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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唯闻落花语
作者:洛惜遥
、第一章——壹
年少的我们挥霍着我们的青春,体味着轰轰烈烈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正如辛弃疾的《丑奴儿》中所写: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们年轻时的所谓愁苦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香甜,拥有青春的我们本就是快乐的一群人,所以当我们老了回首追忆往事时才发现,人一生最美好的那些日子,就在我们的天真中悄悄流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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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市的天气总是这样,每逢热的时候,就会感觉被撕掉了一层皮,可真要下起雨,又很难停下来,要不然我一个星期前洗的那双运动鞋,怎么会到现在还没干?
阴雨连绵的天气让我的心情不太好,即使是和许唯落一起吃饭也很难提起我的兴致,坐在舒适的西餐厅里我仍是浑身的不自在,现在想来,我已经和许唯落在这儿坐了半天了,却从进了餐厅门就不曾给过他一个好脸色看。
“喂,怎么老是苦着张脸,你‘老朋友’来了?”许唯落打趣道。
“滚,你才来了呢你!”我的话中满是不耐烦的情绪。
虽然我知道许唯落是在想尽办法使我开心起来,但低落的情绪让我没有任何心情还嘴。
许唯落看着我那张酷似“欧巴桑”的脸,皱皱眉头,好像我在他美味的牛排上吐了一口口水,又或者是我在他的红酒里放了一只苍蝇。
“我说,罗默语,你有什么事儿说出来成吗?别憋着,毕竟咱们俩现在可相依为命着呢,你要是倒下去,谁给我做饭呀?”
敢情,我只是个做饭的小保姆。
我抬起头看他,却发觉我的眼睛好像都不聚焦了,因为许唯落的影儿都重着,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
我这两天精神恍惚到一定境界,它好像已经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许唯落看情况不妙,摸摸我的额头,说着:“有点儿烧哎,你病了怎么不说呢?还穿着这么点儿衣服,真是不知道你们这些女人是怎么想的。”说完,便把衣服披在我身上,带着他惯用的不容反抗的口气说,“走,回家。”
熟悉的手掌,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关心,这一切好像成了他的习惯,可是有什么用呢,他对我是如革命同志般的感情,我怎么会不了解,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得无力的摊在他身上。
就这样吧,哪怕是一分钟也好,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在乎天长地久。”
到现在我才觉得,这句话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就算是那些注定了得不到的东西,曾经拥有过也算是好的吧。
今年我已经快22岁了,怪不得许唯落叫我“女人”,还真不太习惯。女孩到女人,往往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
不过,许唯落他也许永远也不明白,我想做他的女人。可笑的是,他从不给我这个机会。
许唯落是我的高中同学,但不是一个班,也没说过话,只是知道彼此的大名而已。他知道我,是因为我疯疯癫癫的,一下就上台唱个歌献丑,一下又跳个舞博君一笑的,说好听了那是文艺骨干,说难听了,嘿,就是一跳梁小丑。
而我知道他,是因为他帅,名符其实的帅,学习也不赖,不然怎么会考到X大来,而且我也不怕丢人,我喜欢了他三年,无奈,他不知道。
本来以为考完大学就分道扬镳了,再也见不着了,肚子里面的小花花肠子也就能消停会儿了,可缘分啊缘份,缘分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们学校只有我们两个千里迢迢从T市考到H市的X大来,他乡遇故知,再加上是“老相识”,也就亲近一些,开学一个月后我们就能勾肩搭背着去狼狈为奸了,并且又过了没多长时间,我们居然“同居”了。
以前我只知道他家挺有钱,可没想到他家还挺有背景,在H市也有熟人,家里人不知道怎么给他弄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环境也倍儿棒,作为他眼中的铁哥们儿,我被他邀请一同居住,当然两年来,他没有一次对我有非分之想,因为有非分之想的那个,是我。
“那个什么,你背我吧,我不行了。”我揉揉眉心,好像眉毛里有什么金银珠宝似的,想要把里面的东西抠出来。
许唯落用食指指指自己,把他那漂亮到该死的眼睛瞪得和个什么似的,最后还是说道:“得,得,我就是摊上你这么一位大小姐,走吧。”许唯落“不满”的笑着,却还是蹲了下来。
小雨绵绵,他背着我,我打着伞,昏黄的天空似乎没那么讨厌了。
像许多狗血的女主角一样,此时我多想在他耳边轻轻呢喃:“就这么走下去,一辈子,该有多好。”
可我不能,因为我怕这句丧尽天良的话一出口,我和他就连朋友都做不成,我知道这么做很傻很白痴,可我怎么就蠢到心甘情愿的这么很傻很白痴呢?
