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从来不做没回报的事情。”
“……”如果她有力气的话,一定要狠狠地抽这小鬼一顿!
“这是我花重金从鬼谷神医龟牙子手中买来的……回神丸,传说练武之人服下之后,运功调息三天,便能涨一甲子的功力。你信不信?”
回神丸……她当然听说过,能令人起死回生的圣药,龟牙子那厮耗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才练成了两颗!
这小鬼到底是什么人?她不禁有些好奇。
“看样子,你是信了。”
“……”
“如果我救了你,你可愿当我的奴仆?”
“……”做梦去吧!她忿忿不平地腹黑道。
“啧啧,看样子你是不愿了。也罢……”凌江月状似可惜地摇摇头,转身便要离开。
这下子,她急了,临死之际,她突然好像继续活下去……好想……后来的后来,他救了她,她却并不甘心当他的奴仆,但——“反正你也很无聊,不是吗,咱们刚好可以凑一起去找点乐子。”凌江月眯着眼睛,如是说道。
她甚至分不清为什么,自己竟然像着了魔一样,真的就这么跟在那小鬼身后,看着他一掷千金买下幽雪城最大的银楼,却当了个甩手掌柜,转身带着她赶往当时被称为第一邪教的红叶宫……最初,她只当自己是个路人,一个看戏的路人甲,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她却不由自主地冲上前保护那不知死活的小鬼头。
她的武功极高,内力也十分深厚,却绝非什么天下第一,战无不胜之流。
对上红叶宫宫主霄天清时,她的劣势愈加明显,偏偏在她心生绝望之际,凌江月却优雅地站在一旁,不急不躁地指示她见招拆招,最后侥幸胜了霄天清。
“你怎么会银心诀心法的?”
“因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不知道的。”凌江月的性格很恶劣,自恋又嚣张,明明手无缚鸡之力,偏偏总以一种高傲得不可一世的目光俾睨众人。
她不以为然,冷哼一声,扭头看向别处,却见霄天清已半跪在凌江月面前,俯首称臣!?
她诧异地不能思考,事情发展得如此诡异……“红叶宫这名,不好,以后还是叫天魔教吧,顺便换个总坛。”
少年随口一言,江湖又是一番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更加令她想不到的是:那总坛居然设在了一座金山之上!
后来,红叶宫变成江湖上消失了,再后来,天魔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风行江湖,一夜之间,血洗八大门派,成了武林公敌。
当时,凌江月刚满十岁,嘴角噙着一丝令人发寒的冷笑,吓得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原来一直以为是她小瞧了他,竟把猛虎当成了病猫。
当他扔下天魔教,继续带着她闲游江湖时,原来的霄天清成了“小三儿”,又一个被他压榨的可怜人,却心甘情愿地继续执掌着天魔教……一切“美好”得有些虚假。直至十年后,凌江月二十岁。
她其实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会那么“衷心”地跟着他,这个问题,似乎很难解,因为包括她在内的天魔教八大护法,个个都是被他坑蒙拐骗回来的,却个个莫名其妙地死忠。
直至他二十岁了,忽然心血来潮……“这江湖也玩腻了,不如咱们过几年隐居生活吧。”
因为他的一句话,天魔教遍布玄月各地的分教通通转明为暗,几乎又是一夜之间,天魔教消失了。
而京城中,多了一座凌府大宅,朝野上,多了一个名叫凌江月的年轻太傅。
凌江月生得模样极好,不少朝中大臣都对他起了笼络之心,妄想把自家闺女嫁给他。
可是当左相之女被凌江月气得跑出门之后,便再也没有哪个女儿家敢来自找耻辱。
“老爷,你对那女子说了什么?”
“你真想知道?”
“……”大概还是不要知道比较为好。她忽然想转身逃跑。
凌江月挑眉轻笑,依旧笑得那般猖獗:“小洛啊,你今年四十了吧。”
“……”她嘴角狠狠一抽,不语。这人就是这样,哪天不挖苦人,哪天不刺激人,那便不是凌江月了……“这本手札,据说可以令人常保青春,甚至返老还童,不知你有兴趣试试?”
