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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不知道;一个刚开过荤就被禁|欲一周的男人会有多饥渴;给一点儿阳光;这男人就能灿烂到这种程度。
两腿被蛮力分开的时候;她还在强装镇定:“你怎么满脑子都在想这事儿?我还有话没跟你说呢!”
隐秘的部位被男人注视和抚弄;仔细检阅之后,又露出跃跃欲试的笑容,“你说吧,我在听。”
“我想问你关于潘九来自首的事……”
她仰面躺在沙发里;被落在颈间缠绵的亲吻弄得无法集中精神,男人的手指在肌肤上不断游移;仿佛点燃一簇簇的火苗,热度随着他的安抚蔓延到了腿间。
王彦辰在那段白玉般的脖子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又像吸血鬼似的,含住被咬过的部位,覆上去贪婪的重重吮吸一遍。
萃芳哪经历过这种调|情的手段?一时间眼神都迷离了,仿佛浑身的力气都被他抽走一样,软在他身下。
“潘九?”忙碌间,王彦辰还在不紧不慢的回答她的问题,一粒粒解开警服扣子,他问道:“然后呢,他怎么了?”
内衣被他绕到背后的指尖轻松挑开,束缚骤然松懈的一刻,她紧张的舌头都打了结:“他,他……”
“嗯?”他真的是在认真听她说话,俯身含住已然挺立的顶端时,仍是徐徐善诱:“不要急,你慢慢说。”
萃芳只觉得自己丑态毕露。赤身裸|体的横陈在他身下,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张着嘴巴大口喘气,模样想必是又蠢又丑。
其实不然。
王彦辰早已被裸躺在他身下无助喘息的美人折磨的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之际,他仍需按耐住自己,不可操之过急。
于是耐着性子,以唇舌伺候着一边的丰盈,手里还不忘揉弄着另一只,指尖时而弹弄,时而轻抚,将她脑中所有的提问拆的七零八落,令这女人一个字儿也没办法想起来,只能专注感官的体验和享受。
不太陌生的燥热感在身体里窜来窜去,萃芳的脑中顿时一片空白,但身体的渴望却越来越清晰,却能仰躺着,呻|吟不止。
吻沿着她平坦的小腹一路往下,他曲起她的腿,敞开在两|侧的时候,她难以置信的发现,他并没有刹车的意思。亲吻落在身体上最羞于启齿的部位时,她惊愕万分,差点弹起来。
可男人却用充满诱惑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而后低头,在极其细嫩的部位舔了舔……
哦买噶的。
这真的是她能承受的极限了,看过最大尺度的电影也没有眼前这一幕画面来的香|艳刺激。全身的感官都凝聚到那一处去,除了被他灵动的舌尖来回挑逗着的地方,其他什么感觉都丧失了。
最后,手指也哆嗦着,抚上腿间那男人的短发时,被他的唇舌伺候到了高|潮。两腿不断发抖,背脊上的电流还在凶狠的流窜着,身下已然泛滥成灾。
所以王彦辰顺利进入的时候就有很点儿填补空虚的意思,连一点点痛感都没有,他只挺腰浅浅抽|动几下,她便把脑袋里纠结的一团乱七八糟的念头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甚至顶点一度要到不到的时候,自己还主动抬腿环上他的腰杆热情需索,王彦辰弯了弯嘴角满足的笑着,更卖力的换了好几种姿势狠狠满足了她,从沙发转战到床上,一路欢爱淫|靡。
小死几回之后,萃芳在一阵阵高|潮后的空虚中懊丧的回想,她刚才想说什么话来着?
“你刚刚不是有话要对我说?”释放过无数次的男人仍精力充沛的斜撑着脑袋凝视她,漂亮的眼睛里有些春|色无边的味道。
该死的,她怎么还是没办法想起来,难不成,大脑为这极品绝色短了路?
痛苦的呻|吟一声,萃芳拉起床上的薄毯遮住脸,深深忏悔。
王彦辰可看不下去了,依旧是斜撑在枕头上,俯视着一动不动的萃芳,问道:“你后悔了?”
她一动未动。
王彦辰一把扯下蒙住她的薄被,女人胸前的春光露出大片,萃芳终于恼了:“你干什么?!”
