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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恩……”她呜咽出声,担忧及不安和成泪水,流了出来。
明知他此番前去是凶多吉少,她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目送他去“赴死”,这种心痛有如刀割,让她痛不欲生,怎么也控制不住害怕的心。
这是一种会让人疯狂的等待呀!
“叮——咚——”
就在叔恩离开约五分钟之后,门铃突然又响起,将司琴从忧伤中惊醒——
奇怪?会是谁呢?
她抹乾泪水,睁著红肿的双眼从门上的猫眼看出去,赫然看到一个高头大马的外国人站在外头,手上还拿著一把枪!
他是来杀她的!
那人眼申明显的杀意,正确无误地传达这个讯息。
司琴没有迟疑,立刻转身,悄悄地住房间方向移动。她打开木制衣橱,勉强挤在角落后关上衣橱的门,并用吊挂的衣物做为掩饰,心中只有一个信念——
在叔恩没有平安回来之前,她绝对不能死!
窝在狭小黑暗的空间里,眼睛虽然无法辨物,听力反而变得格外敏锐。
她听见门外的杀手在她躲进衣橱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打开铁门进入屋内,缓缓地四处走动,阳台、厨房、浴室,接下来就是房间……
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她的心怦怦直跳,甚至怀疑起自己的心跳声是不是已经大到可以穿透木板,被房外的杀手听见……
喀、喀……
鞋子踩在房内地板的声音清晰可闻,这么说……那人已经走进房间了!
这个发现更是让她心跳加速,仿佛要跳出喉咙,“他”不会也听到了吧?她忍不住抱住自己的胸,想要压抑心跳的声音,以免被“他”发现自己藏身的所在。
她房间的摆设极精简,一张床,一个置物柜,然后就是这个衣橱,不需要半分钟就可以清查完毕,很快就会查到衣橱了。
她第一次后悔自己没有多买一些摆设,要不就可以拖延一点时间。
糟糕!她听见“他”的脚步声正一步步往衣橱方向走近,吓得她紧闭著眼,双手改捂住耳朵。
怎么办?!她就要被找到了,再也见不到叔恩了……
叔恩,我先走了……她在心里默默呼唤叔恩,并诚心为他祈福。你要好好保重,永远健康幸福……
突然,衣橱的门被人打开,衣物也被拨开,突来的光线让司琴更是紧闭著双眼,双手抱住头部,不做任何抵抗,静静地等著那一声枪响——
“砰!”
突然,她听到一声重物撞击倒地的声音,除此之外,没听到其他声音。
刚才那就是枪声吗?那……
她怎么没死?!
这时,突然有人拍她的肩,她吓了一大跳,眼睛闭得更紧,身子更是拚命缩成一团,标准的鸵鸟心态,不愿看到即将发生的事实。
那人不死心地又摇了一次她的肩。“小姐……”
“他”说中文?!她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偷偷地稍稍抬头,慢慢睁开眼睛——
咦?!她蓦地张大眼瞪向来人,眼前的男子穿著一身黑,戴著墨镜,理了个三分头,十足黑道大哥模样。
奇怪?怎么换人了?刚才她看到的是一个老外呀!
“你是莫小姐吗?”黑道大哥问。
司琴双眼防备地盯著陌生男子看,没给正面回答。在没弄清对方的身分之前,她不愿多做回应。
“别害怕,他已被我们摆平了。”陌生男子指著地板。
司琴顺著他的手指一瞧——钦引这不就是先前那个要来杀她的老外吗?只见那人已经瘫平,全身也被绳索牢牢捆绑,看样子短时间之内,他应该醒不来了。
这么说起来,眼前这位先生就是救了她的人喽!
但是,他们又不认识,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进来她家救人?
“你是……”她的眼神仍有防备。
“我叫杰克,是卫军大哥的手下,他指示我在你家附近守候。我看到这人进入你的屋里后,我立刻尾随进来,乘机将他逮住。”看出她的疑惑,他主动说明原委。
司琴总算可以放下一颗提得老高的心,诚心道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原来是自己人,差点吓死她了。
“不用客气。”
“对了,叔恩呢?”她赶紧爬出衣橱,探探杰克的身后,寻找叔恩的身影。“他是不是也回来了?怎么不见他人?”
