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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和人的回甘
有些书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时候,不觉得好看。当你在脑海里一次、两次、三次的回味,却会发现这本书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书拿出来再看一遍。
一些我们吃过的食物也是这样。吃的时候,你不觉得特别好吃,过了一些时日,你却愈来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这样。跟他一起的时候,你不觉得他好,离开他之后,往事在你脑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当你寂寞或失意的时候,往昔的记忆又再浮现。经过那么多的时日,你才知道原来他很好。当你再回味、再咀嚼,原来只有他,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从前所做的事,都是为了你好,怎么你现在才明白?
你从前不明白的,现在终于也明白了。
你从前天天跟他吵,现在才发觉即使在吵架的时候,他也是可爱的。
一个人一起的时候,我们不会回味他的好处。只有在吵架之后、在分开之后、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后,我们才愈来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喝红酒的人有所谓“回甘“,那一口酒,经过口腔,滑过喉咙之后,犹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书、有些人,也有回甘。
数花瓣,数钞票……
每个少女都曾经有过数花瓣的情怀和岁月吧?手里拿着一朵玫瑰或玛格丽特。心里想着自己喜欢的人……他爱我?不爱我?爱我?不爱我?摘下最后一片花瓣时,是“爱我“?还是“不爱我“?这个游戏毫无根据,但是无法确定他是否爱我的时候,女孩子只好玩这种傻占卜。
数花瓣的情怀和岁月不经不觉已经过去了。有一天,女人开始数钞票。她发觉数钞票比数花瓣有趣得多了。他爱我?他不爱我?爱我?不爱我?数数他给我多少钞票不就一清二楚吗?数钞票比数花瓣准得多了。而且,钞票不是玫瑰或玛格丽特,不会凋谢。
从数花瓣到数钞票这一段路是怎么走过来的,女人也不知道。她只记得每过一年生日,她数钞票的兴趣就比数花瓣大一些。这到底是人生必经之路还是男人使她变成这样?大概两者都有点责任吧。钞票不是玫瑰或玛格丽特,钞票给人安全感。花是片刻欢愉而已。一个男人若是真的爱她,怎么舍得让她心乱如麻的坐在那里数花瓣?他会让她数钞票。
女人在数钞票的日子中老去。她已经忘了那些数花瓣的岁月。他爱我?他不爱我?爱我?不爱我……她现在比较关心自己头上的白发。她在数白发。
思念里的流浪狗
那天晚上跟男朋友分手,从他家里跑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一头流浪狗瑟缩在天桥下面。它全身湿透,样子很可怜。她把它抱了回家。从此以后,她跟狗相依为命。
没有男人的日子,她把她的爱全都放在那头狗身上。它是她唯一的依伴。幸好有它,她才没有那么孤单。她刚从男朋友家里走出来就碰到它,她深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她把狗照顾得很好。狗健康成长,毛色光亮,活泼俏皮,每个朋友都说她的狗很可爱,没有人相信它曾经是一头流浪狗。
可是,她自己却没有胖起来。离开男朋友之后,她瘦了整整十二磅。那天晚上,她和狗一起照镜子,狗愈来愈胖,她愈来愈瘦。为什么会这样?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
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
人会瘦,因为他思念别人。
离开那个男人一年多了,她还没有忘记他。睡觉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从前的日子。她以为可以不再想他,但是她做不到。她从他家里走了出来,却没有从他的阴影走出来。
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他会变成一个怎样的男人?
收到一个女孩子的信,她是一家男校的英文科教师。这位年轻的老师很受男生的欢迎,男生们都很会哄她,成绩又好,逗得她心花怒放。她说,看着一批这么可爱的男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长大之后会变成负心的男人,会变成残忍的男人,会变成不守诺言的男人,会变成让女人伤心的男人。
有否想过,这群男生长大之后,同样也有机会变成专一的男人,变成守诺言的男人,变成有情有义的男人,变成让女人快乐的男人?
我念中学时曾经替一个小男生补习。他样子很可爱,身体胖嘟嘟,脸蛋红卜卜,但是默书常常拿零鸡蛋,而且永远坐不定。我经常要用戒尺打他手板。那时我常常想,这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长大之后会变成一个怎样的男人?他会有成就吗?他会爱女人吗?他肯承担吗?他会让女人快乐吗?
当男人还是小孩子时,他们全都是可爱的。当他们开始长出胡子,也是他们要在这个残忍冷酷的社会里挣扎求存的时候。他们要学习生存,也要学习跟女人周旋。也许不单是女人。男人也怀念自己年少的日子。
他有没有伤害了你?
一个女人谈起她的旧情人们,她说:“他们都伤害了我。”在座一个男人问她:“他们怎样伤害你?”她说:“就是伤害了我。”男人不太明白,再次问她:“是怎么伤害?”女人急得快要生气,按着胸口说:“就是伤害。”
爱情受伤跟身体受伤不同,不会有一个创伤报告。说一个男人伤害了她,那不一定说是一件事,那是很多事情加在一起的。譬如说,她对他有某种期待,他做不到。寒夜里,她想他来见见她,他却说不来了。沮丧的时候,她想他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说话,他却吝啬。快乐的时候,她想和他分享,他却不能立刻赶来。这都是伤害。
又譬如说,她很努力的工作,别人都称赞她,而他却说:“你真是幸运。”虽然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她的心的确很痛。她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她以为他也跟她一样,他却忽然说:“你还相信理想的吗?没想到你一把年纪还这么天真。”那种冷嘲热讽,是很深的伤害。
男人对女人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在她脆弱的时候没有扶她一把,在她成功的时候竟然妒忌她。这种种伤害,要怎么说呢?一开口就想哭。
讨厌……但是为什么?