从餐厅到小区一共5043步,我认真地算过,走完了,就到家了,到了家门口,梦也就醒了。
我总觉得他会像摔麻袋那样把我摔在床上,但他今天似乎心情大好,或许是他良心发现了吧,这真是挺出乎我的意料的,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是皱了皱眉:“混蛋,烧成这样了也不吭一声,真当自己铁打的?早知道就打车回来了,这么个鬼天地,加上你这么个鬼身体,唉……”说罢叹了口气,再次无奈的去给我端水了。
我从没见过许唯落这副表情,心中觉得挺好的,生病真挺好的,“没事,睡一觉就好了,快给我那床被子,我冷……”
“你不冷才怪,我去给你找个医生去,真麻烦。”
“不……”我的声音消失在关门声中,那句“不用了”始终没有说出口。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隐约听到许唯落好像回来了,他后面跟着一女孩儿,貌似还不赖,我就说嘛,这小子一见美女还记得我姓什么吗?趁着我稀里糊涂的时候“乱搞”,真绝。
待我看清来人,我才觉得今天的这些事儿不仅仅是用一个“真绝”可以形容的,简直快赶上《倚天屠龙记》里那个老尼姑的法号了——灭绝。
“好久不见呀,方紫淇。”我撕出一个笑脸,我觉得我那时候一定像极了怪兽。
只见她一阵错愕,也微微一笑,“是呀,罗默语,听说你考到H市来了,没想到还真遇见了。”
“呵呵,咱俩都踩猿猴的大便了。”我承认,我已经烧糊涂了,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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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紫淇甩甩体温表,很是优雅的开口了。
“没什么大碍,老毛病了,扁桃体化脓,38度6,这个温度对你来说还能扛得住对吧,不过我不知道你现在还有没有原来那么能扛,吃点阿莫西林和阿斯匹林,你自己知道吧,实在不行明天早晨去输点儿液,”然后又转过头去,向许唯落魅惑得一笑,我以前只觉得这女孩儿长得还行,怎么没发现她有当狐狸精的潜力呢?
“你家有我刚才说的药吧?”
“呃——那个,没,我现在去买吧,你们既然认识,就在这儿陪陪这丫头,不麻烦吧?”许唯落就是一傻子,他长着他那俩电眼是出气用的怎么着?
没办法了,我也只能支起我那重若千钧的脑袋,刚想开口说不用了,就被方紫淇给打断,“你去吧,我正想和她叙叙旧呢。”
叙旧?听着这词儿,怎么这么好笑呢?
我觉得我和方紫淇能好好坐下来说两句话的难度很大,比让恐高的我上月球的难度还要大。
“砰”的一声,我被吓了一跳。
我一直很怀疑,许唯落家的门到底被换过几次。
“那个,你喝水吗?”气氛无比尴尬,我就和个傻子一样没话找话。
“要喝水的那个是你,罗默语,不过,想当年你在宿舍里喝水的时候还真像个河马,‘咕咚咕咚’的,还尽拣着我们快睡着的时间喝,真不怕我们做噩梦,吓得从床上滚下来,第二天早晨起来变成个重度偏瘫,你个凶手。”
“你怎么不说吃东西还像头牛呢你,‘叭哒叭哒’的,听得我们都想把你掐死在那一堆零食中间儿,你说,你也不怕把你的舌头给咬下来,你个没素质的。”
“那又不知道是谁在宿舍里无比袅娜的把‘I'm the king of the world。'说成了‘I'm the king of the king!’,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王中王’火腿肠还是怎么着。”
“照你这么说,你才更绝吧,当年是谁在丁綮萱很优雅的放过一团‘氨气’之后,说了一句‘家常便饭’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喜欢吃‘氨气就曲奇’,我怎么以前没发现你有这种嗜好呢?”
