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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翩呆掉。
什么情况?什么叫她不是这个办公室的了?
“张姐……您……什么意思啊?”洛翩满头黑线。
“翩翩啊,你还不知道吗?你被转为总裁助理了。全公司都知道了啊。”
洛翩听到“总裁助理”后,耳朵就失去了功能。
开玩笑!先不说助理的工作有多忙。主要是……貌似……她,没有记错的话,总裁助理的办公室是和总裁一起滴。
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她每天都要面对叶清尘那个家伙。
她又不是活腻了!
怪不得前助理的眼神那么骇人。
原来是丢了饭碗。
总裁固然养眼,但是,但是……毕竟,是她的……
前夫。
搞什么?
洛翩的心里顿然升起一股无名火。
猛踩着高跟鞋,洛翩很快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进来。”叶清尘的声音清冷。
洛翩走进门,不说话。
“洛助理,你迟到了。”叶清尘抬起头,一对黑眸望向她,又发现这是无用的举措,倏地有些颓然。
“你怎么知道是我?”洛翩很郁闷。
“除了你,谁会那么急匆匆赶来?”他慵懒地笑,双手枕在脑后,闲适地靠在椅背上。
洛翩很想笑,出口却是一声冷哼,“叶清尘,你现在是什么意思?我们明明已经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这么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叶清尘挑起眉,“只是换个工作场所罢了。洛助理你未免太激动了。”
“我不愿意。”洛翩不想多绕圈子。
“工资加倍。”叶清尘简明扼要。
“不。”洛翩也固执。
“三倍。”
“不。”
“四倍,不要就走人。”
“……”
“好。”很没骨气的,洛翩坐在了属于助理的位子上。没有必要和钱过不去,她这么安慰自己。特别是和叶清尘离婚之后,没有免费滴饭票喽。
叶清尘满意地点头,继续摸索着书桌上已经被秘书打成盲文的文件。
洛翩愤愤不平地捶着桌子。
“敲坏了自己赔。”
好吧,她认输了。
可是,谁来给她个解释啊……
“喏,准备一下,明天要到LATT公司参加一个会议,到时候你要代表公司发言。”叶清尘把一份文件放在他桌上,示意洛翩去拿。
洛翩浑浑噩噩地站起身,不甘心地走过去,“喂。”“干吗?”“我不会。”
叶清尘抬起头,微笑,“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面对那张好看的要命的脸,洛翩很不争气地又开始犯迷糊了,讨厌,总是用美男计。可是没办法,千万次的抵抗,最终证明,叶清尘英俊得让洛翩一次次地服从。
“那,我试试吧。”她听见自己这么说。
“哈哈哈哈哈……”得知这个消息,程曼曼笑得很是没心没肺。
洛翩胡乱往嘴里送着海鲜面,含糊不清地吐字“能不能别笑了,我都郁闷死了。”
程曼曼伸手轻柔地帮洛翩抹去嘴角的海鲜渍。
“喂,你干吗那么温柔啊,肉麻不肉麻。”要知道平时曼曼可是直接扔湿巾到她脸上,示意她快擦干净的。
“嘿嘿。我只是让你重温一下以前小清清是怎么对你的嘛。”曼曼笑得贼兮兮的。
洛翩一口意大利面差点喷出来。“咳咳咳。”她使劲咳嗽着,“我没事干吗重温这个呀。”
“让你把以前的叶清尘和现在的总裁对比一下。”程曼曼喝了一口草莓奶昔。
“我简直怀疑他们不是一个人。”洛翩撑着下巴回忆,“他变得怎么那么快呀。”
“他没有变,是你变了。”程曼曼正经地说。
“我?”
