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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舜华-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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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起入亭,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他凝视良久,最后撇开目光,退出亭外,倚着支持亭子四角的亭柱,衣袂临风飘然,任着春寒冷风拂面。
    戚遇明是四人中最晚到的,当他到达时,画工已在湖畔,似乎不知如何下笔,他往桥上亭子看去——
    亭外是白起,宁愿吹着寒风也没转身入亭,他再一细看,发觉亭内正是睡着的尉迟恭与崔舜华。
    他跨上桥面的那一步蓦然停止,一时看着凉亭,没有做声。
    画工看看这四人,不知此刻该不该下笔画,名门富户很难搞定,无论如何先画一张吧。
    画师提起画笔,迅速勾勒出草图。
    女子坐在亭里,男人躺在她腿上闭目睡着,一名男子在几步远的亭子外背着众人,名门富户最后一名男子站在更远的桥岸边,那一脚才刚跨上桥,似在犹豫该不该上桥入亭。
    尉迟恭、崔舜华、白起、戚遇明,北瑭四大家当家,虽然戚遇明离得太远,白家大少只有背影,不入亭也离了好几步远,但他还是忠实呈现这画面。
    画师发现还有些不对劲,认真打量半天,最后在亭里女子眼下轻轻涂了个明显的黑块后,满意地点头。
    这才是现在的名门富户,崔舜华。
    【全书完】
 番外篇——名门富户之京城四季
    1。四季之一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近日北瑭京城蒙上一层层灰色的光芒。
    “臭豆腐来了。”大街上的摊老板送来两盘臭味千里的豆腐。
    衣着华丽的美丽青年——不用说,正是崔舜华。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如今她只要步行,必定女扮男装。她相貌偏艳,在大白天里明眼人第一眼看就知她是姑娘家,但在第二眼停在她眼下伤疤时又有些犹豫。
    伤疤如指甲大小十分明显,女子得此疤,必会重妆出门,要不贴个泪饰掩饰一下,这青年什么也没做,居然还坐在一臭千里的豆腐摊前。
    “染师傅,吃啊。”舜华一口气先塞了两大块臭豆腐,双颊鼓鼓的。
    “不……”乐师染抱着琴,秀脸微微红了,“染先生等当家食完。”
    舜华低头看看自己坐着的长椅,哦了一声,如今她是当家,又是男女有别,她坐着吃,他没有跟着一块坐的道理。
    她还是第一次跟这位小周国乐师一块出门,午后,她有事出门,看见乐师染领出府令牌,他听说近日有富户付重税请来他国伶人表演,他想前去切磋,她想了想,顺道一块出来。
    她时常坐轿,加上她戒不掉牛啊羊啊猪,上回跟伊人站在一起时,在场的名门富户皆是一愣。
    伊人天生娇小,不似她身子高挑,这一高,看起来就比伊人多肉些,再加上她迷恋重口味的肉类,上次伊人居然脱口说她的脸圆了。
    她的脸圆了……
    她的脸圆了……
    别以为她没看见,白起眼底有着恍然大悟,以前絮氏舜华长年躺在床上,之所以没有发胖是因为天天喝小白粥。
    别以为她没看见,戚遇明听得此言,啊了一声,看她半天,头正要点下,却硬生生停住,客气说着:“肤色偏白,自然有错觉。”
    更别以为她没看见,尉迟哥先是眉头微皱,看了伊人一眼,随即又想到什么,撇过脸掩饰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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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这是伊人的防卫攻势,但她的脸圆了是事实,莫怪在伊人说出口的前一天,她在跟尉迟哥吃火锅换口水时,一时有趣又跟他讨来白兔耳朵戴上,尉迟哥他……一晚上转头笑的时间远远多过吃火锅,他是在笑一只胖兔子啊。
    她变大只了啊。
    她舍不下沾满酱料的牛羊肉鸡,索性舍轿徒步走,看脸能不能消点肉,腰也最好消一点,近日系腰总觉得好象多层肉……她也有注意尉迟哥他们的饮食,没什么两样啊,只是她会吃光光,他们则否,这就是所谓的自幼吃习惯,所以吃了二、三十年早就对美食见怪不怪,有所克制?
    她连两年都不到啊,喝白粥十几年,现在她看见好吃的,总是嘴馋。好比,她想走路消消肚,却坐在这里开始吃起臭豆腐。
    她内心含泪,又看看乐师染,道:“等我吃完,你再坐下吃,变成我等你,你也吃不痛快,如果你不介意,把琴放在椅上,你站着吃可以么?”
