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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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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不到,看不到时,他也禁不住想到公公,公公在她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她也无法让自己漠视,忘掉,不放在心上。某女的这种感觉是厌恶,但已超越了厌恶的界限,而伴有了恐惧。她变得愁闷,忧郁,有时又非常暴躁,整日沉在公公的无形包围之中。他怎么不死啊,他要是不死,我就要死了。某女每天都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后来她又对男人说,男人对她说,他都这样了,不回活太久的。可公公一顿吃三碗饭,一碗菜,整天出去走,一点要死的样子也没有。我知道他不会死,可我要死了,我要死在他的前头。某女露出可怜兮兮,不堪忍受的样子。男人总是不耐烦的走开。她觉得男人有着和她同样的感觉,所以,他要走开,不让自己流露出来。

  而公公仍然顽韧的活着,继续的眼斜嘴歪,淌着涎水,吃着猪一样的饭量。然后挪着脚步出去走,消化着吃进去的食物,脸象发面馒头一样膨胀起来。而某女却渐渐消廋下去,吃不进食物,最后完全停止进食。医生宣布她得了胃癌,某女终于放松了下来,觉得可以好好休息了,好长时间她都没有想到公公。想到时,觉得公公比她还可怜,现在自己可以躺下来,放下身上的一切负担,而公公还要去和生存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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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女在平静的合上双眼时,公公还在外面挪着脚步行走,在道路的每一个拐弯处,都能看到他,他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生存景象。
消失
消失

  
  M的父亲死了,被放在棺椁里。M为父亲的丧事操办了三天,在择日出殡的傍晚,棺椁里发出很大的响动。那是一种敲击棺椁的声音。在场的人无不惊慌,四散逃去。M壮起胆,打开棺椁,父亲从中坐起,说你不要怕,我没有死。父亲被从棺中扶出,进至屋内。M给父亲煮了一碗细面,在众人注目下,父亲悉数吃进。

  家里又开始了正常的生活,日子一天天过去。M渐渐发现,除了从棺中醒来吃的那碗面,父亲再没有进食,也很少说话,只在屋内走动,从不出去。眼角也开始溃烂,淌水,并有恶臭发出。M感到父亲正在经历第二次死亡,这个过程如此不可遏制,有着千钧坠堕的颓势,缓慢而又耐心。每天早上起来,M都能看到父亲的躯体细微的变化,看到时间对他的躯体的剥蚀。父亲的眼睛和嘴角,由溃烂变成了三个黑黑的空洞,脸上的肌肉也开始脱落,头部露出白森森的骨质。父亲正在离他逐渐远去,不是从具象的身体上,而是从精神和感觉上。

  在有一天,早上醒来,M发现父亲变成了一个影子,只有隐约可辨的形体,但却没有身体的实质。但父亲的这个影子也在变得稀薄,最后在背景上完全消失了,M再也感觉不到他。父亲这回是真的走了。

  
  老人与死

  
  老人老得不能再老了,完全躺下来,别人都认为他死了,但他自己不肯承认,所以,他还活着。肋骨惊心动魄的凸出,一楞一楞,皮和肉不见了,完全化入了骨头,变成了与骨头同样坚硬的物质。锁骨盘在脖下,高高耸起,遮住了深不见底的锁窝。四肢细如麻杆,纯然成了四根干枯的骨棒,只脸上还保留着一张面皮,可以触到一些松软的肉样的东西。所有看过他的人都认为他已经死了,但老人怎么也不肯承认。

  老人的身体缓慢的发生着变化,身上仅有的一点皮肉也慢慢退进骨质深处,最后老人完全变成了一堆枯骨,动一动便哗哗作响。但老人还是不肯承认自己已死的事实,对于一个不肯承认自己已死的人,人们便没有权力把他当成一个死人。最后老人退了一步,说:我是死了,在很久以前就死了,但我的心还活着。人们便把他当成一个心还活着的死人来对待。这是一件很没办法的事。有时人们会一时忘了他还是一个心还活着的死人,无意中把他散落在地上的一块骨头收拾出去。老人便提出抗议,人们便不得不花费很大的力气把那块骨头找回来,放回他的身边。只有在为他费心费力寻找丢失的骨头时,人们才意识到他的存在。在平时,人们便会完全忽略他,所以,老人有时会故意把一块骨头弄丢,然后让人们为他寻找。

