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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未冷苗生已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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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安茹凝手中拿了一大把红绳,正疑惑,安茹凝却抢先开口:“花珞,你能教我编一下红绳手链吗?”
  看到她诚恳的目光花珞无法拒绝。她没有想到安茹凝手那么巧,第一条都编得如此精致。
  而柏奚手上那条红绳的花纹不正是她教安茹凝编的花纹图案吗?难怪那天安茹凝死活都不肯说编红绳的目的,她是在害怕吗?呵呵,花珞在心里冷笑。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就是初三,紧张的复习憋得花珞踹不过气。唯一欣慰的是,柏奚再也不需要她强迫着学英语了。时常在课后柏奚会抱着课本来找她。
  一节课下,花珞去厕所了,柏奚抱着课本在花珞座位上等她。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弄着花珞的草稿本,突然看到一句话。尽管那句话被藏在各种凌乱的算术题之间,却还是被他尽收眼底。慌乱地合上草稿本回到自己的座位。
  自那次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主动找花珞问题,不理解的语法也是自己查阅资料。
  夏梦好长一段时间都不见柏奚来找旁边的花珞,即使有时花珞去找他,他也支支吾吾逃避着。终于忍不住问花珞:“你们之间怎么了?”花珞也一脸茫然不知所以,便玩笑道:“可能是紧张的压力把他逼傻了吧!”夏梦呆呆地点点头。
  日子在这紧张的氛围里一天一天过着,柏奚主动跟她说话是在中考以后。他将花珞约出去,那个夜晚,所有人都沉浸在离别的悲痛之中。
  柏奚和花珞并肩坐在江畔,风凉凉的吹着花珞耳边的发丝。僵持了一会儿,柏奚叫了一声花大班长,花珞扭头看着他。他接着说:“其实…我知道你喜欢我…”
  花珞失笑:“我知道你知道我喜欢你!”其实那天,她从厕所回来,在教室门口看见了柏奚合上草稿本慌忙逃走的情形。
  一直以来她当然明白柏奚逃避自己的原因,纸上那句话:柏奚,我喜欢你。
  只是花珞不经意写上去的,不料却成了他们之间的隔阂,成了他疏远自己的借口。
  这一晚,他们聊了好多,似乎是为了弥补初三那一年。
  语末,柏奚说:“珞珞,当我妹妹吧!”曾经一直叫自己花大班长的他此刻竟这般唤自己,一时让她不知所措。愣了半天回过神来,如此强势的她怎么可能愿意当妹妹?她笑道:“还是当姐姐吧!我比较喜欢当姐姐的感觉!”柏奚怒发冲冠:“可你明明比我小!”花珞挑挑眉:“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气场比你强啊!哈哈!”说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柏奚。
  月色已晚,他俩回学校。走到女生宿舍前,花珞让柏奚等着。几分钟后,跑得气喘吁吁的花珞手里抱着个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紫玫瑰,其中有一朵是用蓝色纸叠的。
  回到寝室里,柏奚数了好几遍,加上一朵蓝玫瑰都只有五百一十九朵。
  每一朵玫瑰上都写了满满一页的字,展开蓝玫瑰,看到娟秀的字迹:紫玫瑰真挚永恒,一朵蓝玫瑰,得不到的爱。而只有五百一十九朵是因为…我不能对你说…我爱你……
  半月以后,中考成绩公布,花珞以优异的成绩留在了明清中学。安茹凝却以五分之差进了仅次于明清的另一所学校,而柏奚为了追随她,放弃了在明清就读的资格去了安茹凝那所学校。
  花珞好久才释怀,她的签名是她心情的真诚写照:用我满目疮痍,换你笑魇如花。
  

☆、三:海枯石烂也成了飞蛾扑火

  明清中学再也找不到柏奚的身影,再也看不到篮球场上矫健的他。
  还好有夏梦,夏梦没有离开,有幸依旧分在同一个班,还有沐临也一样。
  初中部装满她美丽的回忆,却也是个忧伤的地方,都一年过去了,她还是没有踏进初中部半步。
  高一后的那个暑假,是花珞毕业后第一次见到柏奚。一年多没见,他越发耀眼。而他的右手终于还是紧握了安茹凝。笑容后的苦涩没人能读懂,她的一根红绳最终还是将他们串了起来,就像是天注定。
  为了避免尴尬,花珞打声招呼便匆匆离开了。再次见到他,她无法做到心如止水。
  就在这阳光明媚的下午,她碰到柏奚后,来到紫藤街的图书馆里。遇见了人生中的第二次伤。
  她在图书馆的角落,寻了本书细细地看,那个少年走来,在她旁边随意地坐下。逆光下的花珞那么干净、明朗。他合上书:“你好!我叫王榛。”她抬眼,看到挺拔的他,阳光照在他脸上,花珞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后来,她偶尔来一下图书馆,总能看到王榛。在花珞心中,王榛永远都不会缺席图书馆。她们慢慢的熟络了,对彼此也有一些了解。他,王榛,是博阳大学准大二的学生。喜欢安静、喜欢阅读,所以假期里他没有选择像其他同学一样背上单反远行,而是每天窝在这小小的图书馆里。
  又是九月,开学一周后。王榛把她约到图书馆,那个周末她在图书馆待了整整一天。
  夕阳中,她和王榛的背影被拉长。到家了,王榛偷偷在她背包里塞了一个信封,睡觉时,她打开信封里的那张纸:花珞的花,花珞的珞,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花珞的花,花珞的珞是那天他问自己是哪个珞时,自己神经地给他的回答。
  她沉思良久,还是湿了眼眶。打开手机拨通王榛的电话,几秒后电话那头传来好听的男声:“喂,珞珞?”
