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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箬笠绿蓑衣-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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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会输给乌龟,人自然也会输给鸡虫。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与之相悖的任何定论,在它铁的臂膊面前都显得绵绵无力。
我就像患了滥情病一样时不时地发作,即使喝尽云南白恐怕也难以解除痛苦。我终于明白了两个词,自暴自弃自欺欺人。
我在欲望的旋风中奔跑,沙尘迷住了我的眼,而我还在奔跑。我这样奔跑会衰竭的呀!《催眠》中好像就有这样的镜头,那人一直奔跑,没有任何动力,结果发生了疲劳断裂,我的膝盖骨硬生生地从肉里面刺出来,人突然间卡壳死机,挺恐怖的。我想劝高耳鸡离开这个虫穴,甩眼发现自己居然也处在同样的境地,而且不忍挪开半步,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和屁,靓女们或掩鼻不屑,或噤声窃笑,我暗骂了自己一声“没用”。
此后,三番五次地去找女人或者妓女更增加了我的羞耻与厌恶之心,同她们造爱的时候,我们完全就像两个生存在不同环境下的动物,一个是野性的,一个是茫然的,或者一个是茫然的,一个是自闭的,玩完后我掏出钱包她点点钞票然后看都不看地大家又都各自独立地去寻找下一个目标。所谓“婊子无情”,有一次竟然为了十块钱的小费与妓女大动干戈,羞恼时拔下了她下身一撮毛作为纪念,然后没等找上门,就拎着包裹溜之大吉,事后才得知那妓女果然约了当地斧头帮的几个打手,恶狠狠地杀上五楼,把房东的防盗门砸得稀巴烂;还有一次,跟一个侍应小姐相谈甚欢,她口口声声地说自已是第一次,务请手下留情,然而冲刺的时候依然是兵不血刃,我愤怒地虎吼道,“你的‘第一滴血’呢?”她说“没骗你的,我是个处女,我的第一滴血奉献给了五根手指,不信你看。”她伸出了五个指头,并没有任何沾染过鲜血的痕迹,我再次愤怒了,风卷残云,大刀阔斧,刹那间把她夷为平地。
以后出街,但还碰到性感光鲜的美女,我都会忍不住地评头判断:妓女,类妓女和隐性妓女三类,有时候居然不自禁地说出声来,引得她们的一阵阵侧目。
也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自毁心理,比如吃过肉后会对着手上的腥臊味发呆,浮想这腥臊味好像来自于女人何处,如果是属于女人分泌物的一类,就会不自禁地呕吐;或者,看到牛喘狗吠的样子总会与女人的呻吟联系起来,而且想到正是女人的呻吟才诱人达到了一个个深不可测的脏水沟并诱人不可自拔至罪恶的深渊,居然对牛和狗同时充满了敌意。
我没有动力的赛跑大概也正是如此吧,在团团狂风之中,我或像风车一样被揉成一团,或像肥皂泡一样激破而尽。
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的一段话给了我一些启示: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很好很好。可是如果我也把我的一点点儿的精神慰藉也挤出去,那我的脑海里岂不是更混沌更空虚?我与福尔摩斯是不同的,他的脑海里原本装的就是秩序井然的逻辑,而我的脑海里现在全是垃圾,再进去一点点东西,还是垃圾。
一个人如果对装垃圾都乐此不疲,那么除非他是个垃圾工,否则,他的脑子一定出现了一些问题。
很快,我找到了本地一家声讯台“××夜话”的节目主持,把自已发生的混帐事儿一古脑般地向她抛出,究其判断我是否属于“迷惘”的一类。
“我负责的是深夜节目,在那里你可以随便发问,可是现在,请你原谅,我呢,暂时不会接受任何垂询。”女主持人见又有几个人在门口肃立着试图进来,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时,我看到她染着红指甲的指缝间正燃着一支烟,明晃晃的肚脐嵌在露出小蛮腰的正中央。
“你节目繁忙,我排了整整二百四十八个小时的队,一次也没有排上,所以就跑过来了。”
女主持人皱了皱眉,“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我碰到了一个女友——”然后,我把自己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女主持人做了一个心理测试,测试完毕,她抱着犹豫的态度问:“那么,你有过真正的性爱吗?真正——就是说,大家都达到了心理默契的程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障碍与隔阂,双方都获得了满足。”
与吴笠蓓放纵却含着胆战成分的那一次是算不上的,其它的性爱我完全是在这种阴影下完成的,因此只有默认,而无默契,更谈不上真正的性爱。
“没有。”
“好!”女主持人说着,颇有把握地关上门,把我的手接近她倔强的胸脯旁,“设想我正是那位女友,你可遇而不可求。”
她凝视着我,要我看她的眼睛,一种叫柔情的东西吸引着我。“看到你的女友了吗?看到了贞操吗?”
