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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电话时那样。
菜凉了可以再热抑或直接倒掉,可是亲情凉了我又该怎么办,无法重来又无法遗弃。不要怪这世间的不公和残忍是稀松平常的事,只是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其实属于你的已经足够支配一生了。这世界未曾给我们留下后悔的余地,亦无法缝补所有的遗憾,倘若一切皆可以弥补,那这世上便不会有所谓的悔恨。
我想站起来继续收拾像此刻心情一样杂乱的房间,但是双腿却完全不听使唤,如同控制神经被突然切断了一样。我用力地咬破自己右手的食指,想要用那红色的鲜血来证明自己还活着,来刺激甚至于虐待自己。
或许这种东西早已令我麻木了,我完全感觉不到手指传来的疼痛,滚烫的血液大颗大颗地滴在了左手的掌心里,看着日记上那关于我的一切一切,心像被一把生锈的匕首刺穿了一样,撕裂般的疼痛着。我蜷缩在床边,头深深的埋进了膝盖里,像一个被遗弃的玩偶,不知道是真的冷了还是因为害怕的缘故,我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还发出了细微的哽咽声。
叁.
父亲日记某页中与我无关的事件:
又到一年年末了,今天托人到镇上买了一匹布,依旧按照“惯例”裁一半寄给小北,不知为何,这好像成了我赎罪的一种方式,虽然微不足道,但我所能做的却也仅此而已。似乎打从夏天离开的那一天起,这便成了我应尽的责任,它似一个梦盘踞在脑中,让人无法抗拒它的出现。
如今的小北已经长成一个落拓的少年了,时光在他脸上打磨出安逸的模样,就连冷峻的目光中流落出来的不羁也形同一般,有时我竟不敢直视他的双眼,仿佛里面埋葬了我们当初初到安溪时的情景,它似一颗藏在时光身后的痣,只要一转身便能轻易地让我鲜明的忆起。
这个时候江城该开始下雪了吧,不知夏天是否找到了她当初追寻的东西,不知道他们过得是不是很好。
我自是不懂他所想表述的东西,似乎在同他一起生活的这近二十年里我并未真正走进过他内心的世界,那里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然而他不愿表露的一切却一字不差地记录在这本子中,以如此长久的方式,好像试图让自己永恒的铭记一般。
而在日记翻的末页中清晰地写着,“但愿我死后可以埋葬在安溪的土壤里,就这么安静而长久地陪伴在你们身侧,看着青苔爬上石碑,看着青草漫朔,还有你们脸上久违的笑靥。也许在某天开成一朵花,能够在来世绽放在你们途经的风景里。”
我似乎还能够清晰地想象出父亲在写下这一段话时的样子,那时的他嘴角该是带着微笑的吧,因为再也不用为任何事而操心了,可转眼间他已化成了一堆灰烬,安静地沉睡在那个逼仄的盒子中。
后来我点火将那些日记本都烧掉了,我将它一页页地撕下来丢进火里,让这些记忆像父亲的遗体一样焚为灰烬,让所有的爱恨恩怨都随着这冒起的浓烟消散在空气里。因为,这对我已无太大的意义,虽然我身体中流着他所赐予我的鲜血,可我却再无法替他延续生命,而且每个人最后都将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简单故事,一句话便可以概括,很久以前,他出生了,后来,他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年轻时,我一直害怕那句喜欢说出口便掉价了,可后来才发现
壹。
当年夏洛到安溪去支教时并非是一个人去的,与他同行的还有他大学时的舍友,一个叫安逸的人。他们两个是死党,上学时除了上厕所,其他的时间基本都在一起,就连约会另外一个人也会跟着,好比是连体婴儿。
冬天的时候,他们两个就挤在一起睡,宿舍的床本来就很小,一个人躺下去手脚都伸展不开,更不用说还是两人一起睡。他们背靠背躺着,身体是僵直的,根本就无法动弹,两条被子压在身上是温暖的,但同时也让人喘不过气来。但他们却乐此不疲,每天都在享受着后背传来的温暖,可以说,父亲和他在大学四年时是穿同一条裤子成长起来的。很多人在毕业之后就各奔东西了,但是他们两个的关系还是一如往常一般,有空就会约着一起出去鬼混。
也许是毕业之后这段空闲的日子让父亲感到厌倦,人一旦放空下来便会萌生出许多奇怪的念头。夏洛在毕业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没有工作的,因为不满老板那种对待员工的态度,所以他直接把老板给炒了。
