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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这里打工的全都是大学生,每天营业时间,加上开店前的准备和关店后的整理,往往一天都得超过十二个小时,因此程亦菁便将工读生的工作时间分成了两个阶段,每个星期调一次,为的是让这些学生配合学校的功课能随时做调整。
但又因为担心六点到十二点下班的工读生回家时间太晚,怕有危险,于是她又将二楼一起租了下来,除了留一间她的私人闺房外,其余两间房,一间男生睡、一间女生睡,十二点下班不回去的,就直接到楼上睡觉,等天亮了再直接去学校上课。
或许就是因为她处处替店里的工读生设想得太过周到,因此即使偶尔受到她鸭霸的欺压,大伙也都笑笑就过。
毕竟一个工读生能找到一个小时一百五十元时薪的工作,真的是不容易。
程亦菁将客人要外带的姜母鸭装好了之后,交给阿风。
才刚送走一桌的客人,马上又有客人上门。
“欢迎光──”她一看清来人,想要落跑已经来不及了。
“阿菁呀,你快过来。”程李阿足在看到女儿后,那张大嘴笑得都快咧到耳根子后去了。
程亦菁万般无奈的走了过去,露出的笑容比强尸还硬,和她妈妈那开心的模样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呀!
“妈,你怎么来了?”她看著另一个和妈妈一样属于三姑六婆型的妇人,身边还跟了个在妈妈眼中属于青年才俊型的男人,想皱起眉却又不敢太光明正大,只能暗暗的撇撇嘴角。
“她是你三姑妈,快点叫人。”
三姑妈?
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亲戚?她看是三姑六婆才是真的!
“三姑妈你好。”程亦菁还是礼貌性的问候。
“遏是你三姑妈的一个远房亲戚,他叫何燮天。”程李阿足极力替双方引荐,“燮天,这是我女儿叫阿菁心垣间店是她自己开的。”
“你好。”何燮天第一眼见到她己在心里打上了八十分。
“你好。”人家说一表三千里,如今这一表可能不止三万里。
“我说阿足啊,你这女儿长得真是漂亮又懂事。”那个被唤作三姑妈的妇人,脸上亦是堆满了笑容,愈看她是愈满意。
“阿菁,现在还有没有位子?”程李阿足问,又张望了一下,很快的就看见一名工读生刚整理好的桌子。
程亦菁很想回答没有,但刚刚才走了一桌的客人,很难让她说谎。
“嗯,三姑妈,请这边坐。”上门即是客──就算是妈妈带上门的客人,且铁定是属于白吃白喝的那一种,但还是客呀!
“不是我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家阿菁这里的姜母鸭还真是好吃。”程李阿足一脸的骄傲。“阿菁,你先去弄锅姜母鸭来,再随便切一点小菜,然后再拿一瓶果汁,这样就好了。”
“知道了。”
她等女儿离开之后,马上问:“何先生,你觉得怎么样?”
何燮天从一进门开始,便目不转睛的盯著程亦菁瞧,舍不得离开一眼。“我很喜欢。”
呵、呵──谁生的女儿,你当然会喜欢呀!程李阿足在心里骄傲的想著。
“不过我们家阿菁有个坏个性,就是很讨厌相亲这档子事。”或许是看多了她帮人家说媒时,口沬横飞的那一套,不管对方好不好,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的,就绝对是个百分百的完美男人。
导致女儿现在才会如此的排斥相亲。
“你如果看了喜欢,以后就常来这里吃姜母鸭,顺便制造两人相处的机会。”
“伯母,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何燮天是一家中小企业的总经理,今年三十三岁,国立大学企管系毕业,他当完兵之后又拿了个EMBA,可说是所有妈妈眼中的乘龙快婿。
程李阿足这个媒人婆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虽说他的条件并非她媒人婆生涯中遇到最好的,奈何以前不管条件再好的对象,也全被她女儿左一句不喜欢、右一句没感觉给塞了回来。
她可是上港有名声、下港有出名的超级大媒人,但她的女儿却到了二十六岁,过完年就二十七了,竟然还没结婚,这事要是传了出去,可是会坏了她的名声的……
这怎么得了!
说什么她也一定要想办法将女儿给推销出去!
