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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又期待它落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好有的放矢。 蚊子似乎猜到他的伎俩,久久不肯落下,而他又不敢真的睡去,嗡嗡声让他时刻感觉到蚊子的存在。为了尽早结束战斗,让蚊子以为他真的睡着了,他一动不动,甚至还假装打起呼噜,说两句模糊不清的梦话。
也许是这招真的有效,蚊子在他头顶盘旋了一会儿后,像关闭了引擎的直升飞机,在他右侧脸庞着陆了,嗡嗡声也随之消失。他敏感的神经清晰感觉到它的六只脚牢牢抓在自己的脸上。位置很好,右脸腮帮处,这样他可以挥起最擅长的右手,以一个正手的姿势,把它打死。 他感觉脸上又多了一处与蚊子的接触,它的嘴已经扎进他的皮肤。容不得多想,抡圆右臂,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想摸到蚊子的尸体,然后就放心睡觉,但是脸上没有,手上也没有,他想是不是掉床上了,打开灯看,还是没有。不应该呀。他掀开枕巾仔细查找,就在这个时候,蚊子同鬼魂一样,重新出现了,像一架花样表演的飞机,翻了一个跟头在他眼前悠闲飞过。
他快崩溃了。
在发现自己出师未捷后,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那一巴掌太用力了。
他想起了她。
二十小时前的那次吵架,是因为欧洲杯的比赛。当时四强已经产生,分别是葡萄牙、荷兰、捷克、希腊。在看完葡萄牙战胜荷兰的比赛后,她问他,你说葡萄牙和捷克谁能夺冠?我看好葡萄牙。这时捷克和希腊的比赛尚未进行,她已将希腊排除在外。
熟悉足球的人都知道,希腊是个弱队,能闯入四强出乎所有人意料,当面对进攻强大的捷克队时,被斩于马下是理所应当的,冠军理应在捷克和葡萄牙中产生。
他却说,希腊。
他并不看好希腊,也希望葡萄牙捧杯,但就是不顺着她说。
她看了他一看说,故意吧。
他说,希腊可是黑马。
黑马怎么了,一样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她说。
你不觉得葡萄牙已经穷途末路了吗?黄金一代已成明日黄花。他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且轮不到希腊呢,再说了,还有捷克,这道坎希腊就过不去。她说。 你忘了希腊是诞生神话的国家。他说。
足球场上靠的是真刀真枪。她说。
小组赛里希腊赢过葡萄牙,实力不容小视。他说。
灵光一现而已,小组赛里希腊还输给了俄罗斯呢。她说。
希腊又淘汰了法国,这不是偶然。他说。
法国怎么了,上届世界杯小组都没出线。她说。
甭管怎么说,反正我说希腊夺冠。他说。
打死我我也不信希腊能夺冠。她说。
那就走着瞧。他说。
走着瞧就走着瞧。她说。
后来,希腊淘汰了捷克,进入决赛和葡萄牙争夺冠军。他说,我说什么来着,希腊夺冠指日可待。她说,希腊也就到这儿了,该打住了,看葡萄牙到时候怎么狠宰希腊。他说,一定是希腊人痛饮葡萄酒。
每天夜里,他们都躺在床上看球,决赛也不例外。她靠着他,他搂着她,盯着电视,各怀心事。每当葡萄牙发起一次进攻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激动,而当进攻被希腊瓦解后,她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紧绷的肌肉随之恢复常态,这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微笑。 下半场进行到第十二分钟,希腊进球了。他说,我的预言就要实现了,希腊人拔掉葡萄牙。她说,别高兴得太早,比赛还有半个小时,葡萄牙一定能反败为胜。他说,就怕葡萄牙被希腊进更多球。她没理他,下了床,自己坐到椅子上看。
他们继续看球。菲戈一脚射门滑门而出,她仰天长啸。小小罗纳尔多的挑射高出横梁,她叹息不止。他却为希腊人铜墙铁壁般的防守叫好,看着毫无作为的葡萄牙人束手无策,他越发得意。其实谁拿冠军并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他们只是不想让对方的愿望得逞,好让自己在以此为话题的争吵中占得先机。
此后双方再无建树,比赛结束了。葡萄牙输了。看着小小罗纳尔多痛哭流涕,她也跟着伤心欲绝,更是在为自己的预言没能实现。
他说,你说过,打死你你也不信希腊能夺冠,现在希腊夺冠了,怎么办吧。
她立即从葡萄牙失利的阴影中脱身而出,挑衅说,那你打我啊,把我打死。
他说,你这是无理取闹,下回没把握就别这么说。
她说,我就说,有本事你就打我。
他说,这可是你说的。
她说,是我说的,你打啊。
他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她说,不敢了吧……
没等话音落下,她就挨了一巴掌。
