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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自从前天那场现场演出天鹅池的一幕,就不停有人找上门来,门槛都快被踏破了。虽然这对于刚出道的思韵来说是极大的幸运奖,但渐渐有些反感了。这些人看着她的眼神,是带着垂涎的,不怀好意的。直觉告诉她,绝对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韵姐,有人来找!”
又来!自从前天那场现场演出天鹅池的一幕,就不停有人找上门来,门槛都快被踏破了。虽然这对于刚出道的思韵来说是极大的幸运奖,但渐渐有些反感了。这些人看着她的眼神,是带着垂涎的,不怀好意的。直觉告诉她,绝对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你是李小姐吧?”明知故问!“我是美容公司的经理,在电视上看到你的肌肤,特来邀请你拍个沐浴露的广告”
喔?这还是第一个点头还是摇头?
“现在我还没有人身自由,你应该去问我们团长”
“思韵,这是个好机会耶,为什么不接受呢?”一进房间。阿碧就冒着问号道“可想而知,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自然也没有白搭上的便宜事。没瞧见这几天来的人都快踏破咱表演团的门槛了吗?他们个个不怀好意,我觉得有许多的疑点还未知晓”
“那也不能直接交给团长呀,团长还不得取消了?”阿碧低丧道:“没瞧见团长把这几天来找你谈条件的人都一一拒绝了吗?”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团长毕竟是在这道上打混久了的,他回绝想必有他的道理”露出令人无法不相信的坚定看着视频内的思韵,机灵有聪明的将自己的意思一点点分解,不禁喜悦点点头——
“颜冰,起床!”
“唔烦死啦,让我多睡会啦”拍开洛翔捏着我脸蛋的咸猪手,卷起被单继续睡。这家伙也不知道怎么的,变得好凶好有男人味,只是太喜欢逗我了,可恶,我还是比较喜欢之前那个他嘛至少能清静一点“好讨厌,才回来就满屋子的香水味”最讨厌了,我对香水反感,味道一点点就觉得头昏脑胀的“没办法,表姐很喜欢,所以非把房子弄得满是香水不可!”他擦着桌子道“况且她不喜欢打扫,所以我们还是委屈一点吧”
“喂我说洛翔呐,为什么我也得跟着打扫”想到这就觉得委屈,太可恶了!
“因为您老人家有严重的怪癖──”
“呀~你亲我的时候,我都没嫌你口水多脏呢”我鄙视道,手中的拖把狠狠拖着,好像跟地板有仇“咳咳,这大概归于我的人格魅力吧──”
我不跟他瞎闹了,这人真是的,太自恋了。我以前都没好好了解他,现在开始得重新了解啦!
收拾完满是香水的房间后,大字躺在床上,伸伸懒腰,习惯性的在床上翻过来翻过去。头发早已分散在床上,乱成一片。
唔我最讨厌做家务了!
也是因为如此,曾经跟室友发过誓:以后结婚年龄到了,就让老爸入赘个女婿在家生儿育女,还有干家务活。然后我出去工作,什么家务也不用我做~( ̄V ̄)——
“晓月,今晚有空吗?”林晨俯身在晓月的办工作前,由于她的超常发挥,导致她不再是他的助理,而是直接变成所在公司的设计师,自然,两人相处时间也愈来愈少“嗯…晚上公司不是有人要开Party吗?我想蹭蹭饭也不错──反正──也不需要我们付钱──不是吗──我──说错了吗?”看着林晨愈来愈黑的脸,她不免有些胆颤“晚上别参加,跟我出去散步,锻炼身体”
“不要,那我还宁愿呆在家里上网看电视,睡觉吃零食呢”还有上QQ玩,但是她没有说,说太多似乎会激怒某人“不准!晚上7点到老学校门口,我等你来──晚上──我们约会去!”看着林晨离去的背影,晓月甚为疑惑,老大,我们算是什么关系?同事关系还是情侣关系?拜托,都没有向我告白让我做你女朋友,就要我跟你约会?屁话,我莫晓月是如此随便的人吗?!——
优美的轻音乐旋律在整个补习班内,一曲罢,令人久久沉溺其中“琦,我弹得怎么样?”