程亦菁故意躲进后面的厨房,将送碗、端姜母鸭的工作交给了工读生阿凤,自己则宁愿躲在厨房里洗碗。
阿风将煮好的姜母鸭整锅端了过去,在小瓦斯炉上点了火,再送上碗筷,然后说了句,“请慢用。”便要离开。
“等一下。”程李阿足叫住了他。
“请问还有什么需要吗?”阿风是新来的工读生,因此不知道眼前的妇人是正港老板的娘。
“现在会很忙吗?”
“不会呀!”他据实回答。
“那你去叫阿菁过来。”
“阿菁?你是说我们老板吗?”
“对啦、对啦,就是你们老板。”程李阿足那道地的台湾国语,让人听来感觉十分的爆笑。“赶快去叫她过来。”
“好的,我现在就去请她过来。”阿风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便依言办事去了。
他回到厨房,走到正在洗碗的程亦菁旁边说。
“老……”他的老字才刚出口,随即被她那瞠得比牛目还大的眼睛一瞪,板字硬是给吞了回去。“程姐。”
“有什么事吗?”
“外面有客人要找你。”
“是不是你刚刚送上去的那桌?”
“嗯。”
“你去告诉她,我出去外送了。”
“可是──”跟客人说谎不太好吧!
“那个人是我妈,你去跟她这么说没关系。”这个阿风实在是太老实了,连说个谎也会脸红,讲起话来还会有口吃。“算了。”
程亦菁将手上的泡沫洗去,将手抹干后走出厨房。逃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谁叫她有个当媒人婆的妈,而且名字还叫做“程李阿足”的。
“妈,还有什么事吗?”
“你现在不忙的话就坐一会。”程李阿足陪著笑脸的说。
“妈,我后面还有一大堆的碗还没洗。”
“洗碗的事交给其他人去做就好了,你是老板,干么要你去洗碗?”
“其他人有其他的事要忙。”没错,洗碗不是她的工作,但现在的她却宁愿窝在厨房洗碗。
“就算忙也不差这点时间。”
“妈──”
“伯母,反正我们只是来吃消夜的,就别打扰她工作了。”何燮天不想给她留下坏印象,反正来日方长,以后多得是机会。
“好吧,燮天都这么说了,你就去忙吧!”
程亦菁瞥了那个叫何燮天的一眼。哼!还真是谢谢你喔!
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嘻嘻,你已经被三振出局了!
第二章
贺颽自从被专制的大哥下了那道命令之后,这几天的心情可说是坏透了。
这一晚大家刚拍完一支新的广告,收工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今晚的天气够只有十度左右,冷得大家不禁打著侈嗦。
“找个地方吃东西,好不好?”有一名工作人员提议著。
“那要去吃什么?”
“这种天气吃一锅又热又辣的麻辣锅最过瘾。”
“不行啦,我不敢吃辣,我们去吃羊肉炉。”
“不要啦,我不敢吃羊肉,我们去吃烧酒鸡,好不好?”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热烈的讨论著,这时,一直闷著一张脸的贺颽却突然冒了句,“我们去吃姜母鸭!”
他说话的时候还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让大家看得有点心惊胆战。
贺颽恨不得将他那个鸭霸的大哥,煮成了热腾腾的姜母鸭,拆吃入腹。
“我知道有一家去年冬天才开的姜母鸭店,店名就叫‘鸭霸’,生意很好,听说东西好吃,汤头也很够味。”有个负责打灯光的工作人员说。
“鸭霸姜母鸭,还真有趣。”
“那就去那里吃吧!”
终于没有人再有异议,一行人便开著三部车往著鸭霸姜母鸭前去。
一行十几个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姜母鸭店,店里的工读生赶紧将两张大桌子合并在一起,并摆上了碗筷。
紫潆拿著点菜单过来,“请问你们要点些什么?”
“麻烦你先来两锅姜母鸭,然后每种小菜都切一份,再来一打啤酒。”
“对不起,我们这里不供应酒。”
程亦菁担心客人喝了酒之后会闹事,因此在开店之初就决定店里要卖什么饮料都可以,但有含有酒精类的饮料绝对不卖。
“没有酒?!”