那段时间他一直是靠着安逸的救助生活着,倒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很多人会觉得他和安逸当兄弟就是为了贪图他的钱财,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不高兴或者怎样。其实早在大学期间,安逸就帮了夏洛许多,就连他交女朋友的钱很大一部分也都是安逸给的,就像安逸所说的,“如果你当我是兄弟就直接收下,一个大男子干嘛婆婆妈妈的。”
那天晚上夏洛躺在床上一夜都无法睡着,脑袋里的想法像泛滥的潮水一般爬满了整个身体,他回想着自己小时候在孤儿院里的生活,怀念被收养之后的日子,以及大学四年和安逸在一起的所有的时光。
他想念着在从降生到现在,在自己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人,那些给过自己温暖的人。然而时间便是用来洗刷这一切的,所有的温暖与冷漠也终将在某个不眠之夜被彻底摧毁,变成一地乱糟糟的纸屑,只要一阵风便可以将它们尽数吹散。快乐的回忆不容我们忘却,但它始终是处于记忆的最浅层,只有悲伤会深深的扎根于心底,然后被无形的放大,渐渐的掩盖住那些本让人向往的美好。
虽说已然褪去了年少时的那种顽劣,但骨子里刻着的不安分却也在这种时候开始作祟,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他甚至于不喜欢用相同的方法去做同一件事。他望着窗外的灯火阑珊灯红酒绿,突然便感到了厌倦,觉得一切都不太真实。
正如书中所说,迷宫般的城市让人习惯看相同的景物,走相同的路线到相同的目的地。习惯让人不再变化,而你永远不知道你的习惯会让你错过什么。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几年,在这里笑过,也在这里哭过,只是他对此并无过多的眷恋,因为这里始终缺少一种家的感觉。他有心情晴朗想找人分享的时候,有心情低落想找人诉说的时候,但却发现无处可去,最终只能在街边的电话亭里给那个能想到的人打个电话,寒暄两句。
他觉得自己如同一条钻进网箱的小鱼,那里生活安稳无忧,等到长大了才发现已然被困其中,才突然得知这一切并非自己想要的,或许因为缺了春水无常,或许因为少了江湖之远。他向来遵从自己的意愿,即使那在别人的眼中称为偏执,可“别人说”在他看来终也只能是以后后悔时一个绝佳的借口而已,可若是自己的选择,那就没有给自己留下后悔的余地。
那一夜他突然想去远方,在心还没做好准备的时候便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像一场夜雨,没有来由便可以洋洋洒洒的下起来。
贰。
第二天早上,他决定告诉安逸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到处去走走,说好听一点是旅游,其实也就是流浪,以后可能会在某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落地生根。从孤儿院的那时起,夏洛流淌的血液里便带着一种倔强,他的事情一旦做出决定便没有人可以去改变,所以他早就在脑袋里准备了大段的陈词滥调来说服安逸。
可是当他跟安逸提起这件事时,安逸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哦。”然后他看安逸便陷入了沉默,刚想搬出那些在脑中思索了千万遍的理由,可当他看见安逸脸上缄默的神情时,那些话终究是烂在肚子里了,最后也只是生硬的憋出一句,“你能不能给点反应,是不是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啊。”
安逸搭着他的肩,“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有这么想,我又不是你妈,其实你可以不用向我报告的,但是你的这个计划倒是让我有点动心,正好我也想出去走走,要不你就带着我呗。”听到安逸的回答他倒并未有多大的惊讶,他对安逸的了解就像熟知自己的身体一般,他知道安逸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让他离开的,至少要陪着自己在胡闹一会。
他们走的很匆忙,大抵是因为他们两个都不喜欢拖泥带水的缘故。安逸什么都没有带,只是从银行取了一些钱,而夏洛则背着整整一大包的行李,给人感觉就像要搬家一样,然后他们买了连夜的火车票,伴着汽笛声,离开了这座还沉睡在黑夜里的城市。
