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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创意,像个侠客的名字,你爸一定是个武侠迷,不然怎么会给你取这样的名字,看你的块头,还真象个练家子。“
“以前练过几天,为了强身健体而已。“(我敢说大多数人练武不是为了强身健体)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能跟他谈得来,我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有时候一天都不说一句话,可他却能找到合适的话题激起我的兴趣。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很熟了,我不太了解他的背景,我也没有告诉他有关我的情况。也许这就是我们俩共同的特点:交朋友交的是个性,其他方面可以不论。也不知道是评委烂,还是其他队更烂,或者是上帝打了个盹儿,结果我们队在阅兵时拿了个奖。
平淡的生活又开始了,吃饭,睡觉,上课,上厕所,洗衣服……该做的事都要做。我是个好学生,我从来都没旷过课,我认为课堂上的五十分钟远比课下的两个小时还要高效。也许别人的生活会更丰富一些,有的同学参加了学生会,有的同学参加了社团,可我对这些都毫无兴趣,我的本性趋向于“静“,我曾一度怀疑我是活佛转世,是天生的和尚。除了上课之外,充裕的时间可以由自己来支配。这也许就是大学生和小学生的区别。忽然有一丝”久在梵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感觉。可是空闲时间多了又会觉得空虚,这恰恰是整个人类的悲哀,得不到的东西千方百计的要得到,可得到了又觉得索然无味。人们总是想改变,改变之后又想有新的改变。这大概是从原始人那里遗传下来的基因吧,原始人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下,他们想生活的好一点,于是他们必须改变,改变自然,的同时也改变自己,这种改变的愿望一直遗传到现代人身上,可能还会一直遗传下去。
我对跑步这项运动产生了由衷的热情,而且从中捂出了一个道理:人这一辈子就象是一个跑步的过程,开始的时候就像是个小孩子,不知道怎样跑,小心翼翼的学着,生怕摔倒。慢慢地越跑越快,越跑越会跑,这时候就进入了青年期,身体里充满了无尽的力量,不断的突破极限,不断的超越自己,当到达尽头时也就到达了稳定的中年期,虽然这时候仍可加速,但幅度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就像是发达国家的GDP增长一样,当他到达一定高度时,其增长速率反而发展中国家了。跑步的速度持续一段时间后便开始减慢,这时候就进入了老年期直至筋疲力尽地停了下来。有鉴于此,我们应该在青年时期尽全力去达到更高的极限,不断的超越自己,不断的否定自己,不断的重塑自己。当然,跟所有其他的事情一样,说起来是一回是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跑步虽然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可是长年累月的坚持下去,而且不断地挑战自己却需要相当的耐心和毅力。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坚持就是胜利,但真真坚持下来的又有几个人呢?坚持不懈很难,但却可以找出成千上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放弃。这就是人作为有思想的动物的弱点,想得到但又不愿付出心血。这一点我们应该向狼学习,他们可以忍耐直到得到他的食物为止。
第三章 男性朋友
在这个城市里很难见到月光,严重的空气污染使能见度降到了很低的程度,看不见的密集的尘埃将灯光也散射的所剩无几了。操场上没有灯光,到处灰黑一片,只能凭借路灯依稀地看到跑道边上的白色界限砖,这就足够了,这样跑起来更有意境和神秘感,而且也不会觉得很累,比白天跑的还要快一些。我选择晚上跑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污染严重的地区,白天湿气重,尘埃压近地面,也就是说地面的污染更严重。而晚上气温尚未降下来,尘埃也在空中较高处,近地面的空气反到不那么浑浊——新鲜是没指望了。这也不是我的无端猜测,而是从某本书上看来的,科不科学我没有研究,但是这种说法能够打动我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早上通常会睡到七八点,梳洗,吃饭后也就没时间跑步了,再说八点才去跑步会被人家笑话的。综合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最后还是决定在晚上跑步。
