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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一个拉小提琴的女孩,这是他的不幸。离开乐团后,王立就开了这间酒吧,他无法放弃萨克斯,自娱自乐成了他的最高境界。
王立的身边出现过很多女人,但我知道没有一个是他喜欢的。从学画画开始,我的老师就一直教我要学会看别人的眼睛,眼睛是最难画、也是最好画的地方,只要看懂了,就能画出好的画来。很多女人都喜欢酒吧老板,更喜欢会吹萨克斯的酒吧老板,所以在每一个曲终人散时分,总会有女人给王立投出寂寞的眼神,在轻轻的暧昧的音乐里,两个人的欲望和情感像潮水一样迅速地蔓延开了。
那漫天星光在歌唱,犹如天使飞舞身旁,世事无常,人生难能圆满,且莫再荒度时光。
在许美静的歌声里,酒吧的灯光暗了下来。
南和北早已不知道去向。
我孤单一人走出酒吧,寒风从空旷的街上呼啸而过。
有一种颜色,让我无法入眠。
“我在等你。”一个女孩的声音。
我转过身,一个女孩站在酒吧的玻璃窗前。
“我?”我并不认识她。
“你喜欢喝摩卡咖啡?”
“我不喜欢在酒吧喝酒。”
“有意思,那你喜欢在哪里喝酒呢?”
“酒逢知己千杯少,只要有知己,哪里喝都可以。”
“嗯,喝酒不应该是刻意的。”
“也许吧。”
“你请我喝酒吧。”
“那选个地方吧。”在这样的夜里,我喝酒的冲动被一个陌生女孩激了起来。
“那咱们去迪厅吧。”她拉起我的手,欢快地说。
我说:“没问题。”
午夜时分,街道上寂静一片,但迪厅却正是到了高潮时刻,里面人声鼎沸。人们在猛烈的音乐里用酒精麻醉神经和感情。
“你叫什么名字?”她在旋转的灯光里问我。
“别人叫我老鼠,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这样叫我。”
“我喜欢老鼠,也喜欢你。”她把嘴巴几乎贴在我的耳边说。
“我叫薇。”她的手在空中画了一道道弧线,组成了她的名字,尔后,手指停在我面前,看着我。
我看着在舞池里疯狂跳动的人群,他们随着音乐的节奏在舞池中忘我地舞动着。薇的头已经随着音乐摇起来了,我说:“跳舞吧。”
舞池里的薇如同一只快活的小鹿,我却没有跳舞的冲动,我似乎已经没有跳动的心情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得如此沉闷,很久以前我的老师对我说,画画一定要有一颗沉静的心。我曾经很长时间无法掌握这个要诀,直到现在,我已经不再为自己的理想画画,而是在为生计画画的时候,悟出了这个道理。
我提早回到位子上,周围的人都在干杯,没完没了地干杯。
“你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薇坐在椅子上说。
“我不太适应这种节奏,所以就出来了。”
“一看你就不像是蹦迪的人。”
“我就是不想跳舞,没有那种激情。”
“那你有什么激情啊?”薇以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
“哎,你别想歪了,我什么激情都没有。”
“骗我,你们男人都一样,我跟你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心里想什么,眼睛都表现出来了。”
我赶紧收回我盯在对面女孩的腰肢上的目光,无法否定,性感的女人总是对男人有无可抵挡的魔力。
“给你说一个段子,听好了啊。”
我把酒杯放在嘴边,听女人讲段子,我还是第一次。
“小明去看三级片。”
“看三级片很正常啊。”
“但是他突然想到妈妈曾说看了下流东西人会变成石头,于是吓哭了。”
“看三级片都会被吓哭?”
“朋友劝他,你现在没事呀。”
“对啊,看三级片会有什么事呢?”
