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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气息,那般熟悉,将她团团围住,有些喘不过气来,她又悄悄退了一小步,却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或许他就不想得到答案。
季夏恍恍惚惚有些分不清时空。
气氛尴尬诡异,灯光忽明忽暗,阴影下的她和他的影子模糊的纠缠在一起。
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也不敢看,但她能感觉得出他浑身散发出的低气压。
曾几何时,他对自己,永远只有阳光,永远只有温暖,永远的宠溺与温柔。
却不曾想,原来,他对自己,还能这般,步步紧逼,让她喘气都如此的小心翼翼。
不过,这是她自找的。
所以,再怎么无法忍受,她也得受着!
傅璟希把她的小动作尽收眼底,拼命遏制住想掐死她的冲动,就这样看着她,面上不带任何的表情,即使内心翻江倒海风云突变。
不知哪个包厢有人开门,有些走调的歌声就这样大摇大摆的飘了出来:
……
我们变成了世上
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后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
爱得那么深
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
却回不了神
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
激动的灵魂
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
沉沦
……
傅璟希扯了扯嘴角,发出一声冷笑:真是讽刺至极!
季夏低着头,那句“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一直在脑海回放。
还有比这更悲哀的吗?!
“男朋友?”还是他忍不住先开口,可话一说出口,不仅酸,更贱,简直又是在找虐。
本来是唐箴他们为他接风洗尘说庆祝他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他已经连着工作了五十多个小时只想好好睡一觉,可经不住唐箴唐僧式的念叨来了,在包厢坐着听他们鬼叫狼嚎的,时差都还没调过来,想着出来透透气,没想到在走廊遇到了打电话的她。想走开,又舍不得,她就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就站在了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以前的种种绝情的赌咒全都化为乌有,光是听到她的声音就无法再迈开步子,他贪恋她,肆无忌惮的将视线定格在她的身上再也难以移开。
她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但更不是一个好接近的人,这一点他一直都知道,就算对着她最好的朋友,她也基本上没有什么亲近的举动。不过他们在一起那会儿,她却能把全身心交给他,她的努力,他明白,她的放松,他感觉得到,她的依赖,他开心。只是刚才,她的语气,像极了他们在一起那时的温柔,是她最亲近的人才会给以的奢侈的温柔,温柔的让他嫉妒电话那头的人。多少个年头在心里在脑海翻腾,却突然间不敢说破。
都说近乡情怯,其实,近人情更怯,特别是面对那段曾经无疾而终的爱情,那个无论如何也无法停止爱她的人,我们未得,已先患失。
这几年,他甚至不敢查探她的消息。
季夏有些错愕的抬头,张了张嘴:“我……”不知为何声音哑得不像话,半天也发不出一个音,只能呆呆的看着他,有些疑惑有些不知所措,那样子在他看来倒是比刚才顺眼多了。
“我还说出来这么久怕是迷路了出来找找,在这干什么呢?”汤诗瑶的声音从傅璟希背后传来,语气亲昵,紧接着窈窕的身影已经走近极其自然的搂住他的手臂,转头才发现对面还站着人。
季夏的话卡在喉咙里,如同失声的病人一般。看着他身旁挽住他的美人,真是一对璧人呢。
她自嘲的想,这样也好,笑笑,对着来的人微微点了下头。
她和她,算不上朋友。
“夏夏”,顾绥刚到三楼就看到了季夏,虽然她的身体被挡住了一大半,他却还是第一时间认出了她。他快速走过去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头搭在她的肩上,“夏夏,我想你了,好想好想!”
并未注意到周围的气氛怪异,也或许是被故意忽略了。
季夏看着顾绥的阳光清澈,连那声音也是阳光的,心中的阴霾扫去了许多,抬起双臂回抱他:“我也想你!”
