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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宝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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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清淡的青草香味,像是魅惑的香水一般,从鼻子传到心里,从心里传到血液里,整个身子也有些僵硬。

“是那群混混。”许尽欢压低了声音说道。

闻言,秦梓远脸色一变,“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说起来,你是怎么被这群混混盯上的?这群人虽然不务正业,但似乎和本市最大的黑暗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到底惹上了什么人?”秦梓远皱着眉头问道。

“鬼知道。”许尽欢摊了摊手,她也有些纳闷,这群人怎么会盯上她?

印象中,上一世她并没有陷入这种危机之中,到死,她也没与混混打过交道。今生虽然和前世有些差别,但目前为止,她似乎也没得罪什么人,被这群混混盯上还真够莫名其妙的。

许尽欢看向那群混混的时候,他们正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声音虽然很小,但以她的耳力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明明刚才还在这里,怎么没人了?”一个混混手里拿着刀子,恶狠狠地问道。

“刚刚还在这里,一转眼就没了,她肯定没跑远,追。”另一个凶神恶煞的混混说道。

“要是抓不到她,大小姐会扒了你们的皮。”带头的混混环顾了四周之后,冷声说道。

看着那群混混向着反方向离去,许尽欢松了一口气,被坏人盯上的感觉还真是不妙。

若是每天都要躲着这些人,倒也真是一件麻烦事。

许尽欢皱着眉头,心思百转千回,却想不到一个好的对策。

“大小姐?”秦梓远看着走远的混混,双臂相抱,目光深沉,“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

他目光炯炯地看着许尽欢。

明明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被这群凶神恶煞的混混追赶,竟然也不感觉到害怕,这实在有点奇怪。

“大小姐?”许尽欢拍了拍脑袋,后知后觉地想起,昨天她和沈亦言在烟花三色遇见了金薇薇,为了逞一时之快,她打了金薇薇一巴掌。

没错,这群混混的幕后主使是金薇薇无疑。

记得上一世的时候,在韩宜栩的公司里,一个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性格耿直,为了一件小事当着全公司员工的面顶撞了她,金薇薇觉得失了面子,当下便将那大学生开除了。

当然,这还没完。

据说后来那女大学生被一群混混给糟蹋了,那混混糟蹋了那女学生之后扔到江里,幸亏被好心人救下才捡回一条命。

当时许尽欢在韩宜栩的公司里做最低级的工作,这些话都是在厕所中听别人聊天时听来的,是真是假难以分辨。

现在看来,金薇薇真的能做出那种事吧。

“喂,许尽欢,在想什么?”秦梓远敲了一下她的头,“已经走远了,你早点回家吧。”

“这么热的天,是该回家了。”许尽欢摸了摸肚子,吃了两碗拉面,感觉有点撑。

“你要去哪里?”许尽欢问道。

“去一个老朋友那里。”秦梓远脸色有些无奈,“你一个人小心一些,虽然你是……”

说到这里,秦梓远停顿了一下,欲言又止。

“恩?”

“没什么,记得小心一些,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秦梓远扯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

“哈哈哈,怕吃拉面的警察叔叔。”

听到拉面两个字,秦梓远的脸色顿时变得酱紫。

“拜啦,秦叔叔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吃拉面。哈哈哈哈……”许尽欢捂着嘴大笑道。

听到许尽欢的话,秦梓远的脸色更差了一些。

“等等。”

许尽欢刚刚走出去便被秦梓远拉了回来,秦梓远的力道很大,她打了一个趔趄,下意识地仰起头。

眼前出现一个放大了的俊脸,健康的小麦色,带着粗犷剑眉,j□j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颊,紧紧地抿在一起的嘴唇……

“你……”许尽欢刚想要出声,秦梓远的头突然低下来,那紧紧抿住的嘴唇以极快地速度吻住许尽欢想要说话的嘴。

许尽欢被突如其来的吻给吓了一跳。

前世,她虽然将女人最宝贵的第一次交给了韩宜栩,但韩宜栩却从来没有吻过她,一次也没有。

女人,在每一次夫妻生活之后,是最需要亲吻和爱抚的,但这些,她从来没有感受过。

突然被秦梓远吻住,她的大脑有些停止运转。

秦梓远的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味道,在两个人唇齿相依的时候,那种奇特的味道更加明显。