她的眼睛煞是清澈迷人,我只想看她的眼睛,在她说到贞操二字的时候,我居然感到了羞愧。“假如你看不到我的眼睛,你还会乖乖地把手攥在我手里吗?”
我想了想,越想越是糊涂。但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我确实忍不住去看她的眼睛,而且想在里面找到什么东西。
“看,你形体焦虑,心灵羞愧,”女主持人补充道,“这说明你还爱着光明。明天晚上准时听一下我们的节目吧,我会好好地查一些资料,把你的故事当作教材讲给大家听。”
女主持人终于还是笑了一下,眉头舒展得并不是很开,好象怕皱纹老似的。我没有还她微笑,近于痴迷地想她笑的含义:安慰?激励?勾引?在她大方地把胸脯送给我抚摩时,我又想到了荡笑、淫笑与嬉笑,在她笑了一下的巨大压力前,我失去了翻越的能力,像个折断了翅膀的麻雀一样恣意地由其庇护,全神贯注地凝视了她最后一次黑眼珠。
这个女主持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确切地说,是我对她产生了好感。
最初听那台节目,是因为穷苦无聊,借以消遣,那里面有一些成人话题,对感官有一种刺激作用,还可以催眠。
一次收听的时候,一个不三不四的日本人插了进来,问了一个大大超乎常规的问题,女主持人顿时哑火,她愤懑而委屈的声音在夜空回荡,接下去的时间她没有接听一个咨询电话,一个劲放猫王的曲子,完全把自己隔离在一片沉默的专区内,直到时间流淌到最后一秒,她才悲情地说了声“晚安,未眠的朋友们。”
对那些不三不四的狎亵的发问,我当时笑了出来,完全无关痛痒的样子,可是现在,任何对她不敬的言词我都充满着正义的排斥,当然,这不仅仅是我对她怀有好感的缘故。


17 日 偏 蚀
更新时间20111225 16:00:03  字数:2953

 日偏蚀
所谓内心的快乐,是一个过着健全的、正常的、和谐的生活所感到的快乐。
——罗曼·罗兰
于是,我想起了吴笠蓓。我又去了次深圳,找到了她的室友。
“她不是去找你了?”
我一惊,“找我?到哪儿找我?”
“广州呀!”
我盯着她,“当真?”
她嘭地关上门,“什么东西!”
我急火攻心,匆匆又赶回广州,找到女主持人,让她帮我登一则寻人启事。石沉大海。
我惴惴不安,仰天长啸了好一阵子。
好一段时间,韩瑜大彻大悟一般,尽发些肉麻的段子给我,我懒得理她。
这一天她又连发了十几条短信过来,她说她病了,病入膏肓,她现在才知道什么是欢场无真情,也唯在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谁最可依赖。经历人间离合聚散悲欢沉浮,我已经变得如得道的佛子,越发仁慈弱势憎爱分明。有几个段子写得很煽情也很有水准,——当然也多亏信息时代发达,才养活了这么一群“信学家”,此是题外话,不表,单表那段子是如何地精彩:
多少次,用你嫩滑的身躯,紧贴着赤裸的我,那抚摸那无规则的挪动,另我享受一阵阵快感,但在我享受之余,你却渐渐地消瘦了,哎,——可怜的肥皂。
你激闪而过的身影,真让我不知所措。真想能够把你留下来,怪只怪我在阳光明媚的日子冷落了你,回来吧,亲爱的——雨伞。
当我俩头发白了,牙齿松了,眼睛花了,皮肤皱了,声音哑了,是否还能象现在保持联络;想告诉你就算我记忆模糊了,我也记得你的样子,真的。
我们的结局就像前两条信息的结尾一样有点令人难堪,但她狂发帖子的心情还是能够理解甚至触手可及。
我在精品店里买了一只唐三彩和公仔猪储蓄罐送给她,写了一段表达友情的附言:人是风儿情是沙,迷迷噔噔到悬崖。
她明显憔悴多了。暗黑的眼袋无力地向下松弛着,就像海葵的触手一般。我想起了她那日纯情秀的样子:唇边一颗美人痣,顾盼生辉,现在美人痣不见了,换上了一排几个红色的水疱,累屋及乌,如今似乎纯情不再,仅风韵犹存。
“本以为你蒸发了,不会再来。”
“就是蒸发了,也得回来。”
“你有那么痴情吗?”
