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庶子-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由下仆而观主人,便可得知一二。
  青衣布袍的青年面带微笑,目光却谨肃,冷眼旁观着费家的一切。
  费明德好男色,第一印象就极差。
  费家主母胆小怯懦,柔弱可怜,这种女人没有主见,很难自己支撑起后宅,更别提支撑一个家族。
  而在路上听到的费明蕙订婚事件起始经过,更是让青年皱眉,怎么看都觉得费家有愧皇商名号,做起事来毫无教养,有失体统,乱七八糟。
  这种人家,怎堪良配?
  这种糟糕的心情,一直到亲眼见到费明兰,才略微有了改观。
  费忠贵的口碑不错,费明兰如果得了他的亲自教养,得了他的衣钵,或许还有可为之处?
  或许青年的目光太过审慎苛刻了,费明兰感觉到了异样,心底微微诧异,既害羞,又有点不悦。
  就算他是美男子,也不能如此盯着一个女子瞧个没完吧?
  又不是相亲!
  她在一边陪坐下,喝了口茶水,强作镇静地问道:“还不知客人贵姓大名?”
  紫色锦袍少年道:“在下原四。他嘛,是我的三哥。”
  费明兰点点头,“原来是原三公子和四公子。”
  她面上平静依旧,可是在听到“原”字时,心头却卜通卜通巨跳。
  难道是当今第一世家,那个传说中的“原家”?
  他们出手阔绰,用五万两银子买一盆花,他们衣着珍贵罕见,气质华贵难言,这种种迹象无不证明着费明兰所猜测的一点不假。
  说起来,原家的主母也姓郑,和费明兰的母亲同出郑氏一族,只是原家主母乃郑氏的嫡系贵小姐,和当今太后乃同胞亲姐妹,费家主母却不过是郑氏旁系远堂亲而已,家境只是小富,和嫡系郑氏的太后娘家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费忠贵以微末商人之身,能娶到出身郑氏旁系的费郑氏,算是幸运,但并非不可思议。倒是他之后用尽各种巴结方式孝敬郑氏嫡系,得到了皇商资格,才算是真正沾了郑家的光。
  原三,原四,难道就是原家嫡系的三公子和四公子?
  费明兰的心怦怦跳,又举起细瓷茶杯抿了口茶水,纤细修长的手指却不由得捏紧了杯下的小托盘。
  就在这时,一直昏睡的费明德醒了。他申吟了一声,扭头就看到青衣青年正身姿端正地坐在窗下,姿态优雅地品茗,容颜无瑕,气质如玉,春日的午后微光轻轻洒落在他身上,如同为他镀了一层光晕,如梦似幻。
  费明德不由呢喃道:“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
  他的声音并不算小,内室的几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费明兰不由得想翻白眼,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哥哥很有问题,今天才知道何止是有问题,根本是脑袋不正常!
  原四──原平之却笑嘻嘻地对三哥一抬下巴,说:“其实这呆子眼光很不错嘛,弃我不顾,居然一眼就看出三哥才是真正的美人,慧眼啊,慧眼!”
  青年瞪了他一眼,原平之却依然笑嘻嘻的,看起来心情很愉快。
  以往原平之身边的人都夸奖原家四公子好相貌,是第一等,其实在他眼里,他的三哥原治之比他俊秀多了,只是原治之太会隐藏自己,平常不是青衣就是蓝袍,素淡得恼人,白白浪费了天赐的容颜。
  这时费明德的丫鬟熬了药,胆战心惊地端着进来,先向费明兰屈膝施礼,喊了声:“大小姐。”
  费明兰点了点头,走到费明德的床前,吩咐洗砚把他扶坐起来,背后垫上靠枕,方对丫鬟道:“喂少爷喝药吧,小心别烫着。”
  她又转头对费明德道:“哥哥,感觉好些了吗?”