“别动。”秦梓远环抱住她的肩膀,将她的身子牢牢地贴到墙上,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

许尽欢大脑更加懵了,除了能感觉到彼此加快的心跳,其他的,根本都来不及想。

秦梓远的唇撬开许尽欢的唇,带着魅惑的味道从鼻喉间传到四肢百骸,一种酥麻的感觉传来,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在舌尖碰到另一个舌尖的时候,那种触电一般的感觉将她瞬间秒杀。

大脑发懵,身子发软,浑身被一种暖暖的,奇妙的感觉围绕。

尤其是,秦梓远身上带的那种奇怪的,说不上来的香味,那种香味带着别样的魅惑,在靠近的时候越发觉得舒服和贴心。

那是一种非常非常奇怪的感觉。

许尽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秦梓远,用力往他身上靠拢,靠拢的越近,那种舒适的感觉就越明显。

秦梓远明显感觉到了许尽欢的动作,他先是一愣,感觉到那软软香香的身子,那种带着魅惑的香草味道,像是带着极致的魅力,令他一向铁石心肠也有了瞬间的动摇。

“那边没有,肯定是从这边过去了,快追。”

“该死的丫头,被我抓到了,我要玩个一百遍。该死……”

“一百遍,你行吗?”

“别吵了,抓不到她,小心大小姐扒了你们的皮。”

“……”

伴随着一阵乱七八糟声音越来越远,许尽欢微微一愣,下意识看向秦梓远的时候,秦梓远的脸颊瞬间变得通红。

“好,好了……他们已经走远了……”秦梓远放开许尽欢,英俊的脸颊上有些红,他转过身,高大的身子在阳光下蜷缩成一个小小的影子。

他就那么站在阳光里,脸颊通红,高大的身子映成鲜橙色,闪耀出耀眼的光芒。

许尽欢就站在他身后,两个人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组成两个小小的影人,映衬着夏日最耀眼的光芒,空气中弥漫着魅惑的味道。

在许久许久之后,每当她想念秦梓远的时候,总是想起这一天那阴错阳差的一吻,那种极致的魅惑和青涩的感觉。当然这是后话。

“你……”

“你……”

“你先说。”

“你先说。”

“我……”

“我……”

“噗!秦梓远,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许尽欢突然抬起脸,笑着说道。

“是,是吗?”秦梓远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刚才事情紧急,迫不得已,我……我才这样做,你……你多包涵。”

“秦梓远,还我。”许尽欢伸出手,脸色极为严肃地说道。

“什么?”秦梓远挠了挠头,和他高大的身躯形成鲜明对比。

“初吻。你把我的初吻还回来……”

“这个……”秦梓远干脆转过身子,往前走了两步,“你,……你快些回家吧,那群人,我会解决掉的。”

“哦。”许尽欢点点头,想起刚才那超乎寻常的感觉,又看到秦梓远如此窘迫的表情,心情大好。

“喂,秦梓远,你该不会还是初吻吧?”许尽欢瞪大眼睛问道。

秦梓远一脸黑线地停住身子,肩膀抖了抖,却没有回答。

别说是初吻,他连女生的手都没有拉过。

虽然,他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女人。

“难道是真的么?”许尽欢瞪大了眼睛,像是看怪物一般上上下下审视着秦梓远,“警察叔叔你最少也得二十五六岁了,竟然还保留着初吻。”

“你有意见?”秦梓远狠狠地攥着拳头,莫名其妙的,对许尽欢的语气有些不满。

“没,没意见。”

“这样的话,咱们就抵消了。”许尽欢摊了摊手掌,语气状似无奈地说道,“你抢了我的初吻,我也抢了你的初吻,这个交易,不赔不赚。回家了,警察叔叔,拜托帮我解决了那些混混。”

说完这句话,许尽欢向着公交站牌走去。

秦梓远一脸冷汗地站在原地,想笑却觉得不对劲,想要狠狠地吼她一顿,却也觉得不对劲。

t—9部队中唯一一个不靠近女色的他,竟然会为了女人的吻而这样窘迫,若是被那群老色鬼看到了,指不定要怎么笑话他。

想到这里,秦梓远一脸黑线地摇摇头,要是被那群混蛋们知道了他今天的窘迫状,那群混蛋肯定会嘲笑他一辈子的。

绝对,绝对,这件事绝对不能让那群混蛋知道。秦梓远攥紧拳头,暗暗下定决心。

 第十七章 :宋瓷

已经是中午时分,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许尽欢远远地看着公交车驶来,慌忙从兜里掏出两块钱,坐上空调车之后,那种热到蒸发的感觉才缓解一下。

