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绿衫?”云翎夹菜的筷子陡然一顿,旋即摇头自嘲,不过巧合而已,怎么可能是他,前两年听惊鸿说他已经成婚,而且还得了一个儿子来着,现在应该家室美满,婚姻幸福吧。
念初还在卖力游说:“娘亲,漂亮叔叔真的很好,他说会对我们都好……”
云翎截住她的话,道:“好啦好啦,专心吃饭……”
“可是娘亲……”
她娘不再啰嗦,直接夹起一块烧肉往她嘴里一塞,堵住了小丫头的话题,然后悠悠道:“再说话,今晚就不带你逛夜市了。”
“夜市?”小丫头含着烧肉,想着一个月只有三次夜市,可每次都可以吃许多好吃的玩很多好玩的,如果不去,损失会很惨重吧……想了想,她决定再忍几个时辰,先把好吃的好玩的弄到手再提新爹爹的事也不迟。
逛完夜市,娘俩大手拉小手牵着往家走。
念初一边吃着糖炒栗子一边道:“娘亲,那个漂亮叔叔……”
她的话还没说完,她娘亲便打断了,“念初,后天有杂耍团,你想不想去看?听说有吞剑吐火变脸,还有最难以想象的大变活人!就是在一瞬间,把一个活人从你眼前变没!”
“啊?真的吗?这么厉害!”孩子就是孩子,念初的注意力登时被转移,“我要去,我要去!”
第四日早,念初一早起来,迷迷糊糊地抓着被子喊,“娘亲,我昨晚做梦梦见漂亮叔叔了,我想他做我的新爹爹……”
她说了半天,没人答话,须臾,她娘这才姗姗来迟,手中却端着一笼香气腾腾的包子,在她鼻子下晃了晃,“念初,看娘亲给你弄了什么好吃的?福兴居的蟹黄汤包哦,每天限量五笼,比咸凤记的牛肉汤包还要好吃一百倍……”
“我要吃!”那撩人的香味不请自来的直钻念初的鼻子,差点把念初的口水都勾出来,她在瞬间将新爹爹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要吃,给我吃嘛娘亲……”
晚上,娘俩洗完了澡,正要上床睡觉,念初忽然光着脚走到云翎面前,她一改下午在地上耍赖打滚的泼皮风格,改走了煽情路线,她眨巴着黑白澄澈的眼睛,仰起小脸可怜兮兮地瞧着云翎,再次提到那个问题:“娘亲,我想要个新爹爹……”
云翎叹了一口气,晓得这个问题始终是躲不过去的,当下干脆说清楚得了,“念初,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有爹爹,你爹爹是奚梵音,他很爱我们,你不用再找其他的爹爹。”
念初嘟起嘴,“那不一样!梵音爹爹在天上,他再爱我们,也没办法来陪我们,更没办法真真实实地跟我们一起生活!”她撅起嘴,生气地道:“娘亲根本不明白我在想什么!”
话落,她光着脚丫子蹬蹬蹬爬到了床上,被子一扯,蒙头滚到了床内侧,竟是一副再不理她娘亲的模样。
坐在椅子上的云翎一愣,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来劝慰。
该对孩子说什么呢?她可以依靠曾经的记忆生活下去,可以在想念他的日子里孤寂地度过每一个日夜,更可以因为过去的爱恋而咽下这残缺的人生。旁人说她守寡也好,笑她愚贞也罢。她只认他,为了他,孤单终老算得上什么?
然而,孩子却不能,孩子对父亲没有任何的记忆,便没有固执坚守的本钱,成长中的孩子需要父亲的爱,她自己也有过父爱缺失的幼年,深刻地知晓父爱的重要以及必须。但她却无法给予,更无法说服孩子同她一样坚贞。
她深吸一口气,向后一靠,倏然涌起一阵无能为力的颓然。
窗外忽地传来咕咕的声响,有信鸽扑扇着翅膀飞向了前厅。
她走出房,取下鸽子身上缚着的信笺。
薄薄的信笺已经发黄,一看便知历经多年的时光了。信的开头便是“吾妻莲生”四个字,那苍劲俊逸的字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是云舒离世之前写的信。
云舒去世后,云翎每一年都会收到一封不知来自何方的信笺,约莫是云舒在世之时,怕自己去了之后,云翎一个人太难熬,便提前写了许多封信,托人每一年寄一封,给她一个念想,也算是给她一个活下去的盼头。一年一封,如此一来,也真的成了云翎的一部分精神寄托。
第一年,云舒在信中写到:“莲生,听说眉山之巅的雾凇极美,我没去过,一直觉得遗憾。”
于是那一年的冬天,云翎便抱着襁褓中的念初,登上了眉山。三九严寒,深山冰封,连绵的眉山松林内,簌簌大雪,水雾在枝头凝成了剔透的冰晶,洁白晶莹的霜花缀满了整片松林,犹如千万株梨花齐齐绽放,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不可方物。
漫天的风雪中,云翎搂紧了怀里的小女儿,对着天空说,“莲初,你看到了吗?雾凇真的很美!”
