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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他眯起眼睛想看的更仔细些——
男人一身白色风衣,棱角分明的脸很是白净,一双比女人还漂亮的丹凤眼总是让人印象深刻,他迈着长腿走着。
很显然,懒伯伯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和秦南君一起来的吗?可为什么一个刚进去一个出来——
“是……宋先生吗?”
宋厉晟的脚步被懒伯伯的话给叫住了,他转身看向他,抿了抿唇,微微颔首,彬彬有礼道,“懒伯伯。”
“真的是宋先生!好久不见!”
懒伯伯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过去他常常和秦南君出入成双,也经常在他的保安室里等秦南君出来。
“好久不见,懒伯伯身体还好吗?”
“一天到晚站着锻炼,好得很!”懒伯伯笑道。
“那就好。”宋厉晟虽然和懒伯伯寒暄着,神情却很淡漠,不走心啊!
“宋先生来这里是?”
“哦,路过,就进来看看,新兰花园里种的花总是开的很好看。”
“秦小姐今天也回来了,你们不是一起的吗?”懒伯伯问道,然而宋厉晟的表情顺变,僵的很突兀,“你说什么?”
懒伯伯愣了半晌。
“你说她也来了?”宋厉晟黑浓的眉头皱起,“什么时候?”
“就刚刚进去没多——久……”懒伯伯看着拔腿就往里面跑的宋厉晟,更是一头雾水。
他们难道……分手了吗?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懒伯伯一想到这种可能,就叹息连连,只觉得心痛。
……
秦南君穿的是她最爱的那条白底黄花的长裙,套着薄毛衣外套,十月的郁城秋风正起,轻拂她又长又卷的头发,站在一幢红色砖墙别墅前,大门锁着,她只能沿着红砖围墙绕了一圈。
两年前,秦氏破产,别墅被查封拍卖,秦悟又出了事,她没来得及筹钱把别墅拍回来。虽说一直惦记着这件事,却没有找到适当的时机把房子买回来。
一转眼两年过去了,院子里的海棠都枯死了,那个能坐得下他们一家四口的秋千椅,现在已经锈迹般般,以前老爸还拿树藤缠绕在上面,折一些老妈最爱的海棠装饰着,秦悟总是喜欢把花花抱在身上,那时候花花那只笨哈士奇还很小,还很可爱,不像现在,又大又抱不动的大笨熊一只!
☆、025思之若狂
一站在这里,仿佛就能听到老爸有些神经兮兮的声音:“南君南君啊!毕业之后就进公司吧!不然,不然现在就进来实习吧好不好?老爸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和我家宝贝女儿一起工作了呢!”
“不要!我要创业!”
她拒绝和这个有恋女癖的男人共事!
对,那个时候她一天到晚吼着要创业要创业,绝对不继承秦氏。
老爸总是两眼泪汪汪的哭倒在妈妈怀里,“啊,小南君叛逆期到了,小南君长大了就不爱老爸了!为什么小南君的叛逆期这么长呢……是不是做爸爸的错呢……爸爸要怎么做呢……不忍心给她吃药呢……”
其实,全世界她最崇拜的人就是父亲——秦天助,一个很让人印象深刻的名字,他不仅是一个家的擎天柱,也是秦氏这个大企业的擎天柱!他创业的时候很多人拿这个名字开他的玩笑,恶劣的居多。
她出生后,老爸工作的更加就卖力,事业也越来越顺利,老爸常说她是福星,照耀着全家,所以他也要卖力的让小南君和小悟过上好日子。
之后再有人开老爸名字的玩笑,那也都是褒义的。
她想成为像老爸那样的人,没有花架子,不浮夸,还很受人尊敬。想成为像老爸那样白手起家却能慢慢创造辉煌的人,她总觉得那种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继承什么,一直想的都是创造些什么。
现在想来,如果她早些告诉老爸她的想法,或许,悲剧不会上演。
但她不懂,父母为什么会走那条路,真的不懂。
企业倒了可以再创,房子没了可以再买,可是人没了,家就没有办法重建了。
绕完别墅一圈,秦南君没再逗留,站在这越久,藏在心底的悲凉便会慢慢不受她控制的涌出。
宋厉晟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站在红砖别墅前,头上布着密密汗珠,丹凤眸四处搜寻着,快步绕了房子一圈竟没有她的影子……
“秦南君……”
宋厉晟拳头攥紧,只觉得这别墅与别墅间的条条道道,这些他曾经闭着眼也能清晰映在脑子里的条条道道现在竟是这样让人心烦意乱!她到底从哪儿走了!