顾绥比她小一个月,只是怎么都不肯叫她一声姐,两人也就这么没大没小的呼来喝去的,感觉更亲密自在些。
好久之后,顾绥才放开她,旁若无人的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两下,季夏也毫不示弱的拍拍他的俊脸,扯了扯他快要遮住眼睛的碎发:“更帅了,不过明天去修一修吧,不然……”
“我知道,你陪我去!”顾绥拢过她的肩。
“好呀。”轻快的语气,刻意的忽略了什么。
“回家吧,爸妈等急了。”顾绥把她整个的拥在身前,故意把“爸妈”两个字咬得很重,不知目的何在。
“好。”季夏微笑着点头,任由他搂着。
如果说,见到傅璟希的那一刻,她周身的温度在零度一下和一百度一上两个极端游走,那么在汤诗瑶出现的那一刻,她的温度就在急速下降再也不会回升,零度以下还在继续,实在是太冷了,没有顾绥的温度,她怕自己撑不住。
笑着看向对面两人:“我们先走了。”不等人做出反应,转身,率先迈开一步,不敢多看他一眼。
顾绥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嫌弃的说:“臭死了,赶快回去洗澡。”却把身体挂在她身上,整个一个耍赖的大男孩。
季夏哭笑不得,他一米八八,自己只是一米六五,怎么推都推不开他,只能由他靠着,走得有些艰难:“难闻你还靠着我干嘛!好好走路!”
“嘻嘻,没事,我刚下飞机身上也一股味道,我陪你一起洗。”
……
两人渐走渐远,声音也逐渐变小直至消失。
傅璟希在看到她与来人的互动后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冰若寒霜,冻结千尺,周围的空气再一次低了好几十度。
她很少与人亲近,而刚刚的举动,刚刚的亲昵,除了她妈妈,她只对他有过。可是刚才,他们是如此的默契如此的亲密,一把熊熊的妒火烧在胸腔就要将理智烧得荡然无存。他也不打算克制,反而想让它更猛烈些。
而那句“爸妈等急了”在他那见到她就不平静的心中可谓是有投下了一枚炸弹,让原本就波澜起伏的心惊涛迭起,身形不稳险些摔倒,只能借助墙的力量支撑着自己目送他们离开,心如死灰,眼神就像刀鞘,一刀刀飞向她的背影试图戳出几个大窟窿看看她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看看要怎么才能做到像她一样的刀枪不入!
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和那个男人离开去见他爸妈,然后呢?做什么?光是想想他就觉得自己要疯了,被她给逼疯的,被她折磨疯的!
烧毁吧,都烧毁吧!烧了他,也烧了她!那样的话,或是把她拉来狠狠抱在怀里狠狠吻住,或是先掐死她然后自己陪葬,也总比眼睁睁看着她在别人的怀里微笑强。
这么多年,在她面前,自己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她身边的男人,顾绥,世界上知名的也是最年轻的画家。
而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顾家的小公子!
汤诗瑶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咬了咬唇,眼神一变再变,最后只淡淡说了句:“进去吧,大家都等着呢。”
傅璟希收回目光,避开她的碰触,一步步往前走,背挺得笔直,如沙漠里的白杨,倔强,骄傲!
季夏由顾绥带着,走到车子旁边,抬头看看天空:今夜的星星很亮呢,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妈妈,给我勇气吧!
物换星移,不断倒退的景物,有种恍如隔世人间已苍涩了千年之感。
车窗外夜色初华,霓虹闪烁,景物与它们的影子交相辉映,光怪陆离,梦幻的不像是真的。
假亦真是真作假,真真假假,何必分得太清楚。
很多时候,假的,梦中的,会是多么的美好。
人间百态,悲欢离合,与你无关。
季夏就心不在焉的看着那斑驳变幻的景象,脑中一直回想着刚刚的相遇。
他回来了!
他和她回来了!
不再属于她的他回来了!
