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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件事跟水晨、英剑说了,他们两个天杀的居然也说我是在编故事,真是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从这件事上我也得到了点教训,我本以为我的功夫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进入了少数人的天地。可今天却被一个小丫头片子打的抬不起头来真是大大地丢人,要让老爸知道了非让我扎一天的马步不可。看来练功夫是一天也不能停的,一停就走下坡路,从今往后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拿出以前吃苦耐劳的精神,继续我的武学事业
第八章 纠缠不清
上帝也忒小气了一点,就因为亚当和夏娃偷吃了几个果子,就给予他们数不尽的惩罚,所以人类总是祸多褔少,连我这个不知是几族几代的人也不能幸免。我追求的事业迟迟不能实现,而烦恼却总是不期而遇。自从上次和那个小泼妇撞了一次后,我就想到肯定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果不其然,就在事后的第三天下午下课后,我准备去吃饭的时候,刚从楼里出来就赫然看到前面站着五个人,一个女的和四个男的,女的当然是那个小泼妇,男的是一色的黑色休闲装,看起来既整齐又精神。我的脚步不看自然地停了下来远远地观察他们,心里暗忖:这个小泼妇一定是心里不服气所以请了帮手来对付我,这可如何是好呢?兵法曰:围地则谋,死地则战。大不了大打出手,可是我从来没试过一下子对付五个人何况我对那四个小子的底细一无所知。“成风,有种你就过来,千万别做缩头乌龟啊,哈哈”那个小泼妇居然叫出了我的名子,我心里吃了一惊,看来他们肯定对我的来历做了一番调查,是有备而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他们是知己知彼,而我却不知彼,也不很知己,处于绝对的劣势,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只有三十六计走为上了。大丈夫能屈能伸,再说也没多少人认识我。我看了她一眼,瞧她那架式,好像料定我会走到她面前,然后顶礼膜拜、俯首称臣似的,一副傲慢的放个屁就能把人崩死的样子真让人受不了。我迈开步子慢慢向她走去,一步,两步,三步,我突然转身朝楼里跑去,全身的功力都注入腿上,以最快的步法向前飞冲,那几个家伙的功底也十分的了得,我听得后面皮鞋蹋地的声音越来越近,我迅速地冲上楼梯,在拐角处快速把外套脱下来,转身跟着下楼的同学一块往下走,转眼那几个家伙便追了上来,“让开!”那几个家伙看也不看就把我们推到一边,向上追去,我以最快的速度奔向食堂,打了份饭慢慢享用起来,让他们慢慢找去吧,跟我斗还嫩了点,老子出来闯江湖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呢,我心里一阵得意尽忘了我几时闯过江湖,哎,说到底也不过是灵机一动再加上点运气而已,只能说明那几个家伙蠢。可是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呀,那个不要脸的小泼妇要是老这样緾着我不放,那该如何是好呢。当初要是能够忍住让她打几下也就算了,可是我总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不能辱没了我的身手,没想到被水淹死的往往是会游泳的人,这就叫逞能,真是自作自受。老爸曾经不止一次地告诫我退一步海阔天空,哎,悔不该不听老人言啊。
宿舍的电话被“铁通”垄断了,价格比较高,所以我到话吧里打电话,坚绝和垄断作斗争。我拿起话筒拔通了家里的号码,我妈接了电话,为了节省话费,我们的谈话都比较的简洁,妈妈告诉我老爸生病住院了,喝酒把胃给喝坏了,做了手术,我听了反道没有感到惊讶,好像早就料到了会有今天一样,老爸铁打的身子,除了酒能侵蚀外,还有什么能打到他。在我很小的时候老爸就开始喝酒了,每逢过年或闲暇时节他都会和他的那一帮酒友轮流作东,天天醉生梦死,有人喝醉了会不停地说话,有人会耍酒疯,可我老爸却会大声地哭一阵,然后沉沉地睡去,每当他喝酒的时候我都会心惊肉跳,有时候我会躲出去,等他睡了之后再回来同。我曾经一直无法理解他怎么会对这种一点都不好喝的东西迷恋到那种程度,直到我渐渐地长大之后,才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生活的压力是多么的残酷,沉重的劳动,辛苦一年却无法让孩子们在过年的时候添一身新衣服,无法给家里买几斤肉,看到孩子们失望的眼神,他的心里一定被深深地刺伤了,酒只不过是一种工具,一种可以让他从沉重的压力下稍稍解脱一下的工具而已。相比之下,曹孟德的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更适合于像我老爸那样的人。我回家去了,去看看老爸,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
两天后我回到了学校,“小马,这两天有没有人找我啊?”小马认真地端祥了我一会儿说:“你以为你是什么大人物啊,还有人找你,别臭美了,没有!”奇怪,难道那小泼妇就这样放过我了,不大可能啊,以她的个性,不好好把我修理一顿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说不定她在谋划什么重大的阴谋,我还是小心点为妙。于是我到我们那个无所不有的小市场买了一把大一点的水果刀,以备不时之需。
吃饭的时候遇到了水晨和英剑,两天没见水晨变得越来越漂亮了,淡黄色的衬衣和不知道RGB是多少的长裤配上一双雪白的运动鞋,说不出的清纯漂逸,漂亮的脸蛋也红润起来,“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由衷地赞道。“靠!你说谁呢,什么越变越好看,我本来就好看吗。”水晨瞪了我一眼说道。哎,现在的女孩子真是越来越没修养了,说话还带脏字,真是不象话。“哎,英剑,你看你们家水晨,说话一点都不文明,哪还像个女孩子,你可得好好管管,要不然我看你以后怎么做人。”英剑还没说话,水晨就抢着说:“女孩子应该怎么说话呀,凭什么你们男生能说的话我们女孩子就不能说,哼,我偏要说,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当然不能把你怎么样,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你一个女孩子家,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文静点多好,干嘛非要跟男生学说粗话。”
“谁说我是跟男生学的,我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又不是只有你们男生才有权力说,哼!”