宋厉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大门口,不管怎样,她应该会从那里出去,挑了一条道赶紧快步跑出去,穿过他们常常捉迷藏的小花园,穿过他们常常依着赤脚嬉戏的小池塘,穿过他们手拉手漫步过亲吻过的小树林——
窈窕身影出现在他眼前。
宋厉晟喘着气,看着长发及腰的女人,她笃笃定定的往前走——
她终于从梦中走到了他眼前!
两年多了,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他想她想的都快疯了……
☆、026当爱已成往事
两年多了,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他想她想的都快疯了……
宋厉晟闭了闭眼,几大步上前猛地从身后将人紧紧搂进怀里,低声吼道,“姓秦的!你还知道回来?!”
被抱住的女人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紧接着,“啊——!流氓!”
宋厉晟闻声一僵,手臂松开,“啪”的一声,陌生而愤怒的女人狠狠赏了他一巴掌。
宋厉晟愣在那!
不是……她。
心沉到谷底。
“对不起。”他僵硬道,而女人在看到男人英俊的面容后有一刹那的晃神。
宋厉晟的迷惘的心好不容易着了地却发现原来是戏弄他的海市蜃楼,海市蜃楼散去,又将它抛向失重地……
抬眼……
长裙,薄毛衣,她最爱穿的衣服——
宋厉晟推开望着自己发呆的女人,迈着大步狂奔过去!
秦南君走出别墅区,“懒伯伯,我先回去,改天我再找你玩。”
“咦?秦小姐,宋——”
一串悠扬的音乐打断懒伯伯的话,钢琴曲版《当爱已成往事》,一首应该和她这个年纪完全不符的曲子……
秦南君接起,而后朝懒伯伯摆了摆手示意走了。
懒伯伯也没再说什么,只道一句“路上小心。”
“喂?”
“老婆,旷工要扣工钱的。”
秦南君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黑了张脸坐进去,对司机道,“水月墅庄。”
“我请假了。”
“什么时候?”电话那头的凌爵坐在车后座,深灰色的眸子定在手里那张小碎花便签上,上面写着:
凌大总裁,
急事,外出,饭点,到家,勿扰。
——秦特助。
“一张便签,贴在你桌子上了。”秦南君随口道。
“没看到,扣薪水。”
秦南君没有听进凌爵的话,她的目光定在后视镜里那一抹高大身影,那么一瞬间,心脏如受重击般……疼。
是他……吗?
车子拉远了距离,模糊了那个身影。
回过神,秦南君不由为自己的恍惚自嘲,他怎么可能来这里呢……
“秦南君?”
被遗忘在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沉了下来。
“有事回来再说。”秦南君皱了皱眉,“滴”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
一双杏眸看向窗外,良久,又拨了通电话——
“老大!你不是说不要拿这个号——”
“我让你不要打我这个号,没说我不能用这个号找你。”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刚才去新兰走了一圈,加菲猫,帮我估一下它现在市值。”
“哦!这个我早就估好了,以它现在的市场值,三千万以内肯定能拿的回——”
“我说的是整个新兰别墅区。”
“……”
……
凌爵盯着被挂断的手机,沉了眸子。
“凌总,夫人真有个性啊!今天公司上上下下全在议论她呢!”
凌爵双手环胸,
“雷欧,我给你三天时间。”
“凌总?”
“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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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一个女人要多狠才会让爱她入骨的男人说恭喜
凌爵双手环胸,
“雷欧,我给你三天时间。”
“凌总?”
