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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不爱灰姑娘(抄袭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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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王子不爱灰姑娘(抄袭版)
  作者:林如是
  男主角:季安东
  女主角:王印夏
  内容简介:
  佛陀在菩提树下顿悟,她在马桶上领悟——
  这个世界上,一没仙女,二没南瓜变的马车,三没
  老鼠变的马,四玻璃鞋不经穿,稍一跺脚就碎掉,危险且会伤到脚。
  再者,英雄不怕出身低,美人更不怕背景微寒。
  何况,她有脑袋、有能力、有身材,有美色皮相……
  更且,王子可能是青蛙变的——搞不好还是癞蛤蟆
  滥竽充数,一个肚子两个下巴,一吹气肚皮就鼓了……
  王子不爱灰姑娘,可灰姑娘也未必就会对王子神魂颠倒,
  还要挑一挑想一想。
  她,王印夏,印有正字标记的灰姑娘,说马是黑的多,
  白马王子不白马,贪图高大结实性感身材的——男性肉体美……
  正文
  序
  是的,你没看错。抄袭版,顾名思义是抄袭。
  我抄用了原“王子不爱灰姑娘”的构思、桥段,甚至有些地方原话不动的照抄过来——
  这不是无心或意外,而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个故事,主要不是在写一个新的故事,而是有意沿用原来故事的想法,把它翻转一下,翻看另一面。
  你可以说这只是噱头,故意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不过是一种要抓住你目光的手段。
  不过,我主要是想翻转一下,看看被“王子”爱上的“灰姑娘”可能是怎么想的。除了惊喜、不相信那等等反应之外,她心里还有什么感受?还有,对结尾后续发展做补充,让故事感觉更“完整”一点。
  就这样。
  如果你拿原来的故事与这个故事相比较,你会发现很多雷同的地方——是的,我就是抄袭。
  这做法想想有点冒险,也不一定会写得成功,我把它当作是一种写作的实验与可能性。很感谢项姐的支持,让我放手去写,能这样做各种不同尝试的写法。
  这故事,也许你会喜欢,也许不喜欢。不管怎样,我还是写了出来。
  因为是“抄袭”,所以我索性连书名都不改,只加注说明是“抄袭版”。
  希望大家会喜欢。如果不喜欢——嗯,砸石头的时候,请小力点啊,我非常怕痛。
  第一章
  她受够了!
  一般人这时候多少都会有点脾气吧?
  (或者自惭形秽,像李芝琳阴险的目的一样。王印夏小性子的怀疑。)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王印夏的预料之中,就像小说漫画里形容的一样,像王子公主般英俊美丽迷人、门当户又对的有钱人家少爷小姐戏剧性的相会了。
  原本,这完全不关她的事。
  随着帮佣的母亲落居在有钱人家。老板家恰巧有两个英俊迷人的儿子,近水楼台,这一切多像小说漫画的情节。小说漫画都是要卖钱的,所以多半到最后,主角的灰姑娘十成有九成与有钱的大少爷有情人终成眷属,麻雀终于变凤凰。
  但是,她王印夏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或眼睛大大水汪汪的小说漫画女主角;现实和那些主角有事没事就谈情说爱,好像什么事都不用干的小说漫画也不一样。一切像童话,浪漫得,但结果——她知道一定不一样。
  因为,王子不爱灰姑娘。
  王子为什么不爱灰姑娘?
  这还用问吗?
  门当户对!门当户对!
  以为“九品中正制度”是干什么用的?
  还以为这等流传了千百年的捞什子是白洗脑的吗?!
  可幸她聪明。
  实在,该说她聪明,还是她领悟力太强?
  但为什么,这时候,完全不关她事的这时候,她却像个傻瓜站在这个空气被各色香水味道污染得严重不通、害她鼻塞窒息的地方,没事虐待她自己?
  她那智商一五〇、聪明优秀有智慧的脑袋跑到哪里去了?!