  “王榛。”
  “嗯?”
  花珞顿了顿:“我答应你。”
  和王榛在一起总是平淡的幸福,没有吵闹,亦没有烦忧。
  相识的小图书馆就成了他们的秘密基地,每一次花珞苦恼时,王榛总能变着戏法逗她开心。他就像是一位拥有魔力的王子,每一次都能轻而易举地从烦恼巫婆的魔爪下解救出这位美丽的公主。
  花珞在不知不觉间就喜欢王榛了,渐渐的,柏奚从他的记忆里淡忘。
  在他们恋爱一百天时,王榛捧着九朵蓝玫瑰,带她去坐摩天轮。
  像许多小情侣一样,在摩天轮最接近夜空时,王榛轻啄她的唇,她的初吻就这么被夺走了。
  霓虹下,花珞的脸染上了红晕。
  摩天轮里,他将花珞揽进怀中,温柔地摸摸她的头发。
  她手里捧着花,满脸天真地问:“为什么是九朵蓝色的玫瑰?”
  王榛笑了笑回答:“九朵红玫瑰只是代表长长久久,而九朵蓝玫瑰则是代表一生的挚爱。世界上有一种亲情是通过后天努力得到的,那就是挚爱。”
  那么聪明的她,怎会不懂他的弦外之音。
  十七岁的天真。
  五月,树枝是一片青葱。爸爸又出差了,家里只有花珞一个人,夜半,突然雷电交加。花珞什么都不怕,就怕打雷。今晚的雷格外的响,她将被子紧紧蒙住头,出了一身汗。
  好久以后,这雷似乎没有要停的意思,她掏出手机拨给他:“王榛,你在哪儿,我好怕。”
  王榛听她带着哭腔,挂掉电话穿上外套,抓起茶几上他爸的车钥匙就往外跑。来到花珞家里,打开房门看到瑟缩在角落的花珞:“珞珞,我来了。”花珞紧紧箍住她的脖子:“王榛,你总算来了,我想妈妈,好想好想。”
  王榛轻轻安慰着:“没事了,别怕,有我在。”如果换一个场景,花珞一定会觉得这句“有我在”特别的矫情,但此刻这句话真能给她一丝安心。泪水连连的她没有发现王榛的异样,这一晚,她睡得特别安稳。
  黎明过后是巨大的黑暗,她不知道这一晚会成为他们最后的时光。
  第二天一早,她身边已没有王榛的身影,穿上拖鞋来到客厅,看到茶几上有一张白纸:珞珞,我不在,记得照顾好自己。
  不好的预感纷至沓来,打他电话:您好,你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又匆忙跑去他家,开门的是一位陌生的中年女人。她告诉花珞这里原本的主人搬家了,听说要移居国外。
  移居国外四个字如一记惊雷打在她心上,踉跄着回家。
  夏梦闻声赶来,客厅里到处都是酒瓶子,烟灰缸里是满满的烟嘴,花珞瘫坐在地上,从未感觉如此地无助。
  夏梦一把拽起她:“你是傻逼啊!喝酒就算了,抽什么烟啊!”
  她靠在沙发上喃喃道:“夏梦,你不知道我好难过,昨天晚上还在我身边,今早人就失踪了。之前还对我说什么挚爱来着,怎么突然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呢?你说这是为什么啊?”