我做了些准备活动热热身,然后慢慢地跑起来,让身体慢慢地适应,然后不断地加速,尽情地体能燃烧的乐趣,当我正沉浸在意志的考验当中的时候,意想不到的生平第一次遇到的事情发生了。在操场的转弯处,一个黑影箭一般地向我飞来,我的眼睛本已近视,再加上这黑色的夜晚,看不清什么,只见一团黑影从左边向我撞来,我赶紧顺势一个前滚翻向前滚去。呼地一阵急风从我背后吹过。我刚要站起来,一条粗棒又向我脸上飞来。我用双臂向前一挡,趁势向后腾空翻了个跟头终于站定。原来是个人,从刚才那一挡中我已经感到来者不善。他不容我喘息又攻了上来,其步法一虚一实,其手法一攻一守,错落有致,散而不乱,发拳有穿山洞石之情,落步有入地生根之意,看样子是少林拳法。少林拳法刚猛稳健,只有太极拳法可以相媲美,所以我只有用太极拳来招架了,我的太极拳不同与市面上流行的太极拳,我爸刚开始教我的时候就曾说过,如今流行于天下的所谓太极拳不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架子而已,完全没有太极杨无敌的真功夫在内,没错太极是讲究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以慢打快,敌不动我不动,敌欲动我先动等等要点,但并不讲究招式,而讲究随机应变,遇敌时见招拆招,寻机攻敌,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所以我练的太极拳并无招式,只练意境,好在我看过其他的武术著作,对其招式多少知道一些,加上十几年的苦功,猝遇高手时也不至于手足无措,只要见招拆招我还是可以应付自如的。三十招之后我终于迫他露出了一个破绽,趁机一掌劈在了他的肩头,他向后退了一步随即站定,这一次很出呼我的意料,照例他该摔倒才是,可他只是退了一步,看样子是个高手。他站了一会儿突然飞快地跑了,消失在茫茫的黑暗中。我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究竟要干什么,只知道他比我高,很健壮的样子。我继续跑我的步,眼睛注视着操场边上的白砖,脑子里思索:这算是怎么会事,行刺吗。我有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无权,无势,无名,无色。真是莫名其妙,反正以后还是多留心为妙,肯定不会就这么了解的。
跑完后又走了一圈,让细胞慢慢地冷静下来,然后回到那个夜晚的归宿——宿舍去,在这里我将度过今天的后半截以及明天的前半截。口有点渴,拿起水杯一看,空的。我自然地朝小马望去,只见他满脸狞笑地看着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忍耐力是很好,这我承认,但是无奈的是这件事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我不禁勃然大怒:“小马,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然后又能怎样呢,都是好兄弟又不能大打出手,只不过闹一会儿,还得去喝那用热的快烧开的满是水垢的水,无奈!
那天晚上我没有失眠,像往常一样一觉睡到七点半,今天又是另一天。
“成风”我刚走出教室就有人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英剑,他上课的教室正好和我们的教室是对门。“这么巧”我说。“不是巧,这是必然,我们俩注定是有缘的。”他笑着调侃。他穿一身黑色的衣服,很酷,这一点我很有好感,我一贯认为穿衣服就应该上下一个调,整个人看起来也是一体的。也许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但我就是喜欢这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丁如是说;做自己的饭,让吃饭的人去说吧,食堂的师傅如是说;穿自己的衣服让看的人去说吧,我如是说。两个大男人是不会去讨论衣服如何如何的,所以不管他穿成什么样我也不会去说的。就像两个女孩子不会去讨论彼此有多壮一样。
“出去打台球吧”他说。
“我从来没打过。“我说的是实话。
“没关系,一学就会,就跟拿筷子一样简单。“
“不是吧,这么难,我记得我学使筷子学了一个月呢,可是到现在拿不好。“