  至今,老人还未死,因为他始终不肯承认自己已死的事实。
山上山下
山上山下         

  
  刘某从山上回来 ,发现自己身上带的一件东西不见了,返回去找,边走边想,我刚从山上下来就又马上回去,别人看见一定会心生蹊跷 ,我该向人解释清楚,免得让人疑惑,刘某想着别人打问他,他就说我的某某东西丢了,回去找。想想觉得不妥,还是说掉好,“丢”代表着自己对这件事的主观重视程度,有着很浓的情绪色彩,是一种偏狭的、不宽容的说法。而“掉”则是一种轻松的态度,一种客覌的描述 、一个具体的动作,与人的主观意识不相干。于是刘某决定用“掉”字来表述这个事件,向人们解释他之所以刚从山上下来,又马上返回去的原因。

  刘某没费多大劲儿, 就从原来走过的路旁找到了那件物什。往回走时,刘某碰到了一个邻居,邻居和他打招呼,刘某说去找一件掉了的东西,并高兴自己的找到。邻居说幸亏没被某某拣到,不然他不会还你。刘某表示赞同,说某次某某拣到他的东西,被人看到了还不肯还他,说还有这样小心眼儿的人,简直可恶。刘某又和邻居闲聊了一些别的,刘某发现自己一说上话就抑止不住自己,东一句西一句,净是一些没头没脑的话。说着说着,发现邻居有些心不在焉,猛然醒悟到自己的话说得太多了,太忘乎所以了,自我意识从散漫状态瞬间聚拢归位,但刘某又不好意思马上离去,他不想显得太突然,让人知道他的敏感,他要让人觉得自己是恰到好处不知不觉地离开。

  回到幽居的小屋,刘某感到了一种痛彻肺腑的耻辱的烧灼,拿起剪刀,比划自己的喉咙,比划自己的的胸口,比划自己的腹部,比划自己的手腕,想象自己的死。这时,刘某觉得死实在是一件挺不错的事,他不怕死了,而从前,他怕死怕得要命。心情平静下来时,刘某自由自在的在屋里走动,走遍每个角落,觉得自己的独居生活很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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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秋天
那一年的秋天

  
  “我要疯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L时,他对我说的一句话。那时正是秋天,收割后的大地显得很开阔,有没有风我已经忘了,但那时我们站在地头,我把拖拉机熄火,听他讲话。每年到这个季节,他收完自己家的庄稼,就去打工了,很少看他在家闲着。我问他时,他说自己好像病了,整天不知道做什么好,闲不下来,又不知做什么。我劝他去医院检查一下,L说自己已经去过了,什么也没检查出来,可他知道自己病了。我半真半假的给他开玩笑:去找一下大神或二仙看一下,他们看实病不行,看精神方面的疾病还是起点作用的。L没有回答,也许是看出我是在打趣他,不想回答我。但我还是坚持他是精神方面出了毛病,是想象自己得了病,自己吓自己。其实你什么病都没有。我看出他的压力很大,极力想去安慰他。L说他老婆也这样说他,可他确实觉得自己是病了,可又不知毛病在哪儿,就这么惶惶着,心整天不落地儿。我好像要疯。他又一次这样说。但我觉得他的理智很正常,没看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他是来找我翻地的,我说要等一两天,手头的活儿还要干几天。他说自己就是来排号的。临走时,叮嘱我不要把他忘了。说实话,我当时一点都不认为他有什么病,就是精神不好罢了。现在的人精神上好像都有点问题,只不过他略严重些罢了。我记得他走远时女人一样纤瘦的背影,记得他再熟悉不过的步态。他走进屯子,拐过村口的卖店,再也看不见了。