“小明说,可我有个地方已经硬了。”
“哈哈,你在挑逗我呢。”
“你对我,就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薇在我肩上咬的牙痕鲜艳地出现在镜子里,那是血的颜色,鲜艳得让我无法入眠。我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清晨来临之前的寒冷让我发抖。
阳光从四面照射进来,照在墙角的画具上,光线由一圈圈的光晕组成,画具上反光得几乎看不清上面的东西,我还无法完成的画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我的故事,从现在开始……
第一部 流浪岁月 老鼠的故乡
我的故乡就是一幅画,连绵的山,满山的梨树,每当梨花盛开的时候,就仿佛置身于白色的童话中。
我是在稻的香味中出生的。这是我的母亲告诉我的,她说,那个时候,正是收获的季节,稻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村庄。
“小时候,你就像一只小老鼠。”母亲说。
其实我已经记不得我的小时候,我很小就离开那个村庄了。小学毕业的那年,一个画家把我带出去,他就是我的老师,他对我的母亲说,放心吧,只要用心,卡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画家。
“卡”才是我的名字,但母亲总是叫我老鼠,我害怕她在别人面前叫我的小名,因为我觉得老鼠是个难为情的名字。
离开母亲后,我不止一次地描绘过我的故乡,稻香的季节,田野里跑满了老鼠,天空里飞满了小鸟,稻草人单调的动作和母亲的唠叨。
我的老师教我画我的故乡。
“你要把你的感情画出来。”
“我不知道我的感情是什么?”
“你在怪我吗?怪我在你那么小的时候把你带出来?”
“我想回去。”
每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老师就呆在那里,他的嘴颤抖地挤出几个字:“回去吧,回去就别想出来了。”
我始终画不出我的故乡,我画故乡的画都被老师撕了,他总是很失望地说:“难道你就没有一点印象,没有一点感情?”
我常常在梦里看到梨花盛开的树庄,看到宁静的午后,风不紧不慢地走过田野,走过河流,走过我的额头。但这些情景总是模糊的,抽象的,像是一个梦境。
从十二岁开始,我就跟着老师奔波在南方和北方的各个村庄或城市,我的老师其实是一个固执的人,他总相信自己会成功,但没有人欣赏他,到后来,我也无法欣赏他,但他是我的老师。
十五岁那年的冬天,我们在一个小镇,老师在那里临摹一座桥,已经五天了。夜里,我着凉了,身体一直在发热,最后烧到近四十度。我卷缩在旅馆单薄的被子里,身体在不停地抖着。老师在另一张床上打着均匀的呼噜。
第二天,老师把手放在我的头上。
“你在发高烧。”他说。
“我觉得很冷。”
“你病了,你的身体并不强壮。”
“我可以的,我能坚持。”
老师把我背到镇上的医院,医生把我安置在病床上,给我打大瓶的点滴。看着瓶子里无色的液体流过滴管,流进我的身体,扎着针管的地方时不时地传来丝丝的疼痛,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泛味和失落,无语地发着呆。
老师说:“你的缺点就是太固执了。”
“你学到了我的缺点。”他自言自语地说。
那天夜里,我一个人躺在空荡的病房里,老师还在画那座桥,他认为他是惟一能把那座桥的韵味画出来的人。
我非常想念我的母亲,我似乎闻到了稻子成熟的味道。
第二天,我画了一幅画。老师说:“你终于记起你的故乡了。”
老师最后没能画好那座桥,他带着我怏怏地离开那个小镇。从那时开始,我就可以为别人画像了,我把画架放在路上,有很多人乐意站在或者坐在我的面前,让我把他画进纸里面,用线条使他们变成自己想象中的样子。
老师开始专心他的创作,他说:“你已经会谋生了,你应该让我安心创作。”
从此,我们会在一个地方呆很长时间,直到老师画出了他满意的画,我们才离开。
我的父亲是谁?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问过母亲。但她说:“你的父亲在外面,你长大了,就去找他。”
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父亲的模样和身份。
小的时候,有一天,村子里来了电影队,在空旷的田野上支起屏幕,放了一场电影,叫做《妈妈再爱我一次》,很多人都哭了。
后来我觉得电影里的人物与自己相似,我在寻找我的父亲。
世界很大。我们有走不完的路,有画不完的风景,有数不清的故事。陌生而又相似的村庄与城市、一座又一座的建筑在我的眼前晃过,我不知道茫茫人海中,谁是我的父亲?哪一刻,我才能与他相遇。
在家乡,老师带我外出谋生的那个晚上,母亲在我的脖子上挂了块玉,然后转过身,说:“你们走吧。”
走出那个村庄就像走出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我的世界。
“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汽车?”
