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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金公子捡到宝(四戒公子之财公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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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金公子捡到宝(四戒公子之财公子)》作者:艾蕊儿【完结】

  出版日期:2013年03月08日

  女主角:笑笑
  男主角:金不遗

  内容简介:
  因为一心想开展钱庄在枫华城的分号
  人称「财公子」的他为了取悦城主──顾岱王爷
  不惜拉下脸接近离家出走的刁蛮郡主
  哪知眼前鬼灵精怪的少女并非郡主本尊
  而是半路仗义勇为抢走郡主包袱的孤女!
  完全状况外的他不但收容了她,还一心一意对她好
  原本只想好好巴着这尊财神爷
  哪知天真无邪的「郡主」实在太热情
  害得本来碍于「身份」而不敢造次的他一时忘情
  竟然把「郡主」吃/干抹*净、夜夜春宵……
  事情已经发生,他只有硬着头皮求王爷成全
  哪知道郡主本尊竟然无预警地现身!
  这下那位冒牌货的真实身份曝了光
  他卡在自己的事业以及对她的感情之间
  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档戏做个让人满意的完结……

  楔子

  遥远的古惑大陆上,分布着四个古老的国度,分别是东炽、西崆、北渝、南绦;东炽国地处东方,国力富强、民风淳朴,当朝国君信奉佛教,并奉国都东雍城外大相国寺的主持佛印法师为国师,听说佛印法师常常被国君邀请入宫,探讨佛法。故在百姓民众中也刮起了一股礼佛之风,茶楼酒肆常常能听到善男信女在讨论佛道。

  听闻最近常被提及、众人称赞的便是佛印法师写在寺院墙壁上的那首《四戒诗》──

  「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边藏,谁能跳出圈外头,不活百岁寿也长。」

  可是,世上总有一些另类之人……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东时,楚家酒庄的东家楚欢伯持着从不离身的酒葫芦,一边打着酒嗝,一边摇着头,「差矣差矣,三杯能和万事,一醉善解千仇。若是没有美酒,哪里谈得朋友?」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西时,豪门大户花家公子花无忧,则淡定得多,他坐在金碧楼里,搂着新晋花魁悠哉悠哉地听姑娘唱着小曲,「小心肝,你说,若是人人都不好色,非去做那柳下惠,无人欢爱,那岂不是路断人稀,自此无后了?」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南时,大同钱庄掌柜金不遗连头都没抬,只是将手中的金算盘打得噼啪作响,「世间财,谁不爱,怎么,小哥,你不爱钱?那你这三吊钱送我好不好?」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北时,万福镖局的镖头荆冲一掌拍碎面前的八仙桌,铜铃大的双目怒瞪着面前犹自说笑的人,「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脾气不好?」

  听闻这位传话的小哥,当天就被吓得卧倒在床。

  有好事之人将四人的话「委婉」地转达给了佛印法师,希望佛印法师能够度他四人「改邪归正」。

  佛印法师却轻拈佛珠、微微一笑,「万事皆有定数,四戒公子的克星已至,已是劫数难逃。劫即是缘,缘即是劫,阿弥陀佛。」

  这缘与劫的关系,没人弄得明白,但是四戒公子的「名号」却广为流传,如今东雍城内男女老少,都在等着看四戒公子的劫数该如何上演……

  第一章

  夏日炎炎,火辣辣的阳光肆意地照射着大地,将东雍城内的青石砖晒得滚烫。原本人声鼎沸的商业一条街,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也渐渐安静了下来,人们大都回家避暑或者进了茶馆喝茶,唯有处于城南商街中央位置、挂着大大招牌的大同钱庄里,还噼哩啪啦地传出阵阵算盘声。

  大同钱庄是东雍城最大的钱庄,城里有三分之一的钱财都在大同钱庄里流动、交易着。今天柜上的伙计阿崔请了假,钱掌柜本想临时请个人帮忙招呼客人、倒倒茶水干些杂活儿,可是东家却偏偏不肯。

  哎,谁让自己的东家是东雍城有名的小气财神──「财公子」金不遗呢!