她试了,但是也后悔了,返老还童是个神话,但是神话的代价是——她这辈子哪怕到死都只能维持这般十五六岁少女的模样了。
于是——凌江月,我恨你!!!!!!
作者有话说:原本不想这么快出番外的,因为会剧透,但是+_+写了的话,貌似有助于大家理解之后的剧情,嗯嗯近来严冬已至,请童鞋们做好御寒工作,有老公的抱老公,有老婆的抱老婆,暂时没有的请抱暖水瓶,实在没有暖水瓶的,请抱煤气罐(注意不要点燃)。该南飞的南飞,该换毛的换毛,实在不行的就地冬眠。
她和毒舌不得不说的两三事(下)
这一晃便是八年过去了。
这期间,凌江月充分发挥了“毒舌”的至高魅力,顺顺当当地将三个不长眼地企图弹劾他的朝中官员活活气死,不出意外地把自个的名声搞得很臭很臭……她以为,他闹得差不多了,也该歇歇然后再启程,玄月王朝被他玩够了,他的魔爪大概要伸向邻国去了……孰料,那一天,他却说——“小洛,我好像爱上了个男人。”
若是一般人,说这话时,神情应当是迷茫的,羞涩的。可他偏偏噙着一丝嘲弄笑意,笑得那般没心没肺,气得她贼想抽他几鞭子!
至于那个男人是谁?他始终缄默。
直到后来,小三儿告诉她:老爷似乎看上了太子玄天烬。
玄天烬是何人?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罢了。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一回,他把所有人都骗了过去,以为他看上了玄天烬,实际上……那个奸夫应当是另有其人!她恨恨地想着。
就这么悠闲地过了一个月。
又到了春意盎然的时节,他房门外的桃花林盛开了,粉红粉白的一大片,远远地便能闻到香气,她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可是那一晚,他却反常地拉着她坐在院中,架起了炭炉,煮水温酒。
朦胧的银月光下,两人之间的气氛第一次如此平和。
宁静地令她直觉不正常。
果然,他不正常了。
凌江月闷声不吭地喝着酒,直到她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准备走人时,他却将她拦了下来。
满脸醉意,面色绯红,却依然口齿清晰,这人总是这样,高深莫测,神秘地教人看不透。
“小洛,我有话要跟你说,但是你只许听,不许插嘴!”瞧瞧,发起酒疯来,也还是那么地霸道独断。
她冷哼哼,却下意识地点点头,坐回了桌边,听他那番酒后真言……“首先,我要向你忏悔!小洛啊,老爷我对不住你!”
老爷啊,您就算忏悔一辈子也没用,您对不起我们的事情多如牛毛,根本就数不清!她忿忿地想着。
“其实当初是我救你的事情,那颗回神丸,不是我买的,是我骗回来的!”
“所以呢?”她有些困惑,这是都过去将近二十年了,他竟然还记得那么清楚干嘛?
“闭嘴!老爷说话的时候,谁叫你插嘴了!”
“……”得,她才不跟酒鬼计较呢!
“呜呜,所以啊~~~~我就是想看看,是不是真的能起死回生,还特地等你只剩一口气的时候,把东西给你呗~~~咯咯!”某人笑得十分得意。
她冷哼一声,霍霍磨牙,亏她最初还那么地感谢他!
“还有哦,你这个小萝莉的模样,很可爱,很可爱……”
“……”可爱你个头,还不都是你害的!
“小洛,如果我死了,请你好好照顾我的身体。”前一刻还在胡言乱语的凌江月,忽然神情一变,一本正经地说道,那嘴角含笑,神情带着几分嘲弄几分傲慢几分挑衅的模样,看上去着实令人不解,他真的喝醉了吗?
至少她已经分不清了。
凌江月此人太过神秘,即便她跟在他身边将近二十年,却始终没有看透他。只觉得这人高深莫测,似乎什么都懂,似乎无所不能,却又经常做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老爷你要是死了,我跟小三儿他们商量下,是该把你火化了,还是水葬了呗。”她回得漫不经心,祸害遗千年,寿比王八,岂会轻易死去?
可惜她终究还是错了。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天刚亮,凌江月居然死了,投井自杀,忒没创意了。她如是想着,鼻梁发酸,眼眶发涩,特想抽那挺尸的家伙几鞭子!!