“因为这里是城市。”
“城市里有稻香吗?”
“城市里没有田地,所以没有稻香。”
“那他们吃什么?”
“当然是吃饭,是大米饭。”
我那时候的话显得幼稚和可笑,后来我明白,城市里的大米就是村庄里的稻谷,我一直在吃的米饭,也许就是故乡的稻谷。
那块玉一直吊在我的胸前,有一次在一个偏僻的火车站,我们遭到了抢劫,我死死护住了胸前的那块玉,劫匪踩烂了我的画具,我也不放开胸前的玉。
老师说:“你并不热爱画画。”
“我讨厌画画。”我说,其实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画画,画画已经像一道定好的工序了。
“你走。”老师慢慢地说。
“我不走,我要跟着你。”
“你已经不需要我了,你走吧。”
我沉默了,我常常用沉默的方式来对抗老师的发怒,这次也不例外。
但这次却没有奏效,老师抛下我自己离去,他留下纸条说,我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了,而他,已经到了安定的时候,我要往外面走,他要往回走,所以,我们分开了。那一年,我十九岁。
老师走后,我才发现自己孤单的可怕,我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不习惯一个人。我第一次感到恐惧,一种置身于陌生的恐惧。
一路上,我为很多人画过人像,但都无法真实地画下一张。在画好之后,他们总会嫌这嫌那,最后都没能画成让他们满意画像。
破旧的旅馆里总会有很多故事,很多人喜欢在旅馆的墙壁上写字,写着×××到此一游,或者题一首古人的诗,写上自己的名字。
我在每个地方都学会了那个地方的方言和数字,很奇怪,我总是记不住,在学到新的方言时,我就忘了曾经已熟悉的了。
其实我在寻找父亲,但我知道他不会出现。
有一次我遇到一个老人,是一个算命先生。
“你不是本地人。”他摸着我的手掌说。
“我当然不是本地人。”
“你没有家。”
“我有家,我家在村庄里。”
“你要找的人,其实不在。”
“你说错了。”
我推开老先生的手,我害怕他说出真相。
我在害怕什么呢?我在寻找什么呢?
我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目标,也许我的生活从一开始就是盲目的。老师曾是我惟一的方向,但老师离开了。我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我必须有一个方向,我必须打算下一步该如何走。
第一次在隧道画画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光顾我”。那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把我的画具踩坏了,他凶恶地站在我的面前,狠狠地说:“你懂规矩吗?”
“我不知道规矩。”老师从没教过我画画的规矩。
“不懂规矩就跟着学,别这么嚣张,小子。”
这个男人叫做来哥,我就是跟着他入道的。后来我才知道隧道里卖唱的歌手,画画的艺人,都是属于一个组织的,来哥是头,所有的人都是在他的安排下工作,收入的一半是来哥的,一半才是自己的。
“来哥其实是一个贩卖CD的贩子,前几年贩卖CD的都发了大财,来哥也不例外。现在他和隧道的保安都熟得很,他能打通很多关节,处理很多事情。
隧道曾经是个很乱的地方,为了争夺地盘,唱歌的、画画的、贩光碟的,常常会大打出手。来哥平息了这个局面,现在大家相安无事,各赚各的钱。你说这是来哥的对还是来哥的错呢?“高志在安慰我。
高志是一个歌手,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歌唱得不错,其实他的形象确实很像歌手,长长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面孔,冷峻的表情,加上他独特的嗓音,和沧桑感特强的唱腔,他唱的歌比很多流行歌手唱的都好。我刚好和他住在一个房间里,他第一件事就是让我评价他的歌声。
高志一直相信自己会被发现,然后走进录音棚,出唱片,开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