  钱掌柜擦了擦额上的汗,看着主柜上的东家,只见金不遗修长的五指在金灿灿的算盘上飞快地舞动着,另一只手则飞快地点算着银两,往往身后的伙计还来不及将客人的存金收起,他便已经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了。

  「东家,这么热的天,你先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我带着他们做就行了。」送走了今日最后一位客人后,钱掌柜忙劝着劳累了一天的东家快去休息。

  金不遗拿出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看了看眼前的钱掌柜,「没关系,我不觉得累,钱掌柜将大家今日的往来明细拿来,我帮你拢拢帐。」

  从金不遗创立大同钱庄时,钱掌柜就在这里了,他是大同钱庄的第一位掌柜,也是金不遗深信的人,在他心里,钱掌柜更像是他的一位长辈。

  钱掌柜笑着摇了摇头,自己的这个东家呀,一点都不辜负财公子的「美名」,最喜欢听见算盘声,最爱看帐上的钱越来越多,最最关键的便是──最不喜欢花银子,伙计请假,宁可自己汗流浃背辛苦一日,也不肯拿出五十文钱雇个小工。

  于是乎,大同钱庄里出现了一幕,东家埋首在账本里飞快地舞动算盘,钱掌柜带着伙计坐在一旁喝茶的奇怪景象。

  在金算盘上「龙飞凤舞」了一段时间之后,金不遗看了看帐上的数字,又摸了摸面前的银两,才一脸满足地挨着钱掌柜坐了下来。

  两人正说着话,门口的伙计匆匆走了进来,「老板,有您的信,是枫华城来的。」

  「哦?」金不遗急忙接了过来,枫华城里可有他最尊贵的客户之一──当今圣上的亲叔叔七王爷顾岱王爷。

  这几年大同钱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金不遗有心要将钱庄扩大,这第一桩便是在枫华城开个分号,可是若想开这个分号,他肯定要得到城主──顾岱王爷的首肯才可以。

  当年要不是造化弄人,恐怕这大同钱庄早就在枫华城落了根,这几年他曾隐晦地提及此事,可是都被顾岱王爷含糊其词地打发了。不知这次顾岱王爷主动来信,是否是他的一个好机会?

  金不遗将手中的信笺拆开,仔细一看,顿时笑了起来,「钱掌柜,你要快点帮我物色一个新掌柜了。」

  「莫非是枫华城那边……」在大同钱庄多年,钱掌柜怎么不知道这位年轻东家的心思?他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不由得喜上眉梢,大同钱庄要是开了分号,那就更了不得了。

  「是啊,顾岱王爷说,可以安排大同分号一事,只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帮王爷照顾他的宝贝女儿怡和郡主。」一提到怡和郡主,金不遗的眉头不由得紧紧皱在一起。

  「啊,怡和郡主,不就是五年前破坏了东家和顾岱王爷合作的那个刁蛮郡主?」

  这一次,连钱掌柜都一起摇起了头。这个怡和郡主出了名的刁蛮,五年前他陪着年仅十六岁的东家去拜访顾岱王爷,顺便劝说顾岱王爷注资,一同开大同钱庄。

  东家与顾岱王爷一拍即合,王爷赏识东家小小年纪便有如此精明,日后必定能成大器。双方本已经达成了意向,马上就要签订合约时,偏偏年仅十岁的怡和郡主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缠着东家与她一起玩耍。东家推说等合约签订后再陪郡主玩耍,却不料因此惹恼了郡主。

  怡和郡主大哭大闹,不许王爷与东家签约,顾岱王爷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竟然真的因为女儿的一句话,而取消了双方协议。

  虽然后来顾岱王爷答应,如果日后大同钱庄开业,一定将自己府中的银两交由大同钱庄打理,可是毕竟破坏了当初东家想在枫华城立足的初衷。

  幸好,东家化悲痛为力量,一气之下转战都城,用了短短三年时间,便在东雍城创下了大同钱庄的金字招牌。

  不过,钱掌柜自然知道,当年枫华城的事情已经成了东家心里的痛,否则东家如今也不会非要到枫华城去开分号。

  「东家,听说这怡和郡主这几年越发刁蛮,这一次顾岱王爷虽然提出的条件诱人,可是却也说明,这次事情并不好办呀!」

  钱掌柜生怕东家又吃了郡主的亏。虽然东家在生意上精明能干,可是说到与女孩子相处,可就比色公子花无忧差远了,否则怎么会已经年逾二十了,身边连一个女子都没有呢?当然,这恐怕也与东家的「小气爱财」有一定的关系。