“我说罗默语,这么久的事你怎么还记得呢?”
“你不是也只记得我的糗事么?”
我们两个都笑的颠在了床上。
原来,我们还能这么一起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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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我还是个初三的马上要中考的学生,人家中考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我的中考简直是比慈禧太后都过得快活,我和方紫淇就是在这一年认识的。
中考真是件万恶的事,当然,这是在我没有经历过高考之前。
我凭着点小聪明考了个高不成低不就得分,怎么办呢?W中、S中已经和我说bye—bye了,其他中学就因为我那心高气傲的小脾气,我实在“不屑”的上,话说中考之前我已经考过一个私立学校,也是名校,但就是学费贵点,可人家已经答应给我奖学金了,不去白不去,我心里就琢磨,这私立等于贵族学校,那我就等于贵族?
好吧,我就是个阿Q。
现实和想象往往只差一小步,可这一小步一个不小心,就差了一大步。
古人怎么说的来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高一报到的时候,我没有看到如同晓溪姐她们的小说中描绘的无比梦幻的所谓“贵族学校”,我们毕竟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生在国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好少年,让那些万恶的资本主义去见鬼吧!
其实,我心里真不是这么想的。但这代表我不爱国,真的。
就这样我遇见了方紫淇、那翎和丁綮萱这三个小混蛋,但在所有的老师眼里,我们是四个小混蛋。
女孩们总是在共同话题上聊得很投机,而高一女孩的共同话题往往有很多,比如八卦,明星,和,男生。
那段时间,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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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方紫淇有一搭没一搭得聊着,不想竟然已经天亮了,而我只觉得,我们只是把曾经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从脑袋里很随意的捡了万分之一出来。
“你们两个聊了一晚上还没聊完呀?女人呀,碰到臭味相投者就不亦乐乎了。”许唯落端了两盒牛奶,两个面包进来,“得,先填饱肚子吃完药再聊,我不会做饭,平常都是罗默语做的,今天就委曲一下,凑合凑合吧。”
“哦,你们自己慢慢吃吧,我先下楼去了,我爸该量血压了。”方紫淇站起来笑得很妩媚,我看着她充满血丝的眼睛,觉得如此熟悉,如此陌生。
“那行,我送送你。罗默语,好好吃饭。”
、第一章——貳
“那行,我送送你。罗默语,好好吃饭。”
我苦笑:“吃饭么,吃饭又能做什么呢。”
我看向窗外,那声音连自己都听不到,我只感觉,嘴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一张,一合。
的确,许唯落从昨天到今天为我做的这些事情说不被他打动,是骗小孩子的,人嘛,就是贱骨头,而我,应属当中极品。
“生病了呀,恩,好事情。”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整个卧室,有那么一瞬我觉得我听到了神的召唤。
只是一瞬而已。
这束阳光始终照不到我心里那些昏暗的角落。
其中之一便是:方,紫,淇。
我曾经最好最好的姐妹。
我一直都知道,人一旦在她最珍贵的感情上受了一点伤,那么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就像是陌生人把你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你只是想大嘴巴抽他,大笤帚恍他,不顾个人形象地跑到他家楼底下,把你的泼妇骂街的本事拿出来吓死他;
但如果是你看重的人,他也只是那么轻轻动你一下,嗬,你就想大嘴巴抽自己,大笤帚恍自己,再见到他时,也就再也拿不出从前的勇气,或许不是勇气的问题,只是,真的,伤心了。
我不知道我与方紫淇之间的那道伤口会不会重新愈合,但我能很清楚地意识到,不谈以后,最起码,现在我想起那件事儿,不是不疼,不是不难过的。
雷鸣般的关门声把我游走的思绪生拉硬扯的拽了回来。