“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我们并没有从中拦截救人,打算将计就计,以便找到幕后黑手。”杰克没有隐瞒地说出计划。
“这样不是让他处于危险之中吗?”如果有了闪失,他的命可能就……
她根本不敢再往不想。
若不是杰克及时赶到,光是一个杀手就能够取她性命,更不要说叔恩这个主要目标,即将面临多大的阵仗!
“放心,有卫军大哥亲自出马,绝对不会有事的,他的身手是一流的。”杰克这番话不知道是真的对卫军有信心,还是纯粹安慰司琴而已。
“可是……”
“别想太多,不会有事的。”杰克打断她的胡思乱想,弯身将昏死的杀手扛起。“我先将他带出去,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你忙你的,我没事。”
“那我先走了,一有消息,我会立刻通知你。”杰克摆摆手,轻巧地离开,完全不受身上那具超过一百公斤“重物”的影响,灵巧地像只山猫。
司琴叹了口气。叔恩身陷危险,生死未卜,她怎么能不担心?
但她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个叫做卫军的人身上,希望他真有杰克说的那么厉害……
叔恩才跟著法兰克走下楼,立刻被人从身后箝制,紧接著头一阵痛,眼前跟著一黑,随即陷入昏迷。
当他醒来时,手脚已恢复自由,躺在一张舒适的沙发上——
“这里是……”他挣扎著坐起身,转动仍然晕痛的头,想要弄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一间装潢非常豪华的屋子,不像座监牢。
“叔恩,”一个灰白头发、外国脸孔的男子亲切地跟他问好。“好久不见。”他长得有点像肯德基爷爷,看起来非常慈祥和善的模样。
“梅尔博士?!”叔恩惊讶地唤道:“你怎么会在——”话还没说完,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原来这次事件的幕后主使者是尼克森·梅尔——叔恩在英国研究室的负责人,更是他学习遗传基因工程的启蒙恩师,让他获益良多。
正因如此,他忍不住要间——
“为什么?”这个事实让他一时无法接受。
“你知道太多。”此时尼克森·梅尔的眼睛是一片犀利的冷意,先前的和善已不复见。
“知道太多?”叔恩一脸纳闷地反问道:“那些知识不都是你教我的吗?”哪有老师嫌学生知道太多的?这不合常理。
“我的意思是说,你知道太多关于我们研究室的秘密。”
叔恩沈默了,因为他已明白尼克森所指何事——
当年他和尼克森所待的研究小组,成功地利用无性生殖研发出第一只桃莉羊后,一家私人财团立刻用高薪把尼克森挖走,并出资让他领导一个团队,负责“复制人”的研究。
尼克森随即说服团队中最优秀的叔恩加入研究行列,刚开始他认为人类基因较复杂,研究起来也比较具有挑战性,便欣然前往;但就在计划进行到一半之时,他无意间发现出资老板研究“复制人”的真正目的——
原来,这个集团老板是中东某国的石油商,他要求制造出最强的人种,目的是为了要组成一支世上顶尖的“复制人兵团”,以利称霸全球。
知道这件事之后,叔恩暗中销毁手边所有的资料,并随即提出辞呈,黯然离开他最喜欢的研究工作。回到台湾,他努力苦读,考取了兽医执照后,便开了“好朋友动物医院”。
虽然这段期间尼克森仍不断地邀请他回去工作,但他都没答应,谁知他们最后竟然祭出这杀手锏?
“如果你愿意回英国继续为我工作,我当然可以饶你。”尼克森好心地提供另一个选择。事实上自从叔恩离开后,研究进度便停滞不前,所以他目前极需叔恩的能力。
“我不愿自己研究出来的心血,变成有心人士的杀人工具。”他很清楚一旦那支“复制人兵团”问世,将会为世界带来很大的浩劫,他不愿成为历史罪人。
听了叔恩的回答后,尼克森的脸立刻拉了下来。“既然你不领情,就怪不得我心狠手辣!”