顺从地替她盖好薄被,他哑笑一声:“你怎么每次都这样,只做不爱。”
王彦辰的目光澄清,几分失落、几分委屈通通一览无余,受伤的表情让人于心不忍,萃芳也不晓得该怎样安慰:“你不是答应了给我时间的吗?喜欢一个人又不是泡方便面,想泡就泡,分分钟搞定。”
他果然被这通俗的比喻逗乐了,绷着的表情微微放松了些,但口气却像是旧时官老爷养的姨太太般酸溜溜的:“那你最近有没有喜欢我多一点?和连潮比,谁在你心中的分量更重一点?”
“这怎么比呢?”她费解,连潮在她心中,根本就没有分量的。
却气得王彦辰连下颌的线条都绷紧了。
但说错话的人还没意识到自己被人曲解,仍不怕死的逆捋龙须,“我跟他,根本就没有可能。”
周身沸腾的血液冷到了最低点,王彦辰语气冰冷的说:“原来是这样。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决定跟我在一起的?”
“啊?”她见他误会了,急着想要解释,却被他气势汹汹的打断了:“既然不能和连潮在一起,那么和谁恋爱和谁结婚都一样,随便找个人都行,你就是因为这样,才同意和我在一起的?!”
“不是……”
“就是!”
这男人醋劲怎么这么大!萃芳被堵的,眉头都快打结了,“那你要不要?”
王彦辰躺在床上,像一只被激怒的猛兽般咻咻的喘着气,萃芳真担心他会一跃而起,跟着做出什么丧失理智的事,可他却生了自个儿老半天的闷气,最后只憋出了一个非常没出息的字眼儿:
“要。”
萃芳七上八下的紧张劲儿都被这个字抚平了,放松了一下,饿瘪了的胃终于蠕动着发出尴尬的咕噜声,划破了沉寂。
“我晚饭还没吃。”她难为情的笑了笑。
于是两人收拾了一下,因为之前被他折腾的时间太长,所以下楼吃晚饭就直接变成了下楼吃夜宵。
慢吞吞的跟在王彦辰身后,萃芳因为担心被同事们发现,所以心惊肉跳,但一直走到宿舍对街的时候,她的目光被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吸引住了。
晕黄的路灯下,这辆摩卡棕的双门轿车泛着迷人的金属色泽,崭新的车身和可爱的弧度让人无法不喜欢上它,硬顶的敞篷设计更为它增添了一抹贵气,萃芳见周围没有行人,而王彦辰又走在前面,便贪心的伸手摸了一下它光滑细腻的身体……
“你在干什么?”
王彦辰冷不防回过头,正巧逮住她丢人的一幕,吓了她一跳。
手还悬在那辆可爱的车身上头,她的面部表情却是尴尬到爆表。
迅速抽回的手,却被他拉起来递上一枚车钥匙。轻按一下上面的银色键,钥匙就弹了出来,他指着她觊觎垂涎的车子,说:“要试车吗?”
萃芳还在发呆,他已经拉开了车门。
在画册上看是一回事,呈现在眼前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就是她的车?她简直不敢相信!
“这个,送我的?”
“嗯。”他答的不以为然,“车子已经调试过了。不过,以你的技术,倒也没试这种车的必要。”
萃芳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拉着他离开这个庞大又昂贵的礼物,避免穿帮。
然而带着四五个身形魁梧的“黑西装”去人多嘈杂的小吃街吃串串香的经历,又让她明白自己随意做出的决定有多欠考量。
肖戮更是快把她的脸瞪破了,明明是在跟王彦辰说话,一双利眼却狠狠地落在她脸上:“王先生,需要清场吗?”
逼仄的小吃店里,零星几位客人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无辜的看着王彦辰一行人,只差惊悚万分的来一句:“你们想干什么?”
王彦辰挥了挥手示意不用。让他们都守在外头,不理会肖戮担忧的神情,对老板说:“吃个饭而已。”
萃芳也不是第一次来这家串串香吃串串,这位中年男人两鬓发白,一向冷漠淡然,今天见了王彦辰,居然冷汗涔涔,如临大敌,倒是令她十分不解。
老板瞧了她一眼,艰难的吞了口口水,结结巴巴、语无伦次的对王彦辰说:“常爷,我、我,咳,您是来这里吃串串的吗?”
王彦辰就着一张红漆矮桌坐了下来,轻描淡写回了声:“嗯。”
老板的脸色瞬间煞白:“那、那您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好。”而后哆嗦着退下去。
萃芳在王彦辰的对面坐下来,瞅着他拿张纸巾在桌子上擦来擦去,颇为认真的表情,她忍不住问:“要不,换个地方?”
