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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良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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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端王一行告别翎少和程江后就轻装简行上路了,没有多做一刻逗留。
  
  笑笑骑一匹高头大马跟在端王后面,只身带了自己原先的包裹和翎少为她准备的一些物什,倒也洒脱。有如所有从小生长在西塞的人一样,她的骑术非常好,性烈的良种马在她呼喝下乖得出奇。这会儿,她一夹马肚子,赶上来跟端王并驾齐驱,留下杨疾云和公叔荐在后面远远跟着,倒显得他们只是无关紧要的随从罢了。
  
  难得她今日没有穿那撩人的红衫,反而着一身素白色打底褂子,窄腰襦裙,衬得一把细腰盈盈不握,腰上依旧一串银铃隐隐作响。那白色短褂的袖子很大,上面缀一些粗枝大叶的暗样花纹,别致中不忘透出一股子泼辣味,在风里翻飞起来有些晃人眼。
  
  杨疾云不疾不徐地催马跟着,眼底闪过笑意。“嘿,这丫头,故意的吧。”
  
  公叔荐不动声色点了点头。端王正是一身素白衣衫,玉带封腰。也不知两人到底在商讨什么,不时相顾一眼俱是满面笑意,自背后看来倒真般配得很。
  
  “真不知她是怎么预料到的,偷看端王更衣了不成……”
  
  公叔荐终于忍不住瞪过来一眼,杨疾云这才缄口。
  
  行了约摸半日,就到了距离西塞城最近的一座集镇,再过去就是玉门关了,出塞的商旅都会在这里做最后的停留,上了丝绸之路,要再回来就不知何夕,因此这个集镇也有人称“汉家源”,意为自塞上入中土的源头之地。
  
  这里的街道虽小却十分繁华,摆得尽是卖绫罗绸缎和金银饰品的摊子,还有人牵了三五成群的骆驼上街,希望找到合适的买主。端王一行虽然着装简便,在人群里却依旧很扎眼,眼尖的商贩见是富贵的旅客就贴上来兜售东西,想要从这帮精明人手里脱身倒也不是很容易。好在笑笑似乎习惯了这一套,慢慢打马走到前头,抓起其中一人递上来的首饰,随意看了看,撇着嘴说:“做工太粗了,不要不要。”
  
  “看看我的珍珠吧,这可是漂洋过海运来的上等珍珠……”
  
  “这色泽这么差,我要来敷脸都不够。”
  
  “好姑娘,你看我们家的蚕丝怎么样,是东方有名的金棉蚕,朝时吐丝,日落而亡,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
  
  “我拿这么多丝做什么,我教你,你回头织好了锦再来卖,定叫你发财。”
  
  “哎,姑娘,姑娘你别走呀,你看看这个……”
  
  “行了行了,都散了吧,我家夫君身份金贵,这种三流货色入不了他的眼。你们都让开些,好让我们过去,耽误了我们的行程,回头叫帕夏治你们的罪!”她秀目一瞪,将他们悉数打发了,这才回到队伍里。
  
  杨疾云哈哈大笑了出来,“别看你这丫头这么不正经,还是有点用处的。”
  
  “这叫什么话,我本来就是个聪明人。”
  
  “是了是了,你家夫君身份金贵……你几时找的夫君,莫非是指我不成?”他知道她想的是端王,却依旧装傻充愣。
  
  “呸,美得你!”
  
  公叔荐看端王一眼,却见他笑盈盈地瞅着两人斗嘴没有不悦,心下更加纳闷。
  
  “我们要找个商队。”笑笑看了看天,转过头来。“想走丝绸之路,单单我们几个是不成的,要找个商队同行。我去打听一下,看看近几天有没有出塞的人,你们找个地方等我。”说着就打马走了。
  
  公叔荐上来道:“殿下?”
  
  端王摆了摆手,说:“我们下马,等她回来。”
  
  ******
  
  笑笑找来同行的商队是要去汴京运送香料的。领队是个四十出头模样敦实的男人,带着随行十六人,除却里面两位年纪稍长,其他都是年轻人,其中有一名西域女子,据说是远房的妹妹。他没多问笑笑等人的来历就收了钱同意随行了。“只要别给我们添麻烦就好了。”最终也只提了这一个要求。
  
  出塞结队,不问来源,是默认的规矩。
  
  等笑笑回来同端王等人汇合,几人在集市上买了干粮等一切可能用到的物什,打点好行囊备好马匹,次日清晨就同商队出发了。
  
  队伍行进了五天,已然进入了沙漠腹中。天气热的有些灼人,伴随着驼铃的声响,四下里只能看到一片茫茫的沙海。可能是看出端王一行人身份特殊,同行的人们并不轻易同他们说话,只有里面一个名叫赫尔木的西域少年跟笑笑关系不错,不时脱离了前面的领队跟他们聊天说话。
  