昨天枪击失败后,他想了一下,也许叔恩命不该绝,应该可以再试试以性命威胁,搞不好可以延为己用。谁知他今天又拒绝自己的提议,既然不能为自己所用就摧毁,一向是他的座右铭。
尼克森转过身,朝左右人员打个手势,其中一名高壮的保镳立刻掏出怀中的手枪,瞄准叔恩的头部开枪——
“砰!”
枪声响过,叔恩却毫发无伤,倒地的反而是那名欲开枪的保镳!原来有人自窗外开枪,子弹破窗而入并击中那名保镳。
“谁?!”突如其来的发展让尼克森慌了手脚,连忙躲到其他保镳身后,护著头大声嚷叫。“快点保护我!”
三名保镳立刻将他围在中间,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那我呢?”处在外围的法兰克也慌了,拉住其中一名保镳。“怎么没人保护我?”
“闭嘴!”尼克森怒斥。“我的命比你值钱!”
就在这时,两组黑衣部队分别由窗户和大门进入,不知从何处射出的三颗子弹,竟一一射中三名保镳拿枪的手掌,弹无虚发。
“哇!痛——”保镳们纷纷握著自己血流不止的手掌,哀声叫痛,哪还能顾及尼克森的生死。
十名黑衣男子迅速进入屋内并就定位,其中有两名更迅速站在叔恩身前保护他。他们手上的枪全都瞄准在场的五名坏蛋,让他们难以脱逃。
“把他们全部绑起来。”一名看起来像是头头的黑衣人下达命令。
“你不能抓我,我是外国人。”尼克森嚣张地宣布。
“喔,是吗?”黑衣人头头冷冷地嗤笑一声。“这个简单,只要直接将你毁尸灭迹,就不会有人知道。”这句话是以十分流利的英文说出。
“你……杀人是犯法的……”
“你之前不是也想杀他吗?”他指著叔恩。“你都敢做了,我还怕什么。”
“不……”尼克森惨叫一声,吓昏了,典型的恶人无胆。
“将他们移交国际刑警处理。”头头再度交代下去,接著走到叔恩的面前,伸出右手。“你好,我是卫军。”
“卫大哥,谢谢你前来相助。”叔恩感激地伸手与他相握。
“别客气,这是我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卫军淡淡地一笑。“我们已经将他们一网打尽,你的危机也算是解除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也许对卫军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小事,但若不是有他鼎力相助,自己早就被枪打死。
“没事就好,无打个电话跟你女朋友报平安吧,免得她担心。”
“对喔……”叔恩赶紧拿出手机,拨了司琴家里的电话。“喂?我已经没事了……是卫大哥救我的……别哭了,我没事……好……我马上回去……别哭了喔……”他对著电话,不住地安慰她。
虽然直接面对死亡是件很恐怖的事,但是她在家里等待时的那种煎熬,一定也不好过。
现在,他一心只想回到司琴的身边团聚,经过这个事件,他发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该是结婚的时候了……
“你终于回来了!”看到叔恩平安归来,司琴的泪忍不住飙了出来,并立刻冲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
“别哭了……”两人旁若无人地大演“久别重逢”的戏码,三名护著他回来的卫军手下,全都识相地闪开,将时间和空间留给他们。
他忍不住低头给她一个热吻,不过小小分开一下,他们俩的吻技已经大有进步,感情也跟著加温不少,当两人的情绪都稍稍平复之后,他立刻开口对她说道——
“我们结婚吧!”
“结婚?!”他突如其来的求婚,让她又惊又喜,但是惊讶的成分居多。“为什么?我们才交往不到一个月耶!”短短一个月的交往,他竟然就跟她求婚,未免太快了吧?
“我们虽然交往不久,但是却已经认识超过二十年了啊!”
“可是,我们真正称得上有往来的只有最近这一、两个月啊!”进展的确是快了一点。
“谁说的?别忘了国三那年我们是做了一年的『邻居』呢!”他摇摇头,提出反驳。“我对你的印象也是从那时开始累积的,要不然怎么能在第一眼就认出你来?”
那一年虽然大多数的时间是他说她听,但是她每次都认真聆听的模样,让他留下很好的印象,这是她跟其他聒噪的女同学最大的不同——她虽然态度冷漠,但却懂得尊重别人,不会仗著有小团体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