  费明德看看嫡妹,再看看床前伺候的婢仆,才恍然明白自己当前的状况,略有点羞赧地对妹妹笑了笑,“无碍的。”
  费明德的生母是费郑氏最漂亮的陪嫁侍女,他和庶妹的外貌都肖似生母,也是极为俊美,再加上他长年在室内读书,少晒阳光,皮肤白皙,更显得眉目如画,十足的江南清秀斯文书生模样。
  他的外形颇佳,这也是原平之他们受了调戏之后却没有太过发怒的原因,否则按照原平之的少爷脾气,费明德不死也重伤了。
  费明兰道:“那就先把药喝了吧。”
  虽然兄长看起来无恙,但是毕竟昏迷了一会儿,大夫也开了药,还是喝了放心点。
  费明德先扭头看了看原治之和原平之,对他们笑笑,才接过丫鬟手中温热的药碗,一饮而尽。
  丫鬟又急忙递上换口味的果脯,却被他一手推开,转而又对原治之笑,说:“我不爱吃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
  原平之噗哧笑了出来,对小丫鬟招招手,“他不吃,我吃。”
  小丫鬟看向费明兰,费明兰笑道:“这是家母亲手腌制的果脯,如若公子不嫌弃,就请尝尝吧。”
  原平之尝了一枚腌制的冰糖紫苏梅,赞道:“嗯嗯,不错,很爽口。”
  “您若是喜欢,家里还有不少,可送您一些。”费明兰发现原四公子虽然外表华丽,形似纨袴,实则喜怒皆形于色,而且喜食甜食,明明还一副小孩子性格,十分可爱,于是她悄悄吩咐了立春,一会儿记得多送些各种果脯让原四公子带回去享用。
  她母亲亲手腌制的果脯,都是挑选当季新鲜水果,佣人再精心挑捡,没有一枚坏果子,用料讲究,腌制过程也细致耐心,这样的吃食送出去,费明兰很放心。
  给达官贵人送礼非常讲究,一般不会送吃食,万一吃坏了肚子,吃出个什么好歹,不是送礼之人能担待得起的。
  费明兰敢赠送吃食,倒让原治之多看了她两眼,这名女子确实胆大敢为,难怪养盆兰花也能卖出天价。
  原平之吃了两枚梅子,便用丫鬟递上的温热手帕擦了手,看向费明兰,说起了正事,“兰花花期短暂,不知道『素心如雪』快马加鞭送到京城,是否还来得及赏花?”
  费明兰皱了皱眉,兰花花期一般在十天左右,如果培育得好,或许能多开两天,那也已经是极限。“素心如雪”开花已经七天,从余姚到金陵,如果一路走官道,昼夜不停,或许还能赶得及。
  她点了点头,“如果途中不停歇,换马不换人,应该还能预留一两天花期。”
  原平之“嗯”了一声,用手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然后站起身道:“那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交接吧,我要亲自带花回京!”
  第3章(1)
  余姚县客栈,甲字一号房。
  原平之懒洋洋地歪在床榻上,看着桌子上的那盆兰花,啧啧称奇:“当初听说有人培植出了荷瓣素心兰,荷素兰虽然希罕,但并非仅见,我还不以为奇,如今见了才知真有如此巧夺天工之名兰。”
  原治之坐在桌旁的靠背椅上,同样欣赏着桌子上的“素心如雪”,点点头,道:“也难怪她以此为傲,培植出如此名品,三分心血,七分运气。”
  这并非是说费明兰没有费心血,而是赞叹她命格好,走时运。
  但凡培育过名品珍宝的人都明白,那些不世出的稀世珍宝,真的只能靠运气获得,努力和心血只是基本功而已。
  有人可能花费一辈子心血,也未必能培植出一盆极品兰花。
  素心如雪,恰如其名。
  这是一盆由四株荷瓣兰的苗木组成的兰花盆景,其中两株开了花,而且居然同样都是花开并蒂,也就是一梗双花,而最稀奇的是这四朵花都是素心,纯净如洗,洁白如雪。
  兰花与蕙花的最大区别,就是兰花是一梗一朵花,蕙花却是一梗多花,一般都有六七朵不定。
  物以稀为贵,兰花一梗一花,香味却又比蕙花悠远幽沁,清雅含蓄,素有“香祖”、“国香”、“王者香”、“天下第一香”的极品美誉,所以真正懂兰爱兰的人,从来不会把兰、蕙混淆。
  但兰花中也有特例,有极少的兰花会一梗开双花,也就是世人所谓的“花开并蒂”,这就是更希罕了。
  炎黄子孙向来有“喜事成双”的传统,什么一旦以成双成对的姿态出现,都会被看成好兆头。
  花开并蒂、喜事成双、双喜临门,这都是人们常说的吉祥话。
  费明兰培植出的这盆花,可谓集各种极品于一身,说是千年难遇也不算夸张。
  而她为这花取名也取得巧妙──“素心如雪”,本来是个很素朴至极的名字,但巧妙之处就在“雪”字同音“薛”。
  当今的皇后薛珍,恰巧就姓薛。
  当原家兄弟在费明德的信中看到这盆极品兰花的名字时,连一向单纯的原小四都忍不住猜测费明兰是故意取这样的名字。
  小姑娘挺有心机的啊,知道当今皇后痴迷兰花,便特意取了这样讨巧的名字。
  这盆兰花,其实是皇帝玄昱为他的皇后亲自购买的。
  原三原四兄弟俩,不过充当了跑腿的角色,找了个借口,好方便亲自来余姚县见一见费明兰。
  原平之把目光由兰花转移到原治之身上,脸上一扫平素的那种漫不经心,认真道:“三哥,虽然费小姐看起来不是满身市侩铜臭的商家女,比我预想得要好,但出身毕竟低微,不然还是回绝了费明德吧?”