第二年,云舒在信中写到:“莲生,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路过岭南的福乡,十里桃花如云蒸霞蔚,美不胜收。桃林的前方百来步,有一家汤馆,你极中意他的竹笋老鸭汤,连喝了两盅还不够……呵,如果还能有机会,我多想再同你一道,看落英缤纷,品浓汤醇美……”
于是那一年桃花盛开的季节,云翎牵着正蹒跚学步的小念初,去了岭南。福乡的桃花依旧如当年开的轰轰烈烈,粉如锦,绯如霞,云翎摘下几支,编了三个花环,一个戴在念初头上,一个戴在自己头上,还有一个小心翼翼地装在包裹里带走。然后娘俩又去了桃林前面的汤馆,想不到过了这么几年,小店依旧还在。云翎点了三盅竹笋老鸭汤,两盅给自己与念初,还有一盅,同最后一个花环放在一起,清亮透澈的汤汁倒映着粉色的桃花,云翎笑着对还不会说话的女儿说,“念初,快喊爹爹来喝汤!”
第三年的夏天,云翎又按照云舒的信,去了无涯海。云舒想看无涯海的日出及日落。
那个清凉宜人的晚夏,云翎带着念初,坐在柔软绵延的海滩上,看旭日东升,观斜阳西下。离去之时,娘俩拣了许多漂亮的贝壳及海螺,云翎拿起最大的一枚海螺放在耳边倾听,里面隐约传来海浪的呼啸,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呼唤与想念。云翎将海螺附在女儿的耳边,道:“念初你听,爹爹在喊你呢!”正咿呀学语的念初摆着手,用口齿不清的声音表示听不懂。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娘俩又辗转各地,走了很多路,看了很多风景,吃了很多美食。娘俩一路游历,一路想念,不管去多远,每到临近年关,云翎都会赶回山中小屋,因为她要守着云舒及李承序过年。等春节过完,开春之际,娘俩又会奔着新目的地,继续为爱启程……
……
夜风从窗外刮进,房中的灯火陡然爆出几朵灯花,靠着窗的女子回过神来,将灯芯拨了拨。
灯火明亮,她的目光落在手中信笺上,这才发现时间快如白驹过隙,一晃,已经八年了。
她已经收到了七封信,这是第八封了。
她打开了信笺,发黄的纸张,仿佛还遗留着他曾沾染上的气息,清俊的字体,一如他的为人。
信中他写:
吾妻莲生。
今年是我离开你的第八年。想必这八年,你已经去过了许多地方,看过了许多风景。这一路一定很累吧,但我希望你明白我的心。
这人世间道路漫长,风景旖旎,世事繁华,你经历了八年,不知当初因我离去而造成的伤痛,有没有淡化一些?
我相信时间是这世上最好的良药,冲淡一切痛苦,抚平一切伤害,释怀一切苦厄。
莲生,八年了。你应该学会放下。
不必再执着于过去,过去的,已经永远成为了过去。
不必再执着于我,你的人生,我已经永远成为回忆。若你因我而孤独终老,我在天上,心必不安。
在将来的岁月里,我希望你能找一个好人,代替我的位置,照顾你,陪伴你,爱护你。你会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你付出许多爱,亦得到更多的爱。这才是人生的圆满,幸福的真谛。
莲生,我希望你幸福。
为了我,请你,一定要幸福。
夫,莲初。
信的内容只有数百字,然而窗下的女子却看了许久许久。看完以后,她一遍遍摩挲着信笺上的字迹,姿势珍爱地似抚摸着爱人的脸颊。
须臾,她将信慢慢叠好,小心翼翼捧起贴在胸口,如捧着一捧稀世珍宝,哽咽道:“莲初……莲初……我早有孩子了,我们的念初都已经七岁了……你还不知道……你看看她,看看她呀!”