  「刁蛮是肯定的了,否则这一次怡和郡主也不可能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

  「是,顾岱王爷是这样说的。只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可能跟前段时间传言皇上要给怡和郡主赐婚一事有关吧?否则为什么顾岱王爷知道郡主要到东雍城来?没准儿这个刁蛮郡主是来京城找皇帝堂兄麻烦的。」一想到这刁蛮郡主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主仆两人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不过,既然这次她是离家逃出来的,那么我也不会让她再恣意破坏我与王爷的约定。哼,我定会将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金不遗气鼓鼓地瞪着眼睛,心里又不免回忆起五年前的伤心事。

  钱掌柜看着年轻的东家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东家的话,恐怕只能听听了,顾岱王爷拿分店做饵,分明就是让东家不敢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啊!

  「对了,东家,这郡主大概何时到东雍城?可有郡主画像?我好安排人去迎接郡主。」金不遗小气,家里除了一个看门扫院的老人家就没有任何人了,所以,钱掌柜已经习惯了帮他打点一些事情。

  「呃……王爷信中没提。」金不遗这才想起来,除了五年前那一面,他连郡主的名讳也不知晓,只记得郡主的脸圆乎乎的,一身华贵的衣衫和首饰,其余的便没有一点印象了。

  「没关系,明日我去城门口等着,保证能认出郡主来。」金不遗拍了拍胸口,当年,他可是被郡主奢华的穿戴所深深吸引,在暗处可没少偷偷打量,也因此发现,怡和郡主偏好蔷薇花,所有的衣物上都绣着大朵大朵的蔷薇花,连身上都飘着蔷薇粉的香气。

  在钱掌柜狐疑的目光中,金不遗将顾岱王爷的信收到了怀里,想着若日后郡主不相信他,也可以做个凭证。

  「放心,钱掌柜相信我准没错。对了,你们快点把手里的工作收拾收拾早点回去吧,一会儿天就黑了。」金不遗得意洋洋地走出店铺,好似那大同分号已经在枫华城开业了呢!

  「好。」钱掌柜笑了笑,便吩咐店铺的伙计打烊了。

  大同钱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天色一黑就打烊,一开始新来的伙计还觉得东家真是个好人,从不剥削伙计,可是后来便摸出了门道──其实是金不遗不舍得花烛火钱,才让大伙一定要在天黑前干完手中的活。

  虽然很多伙计都说金不遗吝啬,可是钱掌柜知道,其实这个东家对自己更加吝啬。

  他曾去过东家家里,若不是东家在屋子里吃饭,他都不敢相信那样小而旧的一个房子居然是堂堂大同钱庄老板的家。庭院普通窄小不说,连桌子上的饭菜也极其简陋,甚至都不如他这个掌柜的吃得好。

  可是,这种在别人眼中十分「艰苦」的生活,金不遗却过得自得其乐,也只有钱掌柜知道他曾受过的苦,才会理解他的不易。

  ***

  金不遗是个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第二日一早便换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门口的小酒馆里,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遗便坐在小酒馆靠窗的位置,要一壶凉水,然后从袖笼里拿出自己带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门处人来人往,尤其是年轻的女子,他都要多看两眼。

  夏日炎炎,来往的客官大都要点爽口的凉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遗这般只喝免费的凉水,不点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见。幸好小二识得他,也知道这位财公子的作风秉性,故也不与其计较。

  一连在城门处等了十日,金不遗的耐心都快要耗尽了,一双狭长的凤眼也因为过度疲劳而微微发红。他抬手揉了揉双眼,待再看过去时,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姑娘。

  只见这位姑娘骑在一匹浑身黝黑的马匹之上,白净的脸庞,尖尖的下巴,乌黑的长发利落地斜挽了一个圆髻,斜插了一根银簪,两根小辫子垂在肩头用彩色的线绑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马背上还拴着一个碎花包袱。

  她挽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随意地打量着四周,似乎在思考着下一刻该去哪里?

  金不遗起身走出了茶馆,微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了几番,嘴角不由地翘了起来。

  虽然这姑娘衣着简朴,可是头上那雕着蔷薇花的簪子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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