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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的宿命-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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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追女生是需要冲动的,只能说在她之前,他们没怎么遇到过能让自己如此有冲动的女孩罢了。
  穷小子的追求不可能有太多花样,就算请吃饭也只会局限在校园里,更常见的形式不过是写写情书、帮忙找勤工俭学的机会甚至让出自己的机会再帮忙干活、借哥们儿的笔记本电脑给女孩用用而已。
  诸多男生当中——包括那些英俊又有钱的公子哥——沈冰菱偏偏看上程令卓了。
  不过这也不算奇怪,首先,程令卓长得好看,气质也好。对于年轻的男生女生来说,外貌指数都是极其重要的,在这一点上,他和沈冰菱最相似,而相似的人往往更容易相爱。
  或许因为相似,他们俩还特别谈得来。往近处说,他们俩的生活习惯差不多,都整洁自律,自然而然就能过到一块儿去,没有什么会发生矛盾冲突的地方;往远处说,他们对未来都有理性的长远规划,乐观而现实的远景,是感情得以扎根的前提。
  不过沈冰菱之所以喜欢程令卓,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会疼人。                    
作者有话要说:  

  ☆、4

  沈冰菱知道自己条件很好——女孩不需要太多太全面的优越条件,长得漂亮是择偶的最重要一环。但就自己未来的丈夫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她最大的要求就是对她好。
  从小就没什么人对她好,别看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她太需要这个,也太在乎这个。
  那时候,她还有一种执念,就是希望男朋友对她好是可以通过不花钱的手段来实现的。她觉得花了钱才能做到的好,其中的意义就被打了折扣,因为太容易了,因为是用钱买来的对价,其中有好大一部分都是别人替他完成的,更何况他们那个年龄的孩子,花的钱又有几个是自己的?还不是用父母的钱来借花献佛;而不花钱就能让人觉得好,那是最纯粹也最有诚意的。
  也许那时候她还有一种许多年轻贫困的女孩都特有的骨气和傲气吧,不愿意高攀别人,不希望对方给自己的爱情当中多少带有施舍的成分。
  会对人好跟程令卓的家庭情况有关。他的父亲很早就已过世,母亲再嫁之后,身体并不好。继父嫌他是拖油瓶,又嫌他妈妈病体缠绵,不但生不了孩子挣不了钱,甚至连基本的家务活都不见得都能胜任,当初娶她不过贪她眉清目秀,可女人上了年纪,身体再一不好,就连美貌也迅速消失一空,真是看走了眼。
  继父也不过是随时面临下岗的普通工人,所以他家境贫寒不说,在别人屋檐下求生也令程令卓特别乖觉,不但很会打理家务替妈妈分担,也很会照顾常年生病的母亲和常常喝醉的继父。
  他和沈冰菱在一起的时候,那种细心体贴和周到是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替她拿东西、让她走在马路内侧、人多的时候伸手替她挡着……这些都是平常得不足一提的事,虽说沈冰菱从小不受家人疼爱,但追她的男生向来不少,各种好处也领受颇多,或许仅仅是这些还不足以打动她。
  真正令她动心的,是有一次他们俩并肩走在校园里,他忽然发现:“你的鞋带松开了。”
  她才低头,他已经蹲下来,天经地义地替她系起了鞋带。
  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她都有些脸红,他却坦然得仿佛只是在呼吸空气而已。
  大多数男生在追女生的时候,那种体贴都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临时采用的手段,也有些人在当时当地是诚心诚意的,但他本来不是这样的人,天长日久之后,还是会回复到本来面目,不一定代表他就少爱了你一点,而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沈冰菱自小冷眼观社会及人生,她有这样的天赋,去迅速判断男生对自己的好究竟属于哪一类。
