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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出发去哪里?
我偷偷后退一步,想打道回府。
可季越背上好像长了眼睛,我一动,他眨眼之间就略到我身边,这次没抓我的后衣领,却是抓住了我挎肩的小包袱,我整个人顺势被他提起来,轻轻松松一甩,挂在他的肩头,时至今日,堪堪悔不当初,寇远教赵小葱认真习武的时候我到底都干什么去了?!
“寇远——救命啊——赵小葱——”我两条小短腿乱蹬,最好能踢着季越的那张坏蛋脸。
季越抓我比抓兔子还容易,悠哉往不远处的马厩里走。
后门开了条缝,赵小葱从门缝里探出脑袋,他比寇远来的快(哦,不是,寇远压根没来),好像一直躲在拐角边没走,但我没从他脸上看出焦急,他只是开口喊了一声:“阿迷——我在这儿等你回来。”说完还远远朝我挥手,毫无不舍之情。
季越带我上了马,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
※
我个子小,季越虽然人不温柔,却也着实替我考虑周到,两人共骑一马时,他将我放在了前面护着,又怕我力气小抓不住马鬓,直接把我反过来按住,我两只手抓着他的腰带,一抬头就能看到他削尖刚毅的下巴。
我始终想不通一个问题,遂巴巴儿望着他的下巴问,“师父,为何我会变成你徒弟?”没道理啊!除了他长得好看些。但我深知我不是个以貌取人的肤浅的孩子。
季越低头打量我,他肯定是有些吃惊我这般从善如流,低头叫他师父叫得如此顺溜。然,仍很认真地打了个比方反问我:“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在荒郊野地里捡到一个脸上挂着鼻涕和眼泪,又丑又呆的小孩,这个人既不是小孩的家人,也不是小孩的主人,你说善良的他要以什么名分收留这个可怜兮兮没人要的小孩?”
我略略思索,善良的他?!答曰:“义父!”
季越听了我的回答,彻底不看路只皱着眉头看我的脸,似乎要从我的呆脸上找到一个他不嫌弃收我做女儿的理由。被他这么犀利的打量,我忽然觉得这师徒关系也是挺好的!
“啊!”我忽然又想到一件事,叫了一声,摇他刚健有力的腰部,对季越提议道,“你看我现在长得挺可爱了,身子骨也硬朗了,不如你帮我找到我爹妈,他们肯定不会再嫌弃我,你也少了个累赘。”
“死了。”他说。
“啊?”
“当时就死在你旁边。”
“……”
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寇远是不是说过我很小的时候没奶喝,是季越一锤子一锥子把米砸成米糊喂大我的?!那他捡到我的时候我到底几岁?!小孩很小的时候不都一样,能看出我又呆又丑?
我们赶了许久的路,起初马颠得我难受直想吐,天蒙蒙亮时我实在熬不住一夜的困意,就那般危险地靠在策马奔腾的季越怀里睡了过去。季越的胸膛应当很结实,只不过我人太小,只睡到他的肚子上,季越的肚子扁扁平平,一点赘肉也没有,我睡得很安稳。
至正午时分,朦胧中听到一声:“吁——”马鞍上的屁股终于消停下来,我睡眼惺忪,发现季越停在了一座不起眼小镇。他找了镇上最好的客栈,店小二把马缰绳接过去,问:“这位爷,打尖还是住店?”
他把我从马背上抱下来,有片刻停顿后,方回答店小二:“给我一间上房。”我揉着眼睛一抬头,正好对上季越肚子上一滩可疑的水渍,忽而明白过来他为何会停顿那片刻……我保证我以前睡觉从来不流口水,肯定是季越的马和驾马技术太差了。
那小二倒是挺热情,瞧了我一眼,想同一表人才的季越套近乎。“爷年纪轻轻,闺女倒是挺大了啊!”
此话一出,顿时换来两道杀气腾腾的目光。
——谁是他闺女!
——谁是她爹!
小二猛打了个寒颤,再也没多说话,牵着马一路小跑去了马厩。这江湖之大,无奇不有,也是他一厢情愿,谁说成年男子配小萝莉的组合就是父女,说不定是童养媳呢!或者是天山童姥呢!