他们辗转去了很多地方,一路过来也都还算顺利,最后在一个小镇上落脚了两天,就是那么短短的两天他们就已将当地大大小小的小吃吃了个遍。然而他们在一家小吃摊里听说这个时节安溪有大片的油菜花开,所以又从镇上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到了安溪。
车在上路上行驶一路颠簸,几乎就快把他们这两天吃的所有东西都给颠出来了,到达的时候两个人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了,面面相觑。可当看到这漫山遍野的“金黄”时,他们心中的怨念才算被彻底的打消。
剧烈颤抖的油菜花在这个广袤的天地间喷薄出来,仿佛一颗巨大的黄金宝石镶嵌在这山谷之中,而从中蜿蜒穿过的碧绿色河流将其分割成崭新的两块,宛若一颗流质猫眼鲜明的分界线。对于常年居住在城市未曾离开过的父亲和安逸而言,这一切无疑是一种巨大的震慑,他们像两个探险者遇到了宝藏一样,欣喜的忘记了之前所有苦难。
彼时已经接近傍晚了,暮色四合,田埂上还有几个孩子在追逐嬉戏,煞是好看。安逸把鞋子脱下来放在路边,然后卷起裤腿冲进田里,而夏洛则拿着照相机试图将这一切完整的封存起来。然而在安逸扑进田里的时候,不远处便响起了响亮的叫唤声,紧接着那些仍在工作的农民纷纷扛着锄头朝他们狂奔而来,当时差点没把安逸吓得大小便失禁。
后来他们住进了当地人家的家里,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旅馆,也没有地方可供他们露营。那天晚上他们被灌了很多当地自己酿的米酒,最后是被抬回去的,分别住在两户不同的人家,离得不远。
刚到的那些日子安逸由于水土不服一直上吐下泻,那些天也没怎么吃东西,一下子消瘦了许多,为此夏洛心里是愧疚的,一个堂堂安氏集团的公子跟着自己钻到这种穷乡僻壤来,让他觉得内心不安。
他去看安逸时,他仍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可以见到他却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调侃道,“你是现在才酒醒啊,这么迟才来看我,好在我还没撒手人寰,要不你就真见不到我了。”
他让夏洛在床边坐下,接着说,“没想到我这么硬朗的身体竟然敌不过那两杯酒。”他直起腰板,锤了两下胸口又咳了两声,“不过这倒也不错,还有美女相伴,真的是死了都甘心啊。”他把目光瞥向正在一旁拧毛巾的夏天。
这期间都是她在照顾安逸,一个阳光的女子,笑起来脸上有浅浅的梨涡。因为是家里的独女,所以平常也不肯让她干重活,一家人就指望着她将来能够嫁个好人家。她回头冲他们两个笑了一下,然后就端着水盆转身出了房间。安逸激动的扯着夏洛的手,“你看,是不是很漂亮啊。”
夏洛说,“我看你的病早就好了吧,现在躺在床上就是存心指望着人家照顾你,满肚子的花花肠子。”
安逸在夏天的照顾下很快就恢复了元气,他和夏洛一起帮着干农活,晚上就到学校去授课,陪着那群天真的孩子做游戏,教他们唱歌。没有了纸醉金迷,没有了灯火阑珊,但日子却过得自在,没有过多的羁绊,只需要开怀的笑就行了。
叁。
那日他们两个在河边行走时遇到一个过来搭讪的女生,她两只手不自然地垂在身侧,然后不停地将手掌拿在裤子上蹭,好像手上有擦不完的水似的,她吞吞吐吐地说,“你们好,那边那些女生叫我过来问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她把手指向岸边正蹲在大石头上洗衣服的一众女生。
当他们两个把目光移过去时便看到那些女生和眼前的这位一样,红着脸默契地低下了头。安逸本来是拿着相机走在后面的,他一看见女生就立马窜到夏洛的跟前来,他说,“我叫安逸,站在我后面的这是我的小弟夏洛。”
站在他们前面的女生虽然穿着麻衣,但是却完全掩盖不住她独特的气质和精致的面容。因为村子里的人几乎都是讲客家的方言,所以经过一致的推选,大家都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同样来自城市的白晓鸥,也就是上来搭讪的这个女生。
白晓鸥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两个不同于村子里其他人的男子,一时便慌了,虽说在上来搭讪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