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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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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动人的称呼啊,以前却从没发现,原来一切事物果真都要失去后,才能认知它的宝贵。
我们就这样抱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所有人,就算将全世界都遗忘了,手里却还抱着彼此,而这份日渐加深的感情,永世不会消退。
“我不想问的,我经常告诉自己,不要介意了,不去想了……但是我做不到!我快被自己逼疯了!你告诉我,”他盯着我的眼睛,流露出前所未有的痛苦神色,“那天,你和谁去酒店开房了?”
原来他还在介意这个。
尽管我和Leo什么都没做,却在面前他质问的眼睛时,莫名的让我胆怯,毕竟刚才Alawn就亲眼看见我和Leo接吻。
“是……是……”
见我闪烁其词,Alawn痛心疾首的猜测:“是……Leo?”
我缓缓的点头,却想不到Alawn一把将我推开,悲痛欲绝的看着我,直摇头,一字一句的说:“落落苏,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你知道吗?我不可能原谅你了……”然后他开始往后退,我往前一步,他就退三步,四步,像我是一只厕所里的苍蝇,肮脏不堪。
“可是我和Leo是清白的啊!”Alawn的模样吓到我了,我急于解释。我越靠近他,他越是逃开。最后他疯狂起来,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清白?谁会相信?老子今天亲眼看见你们的关系了!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吧?!只有我被蒙在鼓里!我他妈算什么?我是你的谁!?老子什么都不是!”Alawn倒着在马路上跑,越说越失控,最近朝着天空咆哮起来,声音凄惨绝伦。
“Alawn……”我吓傻了,却不再敢靠近他,不敢再逼他。
突然我看见一辆货车从他背后驶来。只瞬间,一阵尖锐的刹车声划破长空,冲破寂寞的圣诞夜,片刻后,Alawn倒在货车前。
“Alawn——”我吓得双腿发软,大喊他的名字,扑抢着跑过去。
货车司机也吓住了,慌忙推门从车上下来,嘴里哆嗦的辩解着,“我没碰到他啊,我刹住车了啊!”
我跑过去抱住Alawn的头,有血从头部流出,我放声痛哭起来,喊他的名字,完全不知所措,突然觉得,要是他走了,我似乎也再没活下去的理由了!
Alawn微笑着着看我,颤抖着声音,虚弱的说:“格格巫,我……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不不不,现在我不听!你要好起来再告诉我!”我吓得浑身发抖,我怕他要说什么遗言了,我抱着Alawn的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拼命往下掉,落到他的脸上和嘴里。这个恶俗的桥段曾经在肥皂剧里不厌其烦的反复出现,煽情之虚伪,表演之拙劣,被我和Alawn不齿,于是电视里的男女生死离别之即哭得越是惨绝人寰,我和Alawn笑得越是花支乱颤。而此时,一不小心,我们就成了主角,用血肉之躯真实上演。
“听话,我现在告诉你。”然后他艰难的说出一句话,“其实,那束玫瑰花,真的,是我送的。”我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敢问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动人的表白吗?
救护车来了,Leo一群人从KTV里出来,将Alawn送往医院,一阵慌乱……
幸运的是,货车果然刹车及时,只将Alawn的后脑勺挂了点皮肉伤,他晕到只是受了刺激和惊吓。
我在医院外面守了一夜,Alawn迟迟不醒来,医生说他是太累了。估计好多天没睡觉。
Leo心痛我的身体,就赶我回家休息了。
Alawn没事我就心宽了,这一觉才睡得塌实。醒来后已经是傍晚,迷糊中我都分不清今天是几月几号了。我打算吃了晚饭就去医院看Alawn的,却接到Leo的电话,说Alawn出院了,现在在机场,马上回北京了。
我立马说我去机场送他。
Leo支支吾吾的说,不必要了,因为Alawn已经登机了。
我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手机掉落到地上。
他走了?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我想起他疯狂的原因,原来他还是没能原谅我。
呵呵,任性的青春,可笑的爱情。
我一度疯狂的找过他,给他打电话,他号码换了,问他父母,那两位曾经视我为准儿媳妇的不二人选的慈祥老人,此时却是冷言冷语,“既然和Leo在一起了,就别再去打扰我们家Alawn了。”