“查她。”
“……”
“所有和她有关的事,有关的人,尤其是她弟弟秦悟还有三林集团千金林素,都要详细的整理出来。”
“凌总,果然你也对夫人感兴趣了么?”雷欧笑道。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凌爵看向窗外,两年前,老爷子一句,“娶她,凌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会立刻转到你头上。”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娶了她。
而从那一刻开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开始了,是他和凌啸天的战争,他其实并不排斥秦南君这个女人,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姣好,也有个性不死板,光是气质,在芸芸众多的上流名媛里,已经胜出一筹。
秦家的没落没有让这个女人低下那高傲的脑袋,再加上她向来不让他震惊不罢休的种种举动,说一点兴趣没有,那是骗人的。
只是偏偏,她是老爷子指定的人。
他知道老爷子老谋深算,普通女人绝对入不了他的眼,所以对秦南君,他更多的是防备,原本想在防备之余顺其自然的结束一切,偏偏……她又被召回来了。
如果说当初这场场婚姻让他赢了凌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那么把这个女人弄出凌家,他能赢到些什么?
可能是和那个没用的男人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可能只是争一口气给老爷子看,让他知道不是谁都能被他控制在掌心。
凌爵其实是个感情极为细腻的人,他很清楚,查她,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让他心生的那一点点兴趣就此打住,要么……
“凌总,前面好像堵车了。堵的还蛮严重。我下去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恩。”
……
没有追到她。
“宋先生,您和秦小姐……”
宋厉晟站在新兰别墅区门口,就呆呆的像根标杆一样站着,直到出租车消失在他视线里,僵硬的嘴角轻拉一下,他转身走到懒伯伯跟前,“懒伯伯,如果南君再来,帮我带句话给她。”
“宋先生,你说。”
“当年我给她出了一道数学题,现在我要收卷了。你告诉她,有答案也好,空白卷也罢,都请她来见我。每天下午两点,我都会在“老電影”咖啡馆等她。”
“你和秦小姐分手了吗?”
懒伯伯光是问出这句话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
宋厉晟晃了下脑袋,有些无奈的应了声。
“……”
懒伯伯看着宋厉晟落寞的身影,心下感慨万分,当年——
“秦小姐,送你回来的是谁啊?”
她大大的杏眸笑成了月牙形,看着大男生走远的身影,凑在懒伯伯耳边得意道,“我男朋友……帅不帅?”
他惊讶。
“他追的我哦!”她拍了拍懒伯伯的肩膀,“伯伯,你现在有没有一种女儿出嫁了的感觉?”
“秦小姐,你说这话想过秦先生的感受吗?”
“我才不告诉他呢!想也知道那个恋女癖严重患者会有多崩溃~”
如果他这个老头没记错,他们一直在一起,到秦家出了事也已经有五年了……
宋厉晟开着车子,一条条马路,一条条街道似乎都有他们曾经的身影。
街边,一顶帽子卡着她及肩长发,穿着长裙套着毛衣,随意清新,站在她身边,空气里都有她的香味,高她一个头的他常常会轻凑过去,偷偷的嗅了又嗅。
“宋厉晟,你整天像狗一样闻啊闻的到底在闻什么啊?”
“闻闻看你昨天洗头了没。”
“bian态!”
“哪里bian态,和我出来约会,你要是不洗头说明你不重视我,我会记上一笔,下次我出来也不洗!”
“幼稚!”
“南君,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你猜咯!”
“……”
她总是让他猜,他也猜了五年,每一次都是……
“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不能再喜欢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会一辈子喜欢你,就凭这点,你都得对我负责。”
然而她永远都神秘莫测抬着那高傲的尖下巴,吊着他一颗心,不给一个正面答案。
突然有一天,她打电话给远在国外的他,她说,宋厉晟你真笨,猜了五年,你都猜错了。恭喜我吧,我要结婚了。
一个女人要多狠才能对一个爱了她五年,恨不得把心都掏给她的男人说出这种话?要有多残忍才能这般决绝,这般让人猝不及防!
宋厉晟其实已经忘了当时的心情,回想起来,大概也就是天塌了而他撑不起来的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