“你的身份变了。以前是老婆,现在呢,一个小助理罢了。哦,大概也能称作为,前妻。”
“这个称呼可真难听。”洛翩不满地皱了皱眉。
“是你要离婚的,大小姐!”程曼曼很无奈。
“可他为什么要我当助理呢?我什么都不会啊。而且还出那么高的工资。”洛翩很是不解。
“有两个可能性。一、他故意想要刁难你。他知道你拜金,所以才会用高薪诱惑。”“嗯,有点道理。没想到他看上去那么风淡云轻,也是那么记仇的人呀。不就是离了个婚嘛,有这个必要么?”洛翩的话中带着些许鄙夷,“第二点呢?”
“我不敢说……”
“……说。”
“他想每天看着你和你一直在一起不被别人抢去了而你的眼里也只有他。”程曼曼一口气说完,然后抱着包包,遮着脸,预备着翩翩的攻击。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洛翩却笑开了。曼曼小心翼翼地挪开包包,嗯,很好,手里没有凶器,嗯,眼里也没有杀气。看来情况良好,警报解除!
“曼曼啊……”洛翩上气不接下气,“你的冷笑话,越来越好玩了。”
“嘿嘿。”程曼曼干笑两声。洛翩也顿觉无趣,便不作声。
“他想留下你是真的。但是原因,猜不到。”程曼曼分析道。
洛翩依旧低着头不作声。
“想想当时你们刚结婚,他虽然看不见,可吃饭的时候总是会在你脸上摸索着,不是摸出一粒米饭,就是酱油渍,说起来,他从来没真正责怪你呢。我问他怎么知道翩翩脸上有东西,他微笑,‘一次刚吃好饭我们接吻时,我摸到的。后来就发现,她吃饭时经常会把东西弄到脸上。’哈哈,翩翩,他也太直白了吧。这种事情你们夫妻之间知道就好了嘛。还说出来,哈哈……”
“……”
曼曼终于发现某人的沉默。
“死了?”曼曼推了推翩翩。
洛翩抬起头,指着喉咙。
“怎么了?!”
洛翩比划着,很是急切。
程曼曼试探着问“卡着鱼刺了?”
洛翩一阵猛点头。
“Kao!吃鳗鱼都会卡着!”
可怜的翩翩啊,整整吃了两大盘的鸡肉蘑菇炒饭才得以把喉咙里的鳗鱼刺咽了下去……
、Chapter2(全)沈熙辰。她的初恋。
作者有话要说:我对不起大家!这么久才更新!以后一定会规律的!抱歉抱歉!爬走。。。
PS:有木有人发现程曼曼知道翩翩喜欢沈熙辰以后怪怪的?
嗯哈?
遇上那个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个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还记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浑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那是在大四的时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着橘色的篮球,在夕阳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线把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着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静静地抱着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阳如同瑰丽的锦帜。
大概是被光线刺痛了眼睛,她轻轻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么东西在不断地旋转。好似花儿徐徐绽放开来。
洛翩喜欢上了他。
那时候洛翩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才晓得,原来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学同学,那时候的关系就已经很好。当洛翩把这件事情曼曼的时候,她还笑了洛翩好一阵子。“原来你也会喜欢人啊。眼光不错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么?”