公交车不过片刻时间便穿越了整条商业街。

许尽欢摸了摸肚子,有点撑,她找了个座位坐下,在舒适的空调车上昏昏欲睡。

沈亦言坐在咖啡厅二楼的雅间里,手中的餐巾纸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就在刚才,他在咖啡厅里休息的时候,竟在这商业街上看到了吃拉面的许尽欢,再次看到许尽欢,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有那么一丝丝高兴。

想要打个招呼的时候,他看到许尽欢拉着一个男人到了一个角落里。

那个男人,正是那日的肇事者,而且,他竟然就那么亲吻了她。

看到他们两个拥抱在一起亲吻的画面,沈亦言云淡风轻的脸上有些僵硬。

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像是被什么人抢了重要的东西一般,云淡风轻的脸上也有些不高兴的痕迹。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他竟然会被一个女人影响了心情,这个女人,还是他名义上的学生。

沈亦言将面目全非的纸巾扔在垃圾筐里,买了单,第一次没有微笑地走出咖啡厅,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许尽欢便来到了林叔的店里,因为上一世的原因,她对林叔店子里的摆设很了解,对林叔的要求也很清楚。

所以,没用多久她便将店里的东西整理完毕,又拿起扫把打扫卫生。

做完这一切之后,时间还早。

许尽欢伸了伸懒腰,来到店后面的小厨房里,将昨晚泡好的花生和豆子还有黑米放在豆浆机里。

又煎了三个鸡蛋,将冰箱里的面包加热之后做成火腿三明治摆在饭桌上。

做好了这一切,林叔才睡眼惺忪地从楼上下来,看到许尽欢摆好了早餐,都是他平常早餐吃的那些东西,不由得心中大惊。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林跃之大惊失色地看着许尽欢问道。

许尽欢撇了撇嘴,“快点吃早饭吧。您老不就是喜欢将钥匙放在第二个窗户第三根窗棂后面吗?”

“你……你……”林跃之像是见鬼了一般,上上下下打量着许尽欢,“你到底是谁?怎么会如此清楚?”

“林叔,我去前面了,早餐给新来的留一份。”许尽欢并没有回答林叔的话,她摆了摆手,走向店里。

林叔的店里有很多贵重物品,但他却喜欢将门上的钥匙放在窗棂上,问他原因,林叔只是笑而不语。

原本,许尽欢以为林叔将钥匙放在外面很危险,但说也奇怪,旁边的店子里都曾经遭遇过盗贼,但惟独林叔的店里,从来没有失窃过。

许尽欢一直想找原因,也多次询问林叔,林叔总是笑而不语,关于钥匙的秘密,越发神秘了起来。

过了九点,店里开始进顾客了。

林叔所招聘的另一个店员还没来。

许尽欢也没有在意,她按照前世的经验,手脚麻利,语言利落地为顾客讲解所需要的珠宝,能够准确抓住顾客的心理,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便卖出去三套价值上千的珠宝首饰。

林叔在一旁看着暗暗吃惊,这小丫头对珠宝的见解和对顾客心态的把握十分到位,绝对不像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倒像是浸淫在这个行业多年的老手,不由得对许尽欢的疑惑更多了几分。

这个小丫头,从昨天到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出乎意料。

他的钥匙存放之处,除了他之外,只有那个糟老头知道,许尽欢竟然也知道这个地方,这实在有点奇怪。

而且,看她的表现,绝对不像是青涩的学生。

林叔一边喝着茶,一边打量着许尽欢。

等到快吃中午饭的时候,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匆匆忙忙地跑进来,和正在忙碌的许尽欢撞了个满怀。

“喂,你干什么呢?”许尽欢忙活了一上午,早就口干舌燥了,被这么一个冒失鬼撞到,心中的火气蹭蹭地窜了上来。

“对不,对不起。”那瘦小的男生慌忙道歉。

“恩?”许尽欢听到那男生的声音微微一愣,只觉得浑身一抖,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宋瓷?”

“恩?你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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