  赫尔木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听他自己说却已经跑生意有七八年了。他一张黝黑的圆脸,眼睛滚圆,显得有些孩子气。似乎很喜欢同笑笑讲那些玩笑话,两人一路下来倒解了不少闷,行程也就不那么辛苦了。
  
  这日夜里,商队找了一跺背风口停下来休息,笑笑刚下马,就见赫尔木跑了过来,满头大汗地扬着手里的一团东西:“看我刚才逮到了什么!”
  
  “嘿!”笑笑不禁眼前一亮,只见竟然是只毛色雪白的沙狐狸,额中一抹褐色的毛,像第三只眼一样。这种狐狸相当罕见,只生活在戈壁沙漠里,耳朵比脑袋还大,灵性得很,轻易捕捉不到。
  
  赫尔姆提着它的耳朵,开心不已:“这小崽跑得可真快,我追了半天才逮住它,刚好带了酒,烤了咱们下酒吃。”说着就要掏火石生火。
  
  笑笑却将那狐狸一把捉过来,护在怀里,“这不成,我喜欢它,你不准吃。”
  
  赫尔面露不屑,伸手哄骗:“这狐狸崽有什么好喜欢的,回头我给你逮个更大的来……”这下笑笑把它抱得更紧了,连连瞪他。“不准吃。我就喜欢这只。”
  
  两人正要争论,这时端王走了上来。他抚摩着这只狐狸的头,见它黝黑的眼可怜兮兮望住自己,身子却下意识往笑笑怀里缩,灵性得很,便温言相劝:“这样吧,就放过这小家伙,咱们随行带了腊肉美酒,照旧可以尽兴。笑笑既然要了它,以后就得自己照顾着,不看紧了说不定下次再被人逮了吃掉。”两人见他这么说,便不再有异议。笑笑喜滋滋圈着这只狐狸给他们倒酒去了。
  
  酒至酣处,赫尔木上下打量着端王,见他烈酒下肚却一点醉意也没有,心下暗自赞叹。突然奇怪道:“过去几日只听她唤你公子,她是你什么人?”
  
  “不过是朋友托付在我这里的孩子罢了。”他微微抬了一下脸,眼神却看向不远处围着杨疾云等人喝酒打闹的笑笑。
  
  赫尔木黝黑的脸衬得牙齿雪白:“孩子?你可别只把她当作孩子,让她知道了可要不高兴。你别怪我性子直,我就看你们不像这层关系,明眼的人都能看出来——那丫头喜欢你。”
  
  端王微微笑了起来,“我知道。”说完低头喝酒不再说话。
  
  这时笑笑已经跑过来,“你们干嘛不过去跟大伙儿一起喝去?”
  
  “我在问你家公子,什么时候把你指个好人家嫁了。”赫尔木摆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随口胡扯,听得笑笑直叫骂:“管得那么宽,当心烂了舌头!”
  
  赫尔木被她打得吃不消,笑闹中连忙提了酒壶逃跑,笑笑追了一阵也不再追了,把酒抢回来以后坐回端王身边,蜷坐成一团一边喝酒一边开始自顾自地侃大山,端王居然认真听。
  
  “在我的家乡有个说法,说狐狸是通灵之物,不能打杀。”她一把揪过方才从赫尔木魔爪下逃生的小狐狸崽,同它大眼瞪小眼地看。“所以啊,‘腊肉’你可要好好谢谢我这个救命恩人,来世投胎当牛做马报答我吧……”
  
  端王听了啼笑皆非。“它叫‘腊肉’?”
  
  “对啊,若不是你说‘咱们随行带了腊肉美酒,照旧可以尽兴’,这才救了它的小命,取这名字最好不过了。”说着灌了一大口酒。
  
  “确实是个好名字。”他爽朗地大笑了出来,好像听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如果公叔荐见了,必定又要好一番惊讶。
  
  笑笑看着他一会儿,慢慢敛了笑意,把眼光投向别处。“我肯定没有跟你说,你像极了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故人。”她自称千杯不醉,眼下却含糊其辞,似乎有些醉了。
  
  “你跟他一样,一样的眉毛,笑起来就扬得高高的,像风儿一样……他很疼我很疼我,就算对天下人生气,也不会对我生气……啊,对了,他的额头有个图案,对我说是很久以前被一个苗疆的女人下了药以后纹上去的,是什么图案呢,柳叶呢还是麻雀呢?忘记了……”
  
  端王心中一动,忍不住问:“是你爱的人?
  