清明节的时候下了一场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树叶被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原本光泽的绿色。沈熙辰独自撑着伞缓缓在校园里走着。依旧是那样淡淡的温润。
就在这一刻,洛翩与他的伞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连这恋爱也是那么顺利。
沈熙辰真可谓是完美的男友。既给洛翩足够的自我空间,又不使感情冷淡。没有多少甜言蜜语,都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这点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认为情话只是偶尔实现的诺言罢了,对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对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热水,提水瓶,打饭,抄笔记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动得翩翩几乎要落下泪来,而沈熙辰只是微笑着揉揉她的发旋,把她揽进怀里。
洛翩喜欢他的俊朗与温柔,他凝视着洛翩的时候,眼神总是宠溺地简直要把洛翩化成一滩春水。
他的声音很好听,当他叫着“翩翩”的时候,好像身边下起了一阵花瓣雨,所有的温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虽然气质干净,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欢在阳光下畅汗淋漓,却也愿意坐在洒满阳光的自习室的窗边,陪着心爱的翩翩一起看张爱玲。看她的《半生缘》,《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有洛翩最喜爱的《倾城之恋》。
“哇,整个香港的沦陷换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啊。”洛翩总是满脸向往。“还有这个这个,《半生缘》里,好感人啊,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学着小说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说道。然后用肩膀轻轻挤了挤沈熙辰,“喂,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沈熙辰轻笑着,好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把洛翩揽进怀——
“我爱你。”
眼角一湿。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一击。
“我爱你”,仅此一句。再没有其他的情话。
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温柔与细腻。
洛翩时常依在沈熙辰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阵好闻的男子气息。位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质,让洛翩心醉。曾经,洛翩认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张爱玲不是说,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历饭黏子,而红玫瑰就将永远是男人心口的一个朱砂痣么?原来,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颗。
时光果然是可爱的东西,它可以让洛翩看到爱情的本质。
为了不和沈熙辰分开,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没有回家。那时候两人应当是最热烈的时候。整日黏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甚至在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时不时相视一笑,就像相恋已久的爱人,任谁都不信他们才交往了半年。连餐厅经理都笑成他们是最靓的一对璧人,“呵呵,要长久啊。以后我们还要喝喜酒呢。”大家都这么说,洛翩垂下眼睛羞涩地说“什么呀,扯远了扯远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为他也会有些羞郝,没想却是恍然失神的样子。
洛翩隐隐有些不安。她一直认为,他们俩是会一直走到最后的。
不想,也会像其他的校园恋人一样,在还没毕业前就惨淡地分手。
暑假过了一半,翩翩的爸妈打电话来说不管学习和工作多忙,都必须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辞,只得答应下来。至少总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头,然后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诉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扑进他怀中,仰着头,看着阳光把他的睫毛剪辑成一片光影,“会不会想我啊?”
沈熙辰微笑着说:“会。”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机场接爸妈。
“翩翩啊!”洛妈一下飞机就看到了人群中气质颇佳的洛翩,洛爸也见着了,“啊呀,在那里啊!”洛翩连忙迎上去,“爸爸妈妈。”
蹭蹭再蹭蹭……
“哎呀,这才几个月没见,翩翩变漂亮啦。”洛妈笑眯眯地打量着女儿。
“哪有啊。”洛翩笑道,抱着妈妈的手臂亲昵地又蹭了蹭,“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洛爸道“想我们还不回来看看我们?”
“爸爸——我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妈互视一眼,洛妈笑着开口说,“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垂下头,不说话。
洛爸洛妈迅速心领神会,“女孩子大了交个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说我们翩翩那么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带给爸妈看看啊?”洛妈很通情达理。
洛爸却说:“你还小,别被人骗了。”
“他很好。成绩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对我很好。”洛翩连忙为沈熙辰辩护。
“哎呀,卿弈你干什么,人家闺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么净往不好的想。还不相信我们女儿的眼光?翩翩,他叫什么名字?”洛妈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见老婆大人发话,洛爸连忙赔笑脸,“我这不是为我们女儿好嘛!”
洛翩连忙打圆场,“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时辰的辰。我们先去找宾馆吧。”
西湖是旅游圣地,宾馆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顿好了住处,休息了一会,洛妈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风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着洛爸洛妈,手里紧紧捏着手机,生怕错过沈熙辰的电话。洛爸洛妈兴致很高,一面看一面评论着。
不知怎么的,洛翩心里总有被动物的小爪子挠着的感觉,不安中带着些焦急。
她决定忽略这样的感受。“爸,妈,逛得差不多了吧。看着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饭吧。晚上来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风景都很不错,只是身边少了个人,洛翩总觉有些遗憾。想着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来看看这被誉为天堂的杭州。
宾馆里,她与洛爸洛妈各住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