  程令卓是难得的确实会对人好、而且必定会始终如一地格外疼爱她那一种。
  这样的男生并非绝无仅有,更难得的是她也喜欢他。
  程令卓还会各种无需花销就能做好的养生之道。比如有一段时间沈冰菱睡眠不太好,他每天晚上送她回宿舍的时候,会跟她在楼下的长椅上并肩坐一会儿,别的情侣这时候都在拥抱接吻,他却在给她按摩穴位——虎口下一个穴位、膝盖下一个穴位、头顶正中央一个穴位……按的时候她感觉有些酸胀,他说这就对了;再之后,他会打热水上去,兑到合适的水温给她泡脚,然后她就能睡个好觉。
  他还很有经济头脑,不知是天赋如此所以才上商学院,还是上了商学院之后学得好并活学活用。每个月他都能攒下一点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小情侣小小奢侈一把。他的钱跟那些公子哥的钱是不一样的,他的钱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挣来的,对于沈冰菱而言,其中的意义非比平常。
  每个月有了余钱的时候,他会带她去逛街,吃一顿每人25块钱的自助小火锅,然后买衣服。他们当然只逛得起那种小摊小店,而他不但识货,还会砍价,不管店家用什么方式报出虚高到什么程度的价位,他绝不会像她那样清高脸皮薄而开不了口,而是径自抛出个比自己心理价位低的价格,谈僵了的时候该走就走——同样是砍价,他倒能做得颇有气质,完全不折面子。这些把戏卖家一般都玩不过他,最后只得追上去哭丧着脸求他买下来,再骂骂咧咧地边唠叨做了个鸡肋生意边满腹怨念地回去。
  偶尔有蹭场的机会,他也总不忘带上他的沈冰菱。比如系里搞论坛,因为搞得比较高大上而对工作人员及贵宾有免费自助茶点,他一定会去当这个工作人员,再想办法给沈冰菱也弄个工作证一起进去;比如学校有免费但是限制名额的公益演出,他会动用自己的一切人际关系,让沈冰菱也能得到这个名额——有一次他真的只能拿到一个名额,想都不想就给了沈冰菱。
  还比如那次迟以恒请吃饭,他也把沈冰菱带去了。
  迟以恒是他们学校的EMBA,比程令卓晚一年、比沈冰菱早一年入校。他入校的时候27岁,人家这个年龄进校读的都是MBA,他却跟一群四五十岁的半老头子老太太一起入读EMBA。
  因为他是老板,不是打工的。
  当然,他这么年纪轻轻就能创业成功,也是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他家本来就有一定的背景和家底,并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励志故事。
  EMBA们既然有钱,也乐得做点公益。他们的传统是资助学校的贫困生,回报母校是一方面,顺带着也为公司做了宣传,甚至能通过这个招到不少能够吃苦耐劳且必会对老板始终忠心耿耿的优秀人才。他们的资助一对一也有,一对多也有。迟以恒也资助了几个,其中一个就是程令卓。
  程令卓大三下学期刚考过期中考试的时候,迟以恒召集他资助的几名贫困生一起吃饭,程令卓接到他的电话,就很有策略地提了一句:“迟总,那天我答应了跟女朋友一起吃饭,不知道……”
  迟以恒没想到他有女朋友,一般贫困生都谈不起恋爱的,于是他很好奇:“没事,把你女朋友一起带着吧。”
  ——
  周五下班之前,一直没有接到迟以恒的电话。
  这算是打破了常规,沈冰菱有些不习惯,但更多的是觉得轻松。
  下班出了写字楼,手机却在衣袋里震动起来。
  她掏出来,看见来电显示是“迟以恒”,不由叹了口气。
  迟以恒说:“我今天得陪一个重要客户,晚点才能走,你一会儿自己回来吧?”
  沈冰菱道:“我就不过去了,直接回家了。”
  迟以恒不满:“你到底是懒还是架子大?我不来接你你就不能自己过来,我忙了一下午腾不出时间给你电话,你也没想着给我打一个。”
  沈冰菱狡辩:“你不打电话自然是在忙,既然没时间打电话,又怎么有时间接电话?”
  迟以恒说不过她:“算了,自己回来,好吗?好不容易周末……”
  沈冰菱还是拒绝:“好不容易一周结束,真的很累,我今晚得好好睡一觉,明天睡醒了我自己过去,你不用来接了。”
  迟以恒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满意的表示。
  沈冰菱也不挂电话,就静静等着。
  片刻之后,他说:“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想,都可以分房睡,这样可以结婚了吗?”