  夏梦心疼地抱起她:“也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会相信他说的屁话,世上最不可信的就是男人的承诺,最不可信,没有之一。”
  她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下来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竟排了全班倒数第二。她免不了要被老师一顿臭骂,庆幸的是在她的苦苦哀求与三千字的保证书下,老师并没有让爸爸知道她真实的成绩。
  高三时,她卯足了劲学习,将所有落下的都恶补回来,关于王榛的那些东西也都抛之脑后。
  偶尔觉得着实太累,就拉上夏梦和沐临去网吧玩上一两个小时游戏。
  高考过后,人都瘦了一大圈,但即使这样也值得,最终还是考上了全市最好的大学——博阳大学。
  夏梦和沐临也同时考上了,为了庆祝,花珞拉上他们去唱K。
  KTV里,花珞扯开嗓子唱,唱得撕心裂肺,唱得泪如雨下,压抑了一年的心痛都在这一刻喷薄而出。
  夜深,沐临和夏梦把醉意阑珊的花珞送回家,夏梦将花珞扶进去,花珞死活不肯让她走。隔了好久花珞有了睡意,她为花珞掖好被角,自己坐到电脑前打魔兽去了。
  去博阳报到那天,王榛的舍友找到花珞,告诉她王榛是被逼无奈离开的,他爸没收了他的手机,把他绑上了飞往国外的航班。后来,他爸公司又出了一些问题,又逼他政治联姻,娶了全球十强腾跃集团的千金。
  她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不要在我面前替他掩饰,如果他真的一点都不情愿的话,那为什么会在茶几上留下那句话?他让我照顾好自己就说明他自己也打算离开。”说到最后,她几乎是用吼的,逃似的回家,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大街:“王榛,若我再遇见你,是以转身然绕道,还是以强颜欢笑?”
  

☆、四:一语成谶终其一生

  大学那几年,花珞时常拉着沐临和夏梦去唱歌,偶尔还去网吧玩游戏玩通宵。
  那晚,他们又去唱歌,靠在吧台上的花珞突然被一阵忽明忽暗的歌声吸引。
  嘈杂的环境中,那声音如清泉流进她的心房。抬眼望去,竟是一个超级无敌杀马特的吉他手在唱。花珞对她的穿着嗤之以鼻,却从心底里喜欢他的歌声。一时心血来潮竟站上台去要跟那人拼歌。
  那人用明亮的眼睛盯着她:“这位小姐,你确定要跟我拼歌?”
  花珞二话不说接过麦克风唱起来,一曲毕,夏梦都替她捏了把汗。不过,花珞其实唱得也不赖。
  那吉他手对她笑笑,将麦克风定在支架上,边弹边唱。歌声那么美,花珞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一晚,吉他手脸上的笑容一直都在,后来,花珞走了,他才惊觉自己笑了。尽管不知道她的姓名,他却记住了她。
  回到宿舍,花珞魂不守舍,夏梦靠近她耳朵:“在想什么呢?”
  “哦…没。”
  夏梦坏笑:“你不会是在想那个杀马特吧?”
  花珞嘿嘿地笑了两声:“真不愧是我的死党诶!”
  夏梦给她白眼,说她没出息,连杀马特都看上了!
  花珞急了:“我是喜欢他的歌声好不好,况且我就喜欢杀马特怎么了?我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夏梦摇摇头,懒得跟她废话,自己上床睡觉去了!
  后来,花珞常常跑去那里,为的就是听他唱歌,看他一套更比一套杀马特的衣服。再后来,这就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
  有那么一天,吉他手唱完歌,已是深夜。花珞还在吧台前坐着,便向她走来。
  两人一起走到公园,坐在长凳椅上,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放下怀里明显不再崭新的吉他。
  他坐在花珞身边,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闲聊着。
  他告诉花珞他叫苗笙,是个孤儿。从小就喜欢音乐,在孤儿院的时候他很努力的学习音乐,后来长大了,就靠自己仅有的音乐天赋当了驻唱。靠唱歌来维持生活。
  听他说完,花珞眼里有晶莹在闪烁。
  透过霓虹,看到苗笙长长刘海下的脸,原来那么精致。可是他为什么要用长长的头发遮住呢?或许和她一样,其实内心是很孤独的吧!
  她靠笑容、抽烟、喝酒、打游戏来掩饰自己的孤独,而他却只用唱歌来掩饰。
  他们聊了很久,那么投入,苗笙丝毫没有察觉在远处的树下停靠着一辆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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