“去点些吃的,叫小二送到房里。”我正四处张望,头顶想起季越不容拒绝的命令声。他径直往楼上走,嘿,敢情这师父打算把我当打杂的使。不等我反抗,他回头补了一句,“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是!”他这么一说,我想这师父可能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他救了我,还找神医给我治病,收我为徒,给我一个避风的港湾,怎么也不可能是个坏人。
我从小是个温良的孩子,且很好骗。
至夜半,迷迷糊糊的我还以为自己还在沉醉东风观里,浑身泛起寒冷,便闭着眼睛爬起来乱摸了一阵,赵小葱以前就睡在隔壁,他习惯了我晚上因为怕冷喜欢与人同/眠的毛病,房门从来不关。寇远也知道,只是我和赵小葱年纪都还小,且亲如兄妹,关系单纯,他不是个古板的人,他说我这是大病之后的无法根除的病根,畏寒得厉害,也让赵小葱照看好。
“赵小葱,你睡进去些。”我爬床,用力往暖和的被窝里拱。
那人起初不愿意,我半梦半醒中那里会想那么多,双方僵持一阵,终于让我拱进了被子里,抱着只胳膊满足地沉入了梦想。
第二天醒来,我睁开眼发了一会儿呆才发现自己四仰八叉睡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随后记忆短暂的缺失以后又自动慢慢补回来。
昨晚临睡前师父让我睡床,他说他武功高强睡两条板凳就可以了,我想他竟会如此屈尊降贵,于是感动地睡着了,半夜觉得身子冷,想找赵小葱取暖,似乎爬了赵小葱的床,哦,那不是赵小葱的,是师父的啊……往板凳上瞧了一眼,不见师父睡在那里。心里纳罕,总有哪里觉得不对劲,哪里呢?
→_→
※小剧场之宋小迷不知道的晚上※
那天晚上,当宋小迷睡的正香,有个黑影略到她床前。
某人走路从来没有声音,他低头抱臂打量了一会儿小女孩,然后出手,像提小奶猫似的把宋小迷拎到了板凳拼成的小床上。还自言自语:“这样都不醒,你也太……”未说完,摇摇头,叹了口气。
他放下宋小迷,又打量了一会儿睡着的小人,觉得不够,又伸出手戳了戳她肥嘟嘟的小脸,戳完左边戳右边,很有趣的样子。
季越当时想:小爷这徒儿虽然又呆又笨,睡着以后倒是挺可爱的。想罢,一拍屁股,自己睡了那张床。那一开始干嘛要骗宋小迷?笑话,当着她面叫她睡凉板凳,你觉得她会善罢甘休?哈!哈!哈!
谁想到,他那又呆又笨的徒儿还有个半夜喜爬别人床的坏习惯!
第三回 应许生死约谁人
更新时间2014…9…24 12:41:15 字数:3932
季越说我体内有一股邪恶的寒气,若不加以控制,等我越长越大,那寒气也会愈来愈损伤身体,于是他逼着我跟他习武。他教我的武功,不似寇远那样温柔,净挑些阴损的招式,我便不满了。
“师父,我喜欢降龙十八掌那样的,实在不行,打狗棒法也是好的。”我比划着好似九阴白骨爪似的造型,很不开心。
师父斜睨我一眼,冷笑,“你体内的寒气,加上女子体质本就偏寒,若学大男人那些阳刚的功夫,阴阳相克,等着七窍流血而亡吧。”
我摸了摸我的大眼睛,翘鼻子,小嘴巴,打了个哆嗦,继续老老实实学季越教给我的功夫。
接触多了,我发现季越是个全才,药理他懂,治病的毒死人的都会;琴棋书画他无不精通;四书五经说得比私塾先生还要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人又长得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我想他这么厉害,怎么就捡到一个如我这般不争气的徒弟?
大抵是老天爷想给他的一个挑战吧?