  那段时间很忙,几乎每天都要干到后半夜。在封冻之前,我必须尽可能的多翻一些地,或者全部弄完。在黑沉沉的大地上,只有我一个人,一台车在行进。远处村庄灯火亮起,又一盏盏的熄灭,只剩下一两盏在哪儿睁着眼睛,最后也熄灭了。这时便很孤独,觉得天地间就只有我一个人,在洪荒的宇宙间飘泊。有时实在寂寞时,便停下来,熄灭机器和灯光,让自己与黑暗融为一体。大地很宁静,对于听惯了柴油机轰鸣的耳朵,是过于的静了。但这寂静并没有让我感到更加的孤独,反而有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安适和欣喜,一种无言的享受。头上是浑圆的布满星星的天空,这些星星现在都属于我了,因为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欣赏它们。这时,如果在远处的大地上看到一两个行走的光亮,我知道,那是和我一样贪黑作业的人,我的思想就会回到人间,感到一种和同类在一起的温暖。但在作业的后期,这样的心境就很少有了,静静的寒冷冻透了我的身子,感到的只有冷,思绪就只能停留在眼前了。这时便会冒出一种很灰的想法,自己这样辛苦是为了什么?就是挣到很多的钱,又能怎样那?那些此时睡在温暖的被窝里的人,不也照样活着,照样活过这一生吗?不过这样的想法总是一闪而过,我不会让自己长时间的沉在这种思绪里。

  待到闲下来时,已是初冬,我听到L是真的病了,他的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子。而且在那次和我说还时,他的儿子刚刚离婚,我因为整天忙在地里,在一个村子竟不知道这件事,还打趣他,说他精神有问题,让他看大神和二仙。其实那时他是真的病了,儿子的离婚让他的病症从隐性开始显现出症状来,脑子里的肿瘤已经压迫到神经。在后期,他几乎做不了任何事,有时想去做什么,但出了门就忘了。随手拿的东西经常弄丢。有一次去买烟,过了一会儿,又回来找,以为忘在卖店了。而旁边的人清楚记得他临走时,放在了衣袋里。

  L终于去做手术了,但做完手术的人,从医院回到家,已变成了一个废人,不能说话,走动,完全靠老婆侍候维持生存。四个月后,L死了。

  在L死后的两个月,他的儿子又订婚了,只等他百日之后办喜事。那次在地里的交谈是他留给我的最后印象,我还清楚记得他的话,“我要疯了”。
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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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高中毕后回到家,心灰意懒,想这一辈子再没什么指望了,只有当一辈子的农民。每日消极地在土地上劳作,有时也会生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期冀着那一天有什么奇迹降临。岁月如水流过,消磨和改变着人的心性,文竟爱上了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的生活。农忙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苦点累点,但无拘无束,没人看管着,自己管自己,那心情与给别人打工自是不同。农闲时,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出去在壕边放放牛,打打麻将,坐在树荫下与人闲聊,优哉游哉,好不惬意。又城里亲戚来,文对人家说:还是农民好,虽然钱少点,但自由自在,不像你们城里,把这死身子,到点上班,倒点下班,每天干着同样的活计,一点盼头都没有。然后问亲戚: 你就没有干够的时候?每天都作一样的事情,就是吃饺子也烦了。亲戚说:我们也有娱乐的时候,我们也有假期。不过,每天做同一件事儿是没有什么乐趣,但为了生活,谁不都得这样。文并不罢休,说:现在正好调过来了,原来是农村人进城进不去,现在是农村人进城随便,反倒是城里人想到农村来倒不容易了,没有地给他种,他来干什么。城里亲戚只好附和他。事后文仔细想了想,其实,城市和农村的好坏是不需要这样极力去证明的,而自己之所以极力去证明,还是有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味道。

  文三十五岁那年,在城里做买卖的姐姐来信说,他在城里兑下了一家更大的店铺,原来的小店要兑出去,建议弟弟来经营。文有点拿不定主意,老婆的代态度却很坚决,说这么好的事还有什么寻思的,不愿到城里去才是傻蛋,当下就答应了。

  文到城里后,小店经营得很红火,每天进货卖货也没多少闲着的时候。兴奋劲过后,文渐渐觉出了日子的单调。小店挣得钱比在家种地多出好几倍,但每天的生活只在这几十平米的空间转悠,每天接触的都是一些不认识的人,连个闲聊的人都没有。他开始思念乡下那种悠闲的日子,思念那片可以望出去很远的土地,还有那熟捻了几十年的乡人。有几次文实在忍不住了,就特意打车出城,到附近的农村,看看庄稼和土地,红砖瓦舍,坑洼不平的村道,以及一个个面孔黧黑穿着不那么讲究的农人。文越来越不能忍受城里的生活,这也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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