    他愣了下,答道:“……是。”把琴放在她身边椅上,直接端起臭豆腐吃。
    真臭,他想着,偷觑她一眼,她吃得津津有味,难道这臭豆腐里有玄机?
    “唉。”摊老板见没客人,坐回他的破凳,拿出一本已经翻烂的书看。
    舜华眼尖,讶道:“《京城四季》?”
    “是啊,公子也有看?”摊老板哀声叹气,“出到第六集就不出了。明明一看就知道还没结果啊。”
    “唔……”因为絮氏舜华已经消失,没必要再写了吧。
    “该不是被那些名门富户发现了,把执笔公子给咔嚓了吧?”摊老板道。
    “唔……”
    “这些名门富户怎么这么小气?给咱们看看秘辛又怎样?咱们这些小人物一辈子连名门富户的墙砖都买不起,让咱们瞧瞧名门富户的生活又如何?公子,你也有看这第六集吧?那个尉迟当家痴恋孤女到底成了没也不说清楚,真可恶真可恶!”
    舜华闻言,默然,都是陈年老消息了,还在那里当第一手秘闻,她听了……说不呕那是骗人的。
    痴恋?哪儿痴恋了?以前躺在病床时,看到痴恋两字她跟臭豆腐摊老板一样兴奋欢呼,小人物能参与这些名门富户的生活,她简直奉《京城四季》为神典呢,现在她看着痴恋两字,心里充满着后悔感。
    “当家不知道吗?”用完臭豆腐后,乐师染与她走在街上,“《京城四季》曾经十分热销,我与崔家家伶被其他富户邀去赛歌舞时,瞧见其他富户的家伶人手一本,近日因为第七集迟迟不出,她们都在……咒骂名门富户,说是定是名门富户里的谁杀了那幕后写书的公子,这才没了下文。当家不觉得……近日京城百姓很没劲么?”乐师染轻声提醒。
    舜华闻言,往街上细细打量,路上行人尚好,但店铺里的掌柜,卖水果的小贩,酒楼上的客人……还真的个个蒙上灰色,哀声叹气,不复以往精神,吃着茶食的公子甚至摸着桌上的书册,隐约可见是京城四季的书皮呢……
    舜华五味杂陈,完全可以理解这些百姓灰衣灰帽灰心情,如果今天是白府里的絮氏舜华苦苦等不到第七集,她准会成为望书岩,天天咒骂这些名门富户为何要谋杀幕后金主,但问题是现在她就是名门富户……还写什么啊。
    她与乐师染分手后又走了一阵,天空飘下细雨,她跑至屋檐下躲雨,当她掸着袖上水珠时,有人过来避雨,舜华本来没上心,忽地听这人低声问:“公子要买吗?”
    她转过头。一名中年汉子背着竹篓,篓里是绿油油的蔬果,看起来是很新鲜,但崔府有专人采买,她道:“不用了,我没法背回去。”如果她背这些很沉重的竹篓回去,她怕中途遇上尉迟哥,他会以为她胖到虎背熊腰。
    “不不,公子误会了。”汉子连忙自竹篓里掏出一本书来,“我是说,您要不要一本《京城四季》?”
    舜华秀眸遽大,瞪着那本《京城四季》,“这是第几集?”
    “当然是第七集啊,刺激啊,不看这辈子遗憾啊。你想知道名门富户里的爱恨情仇吗?一定不能错过啊。”汉子一看她表情就知遇上买家了。
    好个连璧,居然背着她出第七集,舜华本想回头找连璧讨一本,但她巴不得马上就看,对,她必须承认连璧的文笔太好,前六集就算她看过,她还是三不五时回味。
    “怎么藏在竹篓里呢?我记得是一间小书坊,不是吗?”
    “还不是给名门富户抄了,你没见小书坊自出了第六集后关门大吉,里头死了好几个卖书僮,不过你放心,咱们本着秘辛天下传,一定会不辱使命继续写下去,记得啊,下个月初就这时候,第八集会再出来的。”卖书汉子匆匆去找下一个对象。
    舜华一时回不过神,连璧他……把小书坊里的卖书僮给杀了灭口?据她所知,是给了钱让他们暂离京城,到其他崔家书坊做事啊,难道连璧骗她?