“好优美的曲子,寒轩,你真厉害!”张琦起身,倒了杯凉茶递上前“维持这个状态,比赛一定会很棒”
“但还是不如你呀,对了,我爸妈的单位今天急需有人出差,你知道的,我爸妈很爱出头。而我老弟就已经是到别人家住了,家里剩下我一个人,你能不能收留我上你家住几天?”吹吹冒着热气的凉茶,抿了一口,顿时嘴内散满苦气“当然,我爸妈前几天就到北京出差了,我又是家里的独生女,觉得蛮孤独的”张琦傻笑:“我们真是苦命相连丫,寒轩你会不会做甜点?”
“唔…不太会,如果有食谱我想要学会也不难,怎么了?”狐眼看着脸蛋微红的张琦,顿时涣然大悟,张琦对上寒轩的眼睛时,寒轩脸上早就已经爬满了奸笑!
29。我们会幸福吗?第二十九章
几天后,洛翔带我到我们的秘密基地,不知不觉,他没有再向我提起深爱十年的女子,也许我已经在他心里占了一定的地位了吧。他问我是否要在这里住下,我自然是很乐意,只要在下面租间房,闲来无事就可以到这里来商量好后,我们就手牵着手到夜市及百货公司选购家具及花苗。家具由我选择,花苗则是交给洛翔,毕竟他养了那么多年的花了,已经算是老花农了楼顶那些差不多快翘辫子的花,本来是应该扔掉的。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我与洛翔竟是心灵相通的道出一句“花由尘中来,理应尘中去”
他又惊又喜的抱着我,问我为何知道这句。我诉答,脑海突然冒出这句,兴许是多年前有人告诉我的吧。接着,便将数十盆残花埋在盆地,所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但愿新花种植下去,会有更佳的效果新买的花数量极其可观,种类却只有六种,白山茶、蝴蝶兰、风铃草。这三种是代表爱情的圣洁。另外三种是洛翔比较喜欢的,是不论花语的喜爱,石莲花、紫薇花,紫罗兰。他告诉我,小时候他父母曾经对他有过一项严厉要求,允许他喜欢花。却唯独不能喜爱梨花,因为,梨花的梨,跟离别的离似音,让人感觉相似离别的意味房内的摆置很简单,一张不贵的硬板沙发,沙发前一张桃木红桌,红桌两边各一张单人的硬板沙发。为什么都是硬板呢?因为便宜耐用有容易收拾,且春东适宜。冬天无非是在沙发上放张垫背的抱枕电视没有买,因为我们不喜欢看电视,原本该是放电视的那个地方占了老大一个地方,只好买个书架,慢慢将其填满。窗帘都是用淡黄色粗布方格类型,理由也是耐用。阳台上一盆仙人掌,一盆水仙花,就初步完成了。
家,并不需要多大的装饰,而是需要温暖,对我来说亦是如此。正因为我有这种想法,才有自信能让洛翔也喜欢其余得都较为简朴,没办法,我就是如此一个人。洛翔见了,意料内的喜欢至极,唯独沙发有问题,他抱怨太硬了,哪天被我轰出房间岂不是要谁如此硬的沙发?
我笑骂他,只要他不惹怒我就足矣。
房子经过油漆,清扫,只花费两天的时间,装修时我们都谁在顶楼。装修完毕后,我们立马就搬了进来,我至始至终的目标就是软软舒服的床,躺着就不想起来了房子两天的装修,我们都睡在顶楼,正值夏天,花都很容易养活。他买的花非常多,种类也不少,就是没有梨花,他说他不喜欢梨花,因为梨花代表离别。他讨厌离别一装修完,我们就搬进来。完全没有理会房子内还存有油漆的味道。居住了几天,我便跟洛翔商量着回他舅舅舅妈家,毕竟此次搬出来住,并没有跟叔叔阿姨说,想必他们很生气我们这么擅作主张吧但我们再次回去的时候,大门已经改变了,不再是原来吓人的鬼门,而是纯白色的。叔叔阿姨对于我们的擅作主张并没有表示生气,也没有可以的疏离我们,只是让我们好好过日子。临走前,阿姨拉住我,带我到她房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相册。首页的照片早已发黄,那个时代照的照片大概也是如此,简简单单的。
接着看下去,随照片不断的翻,照片内的人衣着也不断在发生改变,从古板老土到新时代形象。每张照片都不是在一个地方同照。由最初几家人相亲相爱的满堂照到成双成对的夫妻照。有在山上,草上,河边,岩石边,树林前,流水边,有在公园,游乐场,娱乐城,迪斯尼乐园,肯德基门口……多不胜多数不胜数,满目琳琅,令人感叹每个时代变化都极大,若将此相册送往博物馆,想必也是很不错的收藏。由穷时代到今,每一张照下且放入相册的照片都保存得非常完美“不要怪我啰嗦,翔是个可怜的孩子,自打他父母相继而去,他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整天板着一副脸,谁也不理谁。直到有一天,他读书回来,我们才发觉。他奇特的开心,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开心,也没有问。后来才知道,他认识一个小女孩,比他小几岁,但很可爱。逗得他整天笑呵呵的”言罢,阿姨抽出一张照片给我看,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一大一小。两人如同荷花塘中冒出的泥孩子般脏兮兮的,但脸上都挂着点美的笑容。那个男孩很像洛翔,那个短发女孩,兴许是洛翔思念多年的女孩吧“阿姨,我向您保证,只要我还活着,我一定不会丢下翔一个人,我会陪在他身边,守护他”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阿姨如此周折,无非是担心我弃洛翔而去,让洛翔再次陷入痛苦,但我不会。我不会将痛苦放在对我好的人生上“很期待你们俩的照片能加入相册──忘记告诉你了,放入相册内的照片,都已经有了想要成为一家人的觉悟才可以放入的──你有这个觉悟吗?”