寒假的时候,听说Alawn回家过了春节的,但是我没能看见他。我也没有厚着脸皮上他家不请自来。
春天来到的时候,Alawn全家就搬到北京去了。
或许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Alawn,我心里对他有怨,强烈的自尊也不允许我再去想他。我将与Alawn有关的一切事物都锁进箱子里,足足用了四个大箱子去装。
他送我的礼物,他给我写的信,他为我做的卷子,他放我家里没来得急拿走的衣服,他让我给他洗好却忘了拿走的运动鞋,他送我的写着“我只吃饭不洗碗”的情侣卫衣,一颗静静躺在抽屉里化了一半的软糖,柠檬味……还有那束他送我的玫瑰花,署名是一个暗恋你的男人。
十八年的朝夕相处,一个人若能活到80岁,那就是四分之一的人生。
在我人生最风华鼎盛的十八年里,一直有你,该有多少属于你我的回忆。
我像个为死去的丈夫收拾遗物的寡妇,沉默无言的摆弄这些零碎的东西,然后郑重其事又沉痛悲伤的将它们一一放进箱子里,上锁,尘封。
母亲见到我日渐消沉的样子,非常心痛。她开始鼓励我带男朋友回家,母亲心想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说不定我有固定的男朋友了,就能把儿时的玩伴放下。
可是他不是玩伴,他是Alawn。
想他,又怕想到他。那万恶的思念真像布满尘埃的空气,无处不在。
从那以后,我好象不那么爱吃糖了。





14

14、关于思念 。。。 
 
 
圣诞节过后,悦悦沮丧的说:“落落你还是和安良好吧,他根本不理我,接了电话一听说你不在只有我一个人,他连面都不和我见!他心里只有你。”
我说不可能,真心喜欢,不可能那么淡定的听我讲我如何跟其他男人接触。
但是事实证明,安良就是个在爱情面前也能淡定的男人。大学四年,他风度翩翩,引人注目,却没交过一个女朋友,我问他为什么不交,他淡淡的说:“你不也没交男朋友吗?”
我哑口无言。
安良将与我联系的频繁度保持得很到位,紧凑而不至生厌,约我吃大餐次数逐月增加,并且每次都有充足的理由:庆祝他成功过了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英语八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甲B级;庆祝他演讲比赛第一名;英语辩论赛最佳辩手……等等等等。
相比大学四年风清云淡毫无作为的我,几乎每月都有优异表现从而有正当理由请我吃饭的安良让我伙食明显改善,也让我自叹不如。
但我就是在这样的精粮中,逐渐消瘦下去。
安良的家境,背景,我一无所知,我也没兴趣探索。我只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第一个开宝马7系上学的男生。
安良那辆红色宝马车是我陪他一块买的。
那段时间母亲天天催我带男朋友回家,催得急了,我就将安良带回去,但会郑重申明:“他只是我哥们。”母亲会笑得见牙不见眼,说我懂我懂。
她还以为就像Alawn那样的哥们,其实她根本不懂。安良是安良,Alawn是Alawn。
父母都相当满意安良,毕竟安良天生一副让人赏心悦目的外表,和塌实靠谱的品性。每当安良去我家时,父母都显得相当热情,什么好吃的都拿给他吃。茶几上的苹果,安良会熟练的用小刀去皮。他会先洗手洗苹果,然后用修长白净的手认真的削。第一个给我妈,第二个给我爸,再消一个给我,最后静静的望着我吃。
小小的削苹果事件,在老谋深算的母亲心里埋下了两个结论:孝顺长辈,尊敬老婆。
父亲将我小时候拉屎撒尿那些糗事也讲给他知道。安良话不多,却总是笑咪咪的聆听。他有博大宽宏的情怀,和虚怀若谷的胸襟。父亲甚至在某天聊天时,动容的说,我女儿能遇到你安良,那是我上辈子当牛做马的报答。
安良眼眶就湿润了。
安良还会主动帮母亲拣菜剥蒜,在厨房任劳任怨的打下手。
所以每次他来我家,总是让全家上下都和谐融洽。安良就是一个传统的中国父母辈眼里,典型的好女婿型。
那是大二上学期开学不久,安良本来在我家做客,下午的时候我妈说想吃火龙果,安良就和我去超市买。
路上刚好遇到宝马的4S店在搞车展,我跑进去借厕所,途中满眼羡慕的摸了摸一辆红色7系的,匪气的吹了声口哨,说,句坐在宝马里看风景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安良盯着我,问,也包括你吗。我毫不隐讳的笑,眯着眼指着自己说,特别是我。
我也只是个不能免俗的虚荣女子嘛。
然后我去上个洗手间的功夫,车已经被安良刷下来了。
我从厕所走出来,甩着手上的水,就看见安良正依在那辆红色宝马7系的车门上,风轻云淡的着冲我招手。他当时穿着白色连帽卫衣,牛仔裤,韩式碎剪,红得一尘不染的车身映着他英俊的脸,他也只是一位打扮前卫的普通的大学男孩。
干净的眼神毫无揶揄之态。
回程路上坐在副驾驶里,我瞠目结舌好半天回不过神来,安良依旧是那副无动于衷的死样子,淡然得就像刚才花了100块在超市买了些火龙果。但是他刚才花了100万!