我讨厌你大男人主义,凡事爱批评,个性又固执。吵架的时候总是不肯让让我,发脾气的时候好凶,又不肯听人家意见,但是为什么行雷闪电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在我身旁?
我讨厌你粗心大意,从来不送礼物给我,讨厌你自以为是,也讨厌你有烦恼的时候宁愿自己躲起来,但是为什么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还是想起你?
我讨厌你不肯长大,讨厌你常常忘记重要的日于。讨厌你不愿意承诺,更讨厌你宁愿陪朋友也不陪我,但是为什么深夜做噩梦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在我身边紧紧的抱着我?
我讨厌你花心,讨厌你常常爱上别的女孩子,讨厌你看准了我不会离开你,讨厌你说的跟做的是两回事,更讨厌你一次又一次让我伤心,但是为什么我还是希望每天醒来看到你睡在我身旁?
我讨厌你不长进,讨厌你没有想过我们的将来,讨厌你不肯跟我回家见我爸爸妈妈,更讨厌你不肯跟我结婚,但是为什么疲倦的时候我还是需要你的肩膊?
我讨厌你不肯忘记以前的女朋友,讨厌你说你不够爱我,讨厌你不带我见你的朋友,但是为什么伤心的时候我还是希望在你怀里哭泣?
我讨厌自己那么爱你,但是为什么……
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几多?
《格林童话》里有一则童话叫“牧童“,故事里的牧童对一切问题都能聪明的回答。国王知道了,就着人把牧童叫来。国王向牧童提出三个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天上有多少星星?”牧童要了一张白纸,用钢笔在上面点了好多小点子,密得几乎看不清楚,根本没法子数。然后他说:“天上的星星和纸上的点子一样多,你们去数吧!”
我们永远不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如果今天还有一个男人说:“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包括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你。”我们大概会笑得流下眼泪。这么过时和肉麻的誓言,还有谁要相信?在一片辽阔的夜空下看星的时候,旁边最好坐着一个不多言的男人。永恒在前,人世间的承诺就显得太渺小了。
天上的星星永远数不尽,我们想要的东西比星星一样多,岂能尽如人意?下一次,当你很努力想得到一个人或一样东西而得不到的时候,不必失望。生命里那些失望的时刻,就像天上的星星那样多。
有人说星星是死去的人的眼睛在天上闪亮,我宁愿相信星星是逝去的爱情、是刻骨铭心的情人、是每一次的微笑和失望、是情人之间的亲密作爱。我有一位朋友每次跟男朋友睡觉之后都在那天的日记上画一颗星星。
万物有时,爱情也有时
万物有时。四季迁移,日月盈亏,也有一个时序。鸟兽虫鱼,都有感应时间的功能。花开花落,也有自己的时钟。古埃及人发现每当天狼星在夏夜的星空中出现就是尼罗河泛滥的先兆。大戟树冒出新芽时,乌干达的巴尼杨科勒人就知道连绵大雨即将来临。住在委内瑞拉奥利诺科河沿岸的印第安人,听到吼猴在午夜或破晓时份尖叫、某些树上忽然繁花似锦,就知道雨季将会来临。
人类也能凭着生理节律感应时间的长短。老人家知道明天会下雨,因为他们的风湿开始发作了。古代的哲人能预知自己大限将至。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那就天晓得。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是有时序的。
起承转合,从零到零,也是一个时序。聪明人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爱情还有多长,笨人却懵然不知。如果要走到分手的那一步,事前必定有许多徵兆,正如尼罗河泛滥前,天狼星会在天边出现。
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老了,生病了,治不好,爱情就会死。爱情要死,是时限到了,我们何必要恋恋不肯放手?万物有时序,你不可能一无所知,你只是希望把大限再延迟一点。延迟一点,还是要完的。花开花落,万物有时,你为什么不肯接受这是自然的定律?
为了那里的柠檬
你喜欢去一个地方旅行,是因为什么?是喜欢那地方的名胜、风景、人、食物,还是喜欢那里的历史?
喜欢一个地方,为什么不可以只是喜欢那里的风和云呢?也许是喜欢那里的天空和海水。
A说,她喜欢过一个男人。喜欢他,因为他曾经邀请她一同去一个地方旅行。
她问:“为什么要去那里?”
“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云。”他说。
没遇到他之前,她似为哪里的云都是一样的。遇上他,她才知道有些国家的云真的漂亮很多。
我在拉斯维加斯城里走过一晚,我喜欢那里的风。许多人也许不认同,我有些朋友说,拉斯维加斯整个城市像荷李活电影里一堂华丽的布景。也许那时我失恋吧,失恋的时候,走在拉斯维加斯的风里,突然清醒了,不再惆怅。回忆中,总有那一阵凉风。
常去拿不勒斯的朋友说,她喜欢那里的柠檬。拿不勒斯出产的柠檬像橘子一样大,颜色好漂亮。她去拿不勒斯,就是为了那些柠檬。花那么多钱买机票,租酒店,就是为了去看柠檬,是的,就只是为了那里的柠檬。
只要自己觉得快乐和幸福,为什么不可以为了柠檬,为了风和云而飘洋过海?
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虽然没有朋友唱过弘一法师那首骊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还是把这支歌用在小说里:男主角约了女主角在他们常去的那家餐厅等。餐厅里刚好有一群中学毕业生在举行谢师宴。男主角等了一个晚上,女主角没有来。他给她太多痛苦了,她不想再见他。学生们正在高唱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知道她不会来了。她为他唱的,也是一支骊歌。
餐厅外面,她来了,但她没有进去,他们从此没见过一面,天涯永隔。那一支骊歌,一直唱到终结。
为他留一盏暖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