  原治之的目光幽深,沉吟了一会儿,才微微笑道:“我还是那句话,出身真的重要吗?而且以咱们之家,又用得着在乎吗?娶妻当娶贤,所谓妻贤夫祸少,才是正理。”
  这么说时,他脑海里不由得又浮现出费明兰清丽的身影,确实是个美人,而且气质清冽,没有商户女常有的媚俗之气,这很难得,也相当合他的心意。
  只是,到底能不能做他的良配,似乎还需要再考察一番。
  他从来就不是感情冲动的人,也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情,虽然对费明兰的第一印象颇好,但选择相伴终生的伴侣,再怎么审慎都不为过吧?
  原平之却觉得这老学究一般的话很没趣,咋舌道:“反正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出身商人之家,再加上她父亲刚刚去世,家产纷争,一团乱麻,沾上身恐怕就一身臭,娶这种妻子还不够麻烦吗?就算不计较出身,最重要的是,你真喜欢费小姐这种女子吗?她看起来……”
  原平之努力思考合适的形容词,想了老半天也觉得徒然,只好道:“反正看起来就是个硬脾气的人,怕是很难相处吧?女人不该娇娇软软的才好吗?以三哥的性子,该找个温婉体贴的女子为妻才是。”
  原治之笑道:“你倒懂得多,又去秦淮河上混闹了吧?”
  原平之袍袖一展,桃花眼飞个媚眼,洋洋自得地笑,“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才是本纨袴的终极追求啊,哇哈哈!”随即他又撇了撇嘴,道:“像大哥、二哥那样被一个女人吃得死死的,真丢男人的脸。”
  原治之白他一眼,念道:“你嘴巴小心点,以后有你后悔的。”
  原平之不甘地回嘴:“三哥不也带了一个美婢在身边?出门在外都随身带着,太黏了吧?还说我!”
  原治之一时哑口无言,眼神幽暗了下来,随后道:“盈袖身分特殊,你不懂,少管。”
  “我才懒得管,我只是看盈袖一颗心都挂在三哥身上,不管你日后娶谁为妻,莫辜负了她就是。”
  原治之皱了皱眉,岔开话题,“时候不早了,你快回京吧。”
  原平之懒散散地从床榻上起身,“你真不和我一起回去啊?”
  原治之点头,“还有点事。”
  原平之犹豫了一会儿,才嗫嚅道:“我知道是母亲想为你定下费家小姐,但是你大可不必如此委曲求全。你若觉得不便拒绝,我帮你去回绝了母亲。终身大事,不能儿戏。”
  这次原治之真心笑起来,他走近原平之,帮弟弟整了整衣服上压出的皱褶,道:“你放心,哥哥我不是那种有泪只往肚里吞的小可怜,不会委屈了自己。如果我真瞧不上费明兰,自然会找到合适的法子回绝了母亲,不必你操心。你还小,操这么多心做什么?”
  原平之把头枕在三哥的肩头,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他的心里有点难受。
  虽然他的大哥娶了个和离过的二嫁女,但是大嫂毕竟出身士族,素有京城第一美女的大名,而且是大哥一心坚持要娶她。二哥嘛,情况特殊,先纳了个良家女做小妾,也是母亲的一番慈心。
  只有三哥,母亲为他挑选婚事多年,竟然最后选择了一个出身微末的商女,虽然还没有正式提亲,但母亲却像已经打定主意,差不多要说服父亲同意了。
  原平之怎么想怎么不舒服。
  因为原平之和原治之年龄差距最小,所以他小时候很喜欢找三哥一起玩,那时候他就知道母亲偏宠他,他一开始只以为因为自己小的缘故,后来明白了嫡庶之分,才知道了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