“算了,现在又不是夏天,喝什么啤酒。”贺颽说,“先拿三瓶鸟龙茶来。”
“好的,请稍等。”紫潆被他英俊的外表迷得神魂颠倒了。
她走回柜台,将单子交给程亦菁。
“程姐,那里有个帅哥,好帅呀。”
“哪一个?”程亦菁兴致勃勃的问。看帅哥人人喜欢,她也不例外!
“就是穿灰色西装的那个呀!”紫潆指著贺颽的方向给她看。“你刚刚没看到,他的笑容迷死人了。”
程亦菁连紫潆口中的帅哥都还没看清楚,就看见她妈妈站了起来,朝著紫潆说的那个帅哥的方向走过去。
天呀!她妈当媒人婆当到走火入魔了,只要稍微英俊一点的男人、漂亮一点的女人,全都要收入她的花名簿里,然后再来个乱点鸳鸯谱,她还真当自己是乔太守吗?
“程姐,你妈妈认识那个大帅哥喔?”
“我怎么知道!”现在就等著继续看戏喽。
程李阿足刚吃完消夜,正想回去时,却在刚进来的一群客人中见到了贺颽,这个让她当媒人生涯中最为挫败的男人。
哼!他愈是拒绝她,她愈是不肯死心。
“哎哟,好巧呀,竟然在这里碰到你。”她的笑容满面和他的满脸黑线真是天壤之别。
贺颽在心中暗自叫苦。怎么这么倒楣,连吃个消夜也会碰到她!
他真是流年不利,衰事才会接二连三的找上门!
“贺颽,你认识她吗?”
“见过一、两次。”
程李阿足一见到现场这么多俊男美女,赶紧掏出名片,每人发一张。
大家接过名片,看著名片上的抬头写著──超级媒人婆 程李阿足。
原来她是个媒人婆呀!
只是──凭贺颽的条件,他若想结婚,还需要靠媒人婆吗?
“贺先生,我说过我帮你介绍的女孩子,一定会包君满意。”程李阿足一发完名片,马上又将重心放在他的身上。
“我说过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别骗我了,我问过思彤,她说你现在没有女朋友。”她可是事先都打听过了,这是成功媒人的第一招──包打听,什么事情都要打听清楚。
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竟然出卖他!
“我说我有女朋友就是有女朋友。”
“除非让我亲眼看见,否则我绝不会放弃。”这是第二招──死缠烂打。
贺颽正烦得想大声吼叫时,却无意中瞥见一双泛著同情的眼神。
没错,他现在的处境是值得人同情,而她既然这么富有同情心,那就由她来帮帮他!
“我告诉你,我女朋友就在这里工作,你想见我就去带她过来,好让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他话一出,身旁的工作伙伴全都睁大了眼。难怪他说想吃姜母鸭,原来是想来看女朋友。
程李阿足疑惑的想著,难道她的情报有错误吗?
贺颽起身直接朝著程亦菁走过去,一走到她面前,连让她开口说话的机会也没有,就直接拉著她的手腕,朝著程李阿足走去。
“你看清楚,她就是我的女朋友,所以你现在可以死心了。”
“你说她是你的女朋友?”她目瞪口呆的看著站在他身边的女儿。
“没错,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喂,你别乱说,我怎么会──”
贺颽为了想早日摆脱这个烦人的媒人婆,根本不给程亦菁否认的机会。他头一低,直接对著她的红唇吻了上去,一点都不在乎现场有这么多的观众,也不在乎自己根本不认识她。
反正他只要当成是在拍广告,就算是第一次见面的女人也可以吻。
况且碰到她柔软如棉的唇,感觉还挺不错的──
他的吻约莫持续了三十秒后,才离开她的红唇。“你现在可以相信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程李阿足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然后开始大骂,“你这死丫头,我每次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你一直骗我说没有,这下看我怎么跟三姑妈和何先生交代才好!”
她骂归骂,但知道女儿有个这么英俊的男朋友,心里还是喜孜孜的。
“妈,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神经病!”程亦菁愤怒的用手背抹去被他吻过的嘴唇。可恶,她的初吻就这么被这个神经病夺去。
一股想杀人的熊熊怒火在她的心中燃烧,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