她捂着脸说,我靠,你他妈的真打。
他说,你丫让我打的。
在经历了无数次吵架后,动口不动手已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气在这一刻转化为货真价实的一巴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她的脸上。
随之而来的,是两人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都累了,便无声无息了。少顷,她抽泣起来。他没有安慰她。
她说,如果只有吵架和动手动脚才是我们之间惟一可行的交流方式,我宁可不再和你交流。于是开始收拾东西。他没有拦她。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问她去哪儿,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他早就觉得和她在一起已经无聊了,早该分开了。
他想当时她一定很疼。
此时天色已青,不知道她现在哪里。
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觉得应该挺身而出,献出身体让蚊子咬,然后趁它如痴如醉的时候,当头一棒,使之命丧黄泉。除去他在蚊帐中打死的那百分之九十五的蚊子,剩下百分之五的蚊子都因为一时贪婪,叮他的时候过于投入,才招致杀身之祸。他的美味实在无法抗拒,以致有的蚊子被他揪住翅膀从身上捏走的时候,嘴还插在他的肉皮里。
但是这只蚊子不同寻常,总能在关键时刻抽身而出,它拥有异常灵敏的感觉系统,稍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给他留下的是一个个硕大的硬梆梆的包。一会儿工夫,蚊子已经攻占了两座阵地,并且毫发未伤。它行踪诡秘,神龙见首不见尾,面对他的围剿游刃有余,并在适当时候反围剿胜利,已基本摸透他的心思。他像个被八路军戏弄了的日本鬼子,挠着失陷的阵地咬牙切齿:巴嘎,狡猾狡猾地!
我让你吃,撑死你丫的。他在心里恶狠狠地对蚊子说。
他索性不再防备,让它吃个痛快,最好撑死它,这叫欲擒故纵。就是撑不死,吃多了挺着大肚子也飞不起来,他就能轻而易举将它歼灭。小时候他抓住的蛐蛐中,有好多是母蛐蛐,怀了小蛐蛐,跳不动,就被他抓住了。
可是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他强忍着又被咬了四个包,其中一个咬在大腿后侧距离屁股不远处,加上前面的三个包,今夜已经失血七次,超出一只蚊子所能容纳的最大量,它现在应该撑得躺在地上打滚了。他打开灯,寻找蚊子的尸体,看见它在他和她的照片上,他用手去捏它,认为它已苟延残喘,只等着束手就擒,不再具有战斗力。但是他错了,今天这只蚊子的运动量大,共产党人八年抗战、四年内战所采用过的全部战斗形式,被它和他在一夜之间全部经历了一番,体力、脑力劳动兼而有之。吃的多消化的也快,不等他靠近,它便身轻如燕一跃而起,打道回府睡觉去了,在他眨眼的瞬间消失了。
天已蒙蒙亮,四点半了。昨天这个时候,他打了她,她负气而去。
她能去哪儿?她说过和他在一起有家的感觉。而此时她已经离家出走二十四个小时了。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力交瘁地睡着了。
她背着大包小包,徘徊在清晨的街头。没有倦意,没有饥饿,有的是一肚子委屈和怨气,同时也油然而生一种自由感。离开了他,给他收拾房间的好心不会再被当成驴肝肺,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了,想怎样就怎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路边树上不知名的鸟在叫着,环卫工人们已经出工,拿着扫帚划过大街小巷。她琢磨着自己去哪儿才好。
她在北京没有亲戚。当初要不是因为他,她才不会一意孤行离开她的所有亲戚安居乐业的那座城市,和他来到北京。她从没想过会和他分开。
她给在北京的大学同学拨了电话,她们都关机。才四点半,没病的话,谁会这么早起床。她了解她们,一个个懒着呢,上学的时候从没在第一节课前半小时起床过,要是上午没课,能一直睡到第四节课打下课铃。
她查了电话表,看谁能收留她。突然间,她感觉自己很可怜,很傻。
她看到了原来男朋友的名字。她记得他短信告诉过她,他也在北京。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拨了这个电话。
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
她说是她,他说知道,她说没打扰他睡觉吧,他说没有,刚看完球,正为葡萄牙的失利懊悔,睡不着。她突然觉得和他有了共同语言,多年前她正是因为和他说不到一块而分手的。她说葡萄牙没夺冠她也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