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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着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着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着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着,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着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着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府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着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
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公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