  沈冰菱笑起来:“这个条件很诱人。”
  她还是不置可否,他不禁着急:“那到底行不行,你给个准话呀!”
  她轻轻一下避过去:“你不是要陪客户吃饭吗?怎么还不去?我收线了啊,现在要过街,边打电话不安全。”
  挂了电话,沈冰菱站在街边等绿灯。
  依她的经验,这绿灯至少还要等两分钟,其实根本不存在不能继续讲电话的问题。
  但她就是不想讲了,先这样吧。
  身边也站着好几个等绿灯的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会儿,终于发声:“沈小姐?”
  沈冰菱回头,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张之俊。
  他们俩一起过街,并肩往地铁站走。这一会儿功夫,她已经得到了不少信息:他就在附近的另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个法务的职位,已经开始实习,毕业后正式入职;他住的地方会跟她顺一段路,可以一起坐几站地铁。
  她笑:“你还真是想在这片CBD当法务啊。”
  他也笑,声音是大男孩特有的好听的低沉内敛:“是啊,我是这么告诉你的嘛,怎么会骗你?”
  沈冰菱抬头,仔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看看她,但很快就有些不自在地收回目光。
  她终于问出来:“张之俊,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他没有否认:“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其实……我还是希望你别想起来比较好。”
  沈冰菱向来不是那种撒娇撒泼用水磨功夫磨人的女孩子,对比她大十岁且处处宠她让她的迟以恒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一个并不熟识还比她小一岁的男生。他既这么说,她也就不再追问,只莫名道:“难道你是我的哪个仇家?”
  他反问:“你会有仇家吗?”
  沈冰菱心里登时冒出来一个人——程令卓。
  但她没说话,而他续道:“如果你有仇家,又怎么会不记得?”
  说来也是,那么就不重要了。沈冰菱耸耸肩,一笑而过。
  说话间他们已经过了这条大街,离地铁站还有两个路口,张之俊忽然指指旁边一条小路:“那边走过去不远有一家新疆菜馆,他家的羊肉串和奶茶特别好吃,要不要去尝尝?”
  沈冰菱没想到他会忽然邀请她一起吃晚饭,惊怔之余,却也不想拒绝。
  她对这个男孩没有恶感,也相信他没有恶意。
  况且她回去也是一个人,也得想该去哪儿找东西吃。
  于是她出乎意料地爽快:“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5

  那家新疆菜馆果然很近,走几步就看见了。
  他们俩坐下来,张之俊一口气点了二十根羊肉串和两杯奶茶,然后放下菜单:“不够再加。”
  沈冰菱提醒他:“这时候喝奶茶今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他“嗨”了一声:“反正明天是周末,大不了通宵一晚呗。”
  也是。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哪怕不是周末没法补觉,通宵一晚怕什么?
  再看看这点的东西,只有肉和酒水,又是什么食谱?
  沈冰菱发现自己从未试过如此飞扬跳脱地任性,虽然也许跟很多人的生活方式比起来,这已远远算不上什么任性。她从来没有可以随意挥霍的任何东西,包括青春,而偶尔挥霍这么一次,原来可以让人如此兴奋,觉得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件焕然一新的东西一般。她有过的两个男朋友,程令卓跟她一样自律,又因为妈妈身体的问题而从很年轻的时候开始就很注重养生;迟以恒年纪大工作忙,更不会没事就糟蹋自己的身体玩儿,他唯一会糟蹋身体的时候,就是为了和她欢爱而需索无度。
  沈冰菱以此判断,张之俊是个家境不错,没有什么负担的孩子。
  后来同张之俊的交谈,越发印证了她的这个判断。
  因为他说要讨教做法务的心得,她便顺势问起他为什么不像大多数男生那样去做律师、金融或公务员。她说:“如果同样是要做法务,也是先做几年律师再转比较好。律师和大企业的法务可能起薪差不多,但是律师薪水涨得快,将来转做法务起点高,收入也不是我们这样从一开始就做法务的能比的。”
  张之俊显然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之前在一家律所实习过。有一次做一个项目,我加班到半夜三点,结果第二天上班才听说,带我的那个合伙人干了一通宵,顿时就觉得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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