“如果翔对我好,我会认为这不该是觉悟,而是跨入幸福”言罢,便离开了,在呆下去,该是走不了了——
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眼眸眨眨。经过这几天不休不眠的不断努力,此该演的的剧本阶段已经演完了。好在租借的场地毫无浪费的用完,导演心情大好,让所有人回去大睡一场,一周后启程温州,租借的场地类型还在有待寻查,极力寻求与剧本内相符合或几乎差不多的场地连续的熬夜,让不少人败下阵来,肌肤连连叫器。不是出现小红点,就是发黄,眼袋过大和黑眼圈袭来,现在有了好的休眠时间,也顾不上什么。立即倒床大睡。邻床的阿碧睡得极熟,思韵却依然睡不下,这部电视剧要拍完,还得等上至少两年的时间,两年“思韵,你到底在想什么呐”许久,阿碧微微清醒,顶着一副熊猫眼看着思韵,明明最累的人是她,为何却久不睡下?顺着思韵看得出神的方向看去,什么东西都没有“你到底在看什么?这么入神──”
“家,距离这个方向一千公里是我的家乡。下周我们就得去温州拍戏了,导演说去那里直至拍完回来,需要半年的时间。”
“是呀,谁让那部分是最难演的,好可怜,我们只有三天休息的时间,你准备怎么做?”打着哈欠,有些昏昏欲睡“去打工吧,好久没赚兼职了,有些怀念──”闭着眼睛,渐渐进入睡梦。梦里迷雾幻境,重重叠叠,真亦假假亦真,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无法猜透——
三个月后…
进入正式的珠宝设计学院,我全身心投入,偶尔也会因此遭到洛翔的埋怨,总说我忽视他。不过没事,我会让他做点东西给我吃。一般应该我做东西给他才对,但碍于我做的东西连狗也不屑于去闻,跟别说是吃了才读了一个月多月,我就交了不少朋友,有男也有女。有时候也会与男性朋友开开玩笑,但有一个原则就是,若让我发现被谁暗恋上,不论真假,那男性朋友我不会再当他是朋友。为什么呢?因为有一次少根筋的洛翔在我包包里发现一封情书,结果气的两天不给我做饭吃,害得我可怜的胃,只能去吃披萨。此后我害怕了,已经吃习惯洛翔做的东西,所以便下了此规则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喜欢挑衅我的原则的“你不要跟着我啦,小心我家那位生气喔”我朝着同年级但比我高大的男子道,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没事,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
“我已经不是孩子了,快走吧,我可不想吃不着晚餐──”
“抱歉,似乎太晚了──”顺着他指过去的方向,洛翔正直勾勾的盯着我,仿佛我是罪人。而硬要送我回来的那人,却功成身退离开。小跑到他跟前,窝到他怀里,轻轻蹭蹭他“翔,我跟他们说过了,可是他们就是爱看我们笑话耶。不要生气好不好嘛──”我不想晚餐吃披萨呀!
“老规矩,你知道的!”洛翔板着一张脸,踮起脚,在他脸上印上一吻“我很饿耶┄”
“饭已经做好了,周末陪你回去一趟”
回去?天呐,这是真的吗?“好耶,翔,你真好。”勾着他的脖子,说了不少好话,这样明天就可以跟同学去酒吧庆生了吧?虽然知道不可能,但他一定会很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