我问他,你到底是出来干嘛的。
他倒像我健忘似的,提醒我,“你妈要吃火龙果。”
那话怎么说来着,最牛逼的炫耀是低调,指的就是这个吧。
从那以后,安良的火红的宝马就时不时的停在我寝室外的林荫道上,引来的绯仪和羡慕一样多。但他丝毫不因为富贵而改变什么,他依旧温文尔雅的出现,鲜少言语的陪同。
有天经过影楼时看见一副婚纱照,一男一女,站在大片大片的葵花田里,旁边有一辆半新的自行车,远处白云的下方,有个大大的风车。明亮清澈的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一切的一切顿时就纯净无垢了。我突然羡慕起那个女人来,脱口而出:“站在向日葵里的女人好幸福啊!”
安良满脸宠爱,说,我可以带你去。
我立即大声嚷嚷:拜托,别让你的宝马的铜臭,亵渎了向日葵的纯净!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跟Alawn一起,骑着自行车,迎着风,一路呼啸而去。
安良也没跟我计较,拍拍我的头,一笑了之。
安良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不在乎我的任性娇蛮,和喜怒无常。很多时候,我就在想,安良近乎完美,为什么我都不会喜欢上他呢。
而那个王八蛋什么都不好,为什么我还那么喜欢他呢。
我将安良当作新的铁哥们,想像以前对Alawn那样对他,却总感觉力不从心,毕竟我们都不是小孩,毕竟安良是安良,Alawn是Alawn。我后背刻有Alawn的名,Alawn身上刻有我的名。而安良没有。
安良是个不喜怒哀乐形于色的男人,内心世界成熟得令人发指,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孩童时期的懵懂和无知,也没有少年时代的莽撞和彷徨。他的面部表情只有两种:笑,和不笑。像他这样将学习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对一切事物都势在必得的男人,优秀得让我非常有压力。
至少我就不敢对安良开玩笑说:“要不要我找个大夫去控制你的病情!”
安良还是个执着的男人,永远穿同一牌子的衣服,进同一间理发店,找同一个理发师。他还用大学四年的时间来证明了自己对爱情的执着,这种精神令我退怯。因为我无法爱上他。
某天独自经过篮球场时,看见一个男生为一个女孩小心翼翼的摆放蜡烛,摆了一个大大的心。我什么也没说,疾步走开。脑里全是当年高二时,那个王八蛋在我生日那天,放学不回家,花两个小时用蜡烛摆出我名字时的情景。点上后,烛光莹莹,他看我的眼波光莹莹……后来老师追上来骂,他拉着我的手飞快的逃走,我们一路尖叫,一路高歌。那时天高地阔,白云苍狗。
我一直没来得及告诉他,那时我有多感动,非常感动。
曾经也有人为我摆放蜡烛呢,我得意的想,鼻翼发酸。
后来的后来,那个王八蛋,却又在谁的身旁了。
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广袤的城市里,时不时的因别人的温馨而感伤。
还有很多事,我根本不敢放肆的去想,我怕一想,思绪便不可收拾,便一塌糊涂。甚至包括与他有关的所有人或事,一想起来,心上就像是被猛禽咬了一口的痛。
有天收到一封邮件,是高中的同桌好友季茹发来的,信里简略描述了一番她目前的状况,与一家唱片公司签了约,出过两支单曲。也算弱弱的敲响了理想的第一道门。
其余通篇都在回忆高中时的美好。
她还提到了Alawn,她在信里用一如既往的肯定说:“Alawn绝对喜欢你!”
看得我默默流泪。不知是被往事触动,还是为别的什么。
悦悦真是个好女人,她走过来,用她那温暖柔软的手,牵着我,说,“别怕,还有我疼你!”
感谢上苍,刁钻如落落苏,也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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