“是吗,不过打台球容易,只要学个手势就行了。“他说完就拉着我往外走,我也不好再推脱了只好跟着他去了。我们学校门前有许多台球案子,那是那些开门市的人们为了赚些外快而摆设的不过打球的人还不少,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台子。他告诉我要用白球去撞其他的球,第一杆达进全色的,以后就一直打全的,否则就打花的,“黑八”最后打,谁先打完了谁就胜了,听他说明后我就懂了,跟大多数原先不懂的事一样,不懂的时候觉的很神秘,学会了之后也不过如此,第一杆当然是他赢了,不过第二场他就赢的有点吃力了,看来我还是有点天分的。第三场还没有分出胜负的时候,不幸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我打球的时候用力过猛杆子突然猛的跳了起来一下子撞在了他的眼镜上,眼镜立刻出现了玻璃破裂时的裂纹,幸亏他戴着眼镜,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怎么样,要紧吗?”我急忙跑过去问他。“没事,我早想换一副眼镜了。”说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真难为情,刚学会打台球就闹了这么一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请我打过台球。我们之间也就再也没有在台球上分过输赢。
台球事件丝毫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不嫌弃他是个有钱的阔少,他也没有对我这个农民的儿子做出过任何的鄙视行为。君子之交淡如水,即两人之间保持平。我从历史中总结出了这样的经验:如果你想利用某个人,就要不失时机的给他好处,让他感激你,他才会觉的欠你什么,于是便死心塌地的报答你,但是如果你想结交知己朋友,就应该和他处在平等的地位上,他才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指出你的缺点,而不是一贯地奉承讨好你,所以如果你帮了他一个忙,他要请你吃饭,你应该欣然地接受,这样他就不会觉得欠你什么,才会以真心待你。这番道理在他三番两次要请我吃饭被我拒绝了之后我告诉他的。因此他也就不再强求我了,我们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别扭了,我们呆在一起的时候也多起来,上自习,吃饭——各吃各的,跑步,有了他做伴我跑步的时候也不用再提心吊胆了,好在上次被袭事件之后,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让我觉得好像是做了一场梦。
第四章 异性朋友
下课后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书和笔,然后冲出教室直奔食堂,在抢饭的大军中冲杀只是为了占个座位好把午饭解决掉,只要稍有差池就只好用一个聚乙烯袋子把饭兜回宿舍去吃,这就叫吃不了兜着走。可我又是一个环保主义者,我要尽最大的努力在食堂把饭吃了,这对防止白色垃圾可是大功一件,还好我每次行动的比较早,所以占着座的机会还是比较多的,多数时间是个坐着吃饭的人可恶的后勤部为了保持卖方市场的地位,总是找出多种借口以避免多建一个餐厅,而食堂的所谓大厨们又以“做自己的饭让吃饭的人去说吧”为原则,所以饭菜是绝对的不可口而价格又相对的高。积与义愤有人大力号召搞了一次“罢餐”运动,可是多数同学只是一笑视之。并没有太大的反响,这就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明明无知还自我感觉良好,不愿和别人团结共处,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只不过让后勤部的人暗地里狞笑几声罢了。
我用书包占了个座位,随便打了一份菜和两角饼,当我实在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就随便打一份,这是我的一贯原则,回来后发现对面的座位上也多了两个书包,其中一个有点眼熟,不过也没细想,我们学校有两万多人,相同书包有的是,管他是谁的,何必操这份心呢,“这么巧”当我正在埋头猛吃的时候有人突然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我一听就知道是英剑,我头也没抬说道:“快坐下吃你的饭吧,请坐别客气。”让我吃惊的是一个女生嘿嘿的笑了。我抬起头一看,还真有个女生笑着在看我。看你那吃相,“好像饿死鬼转世似的,我来向你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水晨,这是我男朋友成风。“原来那个书包是水晨的,我原以为那是个男生的书包,因为那个书包是黑色的而且没有女生常佩带的那种小饰物。水晨是个十分清秀的女生一身浅色的衣服搭配的很合适,让人看起来很舒服,黄色的丝巾束成一个马尾辨轻轻地晃动着她的眼睛里好像装着水,总是水汪汪的,衬托着一张清纯的脸,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你好“她的声音很亮。我赶紧应声道”你好,赶紧吃饭吧,呆会就凉了。“英剑也说道:”对,先吃饭吃完了再说。“
#我说的是心里话,在满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