  “以前……全天下的人中最喜爱的就是他了。”
  
  端王微微一笑,低垂眉眼若有所思。不一会儿,笑笑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倦了,翻出一条毛毯蜷着便睡了。

  ☆、尸丑

  一连行进了九日,整队人马都有些劳累不堪,虽然先前置备了充足的水和干粮,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了负担,因此带着的十几匹骆驼也露出了疲态。
  眼看距离出塞不是很远了,队伍在途中停了下来稍作休憩。
  笑笑找个背风口一屁股坐下来,倒掉鞋子里的沙砾,啃着干粮又开始跟杨疾云抬杠。
  “你这狐狸崽子是不是长大了些?”杨疾云伸手要拎“腊肉”的耳朵,却被它灵敏地躲了过去,还龇牙摆出张口要咬的姿态,杨疾云“戚!”了一声,连忙收手。
  “有我喂它当然长大了,假以时日要炼成狐仙的呢!” 笑笑得意不已,“腊肉”像是听懂这话,连忙欢快地叫唤了一声。
  “狐仙?别惹我笑了,狐妖还差不多。”
  “大伯,你是在眼红我的‘腊肉’吗?”
  “谁稀罕!”
  两人三句话说不到一块儿,就各自哼着鼻子吃东西。突然,笑笑手上动作一滞,短促地“啊!”了一声,捡起地上一个快速逃窜的东西端到眼前。
  仔细一看,俨然是只硕大的蚂蚁。可是又跟寻常的蚂蚁不太一样,通身是红色的,还有一条长长的鞭子似的须子。“什么东西?”一旁的公叔荐难得率先开口,他看那蚂蚁细小的黑色复眼似乎有些诡谲。
  “赤鞭蚁。”笑笑捏住它的头部,以防它咬到自己。“这是沙漠里很罕见的一种蚂蚁,体型硕大,生命力极其顽强,就算一整年滴水不沾都不会死。被它咬到就吃苦头了,怎么疼死的都不晓得。”
  说着她迅速地扔掉那只蚂蚁,站起来拍拍屁股,说:“快走快走。”杨疾云不解地望着她,却听她急急忙忙地解释:“这种蚂蚁每年只出穴一次觅食,不管死活全都拖走,等蚁军来了你就要把小命搭在这里啦!”
  几人吃了一惊,连忙叫着商队一齐离开。等众人刚爬上沙丘的时候,原本呆的地方已经被阴影笼罩住了,正是笑笑嘴里所说的蚂蚁大军,黑压压的一片格外地骇人。很难想象如果置身其中要怎么逃出这魔海。
  “它们不会追上来吧?”
  “我把你的干粮都留给它们了。”笑笑拍着杨疾云的肩膀,露出了同情之色。见杨疾云气急败坏地要上来打她,就哈哈大笑着逃跑了。
  跑过卷起一阵细风,非兰非蕈,直逼得沙里一只小小的蜘蛛慌忙逃遁开去了。
  还没喘息过来的时候,有人突然叫了一声,说前边又发现了些什么东西。商队中的一人爬上了一旁更高的沙丘去打探。
  只见那人站在沙丘顶上端着望远镜朝那些黑点瞅,好半天都没个动静。正当大家都要不耐烦的时候,他突然动了,一脸惶恐地冲了下来,边跑嘴里还喊着什么。
  “又怎么了?”笑笑不解地扫视了周围一眼。
  等那人终于跑近了,才听见他在拼命大喊:“快跑,是马贼!快跑啊!”
  “马贼?”
  “马贼!”
  本来傻愣愣的人们顿时大惊失色,纷纷跳起来打马就跑,有了刚才的逃跑经验,这一次动作不可谓不快。反倒是笑笑愣在原地,看着匆忙奔走的队伍问杨疾云。“跑什么?”
  “碰上沙漠强盗了,大概是该跑的吧?”杨疾云好笑地搔了搔头,他们几人身怀绝技,几个马贼自然不当回事的。但是看大伙儿既然都跑了,就省点事跟上去吧。
  “哈哈,从来没碰上这种事,倒是好玩得紧呢……”
  众人一路狂奔,没想到后面的马贼也是耐心可嘉,一个半天也孜孜不倦地追。笑笑装模作样逃了好久,终于骑马颠得屁股疼了,眼看端王和公叔荐已经赶到前头去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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