“不用。”他眼也未抬。
“哦。”
红通通的辣油汤底端上来已是沸腾的了,老板却冒了一头冷汗。萃芳只疑惑了一会儿,就扛不住馋虫的蠢蠢欲动,挑了最喜欢的海带、土豆、鹌鹑蛋和肥牛快速的放进火锅里去煮,待熟了之后,又殷勤的拿起几串放到他手里。
在王彦辰波澜不惊的目光中,她沾着热辣的调料一口气吃了十几串。
“苏芩,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能吃辣?”他攥着手里的竹签,面无表情的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有没有被那个“要”字萌的一脸血啊?
29莲花小王子
萃芳被一颗鹌鹑蛋卡住了喉咙;正不上不下的当口,被王彦辰这么一吓,这颗要命的鹌鹑蛋总算滑进肚里去了。
所以脸蛋微微涨红着;眼眶也有了湿意,信手拈来的解释也似乎说的通了:“看不出来吗?其实我一直在忍着呢,就快要撑不住了。”
“为什么?”
“难不成我要一辈子怕吃辣?”她回答的理直气壮;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像在说谎;“不去面对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吗?”
萃芳说的很浅薄,但王彦辰却听得很深奥。仿佛是她另有所指;且寓意很深。
他似乎有些明白,从不吃路边摊的苏芩;为什么今天会带他来吃串串香,还特意选在这一家。
于是若有所思的拿起一串海带塞进嘴里。
一口气吃了三串,王彦辰白净的面庞渐渐憋得有些泛红。
萃芳觉得像是什么事要发生了一样,狼吞虎咽的动作也放慢了。
“嘶……”
王彦辰握拳的双手分了开来,横跨了整张桌子,用力撑在桌面上,张着嘴巴直吸冷气:“好辣!”
萃芳也来不及嘲笑大佬气度全无的王彦辰,只是慌忙倒了杯冰可乐给他镇镇辣,王彦辰表情痛苦的接过去仰脖一饮而尽,“啪”的一声把塑料杯子砸落在桌面上,接着又开始剧烈咳嗽不止。
吓得老板双膝发软地跑过来,一脸快哭的表情不住的道歉:“常爷!我真的是没有准备,这汤底还是辣了吗?我是真的不知道今天您要来……”
其他客人们闻言,脸色直发青,没想到这位英俊斯文的男人竟然是黑老大,一时间连帅哥美女也没有心情再去垂涎欣赏,纷纷起身,逃也似的离开了这里。
狭窄脏乱的店内,只剩下老板和他们三人。
老板面如死灰的看着咳到快要作呕的王彦辰,死的心都有了。
那是在十几年前吧,在老街开第一间小吃店的时候,自己还算年轻,一心只想做点小买卖,可偏偏把店开在最乱的老街区。
那块地盘简直是各帮各派的必争之地,做深夜生意的时候,经常碰到黑道人士为了争地盘厮杀互砍。
可那里是老瘸的地盘,再多人来抢,都空手而归。
直到那晚他见到了一位稚气未脱的青年。
这孩子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又不是三头六臂,老瘸却如临大敌,派了近百来号人过来收拾他。当时在店里吃夜宵的客人吓得全跑光了,自己也怕闹出人命,于是躲在一旁报了警。
打完电话再从窗子看出去,一场混战早已经开始了。嘶吼声和刀枪棍棒夹杂成一片,青年赤手空拳,被团团围在中央。
那一夜他亲眼见识了什么叫做“以一敌百”。
砍刀挥过来,那孩子就接过去用用;垒球棒砸过来,他就换根垒球棒再用用。不必等警察赶过来,老瘸的另一条没有瘸的腿也断了,老街广场上哀嚎遍野,没要一个人的命,却没有一个人能爬得起来。
那青年只啐了一口嘴里的血,对鬼哭狼嚎的老瘸淡淡地说:“我不是说了,只是来和你谈一谈事情,你这是做什么?”
只是谈一谈,单枪匹马就血洗了老瘸大半个帮派。那一夜,他一战成名。
青年估计是打累了,见着跟前有间小吃店就走了进来。说实话,他至今还记得那震撼的场景,青年的白衬衫被血浸染的不见一点儿白,扯破的衣角还在滴答流着鲜血,但他,毫发未伤。
像是淤泥中一朵高洁的白莲,这青年甚至有些男生女相的秀美。
青年别无选择,点了些冰啤,就着一锅串串香,仰脖一口气喝了好几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