水晨显然是个女权主义者,认为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一样能做,所以处处和男人比,学男人的样了,可她们却没想到,处处以男人为标准也是对男人的一种依赖,并非完全的解放,哎,几千年的风俗那么容易改变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所以水晨说脏话的习惯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越发猖狂了。
为了安全起见,我经常和水晨、英剑呆在一起,尽管占用他们俩亲热的时间让我觉得有点不自然,但是总比被那个小丫头修理好,在大是大非面前我是绝不含糊的。我想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足以应付十个人,不过可惜的是那个小泼妇却好几天都没有出现,我准备好好修理她一顿的计划泡汤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好像忽然捡了一万元钱又丢了一样。看来是我太大惊小怪了,她不过是一个小丫头,三天的热乎劲一过,就没事了。真是虚惊一场,以后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吧。
我把小马的一支坏笔修好了准备自己用,不幸被小马看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我手里抢了过去,还铮铮有词地说他没有赋予我修理的权力,而我却自作主张地把他修好了,他还没有追究我擅自修理别人东西的责任,想用这支笔那是没门儿。我怎么好言相求他都不答应,最后不得以采用武力危摄他才勉强答应。人都是这样,自己不用的东西放一百年都不会在意,可是自己的东西一旦被别人用上了,就突然感觉到那是自的东西,千方百计地要回来,宁肯自己不用,也不愿别人用。一口唾沫都不愿吐到狗屎上,人自私的本性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改变呢?
第九章 又见泼妇
我又过起了在有聊和无聊之间徘徊的生活,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每天早晨我依然定时地遇到那个女生,我们依然不认识,依然没说过一名话,我越来越觉得她有一种静秘的、自然的美,一种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但又说不出的美,一种让人禁不住多看一眼但又敢多看一眼的美。我一向不赞同把美女比作天仙,因为谁都没有见过仙女这种比喻只能显示出凡人的贪心不足,他们认为人世间最美的女人了比不上仙女,人们总是把美寄托给想象,可见世上并没有最美的标准。类似的情况是人们总是把外星人想象成科技高度发达的人,这也许是因为现实世界并不能满足人类的所有yu望,所以人们就借谁都没有见过的外星人来寄托自己的理想吧,可是事实上呢,说不定外星人还处于原始社会呢。
我的审美标准是看的舒服就是美,所以她应该是一个美女,在我所见的女生当中最美的一个。水晨的相貌不在她之下,但是缺少女人味;那小泼妇虽然长得可爱,却也刁蛮的让人受不了,我估计她一生的爱情生活将会是一个悲剧。不幸的是在她的悲剧发生之前,我的悲剧却发生了。我又看见了她,而且是我独自一人的时候。就在那天中午我正急急忙忙往食堂走的时候,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涌上心头,这时我看到了十个人,一女九男,没想到那小泼妇又增加了人手来对付我,可恨我一时大意,已经被他们团团围住。已然处于死地,当然只有一战了。周围的同学纷纷涌上食堂,并没有围观的意思,真的是民以食为天,人在饿着肚子的时候,最感兴趣的当然是饭了。如果我喊救命,肯定没有人会理我的,他们一定会以为我们光天化日之下玩捉迷藏呢。我仔细地观察周围的人,寻找突破口,这些人显然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整齐化一,动作利索。唯一的弱点处就是那个小泼妇,擒贼先擒王,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制往,然后从容离去。可又不能直接去动她,我一动他们全动,到时候被他们緾住就脱不了身了,所以我必须一击得手。我死死地盯着那个小泼妇。“都小心点,这个小子诡计多端。”那小泼妇竟在这时候才提醒他的同伙。我抓住这个机会,把书包猛地向身后扔去,一个箭步冲到她面前,猛出一掌向她击去,她下意识地出掌相抗,怎料到我使的是虚着,我趁机掌式变爪抓住了她的手臂,转身一扭将她的手臂反剪在背后。全部动作一瞬间完成,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看来人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会把潜能激发出来做出平常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那九个男人又把我们俩圆圆地围在了一起,但却不敢轻举妄动,只是呆呆地站着。“呀,你这个流氓,干吗摸人家手吗,真不要脸!”她又耍起了那套把戏,我下意地向周围看了看,脸上不禁有些发烧,原来竟有那么多人在看我们,我的脸皮一向很薄,要在平时我肯定早把手松开了,可这个要命的时候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