她终于忍不住,怔怔流下泪来,“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过,一定会幸福的……”
灯光摇曳,窗台下的女子伏在桌上,纤细的肩膀因剧烈的哭泣不时耸起,仿佛是害怕惊到了房中的女儿,从始至终,她都捂着唇无声泪流,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然而她没有发现,门缝外,小小的人儿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透露出同龄人不曾有的哀伤与凄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六十话 再遇
翌日早上,云翎醒来的时候,发现念初不见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娘亲,这件事我必须要做。”
云翎拿着纸条,完全不晓得这话是什么意思。
来不及多想,她出门便去找孩子。然而找到了一上午,镇上的大街小巷,平日里念初爱去的武馆及零食铺子,还有各个小伙伴的家,她来回跑了几遍,一无所获。所有人都说没有见过念初。
她心急如焚,又去了镇外,镇东边是农田,西边是果园,南边是树林,北边是深山。她找完了农田又找果园再找树林,走几步路便喊一声:“念初!”
然而她喉咙喊到嘶哑,直到太阳落山,都没见到孩子的影。
东南西北方,除了北方的望淳山没有找过,其他的地方她都找遍了,无奈之下,她只得去望淳山。谁知路过的老农一把拉住她,“姑娘,你可千万去不得呀!那深山老林,不知有多少猛兽,又是黑熊又是豹子的,进去的十有□□都出不来!”
另一位老农附和道:“可不是!隔壁村那家的大侄子前些天不听我们的劝,非要上山打猎,结果不晓得被什么猛兽撕了,几截衣服挂在树上,把进去寻人的十几个巡捕都吓的半死!”
几人说完,带着惊恐的表情离开了。而云翎哪里听得进去他们的话,他们说的越危险,她便越非去不可,眼见着天快黑了,倘若念初真的跑到了山上,那可就坏了。她那半吊子功夫,对付没有武功的常人尚可,可若遇到了猛兽,又在黑漆漆的山林,那肯定凶多吉少。
思及此处,她再不敢耽搁,寻了一只火把便朝山上赶去。
山中密林果然如老农所说,阴森幽暗,地上时不时可见白骨,茂密的树丛里偶尔有走兽的身影窥视般潜伏在深处,眸子在黑暗中发着渗人的亮光,若不是畏惧着她手上的火光,只怕早已群扑了过来。
可怕的还不是现在,而是她找到念初的那一霎,她的魂差点吓掉了几分。
前方的密林中,伸手不见五指,摇曳的草丛里,无数双碧幽幽的眼睛正在夜色里发亮,飘忽来飘忽去,像是幽灵精怪,又像是鬼火。云翎定睛瞧了瞧,猛地倒吸一口气——数以百计的狼群。
而狼群围聚的中央,有一棵一人粗的大树,树梢上一个小小的人影紧紧抱着枝桠,时不时还发出抽噎,显然是被吓得不轻——不是念初还是谁?树上的念初看到了光亮,颤抖着声音冲她招手:“娘亲,快救我……”
同一时刻,狼群也发现了拿着火把走近的她,瞬间竖起了背毛,以围拢的姿势向她靠近。
然而她却顾不得,因为就在此时,阴暗的大树上,有条细细长长的银色微光在夜色中一闪,正向枝桠里的念初飞快逼近——她的瞳孔霎时一缩,身子闪电般跃起,长剑横劈,眨眼间已经出手。旋即嗤一声闷响,血肉一溅,有什么绳索一样的物体被剑劈成了两半,跌下地面。一只狼跑过来,迅速将那玩意叼走,原来是条蛇。
云翎的心吓得砰砰跳,她完全不敢想象,万一她再晚来半步,即便念初没被群狼撕裂,也会被毒蛇咬死。她心中又气又极,却来不及责怪念初,长剑一挥,又冲入了狼群。
狼生性狡猾,数量又多,她不敢硬拼,当下打的便是心理战。她首先将火把固定在树桠间,然后长剑一挥,使些霸道的招数,一招便杀几匹狼给头狼瞧瞧,也算是杀鸡给猴看,来个下马威。当狼群被她的身手威慑到,她又取下火把,点燃树枝,向放暗器一样,像狼群们投射而去。狼群畏火是天性,再一想对手的实力如此强悍,随便一出手,狼群便死伤数只,眼下加上火的威力,更是不得了。最后头狼一声长啸,狼群渐渐后退,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