“火葬还是水葬?”许久,她看向小三儿。后者一脸悲痛,却强忍着没掉一滴眼泪。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凌江月是不需要他们掉眼泪的。
“老爷昨晚上特地跑来找我,说叫我好好照顾他的身体以后的主人。”沉默了许久的小黑忽然出声。
闻言,小白也点点头,道:“昨天下午,老爷跑来跟我和小黑忏悔,差点把人吓死……”
原来,那混蛋居然一个挨着一个地把所有人都找了个遍,但是偏偏忘记告诉她最关键的一点。
“总管,老爷昨天交给我一封信,说是等他死了以后交给你。”小三儿忽然一拍脑门,从怀中掏出信封。
她急忙拽了过来,同时一顿,狠狠地瞪了眼小三儿,喝道:“老爷这么清楚地暗示,你们这群蠢蛋居然没发现!”吼完,又觉得不对劲,她好像也没发现异常,岂不是……罢了罢了!拆开信封,几个人齐齐凑了过来——“小洛,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完成了我该做的事情,接下去,你们谁也不准把凌江月的身体火化或是埋了,不然我会回来吓死你们的!”
“小洛,好好照顾凌江月吧,若是那群小兔崽子敢造反,我不介意你好好修理下他们的!”后面画了张奸笑的脸蛋。
“小洛,一切都靠你了,凌江月会是个让你满意的好主子的,他不像我一样,老是把你气得跺脚,而且……有惊喜哦。”
后面是很长很长的一片空白。
几人看着那短短的几行字,面面相觑。
“老爷是不是脑袋烧糊涂了?”
“老爷说什么凌江月,难道是在说他自己?我怎么看不懂啊……”
“总管,咱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她要是知道该怎么办,就不会这么烦了!
“好像还有一行字,在背面。”小三儿眼尖地喊道。
她连忙翻过去一看,却更加迷茫了:小洛,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慌,好好地对待那人,你们几个都一样。
“那人……是谁?”几人异口同声问道。
答案,在凌江月醒来的那一刻,终于揭晓。
男人睁开眼的一刹那,她就已明了:这不是那混蛋。
“我叫小洛,是凌府的丫鬟。而你,从现在开始,你就叫凌江月,是玄月王朝的太傅,也是凌府的老爷……”
命运的齿轮,终于开始重新启动,只是他们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若有来生
“五两。”脂粉味刺鼻的半老徐娘嫌弃地睨了一眼他一眼,伸出肥壮的五指,冷声道。
“好。”身侧的男人为难地咬牙应道,随即从对方手中接过五两银子,将他推了过去他被卖了,被自己赌鬼老爹卖给了凌霜城里最大的悺观这一年,他七岁,模样虽然长的极好,却瘦的皮包骨头,浑身上下美几两肉。
“不甘心么?”
一到悦耳的声音忽然传入耳畔,他下意识往后看,却见一个面容极其英俊的男人,微笑着站在对街,白衣胜雪,长发如墨,浑身散发着一股不似人间的贵气。
“……”他忽然间说不出话,只是拼命地朝着对方点头。
砰地一声,他被老鸨狠狠地赏了一记爆栗。
“死小鬼,朝那看呢!随老娘进来!”
他却充耳不闻,紧紧地盯着那男人,如同溺水之人,企图抓住唯一救命的一根浮木,那般执着。
他才七岁,却远远比同龄人来的早熟,自然不会无知到连倌院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那个男人最后却是花了三百两买下了他的人,以及他的……忠诚。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红衣吧。”
红衣……从那一天起,红衣成了他的名字,也成了他唯一的标志。
“是,主人。”
他被安置在凌霜城东的大座大宅子里,跟一群年纪相仿的孩子,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识字、作画、琴艺、厨艺等诸多杂乱的学习,最后他可悲地发现自己一无所能。
愧疚和自责占据着他的心头,被主人救出“狼窝”那一刻起,他便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好好回报主人可惜,他最不好。
最沮丧的那一刻,他遇到了子陵。
子陵比他年长四岁,却是他们一群人之中,最优秀,也是最孤傲的一人。他不屑于跟任何人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