  (想也是被李芝琳阴险的阴谋蒙了去!王印夏没好气的这么认为。)
  再待五分钟——
  就再待五分钟。她对自己发誓。
  五分钟之后,管李芝琳切不切蛋糕、唱不唱生日歌,她铁定拔腿走人。
  为了不失礼,她不仅盛装打扮,而且已经像个傻瓜一样,站在这里浪费她生命中的一刻钟了,已经很对得起她李大小姐了。
  “欸,芝琳,你为什么要找她来?那个王印夏跟我们又不合,平时也不来往,也谈不上话……”跟她们根本不是同一国的。几个穿名牌晚装一挽着名牌包包的女孩围着李芝琳,对王印夏的出现不屑又不解。
  是啊,为什么要找她?她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王印夏撇撇嘴。
  拜托!居然跟一群只有家世背景,只知道怎么打扮玩乐、脑袋却不怎么灵光的小姐们有相同疑惑。
  那几个白痴女,以为她听不到——或者,她们根本不在意她会不会听到;就是这样才显得她们更没脑筋,只有皮,没一点修养,亏她们还是什么名媛千金!
  李大小姐就高段很多,至少她没听李小姐嘴碎过。只是,莫名其妙的,竟在生日前一个礼拜给她请帖。
  平时顶多远远的眼对眼的瞄一下,讲不到十句话,给她那个帖干什么?
  她跟李芝琳,还有她来往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同一路的。而且,真要去了,浪费时间不说,她还要花钱买礼物。又不是有钱没地方花!
  结果,李芝琳居然跑到她家。
  “你来干什么?跟你说过了,我没时间。”
  “你可以只待半小时,不会花你多少时间的。希望你能赏光。”
  “我可没钱买礼物。”也不是真没钱,只是她嫌不值得。那些钱她要留着买一些英文书籍,那些书都是很吃钱的。
  “不必你送我礼物。”
  “李芝琳,你的生日会,名媛淑女不会少,长裙短裙也不会少,你看看我——你故意要我出丑吗?”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会怕跟别人不一样的人。”她一身衬衫牛仔裤,李芝琳也跟着换了衬衫牛仔裤,也不怕春光曝光光。
  看得王印夏目瞪口呆。
  “我不懂。”她皱眉。“你跟我其实不熟,干嘛一定要找我去?”
  “你要是不来,我的生日宴就会很没意思。”
  为什么她不去她李小姐的生日宴就会很没意思?王印夏尽管知道自己很聪明,智商也不低,可她不会自以为是,把自己想得那么伟大。
  可就在那时候,王印夏母亲很不巧的刚好回去看她,与李芝琳碰个正着。她母亲是见过李芝琳的,很客气的问候李小姐,还有怀疑不安——和她们三辈子扯不上关系的侯门千金,怎么会上门来找她的女儿?
  当然,李芝琳邀请她参加生日宴会这回事,王印夏没打算去,自然也就没告诉过谁,她母亲也不知道。结果,李芝琳转向她母亲,郑重的说明来意,连她母亲也一并邀请。
  她母亲沉默了许久后,说:“谢谢您的邀请,李小姐。不过,我还有工作,不方便参加。如果李小姐不嫌弃,让印夏去给您祝贺。”
  就是这样,所以这一刻,王印夏被迫出现在这里。
  所谓这里,李家豪宅的、有她住的公寓厨房浴室房间客厅统统加起来那么大的客厅里,外加上外面一个小花园,李家为他们独生爱女李芝琳举办的生日宴会。
  李家请了一堆名媛公子,当然还有他们的家世交、门户交、事业交,还有那些侯门贵户的老爷夫人。
  衣香鬓影,女的媚态可掬,男的魅味可汲,人人手执着香槟,聊一句笑一声。相较之下,她还觉得跟那些手捧着香槟、点心盘,满头大汗穿梭在那些有钱大爷小爷和他们的女人之间、忙着伺候的女侍更亲近一些。
  所以,王印夏真是受够了。
  她不来,硬把她扯来,还要听人扯些什么白马王子。依她看,马是黑的多。她在季家时就看够了。睁眼闭眼那两个,不必跑到这里来看。
  对,那两个。一会儿和在场各家老爷夫人握手寒喧、一会儿和各家公子名媛议论谈笑、在从前的从前时她一不小心就听他们在扯些什么门当户对的、季家的那两个少爷。
  实在,这种什么生日宴和随便什么名目的会,原是人家名媛公子的相会大会,就好像日不落帝国时代,伦敦贵族社交季一样。她不合时宜的插在其中,真要比喻,即使不说什么鱼目混珠,也难免有灰姑娘混在一堆公主间滥竽充数之嫌。
  但她王印夏一不看言情小说,二不沾爱情漫画,三不碰异想天开的童话,当然不认为她自己是什么灰姑娘。
  会说王子不爱灰姑娘,实在,是因为她理性分析能力太强了。
  想想,当灰姑娘还是灰姑娘,成天不知躲在哪户人家的烟囱下扫灰扫尘的,王子见都没见过她,叫他要怎么爱上她?