眼睛酸涩得要命,她一动都不敢动连眼都不敢眨,怕稍有动作眼泪决堤。
低下头,无意识的把玩着自己的手掌。白净的手掌上,深浅不一,一条条曲线交错,延伸,缠绵。
顾绥刚从墨西哥回来,家里派了车去机场接,而他,一下飞机就奔着来,好像是怕晚了就见不到她似的。
两人坐上车,顾绥本来有话要讲,但看她不在状态,还是算了,反正这次,有很长的时间呢。
接下来一段路,直到回到家里,季夏一直魂不守舍,先是按了好几次开门的密码也不对只能无辜的示意顾绥开门,进门后忘了换鞋,直直撞在了厨房的玻璃门上,走错房间,当她拿起刀想要做什么都不清楚的时候,顾绥终于是看不下去了,拿下她手里的刀,把她乖乖带到沙发上坐着。
本以为,再见面,可以心如止水,却原来,刀光剑影剑拔弩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陌路而过。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赶上了~~~
刚刚和朋友边聊天边看sbs演技大赏,一不小心就忘了时间,我错鸟~~
虽然有点晚,还是要说一声新年快乐,天天开心~
2015,无论什么方面,我们都一起努力吧,让自己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fighting!
☆、第四十章
我忘不了你,不止以前,现在,这一生都忘不了你,即使把我剩下的时间都用来遗忘你,也远远不够。我想你,无时无刻,吃饭,睡觉,刷牙,跑步,爬山,赏花,观月,梦着,醒着……想起你,阳光正柔柔的笼罩着我全身,暖融融的,就算是置身冰天雪地,也有一股源源不断的暖流从心底流出,汩汩流向全身,不仅是身体,连周围的冰雪都已经融化了,不再只有冷冰冰。想你,春暖花开。可是,我害怕,害怕你早已忘了我,虽然这是我的奢望,我也想着你要是能偶尔想起一下我就好了。——季夏
傅璟希结束聚会回到家已经凌晨三点了,他喝了酒,很多酒,像不要命那样灌自己,却没醉,是唐箴打车送他回来的,最终却是他扶着歪歪扭扭的唐箴进门把他安置在客房睡下。
人家都是一醉解千愁,而他,却是喝了不醉只能愁上加愁。
洗了澡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脑子却越来越清醒,一方面,是酒精的作用,一方面,也有关时差。
而最重要的,是遇见了她。
看来,他还是低估了她对自己的影响力。
有的爱,一眼万年,说的就是这样吧。
那一瞬,定格的是永恒。
不过也是,在离开的这几年,每每午夜梦回,魂牵梦萦的,从始至终,也就一个她而已。他的心脏,生来就是只为她跳动,也注定只能为她跳动。别人,不行。
他就像一个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重症病人,可是,生病了又如何呢,他甘愿生病,因为她。
他可悲的发现,无论她做过什么,他都无法停止对她的爱,也有变相的恨吧,可能,可远远不敌那些依旧燃烧依旧炙热的爱。
只要遇见她,他从头到尾,都没出息。
不过他也庆幸,至少,他的心中,还有爱。至少,这个世界,还有他爱的人。
他天平的两端,因为她,变成了跷跷板,震荡得厉害。
他把手压在眉心揉了揉,扯过与他的房间整体风格格格不入的糖果形状的天蓝色抱枕抱在怀里。
这是他唯一留下的与她相关的东西,有她的气息。他还记得当初他们一起逛街她对这对抱枕一见钟情,说合了眼缘,硬是要买下给了他一个,并恐吓说丢了他就死定了。两个抱枕,她的嫩黄色,他的蓝色,她当时就拧了一根筋就要买它们。这么多年的相处,他发现她这样喜欢的,还真是很难得,就买了,她付的钱。她喜欢的东西不多,这个是个例外吧,那自己,也应是她的例外,只不过例外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那时他虽然嘴上说着幼稚,但仍一手牵着她,一手抱着抱枕,毫不在意周围的目光,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就想这么一直牵着她,走到世界的尽头。
幸福,这样简单,也那样容易。
后边她才告诉他,并不是喜欢到非买不可的地步,只是想做一个纪念,一个他们在一起第一次约会的纪念。
再后来,它就真的成了纪念。
答应让她离开后,和她有关的其他东西,除了抱枕都被他整理了,原原本本留在了那座他不敢踏足的公寓里。
可他清楚明白,整理得了的是东西,整理不清的,是心。
就像他怀里的抱枕,被他扔了多少次,就捡回了多少次,也就挣扎了多少加一次。
最终答案,仍然只有唯一一个:不舍!
窗外月明星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