了前嫌,她又问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白子灏呢?”
希灵攥着糖葫芦,告诉她道:“我和白子灏早就分开了,我后来又找了个男人,我是跟他来奉天的。”
“你又找了一个?”
希灵一点头:“嗯。”
叶东卿审视着希灵的头发和衣裳:“你……你又找了个什么人啊?”
希灵惨笑了一下:“他死啦。”
叶东卿似乎是闲极了,在她的眼中,此刻的希灵也是惨极了,对待这么惨的一个小女人,她发作了男子气概,就没法再记恨她了。
两辆汽车都是她的,汽车里除了汽车夫和她之外,就是莺莺燕燕。她自居为男子,想要消遣的时候,当然是要找女子。
让两辆汽车把女子们运送回家,她就近找了家馆子,领着希灵进去要了个雅间。随便点了几样热汤热菜,她打发走了伙计,开始饶有兴味的打听天津情形。听说容秀嫁了白子灏,她很惋惜:“哟,挺好个姑娘,怎么就跟他了?”
等到得知希灵的“男人”,就是陆克渊,她越发吃了一惊:“他?你跟他?”
希灵无视了她的一切惊讶,看到热汤上了来,她便起身给自己盛了一小碗,吹着气慢慢喝。糖葫芦太硬,被她在进馆子前扔掉了。
叶东卿意犹未尽,继续问她:“你说你又怀上了?”
希灵一点头,然后抬眼看着她答道:“你不会又想要我的孩子吧?这孩子和白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了也没用。”
叶东卿哑然失笑:“我和白家也没关系了,我还要他的孩子干什么?只是没看出来,你还挺能生。”
希灵面无表情的继续喝汤:“我也没想到。”
“有没有想过,将来怎么办?”
希灵出了会儿神,最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叶东卿毫无食欲,只将希灵从头到脚的又打量了一遍,末了就感慨万分。她在自家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并未感觉光阴流逝得如何快,哪知道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白家都变成那样了,希灵都变成这样了。若不是希灵这张面孔颇有特色,她坐在汽车里,绝对认不出这个裹着大棉袍穿着大棉鞋的女人,会是当初那个洋娃娃一样的摩登小妞。
希灵喝了一碗热汤,又吃了几口菜,混了个饱。看出叶东卿是没有揪着自己算旧账的意思了,她松了口气。而叶东卿看她就知道吃,毫无往昔的灵气,也有点惋惜,类似贾宝玉看见丫头嫁了人,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
☆、第四十四章 旧友(一)
叶东卿拥有男子汉的灵魂,最看不得楚楚可怜的小姑娘,要是这小姑娘偏还有几分姿色,那么她就更要慈悲为怀了。
希灵虽然一味的只是吃,很有沦为鱼眼睛的征兆,但叶东卿在和她分别之前,还是给了她一些钱。到底是多少钱,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平时本没有带钱的习惯,这一卷子钞票,还是她偶然从裤兜里摸出来的。
希灵把钱接了过来,抬头问她:“你不恨我啦?”
叶东卿听了这话,感觉很可笑:“你以为我一直在记恨你啊?你也配!”
她这话是不大好听,但语气和眼神都是有善意的,让希灵看出她是在开玩笑——是有这样一路人,从小被人惯坏了,说话没轻没重的不中听,但并不是故意的要骂谁。
叶东卿让希灵上了自己的汽车,以着送佛送到西的精神,把她送回了她那个小院子里。
希灵下了汽车,想请叶东卿进门坐坐,但叶东卿惦记着家里那帮莺莺燕燕,不肯赏光下凡,希灵也知道自己那个住处不是很体面,故而也就不多挽留。目送叶东卿的汽车开出了胡同之后,她转身推门进了院子,结果向前一抬头,她吓了一跳——正方的玻璃窗后面,正贴着金山的脸。
快步走进了房内,她向金山笑了一下:“金师长来啦?”
金山把双臂环抱到胸前,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我就说嘛,你年纪轻轻的,肯定守不住,这不,让我逮了个正着吧?”
希灵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你看见我坐汽车回来了?”
金山答道:“岂止是汽车?我还看见汽车里坐着个小白脸呢!”
希灵笑了:“你误会了,那人不是小白脸,她也是个姑娘。”
“你哄鬼哪?”
“不信你打听打听去,她是叶家的小姐,叫叶东卿,是个假小子。她家也是有名望的,你出去一问,就能知道。”
此言一出,金山的眼睛放了光:“哎哟,你认识叶家的人?”
希灵看他像是通了电一样,心中登时打起了算盘,脸上去还是云淡风轻的:“认识叶家的人,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先生当初在天津的时候,叶家的人,还入不了他的眼呢!”
“你先别替你家那个死鬼吹牛逼了,我就问你,你是不是真认识叶家的人?”
希灵觉着身上寒冷,就顾不得礼仪了,当着金山的面脱鞋上炕,在暖和的地方盘腿坐下:“我认识他家的小姐叶东卿,他家不是没儿子吗?叶东卿就算是他家的一家之主了。”
“你怎么认识的叶东卿?你不说你是第一次来奉天吗?”
“叶东卿是我前头那个丈夫的前妻。”
这话一说,金山当即张了嘴:“你有几个男人啊?”
“一共两个,前头的那个是王八蛋,不算数。我只认我那个死鬼。”
金山琢磨了良久,还是没把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想清楚,不过他不是个执着的人,不清楚就不清楚,他开始继续向下问:“那你能不能给我牵个线,让我和叶家的人也认识认识?”
“你想认识谁呀?”
“你不是说他家是那个不男不女的说了算吗?那我就认识认识那个不男不女的去!”
希灵做出了懵懂神情:“那人可不好说话,脾气大着呢,你认识她干嘛呀?”
金山答道:“你不懂,叶家有势力,像我这初来乍到没根基的人,多认识几个这样的人,有好处。”
希灵点了点头,然后答道:“那我试试去,看她肯不肯见你。其实,我在天津还和她斗过一阵子,现在是她大人不计小人过,不和我计较,要不然,我刚才在外面遇见了她,也是有些怕呢!”
金山说道:“好!你要是能把这事给我办成了,往后我管你吃管你喝,你赖上我一辈子都行!”
希灵通情达理的一笑:“我也是感激你,所以哪怕去碰个大钉子呢,也得试一试。要不然,我也没有别的可报答你的。”
话说到这般地步,双方便是皆大欢喜。金山一高兴,又给了希灵一百多块钱。而等到金山走后,希灵一边在炕上烙着屁股,一边把钞票一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