“人是风儿情是沙,你是疯子我是傻。”
“有一些人,你就是把性命给了她,他也未必能够接受,这种人算是够傻的了。”
我知道她说的是她那位先锋诗人。
“民国有个黎元洪的,别人让他去当总统,他居然说,‘莫害我,莫害我’,很多人明枪暗箭都争抢不来,他居然天真得可爱,硬是被人长枪架着才肯顺位,说来说去,他可是中国第一傻人了。现在中国又有第二个傻人,名额就给你那诗人老公吧。”
“可是中国还有第三个傻人,一半是你,一半是我。我为等候傻人而自痴,你为碰到傻人而自傻。”
“除了那些坏蛋,这世界都是傻人哪。”
“人是不傻的,是世界变傻了。前些年碰到一个记者,年前他还在疯人院采写一个报告,结果年后,他自己也住进了疯人院,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呀。”
“我是妓女,夸张一点地说,我代表了一个妓女群,所以以后跟我打交道,小心你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妓女啊。”
我哈哈大笑,暗赞这些有钱的女人,营养充足的时候真是思维发达,大脑补给的能量可惜被用在了过多过滥的床上运动上。
她忽然正色一凛,“你为什么有时间看我,当初你决绝的时候,可曾也这么想?从告诉你我被那帮鸟蛋技校生强奸的一刻起,你就对直接的我充满排斥,确切地说,是鄙视,然而对我的肉体你始终渴望占有,就像一朵蘨僳,在扫毒人的眼里,他是洪水猛兽,但在吸毒人的眼里,它就是灵丹妙药。我敢说,你已经经历了一个过渡阶段,并渐渐向后者靠拢。”
“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据说是个处女,然而她不是。她骗光了我的钱,最后像鼻涕一样把我甩在了大街上,我花了一个月时间去报仇,最后在一家别墅里找到了她,搧了她几个耳光,在她肉体上盖满了一百多个钢印:我是鸡!我把吴笠蓓的故事添油加醋了一番,同时不亢不卑地向韩瑜提出了警示:你可别骗我!
“过分!”韩瑜撇了撇嘴,一副漫不经心不屑一顾的样子。或许,这种叛逆、激刺的举止在她眼里已司空见惯。
然后她又带我出去小坐,地点居然就是上次的那家“红舞鞋”茶吧。广东这地方很讲究茶道,我对茶道的解释是:什么样的茶,就有什么样的味道,她抨笑,忽然间觉得也有道理,大谈什么什么茶叶是与可可、咖啡齐名的世界三大饮料,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引领着世界饮料的潮流,什么茶叶可以明目益思啦,可以爽口提神啦,什么茶叶可以入药治病啦,然后要我品了几种,我却辨不出什么滋味。
饮茶是自然的,可是她为什么偏偏选中“红舞鞋”呢?那是她以前常来的地方,大概自第一次开始,她都希望有朝一日能真正地穿上红舞鞋踏上红地,渴望自己成为童话公主,有身披五彩、脚踏祥云的如意神君去迎接她的圣躯。
可是神君一直没有到来。她的那位先锋诗人和她的妈妈极贵妇在俄罗斯考察普希金的故乡时被一帮匪徒绑架,据说是反政府的恐怖组织所为,救援人员开了两辆军车,双方发生激战,恐怖组织窜入森林,政府动用了空中力量,一个多月时间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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