  要等到她穿上玻璃鞋,乘着南瓜变成的马车,摇身一变成为美丽迷人且神秘的公主,还要赶在半夜十二点之前就急急离开,还故意不故意的留下一只玻璃鞋,王子一时吃不着,这才对她一见钟情、神魂颠倒的。
  所以,王子看上的,除了青春貌美,还要有相对相配的身分背景衬托美人的皮相气质与高贵,而不是那个一身灰扑扑肮脏的灰姑娘仙度瑞拉。
  可这个世界上,一没仙女,二没南瓜变的马车,三没老鼠变的马,四玻璃鞋不经穿,稍一跺脚就碎掉,危险且会伤到脚。
  所以尽管剧情再雷同,别说“王子”不会看上她这个佣人的女儿灰姑娘王印夏,她也不会作那种白日的、不切实际的梦。
  她十二岁时,跟着她母亲到季家帮佣,住进了季家;还有司机老许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以及厨师老陈与老陈的女儿。老许的两个儿子现在都结婚搬出去了,有稳定的工作;老陈的女儿秋美“争气”,嫁了一个有点小钱的小公司老板,生了一个肥嘟嘟的儿子。
  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她就是那个老鼠生的会打洞的女儿吧。
  所以,她最好的“出路”,大概顶多也像老陈的女儿一样,找到一个有点小钱的人家吧——或者,更“幸运”的,近水楼台捞到月?
  哦,不不不。
  老陈女儿那个有点小钱的老板先生,起码比老陈女儿大了十二三岁,站起来都没她高,头发比她眉毛还要少。
  她比较挑剔这一点。
  基本上,大她五岁以上的就算是老头了。
  这季家少爷,老大没四十也三十,老二没三十也二十七八九,加上季老爷,一屋子老人家,她哪有兴致!
  可当然,她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清高”、“超脱”、“透悟”的。
  刚开始,刚到季家的时候,她才十二岁,还太懵懂,还不懂得仰慕。进入青春期,开始发热病,大概有三年的时间,在她十五到十七岁之间,对季家两个少爷,她觉得很羡慕加倾慕;他们的形象在那时的她的心中很英俊亮丽高大。她总是偷偷的望一望,再望一望。
  但——
  佛陀在菩提下顿悟,她在马桶上领悟。
  忽然有一天,她上厕所时,在马桶上突然觉得——上天真公平,再漂亮英俊的人,也要坐马桶、上大号。有钱没钱,聪明笨蛋,平凡美丽,都是一样的,都要吃喝拉撒,就算有什么不一样,顶多他们的厕所马桶可用金子打造。
  所以,就在那一天,十七岁过后不太久,王印夏在马桶上领悟,热病就那么冷却下来,从此不再发高热与低烧。
  十八岁,高中毕业上大学,就在同个城市里,她还觉得住在季家比较省钱,她母亲却让她搬出去。她们在外头租了公寓,平时她自己一个人,她母亲在星期假日回去看她,有时走不开,她就到季家去看她母亲,暑假则去帮忙。
  她发热病的那些时,她母亲总要她没事少去打扰先生夫人少爷们,别妨碍到人家。而且,要记住,人家是老板,她们是人家请的佣人。
  她母亲并不是有意要让自己女儿自卑,严重打击王印夏信心。只是她相信人家有钱,不会看上她们这种人家,自己要有自知之明和自尊,以免自取其辱。
  但到头来这还是很自卑的,认为龙生龙,凤生凤,自己先认为自己身分低下,相信自己配不上人家,因为她们身分低。
  王印夏却不这么认为。英雄不论出身,古代皇帝一堆上匪流氓,皇位是打天下打出来的。
  再说,英雄不怕出身低,美人更不怕背景微寒。何况,她有脑袋,有能力,有身材,有美色皮相。
  当然,在发热病当时,王印夏脑袋并没这么犀利灵光;马桶上了悟后,她参悟出了“禅机”,就很有自己的想法看法了。
  不过,到底那是她母亲,她不忍反驳她。她知道自己母亲不是故意看低女儿,只是下意识被门第阶级那一套洗脑束缚住,接受了那一套,更踩低自己的想法。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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