这天,清明刚过,满目嫩绿,还伴着淅淅沥沥的春雨,将整个小城笼罩在一片朦胧中。我和季越在这里有一间不大的院子,草木繁盛,装修得极其精致。季越并不是个拮据的人,可他不同意雇几个佣人,他用一种受过伤的眼神执拗道,“为师不喜欢外人。”于是这间不大院子靠我一个人打扫,还兼顾买菜做饭。
清晨,城门边菜农的菜很新鲜,我撑着把小伞,蹲在一个老大爷的菜摊子边挑拣。毫无预兆地,一个骑着大骏马的官吏从城门外横冲直撞而来,好像手里拿着八百里加急。路人纷纷跑开,我反应仅仅慢了那么半拍,再扭头去看时,那马蹄已快要踢向我的脑门。买菜的老大爷想拉我,他在喊:“小丫头,快让开呀。”可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忽有一条皮包骨头的胳膊将我朝前面一捞,我惊呼着,人眨眼已到了老大爷身后。伞掉在地上,被马蹄践踏,支离破碎。那样惊险的场景,我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只听那骑大马的官吏在喊:“皇后殡天,举国服丧——”隔几步就喊一次,与此同时,城墙上把守的官兵听罢迅速吹起了长号,沉重的号角声再一次提醒着老百姓,皇后娘娘突然死了。
我自是不知道,那个皇后的死去与我的人生会有什么牵连,也或许是城门边这一行不是为她而流的眼泪落下了一段尘缘。
“别哭了。”有个声音好像在跟我说话。
我慌忙擦了眼泪,决计不能承认自己是被马蹄吓哭的,于是先下口为强,“皇后娘娘殡天,我伤心不行啊!”
侧目发现说话之人的手还留在我的胳膊上,顺着那手瞧见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五官其实不丑,比季越也就差上三分,少年的双眼睛笑起来如同月牙儿弯弯,还能沁出皎洁的光芒,很漂亮。可他面色苍白,泛着一股病态,仿佛经年不见阳光。
他不屑,“皇后又不是你娘,哭什么,谁死都不过是一杯黄土。”也不知是故意没拆穿我还是真相信了我的话。
我想他倒是将生死看得开,更难得的是他看得开生死还救了我,遂抱拳微微一笑,“多谢大哥哥救命之恩。”
师父说,做人可以不厚道,但不能让别人觉得你寒酸。这是门高深的学问,修炼成师父说的那样估计叫做狡猾。我却是个实诚人,有恩报恩,心里盘算着是要请这人吃一顿还是送些银两。
“大哥哥你在生病吧?我家珍藏了一颗千年人参,师父说可以续人命,你在此地等一等,我回去给你拿来当谢礼,可好?”
不知我话里哪个字眼戳动了他的心弦,这少年忽然狂笑不止,笑完连连咳嗽,咳得好似要将人的心肝脾肺肾都要吐出来。我被他的举动吓愣在原地,用看怪胎的眼神盯在那人的脸上,深以为此人当真病得不轻。
“大哥哥……”
他边咳嗽,边指指我的鼻子,又摇了摇那根指过我鼻子的手指,意思大概是他家不缺钱,不稀罕我师父的千年人参。
“那你叫什么名字,他日若江湖相见,定还今天的恩情。”从小我对江湖就十分向往,刀光剑影,快意恩仇,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说得豪迈万丈,直感自己有当女侠的风范。
可他并不想理会我,径直就要走。他身上有我的江湖梦,便赶紧跟上去死拽着少年的后衣摆一定求一个名字,他低头凶狠瞪我,我也不为所动,后来定是被我的执着感动,轻轻吐出三个字:“贺长衫。”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贺长衫,灿烂地笑道:“我记住了!”
“……”随你记住不记住。
他都不屑于问我叫什么。我也忘了告诉他。
“大哥哥,我这里有一包青梅,是自己腌的,师父说可以清肺润喉,对你的咳嗽说不定有些作用。你既不肯要千年人参,收下这个吧!”我从腰上解下一个小荷包,塞进他枯瘦的手里,不小心擦到他手上的老茧,显然是个练家子。“等青梅吃完的时候,我们江湖相见,你再管我要。”
他愣了一下,转而一笑,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
三天以后,季越正在院子里教我如何发暗器。我很认真道:“师父,我想当女侠,我觉得女侠应该用剑。”很不喜欢袖子里的雪花飞镖,冰凉冰凉,天天藏着这些暗器,割破衣服也就算了,万一割到自己血肉,太危险。
季越抿嘴,“且不说好剑嫌弃你与否,就论你这人的气质,浑身哪里像能当女侠的料?”
我立马不乐意了,脖子一哽,想到不久前城门边很江湖豪杰的一幕。
骄傲道,“谁说我没有侠气,皇后娘娘殡天那一日,我与一个人已立下生死之约,我说要给他千年人参他都不要,只许好了江湖再相见,到时候他策马,我抱剑……”那一幕真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可是——
艾玛!那人叫什么来着?我这年纪还没大,记性从来没好过。
不等我想出来,旁边的季越周身体温骤降,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