    她看向手里的书,上头写着《京城四季》,油墨有点糊,纸张好象不大一样,她要翻阅第一页时,不经意往街上看去。
    如今仔细一看,好几个老弱妇孺都背着竹篓在找客人,一名留着胡子的眼熟青年也被招呼买了一本,舜华傻眼,那不是连璧吗?她见连璧爽快地买下一本,闪到角落里一页页翻着,翻到某页他面色忽青忽白,最后满面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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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舜华内心有疑,低头也一页页读着第七集。
    连璧猛然抬头,四处搜寻要找卖书人问清楚,他这一扫目,马上发现对街美丽的青年正躲雨翻着手里的书。
    那书好生的眼熟,跟他手上的一模一样,连璧面色大变,大步冲过去。
    “当家。”
    舜华抬起眼,就见他奔到自己面前,一把撕去她正要掀开的下几页。
    她面色一滞,看着被撕破好几页的《京城四季》,又看向他手里同一本书,“你肚子痛,要草纸么?”
    “不是……当家……,这……”
    “你的文笔变差了,连璧。”她皱起眉,“真实性下降九成,以前你形容戚遇明他府里百花园辞藻优美,如身历其境,现在怎么他一看花啊草的,那些花草都变伊人模样。”看起来好象情深深,但她总觉得书里的戚遇明色淫淫。
    连璧澄清道:“这集不是我写的,这是假货,假货啊。”
    “假货?”她连忙再翻了翻,没料得连璧眼明手快,又抽了她几页撕去,她一阵沉默,往连璧看去,那眼神充分表,“原来是千手连璧,失敬失敬。”
    千手连璧视而不见,正色说道:“正是假货,我日前听说这几日将要出《京城四季》,心里正觉奇怪,就来探探,果然,这是假货,当家请看,这纸这墨甚至这文采,绝非出自连璧手下,连璧每写一集,定会在后头盖上残月之印,这本上头并没有。”
    舜华一看,果然没有什么盖印,“难怪,我还在想你的文采怎么一降千里?《京城四季》虽然是风花雪月,但能做到雅俗共赏不容易,以前你写的每一句都值得再三回味,这一回的……有那么点粗,一点也不好看。”
    连璧本在寻思要怎么整得幕后假冒货死去活来,这已经是他被崔舜华长久影响下的本能了,忽而听得她此句,不由得一怔。
    怔到不知该如何回话,眼前这崔舜华跟以前那人不一样了,只要他有心,他绝对可以操纵这个良善的崔舜华,他时常这么想着,就算他是一世残疾,但只要操控她,他要谁生就生,要谁死就死……
    就算他是个残疾之人……
    “当家真觉得我文采好?”他轻声问。
    “太好了。所以有时觉得你只写《京城四季》太浪费人才了。”
    “是么?小时候我老是不爱念书……时常逃课,气得师傅求去……怎么知道后来……后来反而是那段记忆令我无法忘怀。”
    舜华想起他出身书香世家,也曾是个有才华的小公子,最后却落得阉人的下场,虽然非她之过,但她心里总是有些介意,“连璧想离开京城吗?”
    连璧愣了下,“离开京城?”
    她点头,“有些事无法重来了,如果你想找个旁人不识你的地方重新生活,我好好想想崔家产业有哪里适合你,你代我管着那里,可好?”
    “重新生活……”他摸摸贴上去的胡子,没有认识他的地方……
    舜华笑道:“目前你还是我重要的臂膀,你真想离开京城,可要预留一些时日给我,我得好好找一个象你的人才。”她又翻了翻《京城四季》。“我瞧那些卖书人也只是讨个生活而已,他们卖得这般遮遮掩掩,也是怕被名门富户报复,你不必去追究谁,但,咱们自己再出第七集吧,连璧你来写吧。”
    舜华一想到能在忙着崔家里外时,还能见到连璧的好文笔,不自觉地振作起来,仿佛……
    就跟街上百姓一样,一扫心里面对生活时所遇见的不快。
    “再写?”
    “是啊,你若愿意,就再写吧。我一定第一个捧场,不过,不准把我写得太坏,也不准再写尉迟痴恋伊人,你用的词都很好,挑的事件也不丑陋,反而有时对名门富户很有好感,只是,痴恋两字万万不能再用。”
    “……是”
    “不准出卖我啊,除了尉迟当家外,其他名门富户都不准说,不然……”她一时想不到什么威胁话,只得用最简单的方法,“嘿嘿,你明白的。”
    “……是”他嘴角藏着一点点笑意。


    “它日你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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